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苏晚

我处理了一周的工作,没有主动提起苏晚的名字。

不是逃避,是给她时间。林昭是一个需要自己整理好思路才能开口的人,逼急了只会让他把话咽回去,然后找机会用更曲折的方式表达。我不喜欢曲折,但我愿意为他在某些事情上绕一点远路。

这一周里,我们的生活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早上他煮咖啡,烤面包,放在餐桌上。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坐在对面,面前摊着那个写满笔记的本子。我们各自吃各自的早餐,偶尔交换一两句无关紧要的话——“今天降温,多穿一件”“好”。

晚上我回家,他在客厅,有时在看剧本,有时在对着空气排练。我会坐在沙发的另一头,处理手机上的消息,偶尔抬头看他一眼。他发现我在看他的时候,会停下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他就不追问了。

我们接吻了,但我们还是我们。

没有因为那个吻而变得黏腻,没有因为那句“你也是我的人了”而改变相处的模式。我喜欢这种状态——不费力,不演戏,不刻意维持什么。

但我知道,苏晚的事就像一颗埋在土里的种子,迟早要破土而出。

周五的下午,赵恒又来了。

这次他带来的不是照片和通话记录,而是一个人的行踪轨迹。

“苏晚这几天在东三环那家酒店住着,没有退房的意思。”赵恒把一份文件放在我桌上,“她每天下午两点左右会出门,在酒店附近的咖啡店坐一两个小时,然后回去。没有见任何人,没有去任何景点或商场。”

“她在等什么?”我问。

“等林昭。”赵恒顿了顿,“或者等林昭主动联系她。”

我翻开文件,里面有苏晚这几天的消费记录。咖啡店的刷卡记录,便利店的购物记录,还有一次餐厅的晚餐记录。金额都不大,说明她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

“她这三年的行踪查到了吗?”

赵恒又递过来一份文件,比之前那本厚得多。

苏晚这三年的轨迹,比她消失前的二十五年都要复杂。

她离开北京之后,去了深圳。在深圳待了不到半年,跟了一个做跨境电商的男人,去了广州。在广州待了一年,那个男人生意失败,她跟着搬到了杭州。在杭州待了八个月,又换了一个人——这次是一个做直播运营的,比她大十五岁,离过婚,带着一个孩子。

三年,三座城市,三个男人。

她一直在找下一个能接住她的人。

而现在,她回来了。回到了北京,住在了离林昭不到两公里的酒店里。

因为她听说林昭红了。

我合上文件,靠进椅背里,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北京春天的雾霾还没有散尽,空气里有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滞涩的质感。

“赵恒。”

“在。”

“如果一个人在三年前害另一个人背了三百五十万的债,然后消失得干干净净,现在又回来了。你觉得她想干什么?”

赵恒想了一下,回答得很谨慎:“她可能觉得那个被她害过的人,还是爱她的。”

我笑了一声。不是好笑,是觉得荒诞。

“你觉得林昭还爱她吗?”我问。

赵恒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很聪明,知道这个问题不是我真正想问的。我真正想问的是——如果林昭还爱她,我该怎么办?

但这个问题,赵恒回答不了。

那天晚上,我比平时早了一些回家。

推开门的的时候,林昭不在客厅。厨房的灯亮着,我走过去,看到他站在灶台前,手里拿着一个锅铲,正在翻动锅里的什么东西。

“你在干什么?”我问。

“做饭。”林昭头都没回,“阿姨今天请假了,我想着你回来没饭吃。”

我走到灶台边,看了一眼锅里的东西。西红柿炒鸡蛋,卖相还行,西红柿切得大小不一,鸡蛋炒得有点碎,但颜色很好看,红黄相间,闻着也挺香。

“你会做饭?”

“会一点。”林昭把火关了,把菜盛出来,“以前穷的时候学的。外卖太贵了,自己做省钱。”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但我听得出来那种随意的背后是什么——那是无数个精打细算的夜晚,是超市打折区里反复比价的时刻,是一个人对着电饭锅和一口旧炒锅、把一顿饭的成本控制在十块钱以内的日子。

林昭把菜端到餐桌上,又盛了两碗米饭。我们面对面坐下,像一对最普通的情侣。

我夹了一筷子西红柿炒鸡蛋放进嘴里。

味道出乎意料地好。不是阿姨做的那种精致的好,而是一种朴素的、带着锅气的、让人想起“家”这个字的好。

“好吃。”我说。

林昭的眼睛弯了一下。“你每次都说好吃,每次都不多吃。”

“我在夸你。”

“你在敷衍我。”

我看着他那双弯成月牙的眼睛,忽然觉得那些关于苏晚的文件、通话记录、行踪轨迹,都变得很远、很轻。它们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和我面前这个穿着围裙、炒了一盘西红柿炒鸡蛋的人,没有任何关系。

“林昭。”

“嗯。”

“你上次说苏晚回来了。”

林昭夹菜的手停在了半空中。筷子悬在盘子上面,夹着的那块鸡蛋还没有送到嘴里。

过了两秒,他把鸡蛋放进嘴里,慢慢嚼着,没有说话。

“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林昭咽下那口鸡蛋,放下筷子,看着桌上的菜盘子。灯光下,他的侧脸线条利落得像刀裁的,但表情里有种少见的、柔软的迷茫。

“她想见我。”他说。

“你想见她吗?”

