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地址

“哎呀,小唐来了!”钱总从主位上站起来,笑呵呵地迎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位啊,就是最近爆款的《祈心之异》的创始人。”

“唐元宁,”唐元宁一一握手,“钱总过奖了,小游戏还在起步阶段。”

“小唐太谦虚了,”钱总笑着说,“人家的游戏上线两周,数据翻着倍地涨。我跟你们说,这种年轻人,才是未来的希望。”

几位总纷纷点头,看唐元宁也变得热情多了。

“这么年轻,英年才俊啊。”

“后生可畏,属实是后生可畏。”

“我听说过那个游戏,我儿子天天在玩。”

唐元宁笑着应和,顺势坐在了工作室旁边那群人身边,之前有过参加饭局经验的何磊见到他都松了口气,主心骨终于来了。

菜一道一道地上,酒也一杯一杯地倒。

唐元宁以“还要开车”为由推了几次酒,钱总也不勉强,给他换成了果汁。

气氛在钱总的调动下越来越好,有人讲段子,有人聊政策,有人吹嘘自己最近投了什么项目,大家其乐融融,也不尴尬。

“小唐,”有一名大嘴巴的王总端着酒杯,醉醺醺的,忍不住指点几句,“你那个游戏,商业模式想清楚了没有?我跟你说,很多创业公司就是死在商业模式上。一开始数据好看,烧钱烧得欢,结果钱烧完了,用户也跑了,钱却没有赚着。”

唐元宁放下筷子,认真回答:“想清楚了,但我们不打算靠广告变现的……”

他刚开了个头,包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

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领口露出锁骨的一小片皮肤,头发染成了浅栗色,软塌塌地搭在额前。五官不算惊艳,但胜在干净,能激起人保护欲的好看。

他探头在门口的缝隙,表情有些腼腆。

“钱总,”他的声音不大,带着一点怯意,“我来了。”

钱总笑呵呵地招手:“来来来,小奇,进来。”

小奇。

唐元宁的目光在他身上停了一瞬。

这种饭局上有“陪酒”不稀奇,只不过这个小奇走进来的时候,视线若有若无的在他身上绕了一圈。

不是那谁要伺候谁的打量,而是一种带着点好奇和羞涩的注视。

小奇自然而然走到他身边。

“唐总,你好,久仰大名,”他微微弯下腰,软软道,“我给您倒杯酒?”

近看更好看,皮肤白得近乎透明,脸蛋白又嫩,乖乖巧巧的一看就不会出什么事。

唐元宁被勾起了点兴趣。

重生后他几乎没怎么接触过什么人了,一个前世阅人无数的花花公子,忽然被一个完全长在自己审美点上的漂亮男孩凑近……

唐元宁勾起唇。

只是看看,又不犯法。

小奇似乎也注意到了他不加掩饰的视线,耳尖微微泛红。

他低下头,拿起桌上的酒瓶,手指握住瓶颈,抵在旁边的酒杯上。

酒液从瓶口倾泻而出,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打着旋,颜色深红,宛如流动的红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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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了大半杯,放下酒瓶,双手端起酒杯,恭恭敬敬地递到唐元宁面前。

“唐总,敬您。”

声音羞涩,不太习惯般。

但他的动作很稳,没有发抖,眼神也没有躲闪。

唐元宁看着那杯酒,又看了看小奇。

在包间暖黄色的灯光下,小奇脸绯红,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唐元宁笑了一下,低下头,就着他的手,凑近那杯酒。

嘴唇碰到杯沿的瞬间,他的黑睫垂下来,遮住了那双过于勾人的眼眸。

酒液顺着杯壁滑进嘴里,微涩,微甜,有一点辣,但更多的是红酒特有的那种醇厚和果香。

他喝了一口,然后抬起头。

小奇的脸已经红透了。

“好喝。”唐元宁拉开距离,眼眸像两颗被酒液浸润过的星星,亮得不像话。

王总调侃:“这小子,我刚才说给你倒酒你不喝,小奇来了你就喝了。”

钱总在对面看到这一幕,笑得更开了:“小唐,小奇可是我们公司的新人,刚毕业没多久,很乖的。你要是有兴趣,以后多带带他。”

“好啊,”唐元宁端起自己的果汁杯喝了一口,看着小奇微笑道,“正好我们公司最近也很闲。”

小奇也正含羞带怯看他。

四目相对的瞬间,小奇飞快低头,耳尖的红更深了,唐元宁也再笑了下。

工作室的何磊和其余几位员工,左看看,右看看,怎么觉得气氛哪哪不对劲呢。

后半宴会,王总端着酒杯,讲他当年白手起家的故事,讲得唾沫横飞、眉飞色舞。

“……那时候我兜里就两百块钱,连碗牛肉面都舍不得加肉,站在首都的街头,看着那些高楼大厦,我就想,总有一天,我要在这座城市里有自己的一栋楼!”

唐元宁托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虽然王总这个故事他已经听过三遍了,每次版本都不一样,但无聊当做听故事嘛,偶尔配合着点个头,发出非常捧场都又显得格外啊敷衍的“嗯嗯”,就能引得王总说得更起劲儿了。

小奇就坐在他身边,给他倒果汁,夹点菜和水果。

兜里的手机嗡了一声,唐元宁随手掏出来一看,颇为意外的扬了下眉。

【金主小乔】:你在哪里儿?地址发我。

唐元宁“咦”了一声,眼眸瞬间凝在手机屏幕。

不对啊,这个时间点,应明乔不是应该在餐厅,和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周明宇撞在一起,然后心猿意马,甜甜蜜蜜,怎么会想来给他发这种消息?

难道计划没成功?周明宇没去?还是去了没撞上?

唐元宁喝了一口冰冷冷的果汁,压压内心掀起的波澜。

饭宴上王总高谈阔论,但他已经听不进耳了,只纠结一个问题:不可能啊,周明宇长得多好啊,笑起来这么可爱,人也知情识趣,是他最喜欢的类型之一。

要不是为了早日摆脱应明乔,他才不会白白让给他呢。

而且放在前世也是为数不多跟他将近两个月的人之一,怎么可能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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