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疯子
“哈哈,没想到郑老师和向老师相处是这样的风格,他朋友也好有意思啊。”
“是啊,是啊,来之前都听说他很难搞,我害怕惹事,没想到从头到尾都没见红过脸呢。”
“大概是家里人的剧组,所以更放松一点呢。”
“我还以为他们是合约夫妻呢?”
“怎么可能,我跟你说,我有一次还见到他们在杂物间接吻……”
“真的假的?郑羲没生气?”
“看样子一点都没。”
“天呐——看不出来,真看不出来,向启明真是这个。”
“谁说不是。”
……
……
谢耘听着自己心上人和情敌的八卦,看着面前的食物味如嚼蜡,恨不得现在就化身王母,一根金簪就把这两个人分开在银河两端。
这个郑羲果然像自己调查的那样,嚣张跋扈,爱出风头,要不是他,他哪用和这些人坐在一起。
毕竟不管从小到大受了再多的委屈,母亲都告诫自己,他谢耘是丰城谢家的长子长孙,生来就和那些普通人不同,他们这种人注定是要站在高处的,怜悯同情可以是他笼络人心的手段,但不能真的可怜那些如蚂蚁一般的普通人。
而郑羲这样的戏子,竟然能够同向启明结婚。
想到此,谢耘的眼中划过一丝嫉妒,他无意识地将视线定格在郑羲的身上,没想到,下一秒,一张宽厚的脊背挡住了他的视线,谢耘将目光慢慢上移......
竟然是向启明。
两人对视的那一刻,他还未来得及收敛表情,满脸的怨毒和不甘心被对方尽收眼底,本来清秀的面庞在此刻变得扭曲,可怕,就连黑夜也无法掩盖。
向启明不是个傻的,看也知道这个人一定是起了什么不老实的心思,他直直的看过去,带着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警告,谢耘立马换上了一副惯常用的笑脸,朝着他点了点头,然后自若地移开了视线。
他不怕向启明知道自己的手段,对方一直把自己当小白花也好,忌惮自己也罢,什么真心假意,他要的只是这个人罢了。
什么爱情,什么情比金坚,举案齐眉,不过只是面对的诱惑还不够大罢了,只要他能拿出对方百分之一百不能拒绝的利益引诱,他相信,只要是男人,一定知道该怎么选。
就像这部电影,向临一开始也看不上他这个门外汉,但只要自己投的足够多,还不是能把最重要的角色拿出来买卖。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会让谢耘来参演这部电影吧。”
向启明很早就和向临争论过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圈内有比谢耘更合适的人来饰演陈声这个角色,谢耘不管是从长相还是能力来说,都不是最好的,别说……
“您不会真的是看上他那三瓜俩枣的破投资吧。”
向临嗤了一声,拿起香烟,深深吸了一口,他看向窗外,瞳孔是不聚焦的,“钱?那算个屁!
“你说的对,他不是最好的,但是确是最像陈声的,他和你还有郑羲都不一样,我可以自信的和你说,你们都在饰演我让你们扮演的角色,或多或少都带了些表演痕迹,这是你们这些科班出身很常见的弊端,当然,外行人也很难看的出来,可是小谢,他不一样。”
“他就是在演自己。”
“你能明白吗?”
向启明明白向临的意思,每个演员这一生都会遇到自己的人生角色,演的好了,影史留名,演得不好……
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他见过很多演员,他们都没有跨过这道坎,都说不疯魔,不成活,可最后要是连自己都丢了,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
可,没有一个追求极致的导演不希望遇见这样一个人。
“这样会毁了他。”向启明本性纯良,就算知道对方一直对郑羲不怀好意,却还是试图劝解向临,“不是所有人都要为你的艺术买单。”
这话说的很重,没有丝毫对父亲,对导演的尊重,他想用这一记重锤将向临砸醒。
“你获得的已经够多了,不管是向临这个名字,还是你的作品,都已经获得了市场的认可……”
“市场的认可?市场算什么东西,他凭什么给老子评奖定级?”向临此刻从内到外都透着嚣张,在他看来,别人的认可,别人的满意,通通都不能成为定义他的条件,“我在这行摸爬滚打几十年,你觉得我是为了二楼书房摆着的那堆奖杯?”
