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合同

应明乔似笑非笑:“你胆子很大啊,居然敢对我动手,本来我该就叫人把你直接填江的……”

唐元宁投桃报李:“承让承让,你也不赖。十八岁就会玩绑架了,前途无量啊小朋友。”

听着小朋友,应明乔三个字脸黑了一下。

“嘴还挺硬。”他嗤笑一声,“不过算你运气比较好,我这个人,比较惜才。”

“惜才?”唐元宁乐了,“你是惜色吧?说那么文绉绉的干嘛。”

说着,他又骄傲补充:“不过这很正常,我也觉得我长得挺好看的”

居然还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上了。

应明乔眯起眼,似乎重新审视了一下这个不知死活的会所服务员。

想到他此刻已经落在了他的手中, 那怒火才勉强平息了一点。

他微微俯身,近距离观赏着这张对极他胃口的脸蛋,慢悠悠道:“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签了这东西。第二,不签——”

他故意停顿,嘴角弧度扩大,像是在享受扑杀之前戏弄一番的快感。

“那我很敬佩你的骨气。”

“你那个助学贷款的材料还没交齐吧?你的档案也还在学校教务处压着吧,不只是你寒窗苦读这么多年考上的学校,还有你的未来,你那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现在都全部寄托在你的手上。”

“当然,还有第三种选择。再想昨天那样不知死活的和我打一架。”

“其实我也挺期待的……”

他的声音压低了半度,目光满是暧昧,狎玩,从唐元宁的锁骨慢慢滑进领口,“你哭起来的样子。”

“我选第三!”唐元宁秒选,还格外大方说,“现在解绑,我还可以让你一只手。”

应明乔眼神一冷,伸出一只手,捏住了唐元宁的下巴。

指腹卡在颌骨两侧,把那颗不听话的头抬起来,让那双眼睛只能直视着自己。

“你一个被绑在我家沙发上、手被捆着,周围还都是我保镖的人,”

拇指慢柔摩挲着唐元宁下颌线,眼神满是危险的暗沉。

“是不是还没搞清楚状况?”

“我清楚得很,”唐元宁把脸蛋往沙发上一搁,虽然手被绑着,但姿态倒是松弛得很,“你不就是被我打了一拳,面子上过不去,想把我弄身边慢慢折磨吗?我都懂。”

应明乔看着这个胆大包天的人,眉梢拧起,帅气的脸有些锋利不减的冷酷。

他松开手,唐元宁的下巴被他捏出了两道浅浅的红印,在那张洁白的脸上格外明显,犹如艺术品上留下的一道污迹。

应明乔走到对面的单人沙发前坐下,懒得和他多说。

“我给你三分钟,自己想清楚。”

唐元宁在沙发上像一条搁浅的咸鱼,动了动手腕,但背后的麻绳实在勒得太紧了,他根本挣脱不开。

只好再次看向应明乔。

看着年轻时张狂和不讲道理的自己。

他有点想笑。

前世他坐在这样的沙发上,对面都是自己新挑好的忐忑不安的情人。

但没有想到风水轮流转,自己成了自己想要的情人。

啼笑皆非。

“两分钟。”应明乔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像看一件费了这么大心思还值不值得的商品。

水晶吊灯被空气流动吹动,极轻极远,墙上挂钟也在滴答作响。

保镖们连呼吸都压得很低,所有人都等着他的回答。

唐元宁叹了口气,有些无奈似的:“签了合同,我能得到什么?”

应明乔动了下眉毛。

仿佛没有料到刚才还铁骨铮铮蹦跶的人就变的这么快。

“你要什么,我可以给你什么。”漫不经心和施舍的语调,仿佛述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但他紧跟其后加了一句话:

“不过,得看你的表现。”

唐元宁点了点头:“行吧,我签。”

“答应得这么爽快?”

应明乔俯身,倏地和他拉近距离,直直对上那双琉璃似的乌眸,似是想要借此穿透他的内心。

“不看看条款?”

“不用了,条款写了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愿意给我什么。”

再说了他的那包养合同能写什么内容,他能不知道吗,平时助理都帮他打印腻了。

应明乔眼眸弯了一下,对他服输般的识相特别满意。

他拿起那份协议,又从茶几上拿出一支笔,一起递过去。

“签吧。”

唐元宁看了一眼自己被绑着的双手,然后抬头看应明乔:“你在跟我开玩笑?”

应明乔才想起来他还绑着的这件事这件事,亲自屈尊帮他解开了手腕上的绳子。

麻绳散落,唐元宁纤细如玉的手腕上留下两道深深的红痕,还有些微微发烫。

他揉揉手腕,干脆利落地接过笔。

翻开协议最后一页,在签名栏的位置写下三个字。

唐元宁。

字迹十分狂草,堪称一笔划过。

他把笔放下,把协议推回去,抬起头看着应明乔。

“签完了。”

应明乔拿起协议,看了一眼那个压根认不出是唐元宁三个字的草书签名,又拧眉看了下他那张漂亮的脸,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人不可貌相。

不过总算签合同了,他合上,随手扔给了站在一旁的助理。

最后,再意味深长地,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再看了一遍唐元宁,像是看到了一件期待已久终于得到的藏品。

“从今天起,”他宣告,“你是我的人了。”

唐元宁毫无他想象中的反应,还点起了拨浪鼓的头,十分赞同:“嗯嗯嗯嗯。”

他知道应明乔只是单纯想要报复他,昨天那一拳打在脸上,应明乔怕是气得要死。

圈里人人人捧着的太子爷,小霸王,十八年来第一次被人揍了,揍他的还是一个会所服务员,一个连医保都没有买过的穷大学生。

所以应明乔要的不是他,要的是把那个胆敢反抗的人踩进地里,让他再也没有脸在他面前抬起头。

但世界上没有人比他还懂应明乔了。

喜新厌旧,对一个人或者一个东西,最多六十天新鲜感。

他现在又刚大权在握,继承家族,周围数之不尽想要攀上他的人。

应明乔用不了多久,就会对他丧失兴趣,发觉‘这个人也不过如此’,然后就会头也不回地踹掉他,投入花花美好世界。

没有想到他的第一桶金来的这么快,唐元宁内心给自己大大点了个赞,他真是个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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