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我从没想过成为画家、作家、或是艺术家,我把魔械师骗得团团转。
其实,我以前也有过一个小小的愿景,我想照顾好自己的妹妹和弟弟,成为妈妈的支柱。
可我也说不清自己杀人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维持过去平静如水的局面,抑或是只是让自己感到解气,感到痛快。
我的愿景在所谓的画家、作家、艺术家面前,显得非常渺小,非常不值一提,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写在那张纸上,我不愿告诉别人我的梦想只是做一个好姐姐,一个好女儿。
我把过去付之一炬,包括记忆中矮小的木屋,包括我所有的亲人。
离开乡下后,我开始一个人流浪,往陶尔德边境走得越来越远,我害怕被人发现我杀了人,我想离开这个国家,往强大的朗登去。
那时的陶尔德还并非朗登的公国,我三次偷越两国边境线,但次次都失败了。
我只好生活在树林中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每当饿得坚持不住,便往村落里走,装作断胳膊瘸腿找人乞讨。
我有一种很罕见的生命力,或是意志力,换作寻常的小孩,大概早早就会死在荒野中,但我无论如何都想活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用尽各种方法,都成功活了下来。
我算不算一个坚强的人呢?其实,每次落雨的夜晚,每次我躲在破棚屋底下孤苦伶仃时,也真切地为死去的母亲和妹妹痛哭过,我无数次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直到黎明的太阳再次升起,直到新的一天来临,我又变回了伊德琳,我又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抉择,我没办法包容亲人的背叛,更没办法容忍自己继续做那个无人留恋的艾米。
是的,我杀了他们所有人,是命中注定,也是天经地义。
没人能折磨我,即便是万有之主也没这个资格。
我在陶尔德边境晃悠了三个月,终于被我逮到一次机会,趁着戍守士兵溜去饮酒的间隙,我从一个狗洞爬过了边境线。
当我钻出那个狗洞时,抬起头,圆月当空,星光璀璨,这时,我觉得我的前途应当一片光明了。
但很不幸,一离开陶尔德,我就流落到了恒火村。
恒火村的村长叫洛妲,她是个活了八百年的怪胎,她说要拯救我,于是把我带回了恒火村,还问我的意见,我的意见当然是——谁要你这个疯婆子拯救?
不过,那个神秘的村落依然吸引了我,洛妲口中她所拥有的强大魔力也吸引了我。
忘了说,从小我就对魔法很感兴趣,但很可惜,这个时代术士早已不复存在了,那些关于魔法的故事,也只能被当作童话故事叫人们考据与感叹。
所以我决定跟洛妲回到恒火村,成为恒火村的村民之一,我在那里足足生活了三年时间,一直到我十岁。
在这三年中,我知晓了恒火村建立在对火神的信仰之上,这些恒火异教徒甚至图谋着复活逝去的火神。
我不仅得知了洛妲是个活了八百年的怪胎,我还知道了,她比我想象中更怪异,她有多怪异呢?她把恒火之神当作自己的爱人对待。
从洛妲对火神的痴迷中,我学到一点,与神明接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来自另一个空间的神明会渐渐腐蚀正常人类的意识,让他们变得诡异莫测。
诡异到,我说不清洛妲与火神之间是爱情,抑或只是成为了彼此意识的一部分。
为了复活火神,洛妲饲养着一个书之恶灵,并企图将他变为真正的火神,有一段时间,我负责在神殿照顾这位“火神大人”。
