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来赴约

谢春朝用近乎疯狂和执拗的态度追求长生不老,是因为,他早早就知道自己活不过二十五岁。

他会死,不是因为意外,不是因为什么逃不过去的灾难,是非常纯粹的,简单到无法改变的事情,那就是他的躯体寿终正寝的年龄就是二十五岁。

人有三十死,顺应天地自然,他只不过比天命的设计,还要提前一点结束此生之旅罢了。

而他知晓此事,当然就是因为金凌。

金凌其人,算天一派最后的独苗。百年前的战役中,算天一派尽数牺牲,只留下了她一个人。那以后,她就不再拘泥于门派规则。

算天,算命,不能乱算,必须符合规矩。

她不听。

她先给薛晨渊算命,知道了他的死期。虽然伤感,但是并不意外,不如说,薛晨渊经历了种种非人的折腾,还能活到五百岁,已经是奇迹了。薛晨渊前四百多年,无所谓生死,他这一生极其璀璨夺目,想要做的事情尽数完成,没有遗憾了。

然而,他在知道了自己命数将尽后,遇到了想要活下去的节点。

他还有很多的东西想要教给谢春朝,还想要为他遮挡风雨。

她后面因缘又给谢春朝算了一卦,当卦象出现,她震惊到把铜钱都掐碎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命格,极致的天才,极致的短命。他活不过二十五岁的,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寿命到了。

金凌当时捏着铜钱,终于明白了,门派的规则为何而来。

谢春朝十岁出头时,便清楚自己的死期。他不愿意认命,下山后,除了挑战各种修仙者,积累名声,还有到处寻宝,抢夺灵丹妙药,都是为了找到长生不老的办法。

对于一些想要长命的人来说,最多不过是想要延年益寿百年,但是对于长久地经历短命命数折磨的谢春朝而言,他想要活得更久,不知道是久到底是多久,既然如此,那就以最大的限度为目标,那就是长生不老。

他要活得过瘾,活得畅快,直到厌倦为止。

他从未和别人说过他短命的事情,因而外人一听说他追求长生,便会劝他回太清剑宗,认为依照他的资质,潜心修炼,不止长生,飞升也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迟早。

可惜谢春朝最多只能活到二十五岁。

就算他是万中无一的天才,寿命依旧无法坚持到飞升。

他需要的不是耐心,而是破釜沉舟的决心。这个世界那么大,怎么会没有长生不老药。他要找,他要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必定会落于他的手中。

谢春朝那么多年来都是这样觉得的。

但是比起有没有能力得到,他面对的更残酷的现实是,找不到。

宜苏曾经是出现在他面前,最靠近打破短命命运的机会。

谢春朝最初见识到了宜苏的本事,和他不妄语的性格,几乎是陷入一种癫狂的喜悦当中。宜苏不会撒谎,他的心脏必然可以挽救他的命运。而且宜苏是龙,光凭部分躯体,就能活下去,没有心脏,也没有关系。

他的狂喜,持续了很长的时间。

甚至一度地,他能理解异兽肉对于人的吸引力。

吃了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那么简单的事情。

当他和宜苏相处得越来越久,越来越了解这只异兽,就会察觉到每当宜苏说起心脏的问题,总是忍不住支支吾吾。谢春朝一开始以为,宜苏说了谎,只是编造了一个让他心甘情愿为他而凑齐身体和寻找许云璃转世的故事。他一再试探,宜苏一再确定龙的心脏就是可以使人长生。

那么,宜苏到底隐瞒了什么?

谢春朝有时候真的会厌烦自己过分的聪明。

他猜到了,宜苏不断地强调龙的每一部分的身躯都能保留意识,是在误导他,让他觉得,龙失去哪一部分,都能活下去。

宜苏越用话术来糊弄他,他就越来越肯定自己的想法。

龙失去身躯的哪一部分都能活,除了心脏。

宜苏是觉得,当他复仇了以后,也无所谓能不能活下去了吗?

