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刘奇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方才还有些狰狞的伤口处现在是一片光滑的皮肤。哪里还有伤口的影子。

“回去再说吧。”r

“那么,欢迎再来。祝你们好运。”

伴随着中世纪礼貌而滑稽的声音渐行渐远,丁华在一道似曾相识的白光中,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好累,好想睡觉。当下什么也不愿意想就朝着床铺的方向倒了下去……

然后,他梦到了小时侯的事情,那么清晰的,仿佛被控制了一般,被一件件的整齐的从记忆中调了出来。而他的潜意识是,不好。却阻止不了……好累啊,那么,就随他去吧。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丁华再睁开眼睛时,四周一片漆黑——已经晚上了?好渴。刚坐起来正想起床去找水,突然一阵天旋地转,再次软在床上。这是……

这时,他才感觉到头痛的十分厉害。摸摸额头,果然,发烧了。唉~~

早知道刚才让杰克一并把他也治好了,这麻烦!摇摇晃晃的起身,下身一阵撕痛,俏脸一红,脑袋稍微清醒了一些,丁华终于想道自己为啥会发烧了。忍不住恨恨骂道:“我就说淋个雨没这么夸张,妈的!龙天秀,你给我记着!哎哟!”扶着墙走出屋去,四处静悄悄的——都不在家?

感叹着祸不单行,丁华开始四处找药箱。喂了几片退烧感冒消炎药,又回床上躺着去了。明明烧的厉害,可睡了这么半天后,一时半会睡不着了。摸索着找手机给刘奇发短信,才想起丢在了龙天秀家。

“哦,买嘎的。上帝圣母玛利亚,我快要完蛋了。麻烦您等快些派个美人来拯救我吧……”有气无力的嚷嚷着,其实他自己也知道,没人会来。可是在喊到“美人”两个字的时候,他的脑袋里,浮现出一个人影。想他,疯狂的想念着他!

人说,生病的时候,人们会娇气些。丁华现在脑子被烧的一团糟。迷迷糊糊中,他抓起床头的固定电话,茫然的拨着号听着话筒里传来的滥俗的音,很快,接通了,一个好听的声音急急响起:“喂?”

“我……”才开口,就发现嗓子已经哑的不象话,咽口口水刚要接着说下去,就被那边打断。就听见龙天秀惊喜的嚷嚷。

“丁华?你在哪?哦,对,在家,你刚才去哪里了?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我……”

“我难受。”不耐烦的打断对方的唠叨,丁华言简意赅。

“啊?”龙天秀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喂,买糖醋鱼……没空就算了。”e

“有,有,怎么会没有,我闲的很的,呵呵,还想吃什么?我马上去买去找你。”

“你怎么那么多废话!咳咳!吵的我头疼。”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e

不听还好,一听这话,丁华早压着火一下子上来了大概是烧蒙了,完全忘记是自己打给人家的电话,当下不分青红皂白就开骂:“滚滚滚,我好不好关你个屁事!咳咳!”

然后不等对方有所反应就挂了电话。本来就头疼,这一吼,更是难过的没办法说了,这个当,电话又响了起来。丁华冷冷望着天花板,看都没看来电显示一眼——一定是他打来的。抓起话筒立刻挂上。电话安静了会,又不死心的响起来,再挂!再响~~受不了的抓起话筒:“去死去死,给我去死!懒得搭理你!滚远点!”说着又要挂。

“咳,我死前先灭了你!你小子活腻歪了?敢和我这么说话。”

“本人已死,有事烧纸。”

“死你个头,少胡说两句。”刘奇的声音低低的,顿了顿又问到:“你没事吧?”

事?什么事?丁华才想起上午的事情。晕乎乎的脑袋也是一个激灵,他握紧话筒:“你是被什么伤着了?以后一起行动,先别单独去那里了。我现在有点事,这事下次再说。”

挂了电话,丁华就觉得无数星星在眼前乱飞,耳朵嗡嗡直响,偏又睡不着。身上不舒服,就转怪到别人头上。拿起电话拨个号就骂:“龙天秀你个混帐,有你这么吃醋的么!你害死我了你。都不管我是不是会丢人!就你的面子算数,妈的我这脸皮就什么也不是是么!”

又躺了一会,龙天绣还没有来。丁华难受的不行,吃下去的药就像是开水一样,在身体里循环一圈,就随着高温蒸发了出去。根本就不见效果。他想到雅欣那好象有盒治感佳——上次她发烧自己帮她买的。听说很管用,而且能睡的舒服一点。或许烧成这样吃什么药一时间也不见得有多见效,但是能少些胡思乱想,睡上一会也许不错。

他打开房门,厅里依然是静默的夜色。他不知道大姨他们干什么去了,不过,又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清闲自在。按亮走廊昏黄的壁灯,丁华有些吃力的走到雅欣房里,虽然他们的屋子间只隔着个带有花池的小阳台。五光十色的拉环灯非常漂亮,是雅欣上次生日时姨夫送给她的。当时她高兴的脸红扑扑的,仿佛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儿。丁华漫不经心的在药箱和杂物抽屉间翻找感冒药。不知道碰到了哪里,随着桌子一震,“啪”的一声,掉出两本书,是两本漫画。丁华顺手拾起来翻上两页,只见画面上赫然印着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子互相拥抱,接吻以及做爱的各种限制级的图片,还有些特殊部位的特写……胃部传来极不舒服的抽动,也就在此时,一声尖叫伴随着刹那间雪亮的日光灯——

“哥,你在干什么!”

