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助手二人组

虽说齐煜受伤挺严重的,但可能是因为男二光环的缘故,他躺了三天就觉得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痛了,吃嘛嘛香。

主要是这王府的伙食开得真好啊!

天天鲍参翅肚的换着花样做,哪怕是简单的一份炖白菜,那个汤都是拿煨了两个时辰的鸡汤煮的。

齐煜感觉再吃几个月,他绝对会因为嘌呤过高,导致英年痛风……

营养足的好处就是伤好得快,齐煜身上的淤青基本上都消除了,只剩下后脑勺的伤口还没彻底好全,不过已经结痂,预计半个月左右就能彻底恢复。

齐煜有一次在梳洗的时候,摸到了他后脑勺秃了一块的地方,他还是有点心疼自己的头发,毕竟谁家好人斑秃啊?

齐煜对镜自怜道“希望没有损伤毛囊导致永久性秃头吧,不然白瞎这一张好看的脸了,就太惨了!”

话毕齐煜他又欣赏了一下镜中人的帅脸,妈的这小脸真俊啊~

倒不是齐煜自恋,而是身为男二的原主,俊美无双一词都不足以形容他的俊俏,淡绯色在他脸上勾勒出弧度饱满的唇形,白皙的肤色自然也是标配,因为年轻所以肌肤十分嫩滑充满了胶原蛋白。

浓密卷翘的睫毛根根分明,一双星目熠熠生辉,镶嵌在他柳叶眼中,一开一合之间仿佛蕴藏了万千星辰在眸中,原主的三庭五眼皆是完美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就是女娲的毕设作品,放现代高低是一个靠脸吃饭的明星。

齐煜仔细观察了这张脸,他发现原主和现代的自己居然有点像!

尤其是这一双柳叶眼,竟然有着八九分的相似!

只不过齐煜在现代因为勤工俭学,外加天天早八又累又要熬夜的原因,所以他的肤色不是特别好,一脸蜡黄没精神。

又因为他是孤儿,需要自己照顾自己,没钱吃太饱,从而他有亿点点瘦弱,那个衣服撩起来,腰简直比女生的还细。

嗯……就是细狗!

组合起来他就是面黄肌瘦的代言人了,完全没有现在这具身体用锦衣玉食养出来的金贵可言。

不过饶是这样,他在现代的颜值也是不错的,还被叫做忧郁系帅哥,齐煜不懂却大感震撼……

劳什子忧郁系?自己不就是不爱捯饬自己嘛!

而且他就是在高中以前都不太会打扮自己而已,他高中时候是头发总是咋咋呼呼的,像犀利哥一样……

但是到了大学之后,因为齐煜的室友有一个的品味特别好,所以这才帮助他逆袭了一下!

虽说还是面黄肌瘦吧,但是至少头发没那么……嗯……非主流了。

齐煜想了想以前的事情不由得感叹道,原主还真是作了一手好死……

命这么好,齐煜想不明白为什么原主非要吊死在女主身上,有这条件什么样的媳妇找不到啊?

如果不作死,绝对能够苟到寿终正寝的,但是哪有什么如果啊。

齐煜一想到要变成人彘,还要听男女主做那种事情,他就有点惶恐,惶恐得他居然一天只吃得下三顿饭了!

想他现代大好青年,好不容易穿越一次,不要说金手指没有了,居然连寿终正寝都做不到……

家人们谁懂啊,齐煜好想在地上连写七个惨字,用以表述自己的难受之情!

齐煜摇摇头把这些恐怖的的想法从大脑中甩出去,他的眼神又坚定了几分,眼下没时间想这些以后发生的事情了,还是先考虑怎么做掉男主吧~

男主在齐煜心里,已经是必杀排行榜的top1了!

按照时间线来计算,再过五日便是男女主初次见面的宫宴了,原著中因为没有发生齐煜练武受伤这回事。

所以齐煜正常的去参加了宫宴,然后就被女主琴艺折服,又心悦女主美貌,一直暗藏心中,说白了就是见色起意的暗恋~

但是女主不喜男二这种纨绔子弟,只会依靠金钱权势,毫无一丝本事的王二代——废物。

男二为了获得女主芳心,自此开始努力改变,又是勤加练武,又是勤奋读书学习的。

最后历尽千辛万苦拜当朝太傅当老师,头悬梁锥刺股的夜以继日继续读书上进……

只不过还是没能获得女主芳心罢了,最后还被男主知晓了,吃醋派人掳走男二。

虽说好歹是被便宜爹带人救下来了,但是自此以后,齐煜和江黎算是彻底杠上了,在水深火热中,争夺戏码拉开了序幕。

以上的宫宴是原著中发生的事情,现在因为齐煜的受伤,所以他的便宜爹娘就不打算带他去参加了,想让他好好在家再休养几日。

齐煜自是不肯的!

他心想若是不去,那不就白白错失了一个嘎掉男主的好机会?

不趁他病要他命,难道等以后跪男主脚下唱征服啊?他五音不全怎么唱?万一男主觉得难听,又把他做成人彘咋办!

不行,不行!