真是深情的龙。

哼。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谢春朝的准则就是,不会以牺牲别人为代价,换取延长自己的生命。他早就做好了决定,一旦今年的春天过去,他就不再寻找长生药了,他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不顾代价提升自己的境界,从而打败整个修仙界。

既然不能长久地活下去,那么就让他的名字,长久地徘徊在修仙界吧。

要么长生不老,要么名传万载。

他绝对不会白来人间一趟。

“金姐姐,多谢了。”谢春朝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从乾坤袋里,直接掏出一块苍玉,放在桌面上,作为购买金凌信息的酬金。

金凌看着桌面的一金一玉,没有马上收下。

“你知道吗?”金凌和他说,“我有的时候,真的很后悔为你们卜卦。”

知道自己的死期,而且还是那么年轻,她不敢想象谢春朝这些年来,承受着什么样的折磨。

“我无所谓。”谢春朝不去追究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不如说,我知道了以后,更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了。”

金凌苦笑。

谢春朝看向她的脸庞,轻声说:“我能再问你一件事情吗?”

“问吧。”金凌乐意为他解答一切问题。

“小龙,能否找到所爱?”他温柔地说着这句话。

人生到了末段,突然有了牵挂。

谢春朝终于明白了,薛晨渊当年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牵着他的手,回到了太清剑宗。

若不久人世,他希望可以在离开之前安置好宜苏。

金凌看向谢春朝的脸,缓慢地点了点头。

会的。

“那就好了。”谢春朝安心许多,他笑着站了起来,“现在不早了,既然要登山,那我现在就得离开了,希望我们还有缘见面。”

他说着,就要走了。

“小春。”金凌喊他。

谢春朝笑着转过头。

“你还会继续寻找长生药吗?”金凌好奇道。

“当然了。”谢春朝坚定不移,仍旧充满希望地看着碧蓝的天际,“春天还没有过去呢。”

金凌最后告诉他:“当你看到白日流星群,那就是你生命结束的时刻。”

谢春朝朝她摆手,不再追寻生命的落点,他这一生,都是在旅途之中。

宜苏小小的身影,在高耸的屋脊上绕了一圈又一圈,他试图冷静下来,然而越走,越是心烦意乱。

突然,他的身体侧边传来一道清风。

宜苏转过身,便看见谢春朝飞身上屋顶,借着旁边大树的存在,掩盖了自己的身影,来到他的身边。他跃上屋顶,又稳稳停在他的身旁时,衣摆和头发微微飘起,而后垂落。阳光穿过树叶,细碎的金光落在他的身上,谢春朝仰起头看他,笑容灿烂。

扑通。

就像是刚认识谢春朝的时候。

宜苏那不在身边的心脏,清晰地跳动了一下。

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抬起短短的手,按在空空的胸膛上。

“怎么?你的小情人,就如此让你心烦意乱?”谢春朝笑问道。

宜苏看着他的脸,一时失神,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

“嗯?”谢春朝不解地摆了一下脑袋,碎光从他的脸上一直移动到白皙的脖子上。

肚子好饿。

宜苏的心里头一冒上这四个字,他就迅速地弯下腰,拿头去撞屋顶。

“喂喂喂,不必如此吧。”谢春朝被他吓了一跳,幸好他眼疾手快,及时用手挡住了宜苏的脑袋,把他拿捏在手中,小心翼翼地收在怀里。

时间已经不早了,他决定有什么话,一边走一边说,所以就抱着宜苏,跳了下去。

“你们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宜苏问他,意图转换思绪。

“是呀。”谢春朝语气吊儿郎,极尽调侃和玩笑的意味,“我问金姐姐,单纯可怜的小龙能够找到真爱吗?金姐姐收了我的钱,连连点头,说可以呀可以呀。”

宜苏:“……”

他时常分不清这个人是认真的,还是在玩弄自己。

“好啦,你不用那么纠结,我们直接过去看看,要是看到人,觉得不顺眼,就杀了,刚好地点在高山,随便一扔就可以抛尸处理掉。要是人看着,还觉得顺眼的话,就不急着杀了,放着好好拷问,拷打也行,我很擅长,我一定帮忙。”