突然刺眼的灯光,丁华来不及伸手遮住眼睛,书,再次散落在地。

柳雅欣上前一把抓过来,随手塞进一个抽屉,上锁。转身愤怒的看着丁华:“你到我屋做什么?”

丁华早已烧晕的头脑此刻强撑着让自己清醒。如果真晕了就好了,如果真晕了,或许就不会这么痛苦。

“雅欣,这书,是哪来的?你……”

“怎么,很吃惊吗?你14岁不就去和张鹏看三级片了,为什么我就不能看这种漫画。我告诉你丁华,我就是喜欢看!你少来管我。”

丁华一手撑着桌子,这样才不至于让他站立不稳,他低下头,一手用力的揉着眉心,“我来找感冒药,你帮我找下那盒治感佳。”

“怎么,不说教了吗?我再告诉你,这种漫画呢,叫做耽美,又称bL,说白了就是bOy LOVE’S O。也就是同性恋!知道我为什么会看这 个吗?这全是拜我最敬佩最欣赏的大哥所赐!”

“够了!”

“怎么,不敢听了吗?听不下去了,自我厌恶了?我偏要说,开始,我只是出于好奇,看你和龙天秀怎么能那么缠绵,男人和男人之间竟然有了感情,从网友变成对象,我的天,开始有人和我说时,我从来觉得这是个世纪笑话。后来却是我成了笑话的主角……一天,我发现了这个,”晃晃手里的书,柳雅欣扫了眼面前低头不语的人,丝毫没注意到丁华苍白的脸色,用轻蔑的语气继续说下去,“开始,我真觉得很恶心,两具这么特别的肢体,互相媾和……啧啧,真的是太恶心了!不过,可以说是习惯成自然吧,后来竟然真的渐渐迷上了。越看越觉得,挺够味的嘛,你说是不是啊,表哥?而且,我常常忍不住边看边联想,你和龙天秀上床时……你应该是被压在下面那个吧?呵呵。”

柳雅欣吃吃的笑着,像是又想到了什么,仍要继续说下去,却看到丁华慢慢滑倒的身子。

“去,装神弄鬼,死也别死在我屋!”这么说着,她伸手去扶丁华,才发现他的体温高的惊人。惊慌之下忙半拖半扶把他送到他自己床上。正考虑该不该把丁华送医院时,门铃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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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雅欣有些扭曲的看着眼前的人,今天是她爸妈的结婚纪念日,又逢周末,游玩了一天之后,她早早落跑,留给父母“二人空间”。谁想到才一回到家,就是丁华发现她秘密的那一幕。这些爱好本就是不能见光的,在学校除非有兴趣相同的,否则若是给人知道了还会受到中伤诽谤。一面是真的喜欢看,一面又有些谴责自己。这些日子,她一直在这种忐忑不安的心情中度过,今日,却是正好将火全发在了丁华身上。便是一直怨着他抢了自己的心上人,可眼见着他被自己气的晕了过去,又怎么能不心疼。不幸的是,在接二连三的冲击下,她一直没来得及平静的心又再次受到刺激——龙天秀一身雨水,拎着几个速食盒站在她家门口。

盒子里散发着阵阵食物的香味,柳雅欣眼尖的瞥到是城东那家老店的包装袋——要排很长队才买的到的特色菜!用脚指头想也知道那是买给谁的。他们家住在西郊,也就是说,他买这个东西再跑来她家等于是横跨了整个市……刹那间,她心中浮上几许连自己也不懂的滋味。蓦的,她不想让龙天秀进去。真的不想!她是这个家的主人,面对不受欢迎的客人,她有资格不让他进入,但是,却没有这么做的理由……最终她还是移动脚步,给他让开了位子,看着他意思意思般随意的冲自己点了个头,就跑上楼,走进哥哥的屋子……柳雅欣不自觉的咬住嘴唇:真的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吗?他像太阳般明媚耀眼,吸引的她的目光,却不是她的。她就着大开的房门,失神的离开家门,走入雨中。



龙天秀轻轻走到丁华床前,将饭菜放在一边,伸手抚上丁华的侧脸。白皙的脸蛋因为高烧染上不正常的红晕,唇色娇艳欲滴……总是会想到他说爱自己是的样子,龙天秀耳边响起是龙信然临走时的话:现实的甜蜜好过不切实际的追求幻想。可一些道理,如果真是说出来就能懂,人人岂不都是圣人?可是当他结合着生活的波动而成熟而慢慢明白的时候,却又被命运的脚步,落下好远。

