第59章 他只剩下艳姐了

时间像是凝固的。

周朗坐在椅子上,手肘撑着膝盖,脸埋在掌心里。消毒水的味道无孔不入,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那股气息。监护仪规律的每一声都敲在他的神经上。

他维持这个姿势太久,身体已经僵硬。但不敢动,好像一动,某种紧绷的东西就会断裂。

脑子是乱的,又好像是空的。

一会儿是艳姐腹部洇开的血迹,一会儿是李老师那张抱歉的脸,一会儿是季知然……季知然向他爸祈求的样子。

然后,在这样一片混乱的寂静里,以往的记忆毫无预兆地翻涌上来。

那大概是三年前,他十四岁。

夏天,父亲去世后的第三个夏天。

家里空气永远是滞重的,母亲周梅的眼泪像是流不完,白天在制衣厂踩缝纫机,晚上回来就坐在父亲遗像前发呆。

弟弟还小,懵懂地要爸爸,哭闹起来没完。

周朗受不了。

他学会了逃。

放学不回家,背着书包在街上晃,去游戏厅看别人打游戏,去河边扔石头,或者就坐在某个台阶上,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去。

第一次见到艳姐,是在一个闷热的傍晚。

他晃到了城西那片当时还没完全没落的娱乐街。

霓虹灯早早亮起来,劣质的彩色光晕在渐暗的天色里格外醒目。音乐声、笑骂声、炒菜的油烟味混在一起,廉价又热闹。

他路过一家叫“夜莺”的歌舞厅门口,被里面传出的歌声吸引了。

不是唱片机放的,是真人在唱。

一个女声,唱的是粤语歌,他听不懂词,但调子婉转,嗓音有些沙,却莫名地抓人。

他鬼使神差地凑到门边,透过厚重的门帘缝隙往里看。

舞台很小,灯光昏暗。

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坐在高脚凳上,抱着把木吉他,对着立式麦克风在唱。台下几张桌子,零星坐着几个客人,抽烟,喝酒,没人认真听。

她唱完了,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她没说什么,放下吉他,走到吧台后,点了支烟。

就在这时,歌舞厅的后门被猛地撞开,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冲进来,直奔吧台,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伸手就要去抓那女人的胳膊。

“林艳!你他妈躲这儿是吧?钱呢?!”

女人——林艳,侧身躲开,语气很冷:“我跟你没关系了!滚。”

“没关系?”男人狞笑,“睡过就他妈没关系了?拿钱来!”

周围客人见怪不怪,没人起身。老板从里间探个头,又缩了回去。

周朗站在门口,看着那男人又去拉扯。

他那时瘦得像根豆芽菜,但不知哪来的勇气,脑子里一热,抓起门边一个空啤酒瓶就冲了进去。

“你放开她!”

声音因为紧张而尖利。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包括林艳和那个醉汉。醉汉回头,看见是个半大孩子,嗤笑一声:“哪来的小崽子?滚一边去!”

周朗没滚,他握着酒瓶,手在抖,但没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梗着脖子站在那里。

醉汉大概觉得被扫了兴,骂骂咧咧,最终摇摇晃晃地走了。

歌舞厅里重新安静下来。

客人继续喝酒,仿佛刚才只是一段无聊的插曲。

周朗还站着,酒瓶忘了放下。

林艳走过来,抽走他手里的瓶子,放在旁边桌上。她打量他,目光在他洗得发白的校服和过于瘦削的脸上停留片刻。

“多大了?”她问,声音比唱歌时低些。

“……十四。”

“放学不回家,在这儿逞英雄?”

周朗抿着嘴,没答。

林艳也没再问。她走回吧台,倒了杯温水,推到他面前。“喝了,然后回家。”

周朗没动。

“怕我下药?”林艳扯了扯嘴角,没什么笑意。

周朗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光了。温水下肚,他才发现自己嗓子干得冒烟。

“谢谢。”他把杯子放回去,声音很低。

林艳没应这句谢,只是又点了支烟,看着门外渐深的夜色。“以后别往这种地方跑。看见什么事,也别瞎出头。不是每次都运气好。”

周朗不知道说什么,点了点头,转身要走。

“等等。”林艳叫住他,从吧台下面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两个还温热的包子。“拿着。隔壁剩的,没卖完。”

