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主角攻出场,温叙。
冷面霸总,温氏集团的继承人,家里有钱到离谱,往那儿一站就是一台行走的印钞机。
剧情也不复杂。
季清河和温叙商业联姻,先婚后爱,甜甜蜜蜜,中间再插几个不长眼的炮灰助攻一下,最后两个人手牵手走向人生巅峰。
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江邵黎继续往后翻,手指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敲了两下,脑子里飞快检索自己的名字。他记得刚才扫到过,在第三十七章。
找到了。
原文只有一句话。
“江邵黎是温叙的大学同学,也是陆野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他对陆野很好,但陆野眼里只有季清河。”
就这一句。
整本书下来,他的戏份加起来不到三百字。
工具人,背景板,连个完整的故事线都没有。
出场是“陆野的竹马”,退场就是查无此人。读者看完甚至不会记得有他这个人。
陆野。
这个名字出现的时候,江邵黎的手指顿了一下。
他深吸一口气,翻到陆野的章节。不是一页,是整整三十多页。
陆野在这本书里的戏份比他多得多——多到让人心慌。
原著里的陆野是什么人呢?
季清河的舔狗。
疯的那种。
季清河对他笑一下,他能高兴一整天。
季清河多看他一眼,他能失眠一整晚。季清河说一句“你真好”,他能把命都豁出去。
从一开始的默默关注,到后来的死缠烂打,再到最后的不顾一切。
整个人像被架在火上烤,烧得什么都不剩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季清河从来就没把他当回事。
季清河对温叙说的那句话,江邵黎记得很清楚:“陆野?他就是个工具人,我用完就扔了。”
用完就扔。
后来陆野果然被扔了。但扔之前,季清河还榨干了他最后一点价值——替自己顶罪。
江邵黎翻到最后。
陆野穿着囚服坐在看守所里,头发被剃光了,脸上没有伤,但眼神像是被什么东西掏空了,只剩下一个壳子。
那一章的标题叫“替身”,配的插图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狗。
季清河从头到尾没去看过他一眼。
江邵黎合上脑子里那本书。
他转头。
旁边坐着的人正低头看手机。
黑色卫衣的帽子没摘,卫衣的抽绳垂下来,其中一根被他咬在嘴里。
侧脸线条冷硬,下颌线削得像刀裁的,眉眼间带着点生人勿近的戾气,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眼下落了一片阴影。
手指修长,在屏幕上划得很慢,好像在刷什么东西,又好像什么都没在看。
二十岁,脸上还带着少年气,身上还没沾上原著那些烂事。
这是陆野。
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
是三个月后就要遇到季清河,然后一步步变成疯批舔狗的蠢货。
江邵黎盯着他的侧脸看了几秒,脑子里那本书还在自动翻页,一页一页地展示陆野的结局——监狱,绝望,一无所有。
那些文字像钉子一样扎在他脑子里,拔不出来。
他想起小时候的事。
七岁那年,陆野被高年级的人堵在巷子里揍,鼻血流了一脸,蹲在墙角不吭声。
他跑过去把人拉开,陆野抬头的时候眼睛红红的,嘴唇在抖,喊了一声“哥”。就一个字,但那个声音他记到现在。
高一那年,陆野在宿舍喝醉了,从背后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肩窝里,闷声说了一句“哥,你别交女朋友好不好”。
语气很随意,像在开玩笑,但手箍得很紧,像是怕他跑了。
上个月,两个人坐在天台吹风,陆野突然说了一句“哥,你是不是要毕业了”。
语气也很平静,但攥着啤酒罐的手用了力,罐子被捏得凹进去一块。
那些画面在他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全都停在判决书上。
江邵黎垂下眼,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骨节分明,干干净净。
他慢慢攥紧拳头,指尖抵进掌心,疼得发麻。
他又想起一个事。
陆野出事之后,原著里江邵黎在做什么?
他往后翻了翻,找到了。
剧情也不复杂。
季清河和温叙商业联姻,先婚后爱,甜甜蜜蜜,中间再插几个不长眼的炮灰助攻一下,最后两个人手牵手走向人生巅峰。
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江邵黎继续往后翻,手指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敲了两下,脑子里飞快检索自己的名字。他记得刚才扫到过,在第三十七章。
找到了。
原文只有一句话。
“江邵黎是温叙的大学同学,也是陆野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他对陆野很好,但陆野眼里只有季清河。”
就这一句。
整本书下来,他的戏份加起来不到三百字。
工具人,背景板,连个完整的故事线都没有。
出场是“陆野的竹马”,退场就是查无此人。读者看完甚至不会记得有他这个人。
陆野。
这个名字出现的时候,江邵黎的手指顿了一下。
他深吸一口气,翻到陆野的章节。不是一页,是整整三十多页。
陆野在这本书里的戏份比他多得多——多到让人心慌。
原著里的陆野是什么人呢?
季清河的舔狗。
疯的那种。
季清河对他笑一下,他能高兴一整天。
季清河多看他一眼,他能失眠一整晚。季清河说一句“你真好”,他能把命都豁出去。
从一开始的默默关注,到后来的死缠烂打,再到最后的不顾一切。
整个人像被架在火上烤,烧得什么都不剩了。
可他不知道的是,季清河从来就没把他当回事。
季清河对温叙说的那句话,江邵黎记得很清楚:“陆野?他就是个工具人,我用完就扔了。”
用完就扔。
后来陆野果然被扔了。但扔之前,季清河还榨干了他最后一点价值——替自己顶罪。
江邵黎翻到最后。
陆野穿着囚服坐在看守所里,头发被剃光了,脸上没有伤,但眼神像是被什么东西掏空了,只剩下一个壳子。
那一章的标题叫“替身”,配的插图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狗。
季清河从头到尾没去看过他一眼。
江邵黎合上脑子里那本书。
他转头。
旁边坐着的人正低头看手机。
黑色卫衣的帽子没摘,卫衣的抽绳垂下来,其中一根被他咬在嘴里。
侧脸线条冷硬,下颌线削得像刀裁的,眉眼间带着点生人勿近的戾气,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眼下落了一片阴影。
手指修长,在屏幕上划得很慢,好像在刷什么东西,又好像什么都没在看。
二十岁,脸上还带着少年气,身上还没沾上原著那些烂事。
这是陆野。
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
是三个月后就要遇到季清河,然后一步步变成疯批舔狗的蠢货。
江邵黎盯着他的侧脸看了几秒,脑子里那本书还在自动翻页,一页一页地展示陆野的结局——监狱,绝望,一无所有。
那些文字像钉子一样扎在他脑子里,拔不出来。
他想起小时候的事。
七岁那年,陆野被高年级的人堵在巷子里揍,鼻血流了一脸,蹲在墙角不吭声。
他跑过去把人拉开,陆野抬头的时候眼睛红红的,嘴唇在抖,喊了一声“哥”。就一个字,但那个声音他记到现在。
高一那年,陆野在宿舍喝醉了,从背后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肩窝里,闷声说了一句“哥,你别交女朋友好不好”。
语气很随意,像在开玩笑,但手箍得很紧,像是怕他跑了。
上个月,两个人坐在天台吹风,陆野突然说了一句“哥,你是不是要毕业了”。
语气也很平静,但攥着啤酒罐的手用了力,罐子被捏得凹进去一块。
那些画面在他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全都停在判决书上。
江邵黎垂下眼,看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骨节分明,干干净净。
他慢慢攥紧拳头,指尖抵进掌心,疼得发麻。
他又想起一个事。
陆野出事之后,原著里江邵黎在做什么?
他往后翻了翻,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