齐煜甩走了脑子的幻想,他现在趁机把男主给收拾了才是要紧事!

于是齐煜就差没在地上扭曲爬行发疯了,齐王爷两口子遭不住齐煜的撒泼打诨,最终还是同意了带他去了~

齐煜表示他也很心累好吧!

谁家穿越者不穿男主,而是穿悲剧男二啊?

而且一穿过来就要和男主作对……

不过按照原著所写,男主饿昏过去,任人宰割好不可怜~

齐煜心想啊,究竟是谁可怜?你可怜我日后就不可怜咯?

不过真晕过去了的话,事情就好办许多了,一刀杀了倒也简单,嘿嘿嘿!

嘿嘿嘿,反抗是没用的~

只不过……让齐煜他自己下手杀人,他自是下不去手的,毕竟在现代他连鸡都没杀过。

好吧~

其实就是他穷,买不起鸡……

正在齐煜纠结该怎么杀掉男主,才能让自己不那么难受的时候,他的便宜娘领着两个人来了。

“煜儿,你快起来,为娘给你带了两个暗卫过来保护你,你现在过来认一下人。”沈笙人未到,声先至。

齐煜转头看向屋外,只瞧沈笙带着两名墨色玄衣金腰带的男子,穿过门口来到了屋内。

齐煜抬眼好奇的打量着这两个暗卫,这二人是打扮就很暗卫啊,全身黢黑,再配上两人脸上冷冰冰的表情,完全就是无情的杀人机器!

一看就是在杀了数十年鱼,才能锻炼出来的气势!

齐煜搜寻了一下记忆,发现这俩人应该就是原著中的清风明月了,想到这里齐煜他又仔仔细细是观察一下,他确认了!

那个冷冰冰的扑克脸应该是明月,那个看着性格温和一点的,应该就是清风了。

清风明月他们是王府培养的暗卫,武功自然不用说,好歹他也是男二,配置自然要好!

而清风明月主要的优点,就是足够听话忠心耿耿,原著中他们二人还是为了原主而死,忠心一点完全不用怀疑的。

齐煜搜索完记忆,他看着清风明月的眼睛突然一亮,他已经想到一千种,让男主死得透透的办法了~

桀!桀!桀!

嗯……?

好反派的笑声,秉着反派会死的想法,齐煜顿时收住了呲着大牙乐的嘴,一脸严肃的收下了清风明月,然后又急忙送走碍事的沈笙……

沈笙:儿砸,是不是没爱了?

待到便宜娘沈笙走后,面前的两个暗卫直直单膝跪地道“清风、明月拜见主子,为主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齐煜故作正经的手掌虚扶让两人起身~

“你们两人既然来了本世子身边,有些规矩我还是要提前说说,平时你们二人就跟随在本世子附近保护我的安危,

其余时间你们就在屋外守着就行,比如入厕或是晚上睡觉时不用跟着。”清风明月领完旨后,便是身形一跃跳上房梁,隐匿了身形。

齐煜想着清风明月,回忆起了这两个人在原著的剧情,原著中有他们的故事,只不过着墨不多。

两人都是为了保护原主被男主的禁军给射成了筛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想着保护齐煜,可谓也是很惨了。

那么到时候便让清风明月他们自己动手杀掉昏迷的男主吧,这样也算是为原著中的他俩报仇了。

时间一日一日的过去,齐煜的伤口也在慢慢发痒了,他为了控制自己的手不挠头,于是想尽办法转移注意力!

但是他发现什么办法都没啥用后,便用绳子把自己绑了起来……没办法,他不敢挠头,怕把毛囊挠坏彻底变秃子!

房梁上的清风明月二人非常诧异,他们就这样看着屋中床榻上在不断扭动的身形,他们两人沉默的对视一眼,各自心中腹诽道:这个新主子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啊?

自己绑着自己,像是在玩什么小游戏似的,还怪像一只蛆得嘞~

如果齐煜能听见肯定会哭着回答:我也不想丢失形象,可我更怕变成秃子啊……

*

时间匆匆流逝,五年……不对,五天过去,宫宴就在今天开始了!

今天是男女主第一次相遇的一天,也是齐煜早五点被拉起来的日子。

原本齐煜以为大学的早八,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没想到他到古代参加一个宫宴,居然是早上五点被拉起来的……

齐煜心里都在想:要不再留男主多活几年?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非得杀他不可,主要是没睡醒真的难受……

还趴在床上做梦的齐煜,已经被无情的拉起来了,由着‘小厮’清风给他梳洗。

没错,清风现在从暗卫,临时变成了贴身小厮,只因为清风的轻功很好,跑腿很快,武功也高,贴身可以保护齐煜的安全!

明月依旧还是在屋顶守夜。

谁叫明月伏杀能力强,晚上普通人若是不仔细观察几分钟,压根就发现不了明月的踪迹。

最关键是明月武功虽然不如清风,但是暗器这方面却是独树一帜,以后暗杀叫明月,跑腿叫清风出马。

齐煜安排得妥妥的。

其实分工如此明确,主要是清风还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比如说……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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