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赫卡忒开辟的小径仿佛没有尽头, 四周是永恒的黑暗与寂静。

幸亏身边有人陪着,不然温笛觉得这会是一趟艰难的路程,她甚至不知道时间到底过去了多久。

他们肩并肩走了一段,赫尔墨斯忽然开口:“刚才做选择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嗯?”温笛怔了怔,没想到他会问得如此直接。

赫尔墨斯没有去看温笛, 目光落在前方飘渺的雾气上:“哪怕只是一瞬间,你有想过要选‘先和我谈谈’吗?”

“我可是实打实等了你九年,一天都没少。”虽然说话的内容略显沉重,但赫尔墨斯将语气控制在了轻描淡写的程度。

于是温笛诚实地点点头:“当然想过。”

温笛觉得现在的赫尔墨斯就像是流浪狗,因为一直被自己投喂的关系,所以就跟在屁股后面眨巴眨巴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自己,暗示想和主人回家……

如果赫尔墨斯真的是一只小狗就好了,那么她一定会排除万难带着赫尔墨斯回家的。

就像赫尔墨斯说的一样,九年的时间对神们来说很短,但是也可以发生沧海桑田般的变化了。

可他就是等了这么久,温笛还清晰记得自己陷入沉睡之前对赫尔墨斯的指控——她认为那种喜欢只是一直得不到的不甘作祟,那么至今没有找到下一个“玩具”的赫尔墨斯,是不是应该得到一句道歉?

哎……明明喜欢只是一个人单方面的事情,可当那份心意以如此漫长的等待呈现时,温笛觉得自己好像真是欠了他什么了。

“好吧。”温笛承认了,“是我不好,你说的没错, 起码你等了九年。”

赫尔墨斯脚步微微一顿。

他没想到温笛会这样干脆地承认。片刻后,那抹惯常的、带着几分戏谑的笑重新浮现在他嘴角,只是眉眼间明显松快了许多。

“算你还有点良心。”他哼了一声,随即又轻轻叹了口气, “九年对我来说不算长,可是看着你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我感觉还是很奇怪,时间都好像变慢了。”

赫尔墨斯忽然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她。

在这界限不明的幽径上,赫尔墨斯的眼眸显得格外明亮。

“温笛,欢迎回来。”赫尔墨斯的声音很轻,“这次可别随便再睡这么久了。”

温笛回以一个微笑:“当然。”

她望向前方似乎永无止境的黑暗,很现实地问:“……不过,我们距离赫卡忒说的出口厄琉息斯还有多远?”

“很快就到了。”赫尔墨斯重新迈开步子,步伐轻快起来,声音恢复了往日的活力,“我知道你们凡人不会喜欢这里,因为这儿总是阴沉沉的!”

“我们会从厄琉息斯的出口返回人间——因为那里曾经是赫卡忒帮助农神寻找她女儿的地方,之后我再带你去科林斯……”

可爱的神使狡黠地眨眨眼:“我们先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你睡了九年,我猜你一定饿了。”

他兴致勃勃地提议:“在厄琉息斯,我会推荐你人们曾经招待农神德墨忒尔的饮品,那是一种由大麦、水、薄荷再加上一点点山羊奶酪混合成的清淡饮品。”①

……这种白人饭就算了吧!听起来没什么好留恋的!

似乎察觉到温笛眼里的轻蔑,赫尔墨斯抗议道:“哎!那可是供奉给德墨忒尔的秘仪食品,别这么挑剔。”

赫尔墨斯又补充说:“这可以让人体验死亡与重生的奥秘——你不觉得正适合现在的你吗?”

好吧,一旦加上了一层文化意义,温笛就有尝试的欲望了!

“那我们就去试试吧!”

赫尔墨斯将手里的双蛇金杖甩得很开心:“让我想想……你接下来还准备干什么,去看美狄亚?”

“对,你呢?”温笛并不意外赫尔墨斯知道美狄亚的事情。

“我也去啊。”赫尔墨斯说得理所当然。

“……你没有别的事情要忙吗?”温笛问,她一直知道赫尔墨斯很忙。

赫尔墨斯握着金杖的手顿住,要怎么解释亡灵接引者赫尔墨斯今天的工作之一就是收走科林斯公主与国王的灵魂?

……当然还有美狄亚与伊阿宋那两个年幼孩子的。

不过赫尔墨斯很快就找到了更适宜此刻氛围的说辞。

“因为那是我的羊,它叫克律索马罗斯!”赫尔墨斯眉毛一扬,怒道,“虽然已经送人了,但那也还是我的羊——我还请求宙斯把它升上天空,成了白羊座。”

“啊,羊毛出在你身上?”温笛惊讶。

“对。”赫尔墨斯强调,“所以,伊阿宋的命运如何,我也要亲眼见证。”

“……好吧,实际上在九年前的金羊毛任务中我似乎也有出了点小力。”温笛心虚地挠了挠脸。

“但那真是一场精彩的辩论。”雄辩之神赫尔墨斯立刻笑称赞,“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厄里倪厄斯本就偏向母亲的血缘,你能够想到以此为美狄亚脱罪是完全正确的。”

赫尔墨斯甚至夸张地鼓了鼓掌。

想不察觉赫尔墨斯明晃晃的双标也很难,温笛总感觉这一次苏醒以后,赫尔墨斯对待她的态度好像更迁就了一点。

哎……温笛感觉到一种欠了情债的心虚。

这也是赫尔墨斯拿捏人心的手段吗?堂堂一位大神,为什么总在她的面前流露出如此软弱可欺的脆弱姿态?

