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乔宇的番外1
我叫乔宇,我活了两辈子,可以说,在我有限生命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为别人而活。我就像是墙头上的草,风吹哪边往哪边倒去,只有风停下,我才能做我自己。
前半生在为养父母而活,要养他们,要养自己,哪怕我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可总有人要承担生活的压力。
求生的本能让我战胜了内心的耻辱,哪怕我依旧自卑,依旧胆怯,但为了活,我什么都可以做,也只能这么做。
我可以去偷邻居家的饭菜,偷菜园的蔬菜,去小卖部偷几个面包、饼干,我知道这不对,可我依旧做了。
谁让我出生在一个非但不能托举自己,甚至会拖累自己的父母。
我想,这是命不好,怪不得别人,下次投胎注意点就好了。
因此,我更加珍视学习的机会,这是我唯一能够脱离现状的可能,于是我发了疯地抓住着救命稻草,哪怕学校并不比其他学校。
却是我能获得的最宝贵的财富。
我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其实也不是,而是我没钱交伙食费,其他小朋友去吃饭的时候,我只能假装还要学习,让自己看起来有事情做,显得不是那么……尴尬。
虽然并不会有多少人注意到就是了,我想,我还是太过虚荣。
我总是等到其他小朋友吃过饭后,偷溜进食堂,捡别人吃剩的饭菜,甚至收集一些回去,给我那酒鬼爸妈。
总不能看着他们饿死吧?
自上学能吃饱后,我便没再去偷过邻居家的饭菜,小卖部的面包,也不知道他们发现没有。
记得有次作文的题目是“小朋友也有小朋友的烦恼”,别人的烦恼是怎样的?
无外乎是零花钱不够,爸爸妈妈拿自己和别的小朋友比较,今天又被爸妈在人前批评了诸如此类。
讲实话,我并不能理解这种感受,我无法共情他们,实在是他们的自卑烦恼在我眼中都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说起我的烦恼,那一定是父母酗酒后的打骂,撕毁我的作业、课本、笔记,他们说我异想天开,妄图成为从麻雀群里飞出当凤凰。
这是不可能的!
烦恼是什么?
是冬日里从夏天的衣服包裹上外套,看上去胖乎乎却依旧寒冷的每一天,它并不能保暖,只是看着胖重。
冷风刮在脸上像是刀片一样打得生痛,顶着寒冷面对同学异样的眼光说体寒。
是夏日短出一截的裤腿和衣袖,站着的时候尚且还算合身,等坐下裤腿便会长出一截,露出脚踝,像是我怎么维持也维持不住的尊严。
它……会自己跑出来,告诉我,尊严?你没有这种东西。
是下雨天踩着混合雨水的泥坑去上学,鞋子里面湿透只能蜷缩着脚,里面湿透了暖不热。
我有没有说过我很讨厌下雨天?
下雨天总是让我很狼狈,连自我欺骗都做不到,无论是打湿的衣服,还是漏水的屋顶。
打湿的衣服没晒干,黏在皮肤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苔藓味,难受又令人唾弃。
年久失修的房间已经老旧,唯一的作用也就只能挡住四周的风,它不能避寒,不能遮雨,雨小点还好,雨大点就不行了。
他会在屋顶一点点汇聚起来,朝四面八方地逃跑,不会固定在一处地方落下。
“嘀嗒嘀嗒——”
砸在地上,落下一个水坑,这时候,便要将屋内的锅碗瓢盆,凡是容器放在地上接水,整个房间阴暗潮湿寒冷。
比起家,它更像是一个坟墓,被后代遗忘的墓地。
滴水声则成了我为我默哀的乐器,像是嘲笑,又似是可怜,嘲笑我一辈子逃不出去,可怜我一辈子逃脱不掉……
好像,生活便是烦恼,一切的一切,都让人烦恼。
我偷食堂饭菜这件事,还是被人发现了。
他们告诉了老师,告诉了校长,他们在学校大肆宣扬,说我品行不端,说我是个小偷,是个人渣。
他们叫我去办公室。
我死也不会忘记那一天,一群学生、老师乃至校长围在一起,用厌弃眼神望着我,如实质性的目光在我身上一寸寸梭巡。
有鄙夷,有同情,还有解气。
有人同情,但也仅仅是同情罢了,因为除了圣人,没人会为了一个品行不端的小偷成为众矢之的。
我也明白,也理解,毕竟他们的官职就这么大。
他们指着我大喊:“就是他,他就是个爱占便宜的小偷,是个罪人。”
我脸色涨得通红,喉咙像是被强硫酸腐蚀后,每说一个字都会疼痛,也因为疼痛,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我想,他们是对的,我没有话语为自己辩解,因为我并不无辜。
他们没有冤枉我。
校长看着我,我从小对情绪特别敏感,所以很轻松地辨别出那是对我厌恶恶心,他勒令我以后不准再这么做。
我沉默了,我知道,我还是会去食堂捡别人不要的剩菜剩饭。
我要活着,我想活着,我要活着,我必须活着。
那是贫困怯弱的我唯一能掌控的东西,我必须握紧,我只有一条命。