谢春朝简简单单地化解宜苏复杂的思绪,早就知道按照宜苏的性格,要想明白怎么处理这件事情,起码得要一千年吧。

“就这样简单?”宜苏不敢置信,但是对他全然信任,在他的怀中,保持着抬头的姿势,一直看着谢春朝的脸,根本不想挪开视线。

“本来就很简单。”谢春朝笑道。

宜苏就这样,被他的三言两语抚慰了情绪,他乖乖地待在谢春朝的怀里,抓着他的衣服。

他不仅很饿。

还想要变得很大,最好可以完全把谢春朝包裹,小小的,捧在手心中,一直看着,好满足他那颗意图得到安稳的心。

如果我只看着你,便能获得平静,那么我为什么不能永远看着你?

谢春朝按照金凌的嘱咐,带着宜苏一直向着东边的方向进发。一开始的时候,人还很多,所经之处皆有村庄,谢春朝还向当地人确定了月鸣山的距离。

当地人听说谢春朝要去月鸣山,看了一下天色,纷纷建议他在这里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再登山。因为月鸣山在群山的最中央,怪石嶙峋,山路陡峭,最重要的是,其山之高,仿佛直达苍穹,到了夜晚,寒风像是刀子刮脸,让人生疼,冬天甚至会冻死人。现在入春了,情况尚好,但村民们还是建议谢春朝白天再登山。

谢春朝大概明白了情况,感谢了他们,然后就继续往前走。

走到无人处,他看向村民指着的方向,双脚微微一用力,一个法术,就直接朝着目的地飞去。

自然非人可以挑战。

修仙者修行挑战自然。

用上法术后,不需要多久的时间,谢春朝就带着宜苏来到了月鸣山的最高顶。黄昏时刻,橙黄色的太阳斜斜地挂在天空,准备沉入山头。

流景熔金。

山头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同样的,随着日头的走远,寒冷的风已至,一旁的枯树摇晃,寂寥之景呼应将会出现的孤月。

“这个地方,真的会有人路过吗?”谢春朝一脸茫然地转头,打量周围的环境,不敢相信地挠着后脑勺。

宜苏看着他。

“若是今晚这个地方有人会出现,得是仙人吧。”谢春朝感慨于此地荒凉和难以攀登,“看来许云璃的转世还是修仙者啊。”

普通人怎么可能登此高山。

“小龙你放心。”谢春朝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成竹在胸道,“就算他的转世是修仙者,也不是我的对手,我想要抛尸,必然会成功。”

“天晚了,要变冷了。”宜苏不接他的话题,“你把斗篷拿出来,加一件衣服吧,免得风寒了。”

谢春朝在草地上铺上了一条毛毯,随后坐了上去。他怀里抱着宜苏,披着斗篷,仰望天空。

太阳很快就下去,轮到月亮出现了。

孤月悬于高空,明亮皎洁,不见乌云踪影。

“小龙,你若真的见到了许云璃的转世,想要对他说什么?”谢春朝好奇地问道,他在自己知道短命开始,终其一生,都在为了目标而奋斗,要做的事情要多,需要提高修为,需要寻觅长生药,需要赚钱让自己过得更好,需要记下师父的仇人名单。这些东西已经占据了他的生活,他对情爱从不感兴趣。

纵使许多人对他表示过爱慕之心,但是谢春朝就是不动心。

一来,儿女情长,必定会浪费很多时间。

二来,既然他注定早死,何必去招惹别人,叫人守着一个二十来岁的死夫,那是何其残忍的事情。

三来,情爱过于缥缈。

人何以确定一生的伴侣?

因而,他时常对活得太久,唯有爱情在至今的人生中,留下最浓厚的一笔的宜苏感兴趣。

最深的恨意,来自最浓的爱意。

若你直面过去,会如何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小小的龙在他的怀里,仰头看着他,半天不语。

他们认识以来,一人一龙之间,难得如此安静。

高山的风吹起,碎石在山的表面滚落着,月光渐浓,照在谢春朝的脸上。

他因为皎洁的月光,而显得皮肤略微苍白,仿佛被寒风侵袭。

宜苏不断地给他掖好斗篷,给他戴上帽子,防止风偷灌进去。

“太冷了,回去吧。”宜苏说出这句话,顺其自然。

“我不!”谢春朝来了脾气,“我倒要看看那个负心汉,转世以后是什么模样!”