……真是想不明白啊。

一路上,赫尔墨斯给她讲了许多这九年间的趣事——他聪明地略过了特洛伊战争的腥风血雨和诸神间的明争暗斗,只挑那些城邦里的荒唐轶闻、英雄闹出的笑话,还有自然界新奇的变化来说。

他的讲述生动又幽默,常常让温笛忍不住笑出声。

温笛想,像这样平等又自在的对话,在他们之间实在是少之又少。

……

身边有一个人陪伴着说话,时间就过得非常快。

特别当陪聊的还是以机智与口才闻名的神使时。

没过去多久,温笛看到了一丝十分刺目的光亮,划破了这一片黑暗混沌的空间。

……那些少数几个可以从冥府归来的凡人,他们从地底走到地上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吗?

“记得闭上眼睛。”赫尔墨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同时一只温暖的手掌已经轻轻覆上了她的眼睛,“不然你的眼睛会受不了的。”

温笛顺从地闭上眼,睫毛刷过赫尔墨斯的手心。

——休息了九年的身体就是不一样,温笛此刻的脑子十分活跃,因此这个动作很快又让她想起当时赫尔墨斯送她回到现代时,也是这样盖住了她的眼睛。

于是她问:“对了,我的铃铛呢?”

“我替你保管了这么多东西。”赫尔墨斯的声音带着笑意从头顶传来,“铃铛就当你支付的保管费了,怎么样?”

“嗯?我有什么东西需要保管?”

“那可不少。”赫尔墨斯如数家珍,“你留在雅典的、塔纳格拉的、佛提亚王宫的、斯库罗斯岛的……这九年我无事可做,但凡是你留下过痕迹的地方,我大概都去收拾过了——不过你在奥林匹亚赢得的那顶桂冠是被你带回去了吧?”

“啊……对。”

温笛被赫尔墨斯的一番自白砸得有点头晕。

真是犯规啊,为什么印象中的风流放|荡的希腊烂神竟变得如此纯情!

“哦,还有。”赫尔墨斯语气随意地抛出一个消息,“你之前在雅典养的看门小狗,点点,我后来送给赫卡忒养了。”

“哎?难道那只三头犬就是……”她养的点点吗?

女神身边那只威风凛凛的三头犬就是那只只会摇尾巴到处打滚的点点吗?这进化幅度未免太大了!

赫尔墨斯因为温笛的联想能力哈哈大笑:“那可没有,但犬是赫卡忒的圣物。所以她会给予小动物们庇护——就像是赫卡忒的晚宴。”

“我也是挺对不起点点的……”温笛意有所指地说,“那时候匆匆忙忙就被带到了塔纳格拉,都没能好好安置它。”

赫尔墨斯有些心虚地清了清嗓子:“咳……那时候情况特殊。总之它现在很好,或许比绝大多数人和狗都要好。”

“不知不觉我竟然已经走了这么多地方。”

而赫尔墨斯竟然能记得帮她做好善后,确实是有心了。

神的时间观念与凡人不同,一瞬间的垂青已属难得,持续九年的、近乎琐碎的关照,则显得有些不可思议。

按照凡人的尺度来说,许多人连七年之痒都熬不过。

就像赫尔墨斯自己说的一样,九年的时间对神们来说很短,短到可能只是一次漫长的宴饮,一次酒后的酣睡。

但也可以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足够一个婴儿长大、一个城邦兴起又衰落、一段战争走向终点、一段爱情燃尽成灰。

手持火炬的赫卡忒给了她三个选择——因为它们在温笛心里都同等重要。

所以,给予赫尔墨斯这份漫长等待一个真诚的回应,也是一个她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

他们在厄琉息斯一起吃了赫尔墨斯所描述的大麦饮料,但温笛并不喜欢加了薄荷的口感,于是赫尔墨斯就把她剩下的那一份也给吃掉了。

……有一个垃圾桶神在身边真不错啊,根本不用害怕浪费粮食。

其实从厄琉息斯到科林斯并不近,但赫尔墨斯总有办法让旅程缩短。

海风拂面而来。

这里是连接着希腊大陆与伯罗奔尼撒半岛的王国、是海神波塞冬与太阳神赫利俄斯曾经争夺的宝地、是两次骗过死神的西西弗斯曾经统治的国度——科林斯。

而今天,正是科林斯的公主与国王殒命之日。

将温笛平安送达科林斯后,赫尔墨斯停下脚步。

“我还有要事在身,得先走一步。”他说。

他已经感应到,科林斯王宫中,美狄亚赠予科林斯公主那浸透毒液的金冠与锦袍正在燃烧。

“在路口摆放几颗石子,就可以召唤我。”赫尔墨斯丢下这句话,便匆匆离开。

……

温笛站在城外的小山坡上,眺望着这座城邦。

科林斯的空气都弥漫着一股骄奢淫逸的气味,立在神殿、广场与富豪宅邸前的科林斯柱式就是最好的证据,它需要最熟练的匠人耗费数倍工时雕琢,且几乎只为装饰而生。

白色的房屋像贝壳般沿着海岸线铺开,卫城矗立在最高处,美神神庙的金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九年,对一座城市来说或许构不成多大的变化。

但是对一个家庭来说绝对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作者有话说:①这里说的是厄琉息斯秘仪中的kykeon drink 。不过我本人还挺喜欢吃薄荷巧克力的,或许我会喜欢这个饮料……

-*-

厄琉息斯秘仪:农神在找自己的女儿春神时被这个国家的国王招待了,农神顺便接下了照顾厄琉息斯王子的任务。

农神本来想赐予这个王子不死之身,可惜在用天火烤干的时候被仕女打断了。

于是农神就教给另一个王子秘密仪式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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