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的话,始终很有礼貌,但是听得是人都想上去往他脸上揍一拳。

“那好,我跟你们去。”刘奇强压住怒火跟着那几个饭店的人一起进了办公室。

我一看情形不对,怕刘奇出事,便跟阿亮和陶子打了声招呼,跟了进去。回头的

时候,身后传来依然关心的声音:“Feeling,小心点,别跟人家吵。”

“你放心吧,我是去跟他们讲道理的。”说完,给了她一个轻松的微笑,向他们的办

公室跑去。

门没有关,从里面传出的声音很响,看来连平时一向温文而雅,遇事不乱的刘奇也

已经被里面的工作人员惹毛了。

“他们怎么说?”我点上根烟,摆出一付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式,斜着眼睛挑衅地看

着里面的两男一女。

“他们说在等总公司传进货单过来!现在总公司没人”

“进货单是吗?呵呵”我冷笑着,“我想,这多点时间,已经足够造一大叠出来了。”

“哼,弄坏了别人的东西,不想赔钱,没钱还出来吃什么饭,没见过有你们这种人,

穷瘪三!”经理旁边的那个女人轻声嘀咕了一句

“喂,你刚才说什么?你他妈的有本事再说一次!”我忍不住,刚想冲上去,又被刘

奇拉了回来。

“OK,既然你们都已经这样说了,我想我们也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了,我只想说一点,

现在双方的责任认定都存在着一定的分歧,你说是我们弄坏的,但是你们必须搞清楚一点,我也同样可以说是你们的椅子质量有问题!这点,即使你们叫警察过来,我们也有理。但我们退一步,愿意承担你们一部分的损失,这已经很够意思了,如果,你们觉得不满意,大可报警,就这样,斐麟,我们走。”刘奇抽出一张五十块的人民币拍在办公桌上,拉着我出了办公室。

“单我已经买好了,走吧!”陶子把衣服递给了我们,我拉着依然下了楼。

本来,事情到了这里就应该算结束了,可,谁都没有想到的是,都要出门了,还惹

了事非出来。

阿亮和刘奇走在最前面,应该是在说刚才在办公室里的谈话内容。我牵着依然正准

备跨出饭店大门的时候,陈刚暴怒的声音又把我们拉了回来:“你妈的把刚才的屁再放一遍!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把你们店给砸了!”

我连忙放开了依然的手,冲了过去,跟阿亮刘奇一起把陈刚往外拖。陈刚的力气

很大,他一边挣扎着,一只手指着那个先前在办公室里就出言不逊的女人,嘴里嚷着“他妈的,老子是外地人又怎么样?你妈的就是上海人啦,上海人就了不起啊?”

陈刚嚷着,我们几个很容易便听出个所以然。已到而立之年的陈刚,平时极少气,

唯一能让他情绪失控的事情,就是最忌讳别人侮辱他是外地人。我放开了手,径直走到那女人面前:“不要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敢打你,你有种再说一遍试试!别以为这里是你们的地盘,你就拽,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来了几年上海就想冒充上海人?妈的,老处女!”

眼睛,因为愤怒,开始充血。牙齿,在嘴里咬得咯咯作响。拳头,也已经紧紧地握着,

好像在等待谁的一声令下一样。

陶子费力把我从饭店里拉了出来,我还想进去,却被刘奇挡住。

“刘奇,你走开,不要拉我,我不能让我兄弟这样被人欺负!”

“你这是什么意思,陈刚不是我兄弟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进去会吃亏的!”

“妈的,老子今天就是在这里被打残了,也要让那群狗娘养的混蛋好不到哪去!你别

拦着我!”

可刘奇依旧没有一点想让开的意思。气急败坏的我一急,推开了他就想往里冲,却

不想被他一个抱腰,猛的推倒在地上。

我楞住了。

“你妈的想进去是吧?先把我弄趴下了!”

认识这么久以来,真的是第一次,我第一次看见刘奇用这种表情对我说话,即使在以前,我替他们惹了再大的麻烦,他也都只是很语重心长地教育我、引导我,而从没有对我大声训斥过,更没有像现在这样对我下重手。

我坐地上,撑着头,满腔的委屈,越想心里越郁闷,眼泪就这么流出来。

刘奇坐到我的旁边,红着眼睛,泪水把他眼眶塞得满满的。他叹了口气说:“唉,

斐麟,没摔痛吧,刚才我出手重了点,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我,我刚才这样做,是真的不想看见你们出事啊,懂吗?”

