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女)知青21
五天后——
这段时间,沈隽可谓是被王秋霞给养得白白胖胖的。
可以说是,白天和王秋霞唠嗑,看看书的同时还能调戏李同华,晚上,他给李同华留门,几乎可以说是,每天都香玉在怀。
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一直到他爹派来的施工队进到村子里,才打破平静。
……
“这群人是干啥来的,咋拆咱们的地啊,这黑压压的人,看着怪吓人的。”
“大队长早上开会的时候才说过,他们是来给咱们修路的,说是A市一个姓沈的有钱人给咱们村免费修的,一看你就是早上没认真听。”
“咱跟他不沾亲带故的,他为啥要给咱修路?”
“谁知道呢……”
王秋霞挎着菜篮子,看着不远处人数都快赶上他们一个村的施工队,虽说事先林姨已经跟她说过。
但亲眼看见,这么多人,居然都是小沈她爹娘手底下工作的人,依旧感到震惊。
乖乖个亲娘也,随便都能支出这么多人来他们这乡下修条路,手底下怕是管着几百号人吧,能同时给几百个人发工资,一定是个大老板。
她这傻儿子这是走了什么运气,家里祖坟都冒青烟了吧,小沈居然看上他了。
今天一大早,沈隽知道有牛车去镇上,便提议干脆去领证,估摸着,现在差不多证件也到手了。
一想到,既漂亮,又有文化,家境还好的姑娘居然是她儿媳妇,王秋霞只觉得世界都魔幻了,心底隐约升起股自豪。
这么完美的姑娘,是她儿媳妇,放以前,她是想也不敢想的,要说她那傻大儿还真是傻人有傻福,平日里看着呆呆愣愣的,没想到哄女孩子还真有那么一手。
怎么想着,王秋霞忍不住笑出了声,小沈长这么俊,她儿子长得也不错,以后生个孩子,也不知道得有多可爱。
“王秋霞,你傻笑啥呢,修条路瞧把你高兴得。”
一直与王秋霞不对付的刘姨,一脸鄙夷地上下将其打量一番,面露不屑。
不就是修条路吗,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她与王秋霞从小便是死敌,几乎样样都争,小时候比爸妈,结婚比老公,老了比孩子。
以前她倒是争不赢王秋霞,可谁让她儿子有出息呢,三个儿子,两个都在厂里工作,那可是铁饭碗,比在老家挖土的李同华强多了。
更何况,她儿子娶的媳妇更是厂里的女工,这下家里便又多了位工人,可不比王秋霞大儿子要娶的那个知青好吗?
那个知青据她所知,名声可不太好。
若是以前,王秋霞被这么说,早该大发雷霆与刘姨斗法了,可谁叫她今天心情好呢。
一时间,看死对头都觉得眉清目秀,天蓝水绿,空气都是香甜的。
她可不在这人面前浪费时间了,估摸着小沈一会也快回来了,她得回去做饭,替两人好好庆祝庆祝。
刚好老头子在家,顺便商量商量该给小沈多少彩礼合适,可不能让人家觉着他们看轻了他。
……
镇上——
李同华看着手中新鲜出炉的证件,依旧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扭头看向一旁的沈隽:“两个男的也能领证吗?”
