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滚烫
金鸡奖提名之后,林昭的行程满了三倍。赵恒给他排的日程表从一周五天变成了一周七天,从每天八小时变成了每天十二小时。采访、杂志拍摄、品牌活动、剧本会议、综艺邀约,像雪片一样飞来,堆在他的桌上、赵恒的邮箱里、我的手机消息里。
我处理过无数次“一个人突然爆红”的情况。我手下的经纪公司每年都会签几个新人,每年都会有几个从默默无闻到全网皆知。但林昭不一样。以前那些人红的时候,我考虑的是怎么把热度最大化、怎么谈更高的片酬、怎么签更长的合约。林昭红的时候,我考虑的是——他还能不能睡够七个小时,能不能按时吃上饭,能不能在化妆间里安静地发十分钟呆而不被任何人打扰。
赵恒说我变了。我没承认,但也没否认。
十二月,林昭接了一个新戏。不是陈勉那种艺术电影,是一部商业犯罪片,他在里面演一个亦正亦邪的律师——穿西装,戴金丝眼镜,在法庭上和检察官博弈,在暗巷里和黑帮交易。这个角色的复杂性和宋辞不同——宋辞是内敛的、压抑的,把所有的阴暗都藏在温文尔雅的面具底下;而这个律师是外放的、张扬的,他享受自己的聪明,享受在规则的边缘游走,享受看着对手落入陷阱时那种近乎残忍的快感。
“你不怕观众记住你的律师脸,以后不找你演好人?”我在餐桌前问他。
“不怕。”林昭夹了一块红烧肉,慢慢嚼着,“被记住比被喜欢重要。你说的。”
我确实说过。那是在第一次面谈的时候,在集团总部的小会议室里,我告诉他我看上他什么——第一是脸,第二是身体,第三是他的眼神里有让人记住的东西。他记住了这句话,记了将近一年。不只记住了,还把它当成了自己职业选择的准则。
这种人,不红没道理。
电影在一月初开机,拍摄地在上海。林昭走之前,把那个深蓝色封面的笔记本留在了书桌上。我看到的时候,本子是摊开的,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我在上海。你在北京。两千公里。但我写的是你。”我看完之后把本子合上,放回原处,然后在旁边的便签纸上写了一句:“不够。多写点。”他不知道我看到过——因为那页便签纸第二天就不见了,而本子从书桌上转移到了行李箱里,夹在几件叠好的衣服之间。
上海拍摄期间,我们保持着一两天一通电话的节奏。和之前不一样的是,他开始主动跟我讲戏了——不是问“我演得怎么样”,而是告诉我“我今天演了一场什么样的戏”,分享“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演法”,甚至跟我分析“对手戏演员的习惯和我的习惯怎么磨合”。这种变化不只是他对自己的信心变强了,更是他把我从“金主”“靠山”“男朋友”这些身份之外,又加了一个新的身份——一个可以听他聊专业的人。这个身份,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之一。
一月底,我去上海探班。
拍摄现场在苏州河边的一栋老式办公楼里,剧组把整个三层都包了下来,楼道里铺着深色的地毯,墙上贴着仿古的壁纸,营造出一种九十年代律所的质感。我到的时候,林昭正在拍一场法庭戏——他穿着黑色西装,系着银灰色的领带,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头发用发胶固定成一丝不苟的背头。他站在被告席前,面对陪审团,做最后的结案陈词。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空气里,钉进听者的耳朵里,钉进这个虚构的法庭的每一个角落。他没有用任何夸张的动作,没有挥臂,没有拍桌子,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陪审团,一句一句地、缓慢而有力地、把真相和非真相之间的那根线拆开给所有人看。
导演喊“卡”之后,全场安静了两秒,然后响起了掌声。
不是那种礼貌性的、稀稀拉拉的掌声,而是那种被彻底说服了的、发自内心的、不由自主的掌声。连坐在旁听席上的群众演员都在鼓掌,有几个人的眼眶红了,像是真的被他那段陈词打动了。
林昭从被告席后面走出来,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他看到站在监视器后面的我,愣了一下。然后他的嘴角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弯了起来,弯成一个完整的、灿烂的、让周围所有颜色都变得黯淡的笑。他没有跑过来,没有挥手,只是站在那里,隔着半个片场的人群,对着我笑。
那个笑容穿过摄影机、灯光架、电线、轨道、穿黑色羽绒服的工作人员和穿浅蓝色衬衫的群众演员,准确地、毫无偏差地、像一支被校准过的箭一样,射中了我的胸口。
收工后,林昭带我去吃上海的生煎包。店在南京路后面的一条小弄堂里,门面不大,但排着长队。他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口罩拉到鼻梁上,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在队伍里东张西望,像一只偷偷溜出家门的猫,又紧张又兴奋。
我们排了二十分钟的队,买了两客生煎包,站在弄堂口吃。包子很烫,他咬了一口,汤汁溅出来,烫得他嘶了一声,但舍不得吐掉,含着包子呼呼地吹气。
“好吃吗?”我问。
“好吃。”他含混地说,腮帮子鼓鼓的,“比北京的好吃。”
“你以前来上海吃过?”