“我知道,可我真的心里难过、憋得难受啊。”他这么一说,我哭得更加厉害了。

一只手,温柔地将我挂在脸上的泪水抹去。感觉很温暖。脸,被轻轻的捧起。依然的一脸愁容印入眼帘,担心的神情尤如连片厚重的乌云布满在她紧锁着的眉宇间。

“Feeling,不要再闹了好吗?你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冲动呢!”

我无语,茫然的看着她。蓦然觉得,依然身后的灯光很耀眼很耀眼,把我的眼睛刺得好痛,泪水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一伙人,哭的哭,醉的醉,沉默的沉默,就这样或坐或蹲的待在饭店门口。

等大家情绪都稳定下来后,刘奇说我们各自回家吧,于是一行人便开始散开,但是我似乎能听到每个人的脚步声都是那么沉重。谁都没想到这次为我送行的场面会是这样的不欢而散。

我和依然坐在出租车上没怎么说话,她平静地看着前面,神情肃穆。我心里惴惴不安,怕她生我气,也不敢跟她搭话。

下车后我看着她上楼的背影,叹了口气。这次见面或许真的不是时间呢,谁都没料到居然会是这样的场面。

过去我每次送依然回家总是送到楼下,静静地听她跑上楼,她家在六楼,她每上一层,楼道里的声控灯就会亮起来,我就很容易知道她现在在第几层。然后看到6楼的灯光亮也起来之后我就放心地离开。

这一次,也不例外。只是在她踏入大楼的那一瞬间,她又折了回来,一把抱住我,开始不停地哭。她的举动,使我的脑子刹时一片空白,印象里面,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哭了,而且哭得还这么伤心。我闻着她颈窝处的残留的芬芳,不由自主也抱住了她,任由她的泪水把我的胸前染成一片挥散不去的暗潮。

我轻轻地一下一下拍打着她的背,“怎么啦,好端端地怎么哭了呢?谁又欺负我家的公主啦?我帮你去扁他!”

公主,是我对她很特别的一个称呼,就如“感觉”这个称呼对我而言的特殊性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

自从几年前看到依然黯然伤神地站在车站路牌下等阿亮的身影后,我总是想尽我所能的保护她,对我而言,她就像个公主一样,而我呢,则是她的骑士,为她阻挡来自外界伤害的骑士,让她能够寻求到庇护的避风港。

对,只是骑士,不是王子。

依然则把我的名字直接用英语翻译过来,直呼我“感觉”。

按照曾经的约定,这两个称呼,只属于我们彼此两人。但就像所有的童话里所描绘的那样,公主的另一半必定是她的王子了,而骑士的定义则永远被安排在守护者的位置上。

我的责任就是在公主没有与她心爱的王子共结连理之前,竭尽全力保护她,看着她健康安然的成长,然后将她的手交给她未来的王,看他们悠然远去。

没有人要我这么做,我只是希望依然能够幸福,她的幸福就是对我守护的最大的报答了。

即使在现在,我依旧无法改变用“公主”去呼唤她的习惯,纵使我们的关系已经不再像从前般的亲密和暧昧。我眼里的她,始终是那个不谙世故、对外界的诱惑没有一点防御力的小公主,依旧不懂事,还是个孩子,还需要别人去保护。

“你,就是你欺负我了!”依然边哭边像个孩子似地捶打着我的胸膛。

“好啦好啦,我知道错了。”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状况,但我还是由着她认了错。反正黑锅也背了不少了,也不缺这一次。

“感觉,就在刚才你要再冲进去的那个时候,我突然觉得很害怕,你知不知道你的冲动会让别人很担心?如果你出什么事了,那你要其他人心里怎么好过呢?还有,以后万一我有什么事,你就不能再来帮我了啊。不要再这样冲动了好吗?”

听了她的话,我晕了一记。原来是这个事情啊,小妮子在杞人忧天着,这不摆明了在触我霉头嘛,算了算了,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小傻瓜,我不会有事的,也不会再跟别人去打架了。我可是对你发过誓的哦!你忘了吗,上次在淮海路上,我被人打得多惨也不是没还手吗?因为那时我脑海子都是对你的誓言。我答应过你的事,哪一件没有做到啊,相信我!”