周朗迟疑着接过。塑料袋很轻,包子的温度透过薄薄的塑料传到掌心。

他走出歌舞厅,闷热的夜风扑面而来。走到街角拐弯处,他回头看了一眼。

“夜莺”的霓虹灯招牌有一半不亮了,“莺”字只剩下“鸟”,孤零零地亮着。

门帘缝隙里,隐约还能看见那点红色的身影,和烟雾缭绕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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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第一次见林艳。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醉汉是她前男友,家暴,赌博,分了手还纠缠不清。而那家“夜莺”歌舞厅没撑过那年冬天就关门了。

再见到她,是半年后。

她存下了钱,来了夜色,也在这条街上站住了脚。从服务员到台柱子都是她一个人来,大家都叫她艳姐。

周朗又逃了几次家,鬼使神差地,每次都晃到夜色附近。

有一次被艳姐撞见,她没赶他,只让他坐在最角落的卡座,给了他一杯柠檬水,警告他不准碰酒。

酒吧打烊后,她会弹一会儿钢琴,唱几首安静的、不适合在喧闹时唱的歌。周朗就坐在那里听,有时候听着听着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艳姐从没问过他家里的事,也没劝过他回家。只是在他某次脸上带着伤出现时,淡淡说了句:“打架了?打赢没?”

周朗闷声:“赢了。”

“赢了就行。”她递给他一瓶冰水,“敷敷。”

慢慢地,夜色酒吧成了他第二个,或许也是唯一一个可以喘息的地方。

艳姐像是一道屏障,隔开了外面那个让他窒息的世界。她不温柔,说话有时带刺,抽烟喝酒,身上有股市井的、泼辣的生命力。

但她会在他饿的时候扔给他一袋吃的,在他困的时候指指后面的小房间让他去睡,在他被校外混混堵的时候拎着拖把出来骂人。

音乐是后来才有的交集。

周朗十五岁那年,父亲留下的那把旧吉他断了根弦,他一直没修。有一次在酒吧,他盯着角落里蒙尘的吉他看了很久。

艳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状似无意问道:“会弹?”

“以前……跟我爸学过一点。”

艳姐走过去,拿起吉他,拨了两下,音不准。她调了调弦,递给他。

“试试。”

周朗接过来,手指生涩地按了几个和弦。是父亲教他的第一首歌,很简单的旋律。

他弹得磕磕绊绊,中间还错了几个音。弹完,他有些窘迫地放下吉他。

艳姐没评价好坏,只是说:“想学,以后打烊了过来。别耽误白天上课。”

从那以后,打烊后的夜色,常常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艳姐弹琴,或者听他弹吉他,偶尔指点几句。她不是科班出身,教的东西很野,但实用。

她告诉他怎么用最简单的和弦表达情绪,怎么在破音响里找到自己声音的位置。

“音乐这东西,”有一次她弹着琴,烟雾缭绕中说,“救不了命,也填不饱肚子。但有时候,它能让你喘口气。”

周朗似懂非懂。

但他发现,当他抱着吉他,手指拨动琴弦时,心里那些堵着的东西,好像能找到一个缝隙,流出去一点点。

记忆的潮水缓缓退去。

检测仪器的光依旧刺眼地亮着。

艳姐安静地躺着,脸色在日光灯下白得像纸。

那么多年的烟,熬夜,操劳,还有那些她从不细说的往事,好像都在这一刻,显影在这张病床和那些错综的管线上。

他想起她咳嗽的样子,起初是偶尔,后来越来越频繁。他催她去看,她总说老毛病,死不了。

他居然就信了。

为什么没再多坚持一下?

为什么没能早点察觉?

如果他能更争气一点,如果他能考上艺术班,如果他能走出去,赚到钱,是不是就能让她早点休息,早点去看病?

可是没有如果。

选拔没了。

艺术生的路,在他还不知道的时候,就被母亲亲手掐断了。

而他甚至不能去恨。

他只剩下艳姐了。

而现在,艳姐躺在这里,因为他。

他伸出手,轻轻握住了艳姐没在输液的那只手。手很凉,皮肤有些干燥。

他低着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看了很久。

然后,他极轻地、几乎只是气声地,哼起一段旋律。

是艳姐唱过的那首《千千阙歌》。

周朗记不清全部歌词,只会哼那段最熟的调子。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他的声音很低,沙哑,不成调,只是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笨拙地从喉咙里挤出来。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艳姐的手指,在他掌心,似乎极其微弱地动了一下。

也可能只是他的错觉。

周朗停住了哼唱。他更紧地握住那只手,把头埋得更低,额头抵着床沿,肩膀开始无法控制地颤抖。

这一次,依旧没有声音。

只有温热的液体,悄无声息地,洇湿了一小片洁白的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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