自从被关在恒火村,“火神大人”便郁郁寡欢,我听到他在晚上念叨什么陶尔德,牧歌林,主人什么的,虽然听不大懂,但我知道他很想离开这里。
因为这位“火神大人”实在是太过折腾,我干脆趁着他变回原身时撕下了他身上的一页,令他忘记了令他耿耿于怀的那段过往。
我把那张残页藏了起来,这让洛妲勃然大怒,她发现“火神”失忆了,把我绑起来不断拷问,可我一句话也没说,她便打断了我的一条腿,用各种方法折磨我。
我一身血,几乎被她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
最终,她把我赶出了恒火村,对我下了古老的禁锢,令我永远无法踏足这片土地,即便是以我的意志行事的人,也无法进入这里。
这禁锢很神奇,因为后来我派过很多人试图进入恒火村,但这些人全都铩羽而归。
洛妲没杀了我,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知道她虽然是个疯婆子,但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其实是个悲悯的人。
她不愿看到任何一条生命的逝去,除非那些生命都用于火神的归来。
我带着那张残页回到了陶尔德,前往了牧歌林。
是的,我撕下那片残页,并不仅仅是为了让“火神大人”停止折腾,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给自己减轻做侍奉的负担。
我从那位火神口中得知了,这里或许埋藏着关于魔法的秘密。
可我那时候满身伤痕,还断了一条腿,当我来到牧歌林时,很不幸,又遇到了狼群。
筋疲力尽、将将咽气的我就这样一路挣扎一路狂奔,我想,自己大概是要死在这里了。
我从一个深坑里落了下去,同时上方传来一阵阵狼嚎。
在这么几个眨眼的瞬息,疼痛噬骨钻心,我再次想起了我的家人,想起了魔械师给我递来的那张纸,我到底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我想成为一个好姐姐,一个好女儿,我想要爱她们,我想要她们也全身心地爱着我。
仅此而已。
她们没能同样对待我,于是我杀了她们,可,爱一个人,是不该杀了她的。
这种想法让我在死亡的边缘崩溃窒息,我的灵魂在抽离我的身体,我肯定是要死了,一定是死了的。
爬进我衣衫后领的虫蚁唤醒了我,我从地上坐起身时,发现自己来到了绿火幽暗的地方,我钻进一个狭窄的甬道,往内继续爬,爬啊爬,终于爬出了那个甬道。
我看到一间暗室,看到那位于中央的一口水晶棺。
这时,我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墓室。
墓室里堆满了书籍和药瓶,还有稀奇古怪的仪器,通过这些书籍,以及水晶棺上铭刻的字文,我得知了墓室的主人名为薇菈·布诺林。
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又不善学习,自然从未听过大术士薇菈·布诺林的名号,但我不是傻子,我知道这个精美的墓室肯定属于一位古代术士,而且还是个强大的术士。
我向来胆子很大,对于神神鬼鬼的东西一概不怕,加上实在饥饿,为了寻找食物,我在墓室里不顾一切地翻找,但很显然,在一座经年的坟茔里,除了古董就只有灰尘了。
那些对于外界来说值钱的古董,在一个饥饿的孩子眼里,什么也不是。
最后,我推开那口水晶棺材,看到一个美丽的白发女人,我吓了一跳,但很快镇静下来,确认她的确是死去了。
真是奇怪!看那些书都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可这个女人为什么躺在棺材中依然栩栩如生呢?