“呵,你说错了,我不会毁了他,我会成就他。”
向启明这时候才发现,这场谈话来的太晚,从他今夜在谢耘的眼神中看见陈声的影子那一刻,一切就都晚了。
“爸……”他还想说些什么挽回。
向临却无意再谈这个话题,摆了摆手,直截了当道:“我有分寸,轮不到你操心,要是真有时间,就把明天的重头戏再回去好好捋一遍吧,到时候要是又拖我后腿,别说喊爸,你喊老天爷都没有用。”
向启明:……
“赶紧把这小子领回去,别让他在这烦我。”没等他再说话,向临又朝着后方拐角处喊了一声,随着他的声音,一道影子继而出现,可见已经站了不是一时半会了。
向启明惊讶道:“老婆?你不是睡了吗?”
郑羲抱着胳膊,打了个哈切,眼神不善,“被冻醒了,快回去了,困死了。”
冷?
他出来前明明还加了一床被子,怎么会冷?
向启明虽然纳闷,但郑羲既然这样说,一定有他的原因,一定是沙漠昼夜温差大,被子太薄,还是空调不给力,总之,他快速从原地站起,大步走向郑羲,抱住了人,“嗷!我来了!”
“要么,我再去要一床被子?”他边将人揽在怀里,低着头,带着人往房间走,边低声温柔的询问。
样子没有丝毫的不耐烦,没表明心意的时候,向启明还时常矜持,爱同郑羲斗嘴,现在两情相悦了,他干脆演都懒得演,满心满眼全都是身边的这个人,好像呆多久都不会腻。
“不要,太重了。”郑羲神色恹恹,不是没听到刚刚向启明同向临的对话,但他没有向启明那样好心,在他看来,这两人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谁都没资格指摘谁。
况且,要不是向临,他现在也不用每天演戏的间隙还要地方这么个小妖精要拆散他家庭。
只听说过恶婆婆的,到了他这儿,怎么反而变成公公惯会惹事了。
果然,再喜欢一个人的作品,也不能因此对此人有滤镜,网上的姐妹诚不欺他!
向启明还沉浸在该怎么给自己的亲亲老婆取暖身上,这里快递不方便,电力不稳定,取暖器不大现实,要么……
“傻子,别想了,还不快点去给我暖床?”郑羲看他站在原地不动,摇摇头无奈骂道。
都说爱情让人变傻,他自己倒是没觉得,就是到了向启明这儿就尤其明显呢?
难不成是觉得自己喜欢头脑发达的,真给自己催眠了?
还是,和他演的?
“那个……”一想到这儿,郑羲还真有些愧疚,他看着欢天喜地换了睡衣,乖乖躺在床上的顺毛小狗,怜爱地伸出手,摸了摸对方的头,说道:“其实,装的太傻也会让人失去欲望的。”
然后,他假装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摇了摇头。
向启明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郑羲是在骂他,叫了一声,顺着郑羲的动作一把将人掀翻在身下,专门挑对方受不住的地方下手。
郑羲被痒的受不了,一边笑着往后躲,一边讨饶,“宝贝,错了,不说了,不说了。”
“哼哼,晚了。”向启明一只手护着他,怕他头撞到床头,一边扑上去:“没兴趣是吧?哪里没兴趣,这里?还是在这里?”
他挤着压着郑羲,今天非要在他身上点火,整个人热烘烘地凑在对方的身上,一边动作,一边小狗一样凑上去讨吻。
郑羲被他亲的迷迷糊糊,理智尚存:“唔,你听我说,唔,等下,先别亲了,唔——”
“这不隔音——”
“那你咬住,叫的小声些,仔细让人听见。”向启明笑着,咬住郑羲的耳朵脸颊,在上面留下一串小狗爪印。
他今天霸道的向启明今夜尤其过分,他拉着郑羲翻来覆去一直不肯结束,一些郑羲都难以启齿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要是换了平时,郑羲一定不会同意,但向启明算准了他的体力,到了最后,就算他有心拒绝,也只有被折腾的份。
一开始说好了不要出声的话,也早就被两人扔在了脑后,最后因为太舒服了,郑羲整个人痉挛般抽搐着,他躺在向启明身上,浑身被汗液和不知道是什么液体浸透,再也没了力气。
向启明用被子将两人裹住,收敛凶相,又开始装乖一般嗅着郑羲的鬓角,他舔去上面的一滴汗珠,哄着人慢慢睡着,等身上的人终于睡熟了,才轻轻起身,去浴室拿了浴巾帮郑羲擦洗。
他摆弄郑羲的手臂,忽然想起以前两人还不认识时,郑羲摔断了小腿,他偷偷去医院看望,那时候,郑羲也是不知道梦到了什么,浑身都泛起一层冷汗,他看不下去,也是这样帮他擦洗,当时这个人睡得很熟,对自己毫无防备,好像就这样被自己绑走都没有关系,他整个人躺在病床上,像极了童话故事里体弱多病的王子,脆弱又美丽。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触碰自己喜欢了这么久的人,变态地连他自己都要唾弃,却又转头忍不住靠近。
说来向启明还要庆幸自己当初去了医院,不然他也不会下定决心一定要得到这个人,
那次好像郑羲羽翼未丰,受了不小的委屈,公司的不作为,主办方惯会推卸责任,向启明有心帮忙却无名无分,能做的事情实在有限,也是从那以后,他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只为了日后能够真正和这个人站在一起。
可他还是太慢了,慢到这个人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就能够在这个吃人的地方站稳脚跟,给自己铸就了一身的钢筋铁骨,还有一副铁石心肠。
“是啊,是啊,来之前都听说他很难搞,我害怕惹事,没想到从头到尾都没见红过脸呢。”
“大概是家里人的剧组,所以更放松一点呢。”
“我还以为他们是合约夫妻呢?”