早上丁华离去后,他怀着来不及收拾的心情接到爸爸打来的电话。然后就是妈妈的,再然后,是龙信然的。

他生在豪门,生活自然优渥于人。但是老天是公平的,一个人在这里能够得天独厚,势必要在另一个地方获得缺陷的弥补。在外人眼中他是人人欣羡的贵公子,可人后,那鲜少被关怀的心,在没有成熟之前而冷漠扭曲。每当穷人的孩子哭喊要玩具,他的心也在喊着他要妈妈。为了博得父母的赞赏注意,他,以及他的每一个兄弟,从小都是费劲心思的较量。一天,他们又多了个兄弟。已对私生子见惯的他们,对着出来乍到的孩子点头,握手。无非是添个分母。他是龙天秀的小哥哥,叫龙若初。

龙若初来的没几天,就开始变的很压抑沉默。但是他们都无暇去管。他和他的交集,是一次龙若初生病。他正好经过,看到小哥哥痛苦的表情,于是喊人来看病,喂他吃药。那天,也许是刚挨了父亲的责骂,同时受到大哥的奚落,龙天秀破天荒的在龙若初身边陪了他一下午。之后,龙若初常把他拉到花园的角落,给他讲故事。他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那么好听的故事,比格林童话好听一万倍。他认真的听着,也从来没发现,原来他的小哥哥,这么会讲故事。以至每次听完他故事后的接连几个夜晚,他都是怀着无比美丽的幻想入睡的。

无法忍受孤独的心,在渴望亲情友情与理解的希翼中,他迷恋上了他的小哥哥。

他以为能一直这么默默的喜欢下去。因为小哥哥也是那么温柔的对待他。他以为,他也是这么想的。虽然那时的他,还不知道,这种喜欢是什么。直到那个人的到来。那是一个金发碧眼的洋鬼子。长的好像小人书的洋娃娃。他被他们家捉来做人质。后来洋娃娃走了,也带走了小哥哥的心。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更是无法理解,他们短短一周的相识,怎么就胜过他和小哥哥的这么多年!小哥哥却说只是当他是弟弟。对弟弟的喜欢和对情人的爱是不同的。

后来,小哥哥走了。带着他的不理解,抛弃了他。

爸爸生气的说,小哥哥忘恩负义,背叛了家族。这么重的罪吗?不至于吧?不过,他不能原来小哥哥的抛弃。所以,年仅15岁的他,与和他怀有同样想法的三哥龙信然,以为了家族的名义,在洋娃娃家的势力出现危机时,出现设计用洋娃娃母亲的死离间了小哥哥和洋娃娃的感情。毁了洋娃娃的事业。这也是,龙天秀有生以来第一件后悔的事,而这后悔,竟是无法弥补的。因为,自那次变故后,小哥哥也失踪了。让他来不及对他说一句对不起。

借口磨练自己,他来到北方一座城市。遇到了丁华。且不提初见他时心里的震撼。现在,他终于确认了自己的感情的一刻,却同时受到了上件事的报应。

龙信然的电话,清楚的告诉他,龙若初出现了。仿佛复仇天使般。他和龙信然要被送出国留学。他清楚的知道一切瞒不过龙若初。但是他觉得这没什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当一张没有署名的米色压花信笺在拥挤的街道上滑进他的上衣口袋时,他慢慢打开,从容的仿佛面对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但是在看过上面冰冷的印刷字体组成的信件内容后,他怎么也平静不下来。

散发着茉莉清香的纸条上只有一句话:

失去的滋味,你也来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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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华张开眼睛,觉得这一觉醒来真是舒服多了。心想是药起作用,退了烧。他动了动脖子,一阵温凉潮湿的触感自额头滑落,是大姨看他烧的厉害给弄来的吧。迷迷糊糊的想着,他把头转向窗外,青淡的天光穿透窗帘流泻进来。竟然睡到了早上。

他坐起来,觉得有点头晕,但想来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决定去上课。匆忙间扫到床柜上的食盒,丁华穿衣服的手顿了顿——这是他昨天打电话吵龙天秀去买给他的。记得那时好象还下了点雨,想不到这小子还真给他带来了。这让丁华有种“偶尔生个病也不错”的想法,可以有个人听他使唤啊。想着便不自觉要笑,只是这笑意还没勾到嘴边,就撇开了。忍不住啐了自己一口,丁华为自己的犯贱默哀5秒。然后一下跳下床,端起那盒鱼走下楼,打算到厨房去热。却在一出门口撞到一个人。毕竟是一场高烧刚退下来,脚下一个趔趄,冷掉的鱼扣翻在地。丁华怔怔望着来人,张了张口,才发现嗓子哑的几乎发不出声音,尽管是如此,他还是尽力说到:“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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