宜苏飞到他的肩头,顺着帽子钻了进去,就贴着谢春朝的脸站立。他看着寒气从谢春朝白皙的脸上轻拂而过,突然地,羡慕起这大自然流动的气息。

他们凭借一时意气,等到了大半夜,终于,金凌预知了的乌云飘来,完全挡住了月亮。

大地一片漆黑,谢春朝便在眼前点燃了一个火球。

从现在开始,会出现在这里的人,就是许云璃的转世。

谢春朝近乎执拗地等待着,睁大了眼睛。

就这样来到了后半夜,山群周围仍旧只有风的声音。

不是吧。

金姐姐。

你玩我们吗?

谢春朝愤愤不平,然后,眼睛不小心闭上,脑袋靠在立起来的膝盖上,很快就睡了过去。

对于他来说,干坐着实在是太无聊了。

宜苏并没有叫醒他,而且视线从很久开始,就没有去关注周围的风景。他窝在谢春朝斗篷帽子的边上,盯着他的脸,一看就是一个晚上。

确实感觉会很好吃。

宜苏趁他睡着,朝他的脸颊张开了嘴巴。

想要咬下去,却清楚知道自己不能做那样的事情。

宜苏慢慢收起了牙齿,本想要就此罢休,但是一人一龙本就靠得太近,斗篷上的绳子系得太紧,他动来动去,就算收起了牙齿,嘴唇也直接碰到了谢春朝的脸颊上。

宜苏的身体顿住。

谢春朝毫无反应,他睡得正熟,山顶虽然冷,但是很安全,身旁除了宜苏的气息,什么都没有。对于谢春朝来说,这个荒凉的山顶,是完全可以卸下戒心的地方。

宜苏的呼吸变得急促,就此静止不动。

谢春朝呼呼大睡,宜苏该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他一旦在安全的地方睡着,就会难以觉察周围事物的变化。

宜苏一点一点地,移开了自己的嘴巴,默默地看着他。

夜色太深,寒风凛冽,宜苏正想要把身体缩回斗篷里,好好冷静一下的时候,谢春朝坐在毛毯上的身体晃了一下。

没有月亮的黑暗,山顶之处,散发出丝丝的金光。

一只手朝谢春朝伸了过去,将他慢慢放下,脑袋枕在大腿上。

谢春朝因突然的改变,而微微睁开了眼睛,视线所及之处,便是一头垂落下来的白金色头发,以及那人隐入黑暗中的脸庞。

谢春朝知道他是谁了,身体一卷,靠近他的怀里,彻底睡过去。

宜苏的身体一僵,随后选择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拍了拍。

月亮彻底不会出来了。

人也不会来了。

宜苏就是有这个直觉,今晚,在山顶上,除了他们,不会再有人出现了。

一直等着,从前如此,现在也这样,然后结果也相似。

宜苏奇怪地,不再思考这件事情了,仿佛那人已经来过,仿佛这不再是一个问题。他的手轻轻地拍在谢春朝的身上,学着凡人哄睡孩子的模样。

但是谢春朝显然就不是乖巧的孩子,有了人哄自己以后,他又要拿手拍打宜苏,又要脚弹起来,看上去好似完全没有入睡,只是装着作弄人一般。

反正宜苏控制不了自己如此怀疑他。

“喂。”宜苏轻声抱怨着,手从他的肩头,直接滑向他的脖子,做了一个掐人的假动作。

若谢春朝是意识清醒的,现在就要蹦起来了。

但是当宜苏的手完全放在了他的脖子上,谢春朝仍旧毫无反应。

“呵。”他低声笑了,仿佛本来就是想要笑一般。

他想要记住什么,便能百年千年地记住。

比如说,自认为愚蠢的龙,现在脑海里便是谢春朝曾经笑着和他说过:你可不要趁我睡着,偷亲我。

他上一秒冷静地想着:谁会做这样的事情?