沈隽将证件放进兜里,看着呆愣的李同华,迅速在他脸颊上啄了一下,语重心长地掏出一叠钞票塞进李同华包里:
“有钱能使鬼推磨……老公以后都麻烦你了。”
李同华:……
看着面前的败家子,李同华默默将钱揣进包里,就当他这几天晚上的熬夜损失费了。
想着是结婚,怎么说也得有几件像样的衣服。
沈隽带着李同华去供销社逛了一圈,只要是李同华多看了一眼的,二话不说直接买下。
眼瞧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越来越多,沈隽还没有收手的意思,甚至准备买辆自行车,吓得李同华忙拉住他,试图劝解。
半响……
二人被售货员满脸笑容送到门口。
李同华看着面前的自行车,和上面挂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沉默是今夜的康桥。
沈隽拎着东西坐在自行车后座,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老公~”
李同华一个激灵,红晕飞速爬上他的脸颊:“不要瞎叫…”
话落,他不再与沈隽对视,红着脸蹬上单车,载着沈隽回去。
他以前经常帮大队长忙,恰好大队长家有辆自行车,他没事也就借着蹬一会,渐渐的也就会了。
“你不是我老公吗?”沈隽歪了歪脑袋。
单车出了镇后,路边的人逐渐少了起来,沈隽胆子也就放大了。
“老公你说句话啊~”
闻言,李同华握住车头的手一晃,自行车都跟着晃了一下。
吓得沈隽立马抱住他的腰。
“嘶……”
李同华腰间上这些日夜留下的淤青还没好,被沈隽这么一碰,更是雪上加霜。
“老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晚上回去我看看伤哪了。”
“坐好。”
李同华一想到这些个日夜混乱的场景,本就通红的脸颊,更是红得可以滴血。
听着沈隽这一口一个老公,他便想起,沈隽将自己给抵住,一遍又一遍让自己叫他老公的时候。
现在这又算什么……
白天他是老公,沈隽是老婆吗。
还真是恶劣。
他伤了哪里,难道沈隽不是清清楚楚吗,他这几日下地都浑身没劲,就连那群知青都瞧出了不对劲,表面虽都没说什么,可私底下也在议论。
大队长差点就送他去看医生了,可偏偏沈隽就是不知道节制。
每当他拒绝,都摆出一副失落的可怜模样,知道是装的,可他偏偏就吃这一套,每次都上当。
他这衣物遮挡下的肌肤已经不能看了,遍布吻痕,沈隽美其名曰是爱的标记,跟狼仔似的,到处咬。
若不是他坚持阻拦,说不定脖子上都会被留下那所谓爱的标记。
到时候,只要他敢出去走上一圈,几乎所有人一瞧他脖子便知道发生了什么。
见李同华一直不说话,沈隽歪着脑袋,从后往前看着他俊俏的脸庞,出了神。
正在心里想着呢,李同华注意到身后那人不闹腾了,还有些不习惯,下意识回头看去。
只见沈隽安静地盯着他看,一双美眸中,倒映出自己的身影,仿佛自己就是他的全世界般。
李同华:……罢了
晚上当老婆就当老婆吧,他就吃点亏,要是让这娇娇晚上当老婆,重头戏时不知道会哭成什么样。
他舍不得……
这段时间,沈隽可谓是被王秋霞给养得白白胖胖的。
可以说是,白天和王秋霞唠嗑,看看书的同时还能调戏李同华,晚上,他给李同华留门,几乎可以说是,每天都香玉在怀。
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一直到他爹派来的施工队进到村子里,才打破平静。
……
“这群人是干啥来的,咋拆咱们的地啊,这黑压压的人,看着怪吓人的。”
“大队长早上开会的时候才说过,他们是来给咱们修路的,说是A市一个姓沈的有钱人给咱们村免费修的,一看你就是早上没认真听。”
“咱跟他不沾亲带故的,他为啥要给咱修路?”
“谁知道呢……”
王秋霞挎着菜篮子,看着不远处人数都快赶上他们一个村的施工队,虽说事先林姨已经跟她说过。
但亲眼看见,这么多人,居然都是小沈她爹娘手底下工作的人,依旧感到震惊。
乖乖个亲娘也,随便都能支出这么多人来他们这乡下修条路,手底下怕是管着几百号人吧,能同时给几百个人发工资,一定是个大老板。
她这傻儿子这是走了什么运气,家里祖坟都冒青烟了吧,小沈居然看上他了。
今天一大早,沈隽知道有牛车去镇上,便提议干脆去领证,估摸着,现在差不多证件也到手了。
一想到,既漂亮,又有文化,家境还好的姑娘居然是她儿媳妇,王秋霞只觉得世界都魔幻了,心底隐约升起股自豪。
这么完美的姑娘,是她儿媳妇,放以前,她是想也不敢想的,要说她那傻大儿还真是傻人有傻福,平日里看着呆呆愣愣的,没想到哄女孩子还真有那么一手。
怎么想着,王秋霞忍不住笑出了声,小沈长这么俊,她儿子长得也不错,以后生个孩子,也不知道得有多可爱。
“王秋霞,你傻笑啥呢,修条路瞧把你高兴得。”
一直与王秋霞不对付的刘姨,一脸鄙夷地上下将其打量一番,面露不屑。
不就是修条路吗,跟没见过世面似的。
她与王秋霞从小便是死敌,几乎样样都争,小时候比爸妈,结婚比老公,老了比孩子。
以前她倒是争不赢王秋霞,可谁让她儿子有出息呢,三个儿子,两个都在厂里工作,那可是铁饭碗,比在老家挖土的李同华强多了。
更何况,她儿子娶的媳妇更是厂里的女工,这下家里便又多了位工人,可不比王秋霞大儿子要娶的那个知青好吗?