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必须活着……
我撕心裂肺地呐喊,只有我听到了。
虽然学校对我不是多好,但我还是感谢他们,起码让我活了下来。
他们那些打骂比起我的父母,不值一提。
可长久的自卑怯弱还是刻在了我的骨子里,灵魂中,我想要改变,却无从下手。
在好看自信的人朝我走过来时,我的反应不是惊艳,不是想要结交,而是……自卑。
我想要躲起来,躲在黑暗中。
我就是一只下水道的老鼠,偷偷觊觎着别人的光鲜亮丽,默默在心里将那人的脸换成自己的。
真不要脸呐。我自嘲地笑了笑。
他们说我上不得台面,确实。
后来,我的父母要将我卖给一个老男人,他说,“养你这么大,也算是你回报的时候了。”
“他不嫌弃你是个男生,还给了我们一万块钱彩礼,你以后就和他好好过日子。”
凭什么?我不甘心。
再然后,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叫沈毅,他说他可以拯救我,将我从那对父母手中救出来,前提是让我当一个人的替身。
我没有任何犹豫同意了,其实也没别的选择。
报警?
别逗我笑了,这种小地方的警察压根不管事,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非真的压不住死了人。
一直是这样,我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他们救不了我,甚至会为了平息宁人将我送回去。
呵呵,真是还一幅高高挂起的画面。
沈毅将我带到了一个大房子里面,房子干净整洁,墙面都是白的,好大好大。
除了大和干净,我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对方将一张照片塞到了我的手里,说:“这是卿卿,我喜欢的人,你以后就按照他的外貌打扮。”
我低低地应了一声。
“嗯。”
“别低着头,卿卿从来不会低头。”
“好。”
自此,我成了云九卿的替身,我住上了大房子,睡的是软软的白色的被子,它不会有发霉的腐朽味,不会潮湿,也不用担心下雨时冰冷的雨水透过破旧的天花板将我砸醒。
他给我买了很多衣服,是那个人常穿的,终于,我穿在身上的衣服终于不再是破损的,潮湿的。
它干净、整洁、舒服、温暖。
我想,我真幸福,沈毅真是个好人,他喜欢的人也一定是个顶好顶好的人。
再后来,沈毅的白月光死了,被人害死的,没过多久,我也被我真正的家人找了回去。
那一瞬间,我除了错愕竟还有一丝高兴,原来,我不是他们亲生的啊,怪不得他们对我不好。
一切都有迹可循啊!
我就说,我就说……
我跟着这些自称我家人的人回到了乔家,我以为我终于能体会到正常家庭是怎样的了。
可……
他们好像很嫌弃我,只要是我路过的时候,他们总是捏着鼻子,命令佣人喷消毒水。
我……很脏吗?
我默默认同了这个想法,过去20年里,我早就被肮脏给浸透了,我得去洗澡。
我将皮肤洗得发红,破血,我告诉他们,“我不脏了,我洗干净了。”
他们还是将我推开,厌恶至极地说:“滚远点。”
好吧,我明白了,他们只是单纯地讨厌我。
既然讨厌我,那为什么要接我回来呢?让我在外面自生自灭不好吗?也省得碍着你们的眼。
有钱人的心思真难懂。
哦,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接我回来了,因为爸爸的器官坏了,我的体质特殊,能配上。
他们看似询问我的意见,实际却没给我选择的权利,我还是同意了。
除了没法拒绝外,还有,我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
我真是越来越贪婪了。
可直到手术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感觉我快死了,我不能死,我要活,我要活,我要活……
沈毅刚好追来了,他说只喜欢我,这话我信了……才怪,我怎么可能信?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爱这种东西。
看不到、摸不到、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言。
但我还是假装信了,我借着身体不适的由头暂停了手术,我装出一副恋爱脑的样子,向乔家人提出了帮沈毅的要求。
许是我这段时间太过乖巧,他们同意了。
我和沈毅达成了合作,我帮他,他送我出国。
高家人和云家人被他毁掉了,我不明白,这些人不是他白月光的家人吗?
也能下得去这么狠的手?
这就是他的爱?
真讽刺,我有些愧疚,是我害死了他们。
我以为我能逃掉,可沈毅背刺了我!他背刺了我!
我被再次送上了手术台。
我找机会逃了,他们追上来了,我笑着从高楼一跃而下,既然不让我活,那也别想拿到我的器官。
也不知道摔下去后器官还能不能用,我扭曲地想,让我摔地烂点,拼都拼不起来。
这样,谁都别想用!