“跑龙套的时候来过一次。在一个剧组待了三天,演一个路过的行人,从镜头左边走到右边,走了三十多遍。”他咽下那口包子,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收工之后我在酒店附近找吃的,看到一家生煎店,排了好长的队。我没吃,因为太贵了。一客要十五块,我觉得贵。”
我看着他那双在路灯下忽明忽暗的眼睛。上海一月的风从弄堂口灌进来,吹起他羽绒服的帽子,帽子上的毛边蹭着他的脸颊。
“现在呢?”我问。
“现在有人请客。”林昭笑了,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嘴里,“沈老板,谢谢你请我吃生煎包。”
“不客气。林老师,你值得。”
林昭愣了一下。“你叫我什么?”
“林老师。”
他笑了,笑得很轻,但眼睛里的光是满的。“你从来没这么叫过我。你一直都是‘林昭’。”
“你现在是金鸡奖提名演员了,以后还有更多奖要拿。叫你名字,不尊重。”
林昭伸出手,在我手臂上轻轻打了一下。打着玩的,力度像猫爪子拍人,不疼但痒。他笑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眼角的笑纹和包子冒出来的白色蒸汽混在一起,把他整个人衬得柔软而温暖。
“沈彻,你不要这样。”
“哪样?”
“捧我。你捧我我会飘。”
“飘了我会拉住你。”
林昭不笑了。他看着我,手里拿着半个还没吃完的生煎包,手指被包子底部的油浸得亮亮的。上海一月的风很冷,吹得他鼻尖泛红,但他的眼睛是热的——那种热不是酒精的热,不是发烧的热,而是一种从身体最深处涌上来的、滚烫的、压不住的、也不打算压的情感。
“沈彻,你拉得住我吗?”
“你试试看。”
林昭看了我三秒钟,然后踮起脚尖,在弄堂口的路灯下,在排着长队的生煎店旁边,在穿着厚羽绒服的上海市民和冒着白色蒸汽的锅灶之间,吻了我。很短,很轻,嘴唇带着生煎包的油光和热度,贴上来的瞬间像是被烫了一下,但不是烫的疼,是烫的舒服,像是冬天的热水袋贴在心口上,从皮肤表面一直暖到骨头里。
旁边有人咳嗽了一声。一个排队的大妈,手里拿着号码牌,看了我们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开了。她没说什么,只是把号码牌攥紧了一些,往队伍前面挪了一小步。
林昭退开了,看着我,耳朵红透了,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被自己烧的。
“走吧,”他拉起我的手,把我从弄堂口拽走,“再不走人家要报警了。”
他的手心很热。不是以前那种凉凉的温度,而是滚烫的,像刚从被窝里伸出来。这种变化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是从云南回来之后?是从敦煌回来之后?是从金鸡奖回来之后?还是从他一口气吃了两个生煎包、被烫得嘶嘶吸气但舍不得吐出来的时候开始?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种滚烫,我想握一辈子。
回酒店的路上,我们走了一段路。苏州河的河面在路灯下泛着暗绿色的光,两岸的旧式楼房亮着零星的灯火。林昭走在我左边,肩膀几乎贴着我的手臂。他没有戴手套,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但走一会儿就会把手抽出来,碰一下我的手背,再放回去。碰了三次之后,我直接握住了他的手,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里。
“你的口袋好大。”他说。
“专门定做的。”
“专门定做来放我的手?”
“专门定做来放你的手。”
林昭低下头,把脸埋进羽绒服的领口里,但他藏不住耳朵——那两只耳朵红得像要滴血,在苏州河暗绿色的水光和路灯橙色的光芒之间,像两面小小的、无声的旗帜。
“沈彻。”
“嗯。”
“你下次什么时候来?”
“你希望我什么时候来?”