林昭沉默了很长时间。长到餐桌上的西红柿炒鸡蛋从温热变得微凉,长到厨房里的灯在沉默中发出细微的电流声。

“我不知道。”他终于开口,声音很低,“沈彻,我不知道我想不想见她。但我知道,如果我今天不见她,她明天还会打电话,后天还会发消息。她会一直在我生活里制造噪音,直到我听她的。”

“那你就去见。”

林昭抬起头,看着我。他的眼神里有惊讶,有不解,有一种不敢确认的、小心翼翼的期待。

“你不介意?”

“我介意。”我说,语气很平,“但我不介意你去见她。这两件事不矛盾。”

林昭的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了。

“你怕什么?”我问。

他想了想,慢慢地说:“我怕我见到她的时候,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恨了。也怕我见到她的时候,发现自己什么都还记得。”

这句话像一把很钝的刀,不快,但慢慢地割过去,比快刀更疼。

我伸出手,握住了他放在桌上的手。

他的手比我的凉,骨节分明,指腹有茧。但这一次,他没有被动地被我握着,也没有用力地回握。他只是让我的手覆盖着他的手,像一件珍贵的瓷器被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

“林昭。”

“嗯。”

“你去见她。见完之后,回来告诉我你的决定。不管你决定什么,我都会处理。”

林昭的手指在我的掌心里微微蜷了一下。

“沈彻,”他的声音有些发哽,“你怎么能做到什么都替我兜着,又不让我觉得你在替我兜着?”

我想了想。

“大概是因为我不要你的感激。”我说,“我只要你。”

林昭低下头,额前的碎发垂下来,挡住了他的眼睛。但我看到有一滴水珠落在他的手背上,然后是第二滴,第三滴。

他没有哭出声。他哭的时候从来不出声,只是沉默地流泪,沉默地用手背擦掉,沉默地收拾好自己,然后抬起头,给我一个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笑容。

但这一次,他没有擦。

他让那些泪一滴一滴地落在我的手背上,温热的,透明的,带着他的温度和气味。

“明天,”他说,声音沙哑,“明天我去见她。”

“我让老周送你。”

“不用。我自己去。”

“那你去完之后,告诉我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林昭抬起头,眼睛红红的,鼻尖红红的,脸上全是泪痕。他看着我,嘴角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弯起来,弯出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笑容。

那不是高兴,不是释然,不是如释重负。

那是把自己最脆弱的部分暴露给另一个人之后,发现那个人不但没有攻击它,反而用手护住了它——那种巨大的、几乎要溢出来的感动和安心。

“好。”他说。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做任何特别的事。

吃完饭,林昭洗了碗,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的背影。他把碗放进洗碗机,擦干净灶台,把抹布叠好放在水龙头旁边。每一个动作都很有条理,不急不慢,像一种仪式。

然后我们一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了一部电影。不是什么文艺片,是一部很老的港片,周星驰的《喜剧之王》。林昭看到张柏芝坐在窗边的那场戏时,忽然安静了下来,安静得像是整个人被冻住了。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的声音很轻,“就是觉得,以前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觉得我是尹天仇。现在看,我觉得我更像柳飘飘。”

我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搂住了他的肩膀。

他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很轻,像一片落叶刚好落在了它想落的地方。

电影放完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他的头靠着我的肩膀,呼吸变得很浅很均匀,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他的睡相依然不好看——眉头微微皱着,嘴唇微微张开,像在梦里还在和什么东西搏斗。

我关掉电视,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倒在沙发上,从客房拿了毯子盖在他身上。

然后我坐在沙发的另一头,看着他的睡脸。

手机震了一下。

赵恒发来的消息:“苏晚明天下午三点,在东三环那家咖啡店。林昭给她回了消息,说会去。”

我把手机扣在沙发上,仰起头,看着天花板。

明天下午三点。

林昭会去见她,会听她说话,会看到她这三年来的变化,会想起他们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会面对那个让他背上三百五十万债务的人。

然后他会回来。

回到这里。

回到我身边。

我看着窗外CBD的灯光,在黑暗的客厅里坐了很久。

直到天边泛起第一缕灰白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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