前半生在为养父母而活,要养他们,要养自己,哪怕我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可总有人要承担生活的压力。
求生的本能让我战胜了内心的耻辱,哪怕我依旧自卑,依旧胆怯,但为了活,我什么都可以做,也只能这么做。
我可以去偷邻居家的饭菜,偷菜园的蔬菜,去小卖部偷几个面包、饼干,我知道这不对,可我依旧做了。
谁让我出生在一个非但不能托举自己,甚至会拖累自己的父母。
我想,这是命不好,怪不得别人,下次投胎注意点就好了。
因此,我更加珍视学习的机会,这是我唯一能够脱离现状的可能,于是我发了疯地抓住着救命稻草,哪怕学校并不比其他学校。
却是我能获得的最宝贵的财富。
我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其实也不是,而是我没钱交伙食费,其他小朋友去吃饭的时候,我只能假装还要学习,让自己看起来有事情做,显得不是那么……尴尬。
虽然并不会有多少人注意到就是了,我想,我还是太过虚荣。
我总是等到其他小朋友吃过饭后,偷溜进食堂,捡别人吃剩的饭菜,甚至收集一些回去,给我那酒鬼爸妈。
总不能看着他们饿死吧?
自上学能吃饱后,我便没再去偷过邻居家的饭菜,小卖部的面包,也不知道他们发现没有。
记得有次作文的题目是“小朋友也有小朋友的烦恼”,别人的烦恼是怎样的?
无外乎是零花钱不够,爸爸妈妈拿自己和别的小朋友比较,今天又被爸妈在人前批评了诸如此类。
讲实话,我并不能理解这种感受,我无法共情他们,实在是他们的自卑烦恼在我眼中都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说起我的烦恼,那一定是父母酗酒后的打骂,撕毁我的作业、课本、笔记,他们说我异想天开,妄图成为从麻雀群里飞出当凤凰。
这是不可能的!
烦恼是什么?
是冬日里从夏天的衣服包裹上外套,看上去胖乎乎却依旧寒冷的每一天,它并不能保暖,只是看着胖重。
冷风刮在脸上像是刀片一样打得生痛,顶着寒冷面对同学异样的眼光说体寒。
是夏日短出一截的裤腿和衣袖,站着的时候尚且还算合身,等坐下裤腿便会长出一截,露出脚踝,像是我怎么维持也维持不住的尊严。
它……会自己跑出来,告诉我,尊严?你没有这种东西。
是下雨天踩着混合雨水的泥坑去上学,鞋子里面湿透只能蜷缩着脚,里面湿透了暖不热。
我有没有说过我很讨厌下雨天?
下雨天总是让我很狼狈,连自我欺骗都做不到,无论是打湿的衣服,还是漏水的屋顶。
打湿的衣服没晒干,黏在皮肤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苔藓味,难受又令人唾弃。
年久失修的房间已经老旧,唯一的作用也就只能挡住四周的风,它不能避寒,不能遮雨,雨小点还好,雨大点就不行了。
他会在屋顶一点点汇聚起来,朝四面八方地逃跑,不会固定在一处地方落下。
“嘀嗒嘀嗒——”
砸在地上,落下一个水坑,这时候,便要将屋内的锅碗瓢盆,凡是容器放在地上接水,整个房间阴暗潮湿寒冷。
比起家,它更像是一个坟墓,被后代遗忘的墓地。
滴水声则成了我为我默哀的乐器,像是嘲笑,又似是可怜,嘲笑我一辈子逃不出去,可怜我一辈子逃脱不掉……
好像,生活便是烦恼,一切的一切,都让人烦恼。
我偷食堂饭菜这件事,还是被人发现了。
他们告诉了老师,告诉了校长,他们在学校大肆宣扬,说我品行不端,说我是个小偷,是个人渣。
他们叫我去办公室。
我死也不会忘记那一天,一群学生、老师乃至校长围在一起,用厌弃眼神望着我,如实质性的目光在我身上一寸寸梭巡。
有鄙夷,有同情,还有解气。
有人同情,但也仅仅是同情罢了,因为除了圣人,没人会为了一个品行不端的小偷成为众矢之的。
我也明白,也理解,毕竟他们的官职就这么大。
他们指着我大喊:“就是他,他就是个爱占便宜的小偷,是个罪人。”
我脸色涨得通红,喉咙像是被强硫酸腐蚀后,每说一个字都会疼痛,也因为疼痛,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我想,他们是对的,我没有话语为自己辩解,因为我并不无辜。
他们没有冤枉我。
校长看着我,我从小对情绪特别敏感,所以很轻松地辨别出那是对我厌恶恶心,他勒令我以后不准再这么做。
我沉默了,我知道,我还是会去食堂捡别人不要的剩菜剩饭。
我要活着,我想活着,我要活着,我必须活着。
那是贫困怯弱的我唯一能掌控的东西,我必须握紧,我只有一条命。
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必须活着……
我撕心裂肺地呐喊,只有我听到了。
虽然学校对我不是多好,但我还是感谢他们,起码让我活了下来。
他们那些打骂比起我的父母,不值一提。
可长久的自卑怯弱还是刻在了我的骨子里,灵魂中,我想要改变,却无从下手。
在好看自信的人朝我走过来时,我的反应不是惊艳,不是想要结交,而是……自卑。
我想要躲起来,躲在黑暗中。
我就是一只下水道的老鼠,偷偷觊觎着别人的光鲜亮丽,默默在心里将那人的脸换成自己的。
真不要脸呐。我自嘲地笑了笑。
他们说我上不得台面,确实。
后来,我的父母要将我卖给一个老男人,他说,“养你这么大,也算是你回报的时候了。”
“他不嫌弃你是个男生,还给了我们一万块钱彩礼,你以后就和他好好过日子。”
凭什么?我不甘心。
再然后,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叫沈毅,他说他可以拯救我,将我从那对父母手中救出来,前提是让我当一个人的替身。
我没有任何犹豫同意了,其实也没别的选择。
报警?