林昭想了想。河面上吹过来一阵风,把他的头发吹到脸上,他没有去理,就那样让它乱着。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希望你经常来。”
“经常是多久一次?”
“你猜。”
“我不猜。你说。”
林昭转过头看着我。他的脸在路灯和河水的双重光线里显得格外好看——不是那种精修的、经过造型和灯光修饰的好看,而是一种自然的、不设防的、带着生煎包油光和冬日晚风气息的好看。他的眼睛里有苏州河的倒影,暗绿色的,流动的,深不见底的。
“一个月一次。”他说。
“太多了。你拍戏忙。”
“那两个月一次。”
“我考虑一下。”
“你考虑的结果是什么?”
“三个月一次。”
林昭停下脚步,站在苏州河边的栏杆旁,看着我。他的表情像是被要赖的小孩,又委屈又不服气,但又找不出反驳的话。他憋了好几秒,最后说了一句:“你谈生意是不是也这样?”
“哪样?”
“坐地还钱。”
我看着他那张又委屈又好笑的脸,忍不住笑了。“三个月一次,每次待三天。不能再多了。”
“四天。”
“三天。”
“三天半。”
“三天。”
林昭看着我的眼睛,确认我不会再让步了,然后叹了口气。但他的叹气不是真的叹气,因为叹到最后变成了笑,笑着把头靠在我的肩上,脸贴着我的大衣领子。
“三天就三天。”他的声音闷闷地传过来,“但你不在的时候,每天都要回我消息。”
“好。”
“不许只回‘好’和‘嗯’。”
“那回什么?”
“回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只回一个字。”
我沉默了片刻。
“行。”
林昭从我肩上抬起头,看着我。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眼睛照得很亮。“沈彻,你说‘行’的时候,跟说‘好’有什么区别?不都是一个字吗?”
“没有区别。但你说不要只回‘好’和‘嗯’,没说不要回‘行’。”
林昭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没说出话来,只是把头重新靠回我的肩上。苏州河的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的湿气和冬夜的凉意。他的身体靠在我身上,不重,但实实在在的,像一块被时间磨去了棱角的石头,温热的、圆润的、握在手心里刚好填满整个手掌的大小。
我搂住他的肩膀。他的手插在我的大衣口袋里,手指和我的手指交缠在一起,从指间传来的温度让人想起生煎包刚出锅时的第一口——烫的,但舍不得吐出来,含着,等着那股热气从口腔蔓延到喉咙,再从喉咙蔓延到胸口,最后在心脏的位置停住,变成一种持续不退的、温柔的滚烫。
我处理过无数次“一个人突然爆红”的情况。我手下的经纪公司每年都会签几个新人,每年都会有几个从默默无闻到全网皆知。但林昭不一样。以前那些人红的时候,我考虑的是怎么把热度最大化、怎么谈更高的片酬、怎么签更长的合约。林昭红的时候,我考虑的是——他还能不能睡够七个小时,能不能按时吃上饭,能不能在化妆间里安静地发十分钟呆而不被任何人打扰。
赵恒说我变了。我没承认,但也没否认。
十二月,林昭接了一个新戏。不是陈勉那种艺术电影,是一部商业犯罪片,他在里面演一个亦正亦邪的律师——穿西装,戴金丝眼镜,在法庭上和检察官博弈,在暗巷里和黑帮交易。这个角色的复杂性和宋辞不同——宋辞是内敛的、压抑的,把所有的阴暗都藏在温文尔雅的面具底下;而这个律师是外放的、张扬的,他享受自己的聪明,享受在规则的边缘游走,享受看着对手落入陷阱时那种近乎残忍的快感。
“你不怕观众记住你的律师脸,以后不找你演好人?”我在餐桌前问他。
“不怕。”林昭夹了一块红烧肉,慢慢嚼着,“被记住比被喜欢重要。你说的。”
我确实说过。那是在第一次面谈的时候,在集团总部的小会议室里,我告诉他我看上他什么——第一是脸,第二是身体,第三是他的眼神里有让人记住的东西。他记住了这句话,记了将近一年。不只记住了,还把它当成了自己职业选择的准则。
这种人,不红没道理。
电影在一月初开机,拍摄地在上海。林昭走之前,把那个深蓝色封面的笔记本留在了书桌上。我看到的时候,本子是摊开的,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我在上海。你在北京。两千公里。但我写的是你。”我看完之后把本子合上,放回原处,然后在旁边的便签纸上写了一句:“不够。多写点。”他不知道我看到过——因为那页便签纸第二天就不见了,而本子从书桌上转移到了行李箱里,夹在几件叠好的衣服之间。