女人的腹部微微凸起,脖子上有绳索的勒痕。
这个术士怀孕了,却死于缢杀,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但我觉得她肯定不大聪慧。
现在我有异食的习惯,但在三十年前的墓室之中,我只是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濒死的孩子,在那之前,我从没有考虑过要用人肉作为自己的食物。
为了活命,我用小刀切下一块棺中尸体的臂肉,鲜血淋漓地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我从不知道,原来人类的肉可以在我的嘴里像蜜一样化开,我再也克制不住,我狼吞虎咽地吃了那个女人的一整只手臂。
我吃到肚子胀大,满头热汗,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吃下去了,再这么吃,很快,我又要没有食物了。
吃饱后,我忽然感到困意袭了上来,于是躺在棺材旁睡着了。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感到整个人轻飘飘的,如同浮在高空中,又像是泡在热气滚滚的温泉里,四肢百骸都被热流充盈灌满,热,前所未有的炽热。
可我没觉得烦躁,反而只觉得清爽,只觉得舒畅。
当我醒来时,自然而然地从棺材旁站起身,我发现我那零件一般垂挂在膝盖下的小腿再次与膝盖连接,变得灵活坚/挺,我平坦自如地行走在墓室冰凉的地砖上。
当我抬起手时,一根枯萎的枝子飞入了我的手中。
此时我立刻明白,自己拥有了堪比魔法的能力。
我想到了那张残页,我很确信,这里就是那个埋藏着魔法秘密的地方,这里就是“火神法西嘉”一心想要回到的地方。
我吃了那个女人的肉,便立刻拥有了力量。
当我意识到这点时,一瞬感到荒唐与不安,但下一瞬,我便感到惊喜,感到疯狂,狂喜到浑身颤栗。
我伸手要将女人从棺材中带出来,可当我刚将她的手从棺材中拉出时,便看到她的手臂开始急速萎缩,只好立刻丢回去。
我试图挪动棺材,依然如此,只要我稍微将水晶棺挪动一寸,便会立刻看到白发女人在棺材中像朵花儿似的急速萎缩。
我立马让一切恢复原位,我知道了,她必须留在这里,这口棺材也必须留在这里,否则她便会凋零,她身上的魔力也会凋零。
连带着,我的力量也会消失。
我感到轻盈,感到畅快,我立刻用自己体内的力量穿过了墓室厚厚的墙体,我跑出了墓室,肆意地使用着自己的双腿。
我发现我竟然不用跑,也可以慢悠悠地漂浮在空中,那些追逐我的狼群,都只能在底下朝我狂吠,而当我挥动我手中的枯枝时,他们便立刻被绿色的光芒甩开,烂肉一样摊在树干上。
我进入了人类的村庄,我用魔力偷窃他们的食物和钱财,又用魔力把他们打伤,我威风凛凛地驰骋在陶尔德,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痛快!
那时,我认为,我完全是个术士!我完全是个强者了!
当然,那种想法实在太过可笑,对于一个真正的术士来说,那时的我充其量只是个空有魔力的野蛮人。
直到蕾丽塔·奥瑞莉亚前来寻找我,直到我认识了这位陶尔德的女王。
【作者有话说】
更~
其实,我以前也有过一个小小的愿景,我想照顾好自己的妹妹和弟弟,成为妈妈的支柱。
可我也说不清自己杀人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维持过去平静如水的局面,抑或是只是让自己感到解气,感到痛快。
我的愿景在所谓的画家、作家、艺术家面前,显得非常渺小,非常不值一提,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写在那张纸上,我不愿告诉别人我的梦想只是做一个好姐姐,一个好女儿。
我把过去付之一炬,包括记忆中矮小的木屋,包括我所有的亲人。
离开乡下后,我开始一个人流浪,往陶尔德边境走得越来越远,我害怕被人发现我杀了人,我想离开这个国家,往强大的朗登去。
那时的陶尔德还并非朗登的公国,我三次偷越两国边境线,但次次都失败了。
我只好生活在树林中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每当饿得坚持不住,便往村落里走,装作断胳膊瘸腿找人乞讨。
我有一种很罕见的生命力,或是意志力,换作寻常的小孩,大概早早就会死在荒野中,但我无论如何都想活下去,因此,我无论如何,用尽各种方法,都成功活了下来。
我算不算一个坚强的人呢?其实,每次落雨的夜晚,每次我躲在破棚屋底下孤苦伶仃时,也真切地为死去的母亲和妹妹痛哭过,我无数次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直到黎明的太阳再次升起,直到新的一天来临,我又变回了伊德琳,我又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抉择,我没办法包容亲人的背叛,更没办法容忍自己继续做那个无人留恋的艾米。
是的,我杀了他们所有人,是命中注定,也是天经地义。
没人能折磨我,即便是万有之主也没这个资格。
我在陶尔德边境晃悠了三个月,终于被我逮到一次机会,趁着戍守士兵溜去饮酒的间隙,我从一个狗洞爬过了边境线。
当我钻出那个狗洞时,抬起头,圆月当空,星光璀璨,这时,我觉得我的前途应当一片光明了。
但很不幸,一离开陶尔德,我就流落到了恒火村。
恒火村的村长叫洛妲,她是个活了八百年的怪胎,她说要拯救我,于是把我带回了恒火村,还问我的意见,我的意见当然是——谁要你这个疯婆子拯救?