“可是,你一冲动起来,什么事情都会忘的。”依然仰起了头。她那双本来就水汪汪的大眼睛,经过泪水的洗刷后显得异常动人。忽明忽灭,犹如一弯深邃的湖水。

“那我以后就尽量少冲动啦,你就安啦,我这种人是不会有事情的!不是有句老话说过:戆人有戆福嘛,所以你就不要乱想了,知道了吗?”

“嗯,那你到西安去的时候,可要自己小心,别给人欺负了,记住你答应我的事情。”

“我会的,不过你也要答应我,我不在的时候,要乖乖的知道吗?如果让我知道你闯祸了,我会马上飞回来打你PP的哦!”

“好啊,你回来,我帮你接风,我们拉勾!”看到她的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我也放心了不少,顺着她的意思,事隔十几年后,又玩了一记拉勾这种小孩子才玩的游戏。

“好了,不早了,你快点上去吧,不然妈妈又要担心了。到家发个消息给我报个平安。”

“那你也早点回去,再见!”依然擦干脸上还残留着的点滴泪水,上了楼。

我没跟她说再见,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说来很怪,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再见”这两个字。我宁可不说话,或者用“bye”或者“闪了”之类其它的词去替代它们。因为“再见”,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日语里的“加纳”和“撒油那拉”这两个词,一样的意思不同,前者是很随意的离开,而后者就是再也见不着的那种很正式的告别。仿佛两个人在说过这个词以后,就会成为两条平行线般的再也无法交结。所以,在我潜的意识里,特别的排斥这两个字,到了后来已经延伸为一种略带抗拒性的习性。

回去的出租车上,我收到依然的一条短信:感觉,你还会是我的避风港吗?:(

会!我答应过你,我,徐斐麟,会是夏依然一生的避风港,直到,生命的末路。晚安,我的公主。

6.

在似梦非梦的回忆中,我恹恹地醒来,看着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过一丝光丝的明亮。我轻轻唤醒了身边的启燕。

“你今天回你父母家去吧,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他们一定很想你的,去看看他们吧。”

启燕没有问什么,很听话的点了点头:“好的,我给你做些早饭吃吧。”

我吻了下她的额头,起了床。

在昨天向启燕许下了承诺之后,突然之间,心中对依然的思念已经排山倒海似的向我涌来。我一时无法像往常那样地面对启燕,也许,给我一点个人的时间和空间,我也也能从梦中彻底地清醒过来。

说起与依然的故事,就必定要牵扯到阿亮和陶子!因为陶子可以说是这个故事的序言, 或许没有陶子当初的离开,就不会有我跟依然的相识。而阿亮,则是这个故事里占有很多戏份的一个主角。可以说,是我、依然和阿亮三人,共同编织出年少轻狂时最美丽的一段回忆。我们笑过,痛过,哭过,同样的也幸福过。

自从跟陶子阿亮混熟以后,我们三个人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地过着每一天。还记得那个时候,阿亮和陶子一直都是我们学校里风云人物!我现在琢磨着,要是当时有流星花园的话,这两人八成会被学校里的众多MM捧为“F2”。

阿亮长着一张可爱但不失英俊的娃娃脸,篮球打得很好,每天中午我们一起篮球的时候,总会有几个小姑娘在旁边看着,而且总会不有新的面孔时时出现。尤其是在学校举办篮球赛的时候,只要有他出赛,那天的观众最起码会平时的一倍那么多,而且多出来那一倍还全是女孩子。颇有“灌篮高手”里流川枫亲卫队的意思。再加上一百八十二公分的身高更成为学校里众多MM关注的焦点,还记得有一次我和西装笔挺的他一起上楼,一个学妹从二楼下来的时候,光顾盯着他看,结果没注意楼梯,把脚都给崴着了!

而陶子,则是我们学校的舞王,什么“street dance”啊、现代舞啊,跳起来那真的叫好看,就连那时中国还没有流行的“hip-hop”他都能玩得有模有样。更夸张的是,一次在文艺汇演时,他演绎了一段“迈克尔?杰克逊”的经典太空步,当场让我们班上一个女孩子放出话来,非要追到陶子,做他女朋友不可!平时总是一身流行打扮的他,可以称得上是那时我们学校潮流的领导者,我们学校里戴贝雷帽、戴黑框平光眼镜、穿滑板裤的风潮都是他带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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