“怎么可能,我跟你说,我有一次还见到他们在杂物间接吻……”
“真的假的?郑羲没生气?”
“看样子一点都没。”
“天呐——看不出来,真看不出来,向启明真是这个。”
“谁说不是。”
……
……
谢耘听着自己心上人和情敌的八卦,看着面前的食物味如嚼蜡,恨不得现在就化身王母,一根金簪就把这两个人分开在银河两端。
这个郑羲果然像自己调查的那样,嚣张跋扈,爱出风头,要不是他,他哪用和这些人坐在一起。
毕竟不管从小到大受了再多的委屈,母亲都告诫自己,他谢耘是丰城谢家的长子长孙,生来就和那些普通人不同,他们这种人注定是要站在高处的,怜悯同情可以是他笼络人心的手段,但不能真的可怜那些如蚂蚁一般的普通人。
而郑羲这样的戏子,竟然能够同向启明结婚。
想到此,谢耘的眼中划过一丝嫉妒,他无意识地将视线定格在郑羲的身上,没想到,下一秒,一张宽厚的脊背挡住了他的视线,谢耘将目光慢慢上移......
竟然是向启明。
两人对视的那一刻,他还未来得及收敛表情,满脸的怨毒和不甘心被对方尽收眼底,本来清秀的面庞在此刻变得扭曲,可怕,就连黑夜也无法掩盖。
向启明不是个傻的,看也知道这个人一定是起了什么不老实的心思,他直直的看过去,带着明显的不能再明显的警告,谢耘立马换上了一副惯常用的笑脸,朝着他点了点头,然后自若地移开了视线。
他不怕向启明知道自己的手段,对方一直把自己当小白花也好,忌惮自己也罢,什么真心假意,他要的只是这个人罢了。
什么爱情,什么情比金坚,举案齐眉,不过只是面对的诱惑还不够大罢了,只要他能拿出对方百分之一百不能拒绝的利益引诱,他相信,只要是男人,一定知道该怎么选。
就像这部电影,向临一开始也看不上他这个门外汉,但只要自己投的足够多,还不是能把最重要的角色拿出来买卖。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会让谢耘来参演这部电影吧。”
向启明很早就和向临争论过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圈内有比谢耘更合适的人来饰演陈声这个角色,谢耘不管是从长相还是能力来说,都不是最好的,别说……
“您不会真的是看上他那三瓜俩枣的破投资吧。”
向临嗤了一声,拿起香烟,深深吸了一口,他看向窗外,瞳孔是不聚焦的,“钱?那算个屁!
“你说的对,他不是最好的,但是确是最像陈声的,他和你还有郑羲都不一样,我可以自信的和你说,你们都在饰演我让你们扮演的角色,或多或少都带了些表演痕迹,这是你们这些科班出身很常见的弊端,当然,外行人也很难看的出来,可是小谢,他不一样。”
“他就是在演自己。”
“你能明白吗?”