别逗我笑了,这种小地方的警察压根不管事,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非真的压不住死了人。
一直是这样,我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他们救不了我,甚至会为了平息宁人将我送回去。
呵呵,真是还一幅高高挂起的画面。
沈毅将我带到了一个大房子里面,房子干净整洁,墙面都是白的,好大好大。
除了大和干净,我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对方将一张照片塞到了我的手里,说:“这是卿卿,我喜欢的人,你以后就按照他的外貌打扮。”
我低低地应了一声。
“嗯。”
“别低着头,卿卿从来不会低头。”
“好。”
自此,我成了云九卿的替身,我住上了大房子,睡的是软软的白色的被子,它不会有发霉的腐朽味,不会潮湿,也不用担心下雨时冰冷的雨水透过破旧的天花板将我砸醒。
他给我买了很多衣服,是那个人常穿的,终于,我穿在身上的衣服终于不再是破损的,潮湿的。
它干净、整洁、舒服、温暖。
我想,我真幸福,沈毅真是个好人,他喜欢的人也一定是个顶好顶好的人。
再后来,沈毅的白月光死了,被人害死的,没过多久,我也被我真正的家人找了回去。
那一瞬间,我除了错愕竟还有一丝高兴,原来,我不是他们亲生的啊,怪不得他们对我不好。
一切都有迹可循啊!
我就说,我就说……
我跟着这些自称我家人的人回到了乔家,我以为我终于能体会到正常家庭是怎样的了。
可……
他们好像很嫌弃我,只要是我路过的时候,他们总是捏着鼻子,命令佣人喷消毒水。
我……很脏吗?
我默默认同了这个想法,过去20年里,我早就被肮脏给浸透了,我得去洗澡。
我将皮肤洗得发红,破血,我告诉他们,“我不脏了,我洗干净了。”
他们还是将我推开,厌恶至极地说:“滚远点。”
好吧,我明白了,他们只是单纯地讨厌我。
既然讨厌我,那为什么要接我回来呢?让我在外面自生自灭不好吗?也省得碍着你们的眼。
有钱人的心思真难懂。
哦,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接我回来了,因为爸爸的器官坏了,我的体质特殊,能配上。
他们看似询问我的意见,实际却没给我选择的权利,我还是同意了。
除了没法拒绝外,还有,我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
我真是越来越贪婪了。
可直到手术的次数越来越多,我感觉我快死了,我不能死,我要活,我要活,我要活……
沈毅刚好追来了,他说只喜欢我,这话我信了……才怪,我怎么可能信?
世界上怎么可能有爱这种东西。
看不到、摸不到、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言。
但我还是假装信了,我借着身体不适的由头暂停了手术,我装出一副恋爱脑的样子,向乔家人提出了帮沈毅的要求。
许是我这段时间太过乖巧,他们同意了。
我和沈毅达成了合作,我帮他,他送我出国。
高家人和云家人被他毁掉了,我不明白,这些人不是他白月光的家人吗?
也能下得去这么狠的手?
这就是他的爱?
真讽刺,我有些愧疚,是我害死了他们。
我以为我能逃掉,可沈毅背刺了我!他背刺了我!
我被再次送上了手术台。
我找机会逃了,他们追上来了,我笑着从高楼一跃而下,既然不让我活,那也别想拿到我的器官。
也不知道摔下去后器官还能不能用,我扭曲地想,让我摔地烂点,拼都拼不起来。
这样,谁都别想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