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旧物

包裹是第二天下午送来的。

耐莉推门进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麻布包袱。不大,方方正正的,边角被什么东西撑出了硬朗的棱角。

她把托盘放在桌上,包袱放在椅子旁边,然后退后两步,站得很规矩。

“希斯克利夫先生让人从画眉田庄搬来的。”

她说。声音很平,像在念一张清单。但她的眼睛不是平的——棕色的瞳孔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被她压得很紧,紧到眼角都微微发红。

埃德加从窗边站起来。

他走到椅子旁边,低头看着那个包袱。麻布是粗的,灰白色,用麻绳扎了一个很丑的结。

绳子勒得很紧,结打得歪歪扭扭,不像女人系的那种整齐的蝴蝶结,也不像仆人习惯打的那种活扣。

这是男人的结。一个不太会打包袱的男人,用很大的力气,很认真地系上的。

“他说,”耐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轻得像怕惊动什么,“您缺什么再添。”

埃德加没有回头。他解开了那个结。

包袱里的东西被塞得很满,没有章法。像一个不会收拾的人,把所有能想到的东西一把一把地抓起来,用力地、急迫地塞进一个包袱里,生怕漏掉什么。

埃德加蹲下来。

他先拿出了两本诗集,一本拉丁文语法。诗集的扉页上有他的签名,字迹工整,墨水已经褪成了淡褐色。

他把书放在桌上,手伸进包袱里,碰到了布料。

是他的衬衫。两件。白色的,皂角的气味从布料里蒸腾出来——画眉田庄用的那种皂角,薰衣草味的,和呼啸山庄粗糙的碱皂完全不同。

在包袱的最底下。

然后他摸到了那支笔。

压在所有的衣物和书下面,被一块手帕包着,手帕系了一个很紧的结,和包袱上的那个一样丑。他拆开手帕的时候手指不自觉地发抖——

羽毛笔。

灰白色的鹅翎,笔杆被磨得很光滑,握笔的位置有一小块深色的印痕,是手指常年按压留下的。

笔尖是银色的,微微有些歪,被修过很多次,每一次都修得不太专业,刀刃在金属上留下歪歪斜斜的痕迹。

他喉咙里那个东西又涌上来了,

十六岁。

他十六岁生日那天,画眉田庄办了一场宴席。

他穿着新裁的鹅绒外套站在客厅里,和每一个来祝贺的客人握手,说“谢谢”,脸上挂着得体的、画眉田庄少爷应该有的微笑。

希斯克利夫不在。

不被邀请。不被允许。画眉田庄的门从来不对他敞开——不是因为老恩肖去世后没有人管他,是因为林顿先生认为一个被收养的弃儿不配出现在体面的宴席上。

那天晚上宴席散后,埃德加偷偷从厨房的后门溜了出去。穿过花园,穿过马厩,穿过那片把画眉田庄和荒野隔开的小树林。

月亮很大,照得石楠丛像一片银白色的海。他跑了很久,跑到鞋底沾满了泥,跑到衬衫下摆被石楠丛撕了一道口子。

希斯克利夫在马骝旁的小屋里,背靠着墙,膝盖蜷起来。看见他的时候,那双暗金色的眼睛亮了一下。

埃德加走过去,在他面前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

蛋糕。三层的,他偷偷藏了一块最大的,奶油已经化了,浸透了纸包,变成了一团甜腻的、软塌塌的东西。

“生日快乐。”希斯克利夫说

然后他从身后拿出了那支笔。

没有包装。没有纸。没有丝带。就那样握在手里,灰白色的鹅翎。他把它递过来的时候,手指在发抖。

“给你的。”他说。

埃德加接过来。笔杆上还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滚烫的,像刚从火里取出来。

“哪来的钱。”

“不用你管。”

后来他才知道。希斯克利夫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攒了三个月。只为了买一支笔。一支给画眉田庄少爷的、体面的、配得上他的笔。

埃德加把那支笔用了很多年。笔尖写歪了,他自己修,修不好就凑合着用。

笔杆被磨出了印痕,那是他的手指,日复一日地握在上面,写诗,写信,写日记,写那个人的名字。

一遍一遍地写,写到笔尖都起了毛边。

后来笔收起来了。什么时候收的,他不记得了。

大概是那些信一封都没有回音之后,大概是他决定再也不写那个名字之后。他把笔放进抽屉最深处,压在几本旧笔记本下面,假装忘记了它的存在。

但手指没有忘记。

现在那支笔握在他手里,笔杆上那块深色的印痕正好卡在他的指节处,严丝合缝,像一个等了很久的、被重新合上的榫卯。

他的手指在发抖。

“林顿少爷。”耐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点慌张,“您——您还好吗?”

埃德加没有回答。他蹲在那里低着头,看着麻布包袱里剩下的东西。

“耐莉。”他说。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在。”

“他什么时候去的画眉田庄。”

耐莉沉默了一下。“前天夜里。”

前天夜里。

就是希斯克利夫在门外站了很久很久的那天夜里。他在这个房间的床上躺着,面朝门。

而那个人在荒野上骑马,穿过夜风,穿过石楠丛,穿过那片把两座庄园隔开的荒原,去他的房间,打开他的衣柜,拉开他的抽屉,把他的东西一把一把地抓起来,塞进一个包袱里。

然后回来。在天亮之前。站在他的门外。透过那扇巴掌大的小窗,看他睡着的样子。站了很久。

埃德加把笔握紧了。

“他说了什么。”他问。“在画眉田庄。他和我父亲说了什么。”

耐莉没有回答。

沉默太长了,长到埃德加抬起头来看她。

她站在门口,手攥着裙摆,指节泛白。棕色的眼睛里有一种他读不懂的东西——不是恐惧,不是同情,是一种被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弯了腰之后,想要弯下去又拼命撑着的疲惫。

“林顿少爷,”她说,声音很低,“有些事……也许您该问他。”

又是这句话。

埃德加看着她。她避开他的目光,低下头,盯着自己脚下的石板。她的鞋尖上有一小块泥,干了,裂成了细碎的纹路。

“我走了。”她说。“晚饭会送来。”

她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停了一下。没有回头。

“那支笔,”她说,声音轻得像自言自语,“他把它放在胸口的口袋里带回来的。”

门开了。她走出去。锁扣咬合。

埃德加蹲在原地,把笔按在心脏的位置。闭上眼睛。

十六岁的月光,三个月的血汗,一支灰白色的羽毛笔。

一个被呼啸山庄捡来的弃儿,耳朵烧得通红,把攒了三个月的钱换来的东西递过来,手指在发抖。

“给你的。”

从十六岁到现在。从他写出去的那些没有回音的信到现在。从画眉田庄到呼啸山庄。从一个人的胸口到另一个人的手心。

一直在那里。

埃德加坐在桌边,把包袱里剩下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抚平,叠好,放在床上。

把笔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边。荒野在下午的光线里是一片灰蒙蒙的绿,远处的石楠丛被风吹得低伏,像大地上生长的暗色绒毛。

云压得很低,和地平线融在一起,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

他想起那些信。那些他写了没有寄出去的,和那些寄出去了没有被收到的。它们都在某个地方。

一个在画眉田庄的抽屉里,一个在呼啸山庄的某个角落,被截断,被藏起,被遗忘。

但笔在这里。

光线穿过羽毛的纹路。每一根都清晰可见,像某种被时间凝固了的、脆弱得不堪一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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