不过,那个神秘的村落依然吸引了我,洛妲口中她所拥有的强大魔力也吸引了我。
忘了说,从小我就对魔法很感兴趣,但很可惜,这个时代术士早已不复存在了,那些关于魔法的故事,也只能被当作童话故事叫人们考据与感叹。
所以我决定跟洛妲回到恒火村,成为恒火村的村民之一,我在那里足足生活了三年时间,一直到我十岁。
在这三年中,我知晓了恒火村建立在对火神的信仰之上,这些恒火异教徒甚至图谋着复活逝去的火神。
我不仅得知了洛妲是个活了八百年的怪胎,我还知道了,她比我想象中更怪异,她有多怪异呢?她把恒火之神当作自己的爱人对待。
从洛妲对火神的痴迷中,我学到一点,与神明接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来自另一个空间的神明会渐渐腐蚀正常人类的意识,让他们变得诡异莫测。
诡异到,我说不清洛妲与火神之间是爱情,抑或只是成为了彼此意识的一部分。
为了复活火神,洛妲饲养着一个书之恶灵,并企图将他变为真正的火神,有一段时间,我负责在神殿照顾这位“火神大人”。
自从被关在恒火村,“火神大人”便郁郁寡欢,我听到他在晚上念叨什么陶尔德,牧歌林,主人什么的,虽然听不大懂,但我知道他很想离开这里。
因为这位“火神大人”实在是太过折腾,我干脆趁着他变回原身时撕下了他身上的一页,令他忘记了令他耿耿于怀的那段过往。
我把那张残页藏了起来,这让洛妲勃然大怒,她发现“火神”失忆了,把我绑起来不断拷问,可我一句话也没说,她便打断了我的一条腿,用各种方法折磨我。
我一身血,几乎被她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
最终,她把我赶出了恒火村,对我下了古老的禁锢,令我永远无法踏足这片土地,即便是以我的意志行事的人,也无法进入这里。
这禁锢很神奇,因为后来我派过很多人试图进入恒火村,但这些人全都铩羽而归。
洛妲没杀了我,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知道她虽然是个疯婆子,但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其实是个悲悯的人。
她不愿看到任何一条生命的逝去,除非那些生命都用于火神的归来。
我带着那张残页回到了陶尔德,前往了牧歌林。
是的,我撕下那片残页,并不仅仅是为了让“火神大人”停止折腾,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给自己减轻做侍奉的负担。
我从那位火神口中得知了,这里或许埋藏着关于魔法的秘密。
可我那时候满身伤痕,还断了一条腿,当我来到牧歌林时,很不幸,又遇到了狼群。
筋疲力尽、将将咽气的我就这样一路挣扎一路狂奔,我想,自己大概是要死在这里了。
我从一个深坑里落了下去,同时上方传来一阵阵狼嚎。
在这么几个眨眼的瞬息,疼痛噬骨钻心,我再次想起了我的家人,想起了魔械师给我递来的那张纸,我到底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我想成为一个好姐姐,一个好女儿,我想要爱她们,我想要她们也全身心地爱着我。
仅此而已。
她们没能同样对待我,于是我杀了她们,可,爱一个人,是不该杀了她的。
这种想法让我在死亡的边缘崩溃窒息,我的灵魂在抽离我的身体,我肯定是要死了,一定是死了的。
爬进我衣衫后领的虫蚁唤醒了我,我从地上坐起身时,发现自己来到了绿火幽暗的地方,我钻进一个狭窄的甬道,往内继续爬,爬啊爬,终于爬出了那个甬道。
我看到一间暗室,看到那位于中央的一口水晶棺。
这时,我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墓室。
墓室里堆满了书籍和药瓶,还有稀奇古怪的仪器,通过这些书籍,以及水晶棺上铭刻的字文,我得知了墓室的主人名为薇菈·布诺林。
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又不善学习,自然从未听过大术士薇菈·布诺林的名号,但我不是傻子,我知道这个精美的墓室肯定属于一位古代术士,而且还是个强大的术士。
我向来胆子很大,对于神神鬼鬼的东西一概不怕,加上实在饥饿,为了寻找食物,我在墓室里不顾一切地翻找,但很显然,在一座经年的坟茔里,除了古董就只有灰尘了。
那些对于外界来说值钱的古董,在一个饥饿的孩子眼里,什么也不是。
最后,我推开那口水晶棺材,看到一个美丽的白发女人,我吓了一跳,但很快镇静下来,确认她的确是死去了。
真是奇怪!看那些书都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可这个女人为什么躺在棺材中依然栩栩如生呢?