那个知青据她所知,名声可不太好。
若是以前,王秋霞被这么说,早该大发雷霆与刘姨斗法了,可谁叫她今天心情好呢。
一时间,看死对头都觉得眉清目秀,天蓝水绿,空气都是香甜的。
她可不在这人面前浪费时间了,估摸着小沈一会也快回来了,她得回去做饭,替两人好好庆祝庆祝。
刚好老头子在家,顺便商量商量该给小沈多少彩礼合适,可不能让人家觉着他们看轻了他。
……
镇上——
李同华看着手中新鲜出炉的证件,依旧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扭头看向一旁的沈隽:“两个男的也能领证吗?”
沈隽将证件放进兜里,看着呆愣的李同华,迅速在他脸颊上啄了一下,语重心长地掏出一叠钞票塞进李同华包里:
“有钱能使鬼推磨……老公以后都麻烦你了。”
李同华:……
看着面前的败家子,李同华默默将钱揣进包里,就当他这几天晚上的熬夜损失费了。
想着是结婚,怎么说也得有几件像样的衣服。
沈隽带着李同华去供销社逛了一圈,只要是李同华多看了一眼的,二话不说直接买下。
眼瞧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越来越多,沈隽还没有收手的意思,甚至准备买辆自行车,吓得李同华忙拉住他,试图劝解。
半响……
二人被售货员满脸笑容送到门口。
李同华看着面前的自行车,和上面挂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沉默是今夜的康桥。
沈隽拎着东西坐在自行车后座,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老公~”
李同华一个激灵,红晕飞速爬上他的脸颊:“不要瞎叫…”
话落,他不再与沈隽对视,红着脸蹬上单车,载着沈隽回去。
他以前经常帮大队长忙,恰好大队长家有辆自行车,他没事也就借着蹬一会,渐渐的也就会了。
“你不是我老公吗?”沈隽歪了歪脑袋。
单车出了镇后,路边的人逐渐少了起来,沈隽胆子也就放大了。
“老公你说句话啊~”
闻言,李同华握住车头的手一晃,自行车都跟着晃了一下。
吓得沈隽立马抱住他的腰。
“嘶……”
李同华腰间上这些日夜留下的淤青还没好,被沈隽这么一碰,更是雪上加霜。
“老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晚上回去我看看伤哪了。”
“坐好。”
李同华一想到这些个日夜混乱的场景,本就通红的脸颊,更是红得可以滴血。
听着沈隽这一口一个老公,他便想起,沈隽将自己给抵住,一遍又一遍让自己叫他老公的时候。
现在这又算什么……
白天他是老公,沈隽是老婆吗。
还真是恶劣。
他伤了哪里,难道沈隽不是清清楚楚吗,他这几日下地都浑身没劲,就连那群知青都瞧出了不对劲,表面虽都没说什么,可私底下也在议论。
大队长差点就送他去看医生了,可偏偏沈隽就是不知道节制。
每当他拒绝,都摆出一副失落的可怜模样,知道是装的,可他偏偏就吃这一套,每次都上当。
他这衣物遮挡下的肌肤已经不能看了,遍布吻痕,沈隽美其名曰是爱的标记,跟狼仔似的,到处咬。
若不是他坚持阻拦,说不定脖子上都会被留下那所谓爱的标记。
到时候,只要他敢出去走上一圈,几乎所有人一瞧他脖子便知道发生了什么。
见李同华一直不说话,沈隽歪着脑袋,从后往前看着他俊俏的脸庞,出了神。
正在心里想着呢,李同华注意到身后那人不闹腾了,还有些不习惯,下意识回头看去。
只见沈隽安静地盯着他看,一双美眸中,倒映出自己的身影,仿佛自己就是他的全世界般。
李同华:……罢了
晚上当老婆就当老婆吧,他就吃点亏,要是让这娇娇晚上当老婆,重头戏时不知道会哭成什么样。
他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