上海拍摄期间,我们保持着一两天一通电话的节奏。和之前不一样的是,他开始主动跟我讲戏了——不是问“我演得怎么样”,而是告诉我“我今天演了一场什么样的戏”,分享“我发现了一个新的演法”,甚至跟我分析“对手戏演员的习惯和我的习惯怎么磨合”。这种变化不只是他对自己的信心变强了,更是他把我从“金主”“靠山”“男朋友”这些身份之外,又加了一个新的身份——一个可以听他聊专业的人。这个身份,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礼物之一。
一月底,我去上海探班。
拍摄现场在苏州河边的一栋老式办公楼里,剧组把整个三层都包了下来,楼道里铺着深色的地毯,墙上贴着仿古的壁纸,营造出一种九十年代律所的质感。我到的时候,林昭正在拍一场法庭戏——他穿着黑色西装,系着银灰色的领带,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头发用发胶固定成一丝不苟的背头。他站在被告席前,面对陪审团,做最后的结案陈词。
他的声音不大,但很稳。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空气里,钉进听者的耳朵里,钉进这个虚构的法庭的每一个角落。他没有用任何夸张的动作,没有挥臂,没有拍桌子,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陪审团,一句一句地、缓慢而有力地、把真相和非真相之间的那根线拆开给所有人看。
导演喊“卡”之后,全场安静了两秒,然后响起了掌声。
不是那种礼貌性的、稀稀拉拉的掌声,而是那种被彻底说服了的、发自内心的、不由自主的掌声。连坐在旁听席上的群众演员都在鼓掌,有几个人的眼眶红了,像是真的被他那段陈词打动了。
林昭从被告席后面走出来,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他看到站在监视器后面的我,愣了一下。然后他的嘴角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弯了起来,弯成一个完整的、灿烂的、让周围所有颜色都变得黯淡的笑。他没有跑过来,没有挥手,只是站在那里,隔着半个片场的人群,对着我笑。
那个笑容穿过摄影机、灯光架、电线、轨道、穿黑色羽绒服的工作人员和穿浅蓝色衬衫的群众演员,准确地、毫无偏差地、像一支被校准过的箭一样,射中了我的胸口。
收工后,林昭带我去吃上海的生煎包。店在南京路后面的一条小弄堂里,门面不大,但排着长队。他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口罩拉到鼻梁上,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在队伍里东张西望,像一只偷偷溜出家门的猫,又紧张又兴奋。
我们排了二十分钟的队,买了两客生煎包,站在弄堂口吃。包子很烫,他咬了一口,汤汁溅出来,烫得他嘶了一声,但舍不得吐掉,含着包子呼呼地吹气。
“好吃吗?”我问。
“好吃。”他含混地说,腮帮子鼓鼓的,“比北京的好吃。”
“你以前来上海吃过?”
“跑龙套的时候来过一次。在一个剧组待了三天,演一个路过的行人,从镜头左边走到右边,走了三十多遍。”他咽下那口包子,看着手里剩下的半个,“收工之后我在酒店附近找吃的,看到一家生煎店,排了好长的队。我没吃,因为太贵了。一客要十五块,我觉得贵。”
我看着他那双在路灯下忽明忽暗的眼睛。上海一月的风从弄堂口灌进来,吹起他羽绒服的帽子,帽子上的毛边蹭着他的脸颊。
“现在呢?”我问。
“现在有人请客。”林昭笑了,把剩下的半个包子塞进嘴里,“沈老板,谢谢你请我吃生煎包。”
“不客气。林老师,你值得。”
林昭愣了一下。“你叫我什么?”
“林老师。”
他笑了,笑得很轻,但眼睛里的光是满的。“你从来没这么叫过我。你一直都是‘林昭’。”
“你现在是金鸡奖提名演员了,以后还有更多奖要拿。叫你名字,不尊重。”
林昭伸出手,在我手臂上轻轻打了一下。打着玩的,力度像猫爪子拍人,不疼但痒。他笑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眼角的笑纹和包子冒出来的白色蒸汽混在一起,把他整个人衬得柔软而温暖。
“沈彻,你不要这样。”
“哪样?”