女人的腹部微微凸起,脖子上有绳索的勒痕。
这个术士怀孕了,却死于缢杀,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但我觉得她肯定不大聪慧。
现在我有异食的习惯,但在三十年前的墓室之中,我只是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濒死的孩子,在那之前,我从没有考虑过要用人肉作为自己的食物。
为了活命,我用小刀切下一块棺中尸体的臂肉,鲜血淋漓地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我从不知道,原来人类的肉可以在我的嘴里像蜜一样化开,我再也克制不住,我狼吞虎咽地吃了那个女人的一整只手臂。
我吃到肚子胀大,满头热汗,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吃下去了,再这么吃,很快,我又要没有食物了。
吃饱后,我忽然感到困意袭了上来,于是躺在棺材旁睡着了。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感到整个人轻飘飘的,如同浮在高空中,又像是泡在热气滚滚的温泉里,四肢百骸都被热流充盈灌满,热,前所未有的炽热。
可我没觉得烦躁,反而只觉得清爽,只觉得舒畅。
当我醒来时,自然而然地从棺材旁站起身,我发现我那零件一般垂挂在膝盖下的小腿再次与膝盖连接,变得灵活坚/挺,我平坦自如地行走在墓室冰凉的地砖上。
当我抬起手时,一根枯萎的枝子飞入了我的手中。
此时我立刻明白,自己拥有了堪比魔法的能力。
我想到了那张残页,我很确信,这里就是那个埋藏着魔法秘密的地方,这里就是“火神法西嘉”一心想要回到的地方。
我吃了那个女人的肉,便立刻拥有了力量。
当我意识到这点时,一瞬感到荒唐与不安,但下一瞬,我便感到惊喜,感到疯狂,狂喜到浑身颤栗。
我伸手要将女人从棺材中带出来,可当我刚将她的手从棺材中拉出时,便看到她的手臂开始急速萎缩,只好立刻丢回去。
我试图挪动棺材,依然如此,只要我稍微将水晶棺挪动一寸,便会立刻看到白发女人在棺材中像朵花儿似的急速萎缩。
我立马让一切恢复原位,我知道了,她必须留在这里,这口棺材也必须留在这里,否则她便会凋零,她身上的魔力也会凋零。
连带着,我的力量也会消失。
我感到轻盈,感到畅快,我立刻用自己体内的力量穿过了墓室厚厚的墙体,我跑出了墓室,肆意地使用着自己的双腿。
我发现我竟然不用跑,也可以慢悠悠地漂浮在空中,那些追逐我的狼群,都只能在底下朝我狂吠,而当我挥动我手中的枯枝时,他们便立刻被绿色的光芒甩开,烂肉一样摊在树干上。
我进入了人类的村庄,我用魔力偷窃他们的食物和钱财,又用魔力把他们打伤,我威风凛凛地驰骋在陶尔德,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痛快!
那时,我认为,我完全是个术士!我完全是个强者了!
当然,那种想法实在太过可笑,对于一个真正的术士来说,那时的我充其量只是个空有魔力的野蛮人。
直到蕾丽塔·奥瑞莉亚前来寻找我,直到我认识了这位陶尔德的女王。
【作者有话说】
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