下一秒,晚风轻轻拂过谢春朝的脸庞。

龙又想了:晚风这样做了,你为何不阻止?凭什么风可以这样做,但是我不可以?

宜苏放在谢春朝脖子上的手忽然往上,将他的脸按住后,弯腰靠了过去。

他金色的眼眸,紧紧地盯着谢春朝那张天真而又充满了信任的睡脸。

人在真正做了某件事情之前,都拥有后悔的权利。

龙也一样。

宜苏毫无顾忌,他的手托着谢春朝的脸颊,大拇指漫不经心地摩擦过那张细腻的脸庞。

夜晚仿佛在警告沉浸在自我世界的龙,寒冷的风,冲向死了的夜空,没有月亮的夜晚,无人踏足的荒地,混沌一片的情感才是危险还擅长蛰伏的巨兽,收拢爪子的时候,嘴巴也在收获自己的猎物。

谢春朝的脸颊上出现了温暖的、湿湿的触感。

或许是春风。

无月的夜晚,黑色的衣袍彻底将人的上半身掩盖,他们越靠越近,越靠越近。万籁俱寂,这番景象仿佛被单独留在世上的某个角落。

谢春朝的手下意识搭了上去,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他认为自己应该是看到了什么,但是却只能记得那双沉郁得如同沉浸在寒潭里的双眸。

月亮退出人世,天际出现晨曦。

谢春朝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毛毯上,身上盖着斗篷,脑袋下面还有折起来的衣服。他连忙爬了起来,手忙脚乱,不小心用膝盖把什么给撞翻了。

“谢春朝。”被他用大腿压着的宜苏伸出了一只小手,以展示自己的存在感。

“小龙,你怎么在这里?”谢春朝抬起大腿。

宜苏躺在毛毯上,不着急起来,就这样转过头,默默地看着他。

他今天居然没有生气?

谢春朝觉得稀奇,但是现在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他立即关心起另一件事情:“我怎么睡着了?”

“你前几天都在折腾,身上的伤没有痊愈,感到累也正常。”宜苏一本正经地回答他。

“我不是想问这个!”谢春朝略微着急地说,“我是想要说,后面许云璃的转世来了吗?”

如果有人来了,他怎么会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紧张地看着宜苏。

“看到了吗?是很可恶的样子吗?不要告诉我,你偷偷杀了抛尸了,好歹也得喊我一声啊,你太不够意思了。”谢春朝急吼吼地说了一连串的话。

“你呀……”宜苏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从他的大腿下面爬了出来,站好后告诉他,“没有,这里除了你我,再也没有人路过,最多不过是有一只老鹰飞过。”

谢春朝愕然。

“你的那位金姐姐,毫无用处。”宜苏评判道。

“不可能吧。”谢春朝的声音变得迟疑,“该不会就是那只老鹰吧。”

没有规定,人转世后还得是人。

宜苏看了他一眼,懒得争论,和他说道:“东西收拾好了,下山去吧,你不饿吗?”

“你就只知道关注我饿不饿,我又不是只会吃的猪。”谢春朝埋怨着,然后打开乾坤袋,把所有的东西收进去了。

一人一龙结伴下山。

路上,谢春朝仍旧怀疑地问着:“昨晚真的没有人来?”

宜苏肯定地摇头。

谢春朝沉默,半晌后,山间小道里,传开了他愤怒的声音:“可恨的神棍!还我钱来!”

忍一时越来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谢春朝带着宜苏,一路杀回集市,誓要讨回钱财,结果人一到,金凌就跑了,她的摊位上,只留下了一张画着得意笑脸的纸张。

“金老太!!!”在金钱面前,谢春朝忘记了尊老爱幼。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谢春朝:我平常压到你,你都是这样的[愤怒],为什么今天是[好运莲莲]的?

宜苏:[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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