“捧我。你捧我我会飘。”
“飘了我会拉住你。”
林昭不笑了。他看着我,手里拿着半个还没吃完的生煎包,手指被包子底部的油浸得亮亮的。上海一月的风很冷,吹得他鼻尖泛红,但他的眼睛是热的——那种热不是酒精的热,不是发烧的热,而是一种从身体最深处涌上来的、滚烫的、压不住的、也不打算压的情感。
“沈彻,你拉得住我吗?”
“你试试看。”
林昭看了我三秒钟,然后踮起脚尖,在弄堂口的路灯下,在排着长队的生煎店旁边,在穿着厚羽绒服的上海市民和冒着白色蒸汽的锅灶之间,吻了我。很短,很轻,嘴唇带着生煎包的油光和热度,贴上来的瞬间像是被烫了一下,但不是烫的疼,是烫的舒服,像是冬天的热水袋贴在心口上,从皮肤表面一直暖到骨头里。
旁边有人咳嗽了一声。一个排队的大妈,手里拿着号码牌,看了我们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开了。她没说什么,只是把号码牌攥紧了一些,往队伍前面挪了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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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他拉起我的手,把我从弄堂口拽走,“再不走人家要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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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种滚烫,我想握一辈子。
回酒店的路上,我们走了一段路。苏州河的河面在路灯下泛着暗绿色的光,两岸的旧式楼房亮着零星的灯火。林昭走在我左边,肩膀几乎贴着我的手臂。他没有戴手套,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但走一会儿就会把手抽出来,碰一下我的手背,再放回去。碰了三次之后,我直接握住了他的手,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里。
“你的口袋好大。”他说。
“专门定做的。”
“专门定做来放我的手?”
“专门定做来放你的手。”
林昭低下头,把脸埋进羽绒服的领口里,但他藏不住耳朵——那两只耳朵红得像要滴血,在苏州河暗绿色的水光和路灯橙色的光芒之间,像两面小小的、无声的旗帜。
“沈彻。”
“嗯。”
“你下次什么时候来?”
“你希望我什么时候来?”
林昭想了想。河面上吹过来一阵风,把他的头发吹到脸上,他没有去理,就那样让它乱着。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希望你经常来。”
“经常是多久一次?”
“你猜。”
“我不猜。你说。”
林昭转过头看着我。他的脸在路灯和河水的双重光线里显得格外好看——不是那种精修的、经过造型和灯光修饰的好看,而是一种自然的、不设防的、带着生煎包油光和冬日晚风气息的好看。他的眼睛里有苏州河的倒影,暗绿色的,流动的,深不见底的。
“一个月一次。”他说。
“太多了。你拍戏忙。”
“那两个月一次。”
“我考虑一下。”
“你考虑的结果是什么?”
“三个月一次。”
林昭停下脚步,站在苏州河边的栏杆旁,看着我。他的表情像是被要赖的小孩,又委屈又不服气,但又找不出反驳的话。他憋了好几秒,最后说了一句:“你谈生意是不是也这样?”
“哪样?”
“坐地还钱。”
我看着他那张又委屈又好笑的脸,忍不住笑了。“三个月一次,每次待三天。不能再多了。”
“四天。”
“三天。”
“三天半。”
“三天。”
林昭看着我的眼睛,确认我不会再让步了,然后叹了口气。但他的叹气不是真的叹气,因为叹到最后变成了笑,笑着把头靠在我的肩上,脸贴着我的大衣领子。
“三天就三天。”他的声音闷闷地传过来,“但你不在的时候,每天都要回我消息。”
“好。”
“不许只回‘好’和‘嗯’。”
“那回什么?”
“回什么都行。就是不要只回一个字。”
我沉默了片刻。
“行。”
林昭从我肩上抬起头,看着我。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眼睛照得很亮。“沈彻,你说‘行’的时候,跟说‘好’有什么区别?不都是一个字吗?”
“没有区别。但你说不要只回‘好’和‘嗯’,没说不要回‘行’。”
林昭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最终没说出话来,只是把头重新靠回我的肩上。苏州河的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的湿气和冬夜的凉意。他的身体靠在我身上,不重,但实实在在的,像一块被时间磨去了棱角的石头,温热的、圆润的、握在手心里刚好填满整个手掌的大小。
我搂住他的肩膀。他的手插在我的大衣口袋里,手指和我的手指交缠在一起,从指间传来的温度让人想起生煎包刚出锅时的第一口——烫的,但舍不得吐出来,含着,等着那股热气从口腔蔓延到喉咙,再从喉咙蔓延到胸口,最后在心脏的位置停住,变成一种持续不退的、温柔的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