向启明明白向临的意思,每个演员这一生都会遇到自己的人生角色,演的好了,影史留名,演得不好……
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他见过很多演员,他们都没有跨过这道坎,都说不疯魔,不成活,可最后要是连自己都丢了,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
可,没有一个追求极致的导演不希望遇见这样一个人。
“这样会毁了他。”向启明本性纯良,就算知道对方一直对郑羲不怀好意,却还是试图劝解向临,“不是所有人都要为你的艺术买单。”
这话说的很重,没有丝毫对父亲,对导演的尊重,他想用这一记重锤将向临砸醒。
“你获得的已经够多了,不管是向临这个名字,还是你的作品,都已经获得了市场的认可……”
“市场的认可?市场算什么东西,他凭什么给老子评奖定级?”向临此刻从内到外都透着嚣张,在他看来,别人的认可,别人的满意,通通都不能成为定义他的条件,“我在这行摸爬滚打几十年,你觉得我是为了二楼书房摆着的那堆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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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他还想说些什么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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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启明:……
“赶紧把这小子领回去,别让他在这烦我。”没等他再说话,向临又朝着后方拐角处喊了一声,随着他的声音,一道影子继而出现,可见已经站了不是一时半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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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我再去要一床被子?”他边将人揽在怀里,低着头,带着人往房间走,边低声温柔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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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重了。”郑羲神色恹恹,不是没听到刚刚向启明同向临的对话,但他没有向启明那样好心,在他看来,这两人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谁都没资格指摘谁。
况且,要不是向临,他现在也不用每天演戏的间隙还要地方这么个小妖精要拆散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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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别想了,还不快点去给我暖床?”郑羲看他站在原地不动,摇摇头无奈骂道。
都说爱情让人变傻,他自己倒是没觉得,就是到了向启明这儿就尤其明显呢?
难不成是觉得自己喜欢头脑发达的,真给自己催眠了?
还是,和他演的?
“那个……”一想到这儿,郑羲还真有些愧疚,他看着欢天喜地换了睡衣,乖乖躺在床上的顺毛小狗,怜爱地伸出手,摸了摸对方的头,说道:“其实,装的太傻也会让人失去欲望的。”
然后,他假装叹了口气,意味深长的摇了摇头。
向启明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郑羲是在骂他,叫了一声,顺着郑羲的动作一把将人掀翻在身下,专门挑对方受不住的地方下手。
郑羲被痒的受不了,一边笑着往后躲,一边讨饶,“宝贝,错了,不说了,不说了。”
“哼哼,晚了。”向启明一只手护着他,怕他头撞到床头,一边扑上去:“没兴趣是吧?哪里没兴趣,这里?还是在这里?”
他挤着压着郑羲,今天非要在他身上点火,整个人热烘烘地凑在对方的身上,一边动作,一边小狗一样凑上去讨吻。
郑羲被他亲的迷迷糊糊,理智尚存:“唔,你听我说,唔,等下,先别亲了,唔——”
“这不隔音——”
“那你咬住,叫的小声些,仔细让人听见。”向启明笑着,咬住郑羲的耳朵脸颊,在上面留下一串小狗爪印。
他今天霸道的向启明今夜尤其过分,他拉着郑羲翻来覆去一直不肯结束,一些郑羲都难以启齿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要是换了平时,郑羲一定不会同意,但向启明算准了他的体力,到了最后,就算他有心拒绝,也只有被折腾的份。
一开始说好了不要出声的话,也早就被两人扔在了脑后,最后因为太舒服了,郑羲整个人痉挛般抽搐着,他躺在向启明身上,浑身被汗液和不知道是什么液体浸透,再也没了力气。
向启明用被子将两人裹住,收敛凶相,又开始装乖一般嗅着郑羲的鬓角,他舔去上面的一滴汗珠,哄着人慢慢睡着,等身上的人终于睡熟了,才轻轻起身,去浴室拿了浴巾帮郑羲擦洗。
他摆弄郑羲的手臂,忽然想起以前两人还不认识时,郑羲摔断了小腿,他偷偷去医院看望,那时候,郑羲也是不知道梦到了什么,浑身都泛起一层冷汗,他看不下去,也是这样帮他擦洗,当时这个人睡得很熟,对自己毫无防备,好像就这样被自己绑走都没有关系,他整个人躺在病床上,像极了童话故事里体弱多病的王子,脆弱又美丽。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触碰自己喜欢了这么久的人,变态地连他自己都要唾弃,却又转头忍不住靠近。
说来向启明还要庆幸自己当初去了医院,不然他也不会下定决心一定要得到这个人,
那次好像郑羲羽翼未丰,受了不小的委屈,公司的不作为,主办方惯会推卸责任,向启明有心帮忙却无名无分,能做的事情实在有限,也是从那以后,他加快了自己的脚步,只为了日后能够真正和这个人站在一起。
可他还是太慢了,慢到这个人已经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就能够在这个吃人的地方站稳脚跟,给自己铸就了一身的钢筋铁骨,还有一副铁石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