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胆小鬼与杀马特(三)

回到古堡,方知语来到母亲的房间,看见她有些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

她似乎知道她为何这样一副表情,于是道:“你该和他说,这件事情问我是没有答案的,他应该去问问马,问马为什么不选择我。”

“唉——不是什么大事。”

“他觉得很丢脸,所以又跟你吵架了?”

母亲捏捏她的脸说:“没有,你怎么总把你爸想的那么小气。来吧,试试裙子。”

方知语面对一堆抹胸和露背礼裙,浑身难受,说:“真的不能穿运动服吗?”

“你得正式一点,穿运动服太随便了。”

“那我可以穿西装吗?方知言现在不是和我差不多高嘛,拿他的穿就好了。”

“……”

方知语歪在母亲身上撒娇,挽着她的手臂,摸摸她的玉镯子,又看看她手上的戒指,嘴里黏黏糊糊地喊着“不要嘛、不要嘛”。

她卧在母亲的怀里,青蓝秀荷的旗袍冰凉滑溜,像是躺在一朵温暖水润的荷花里,等待忘记所有倦怠消极,回到最原始的宝宝时代,再听母亲朝自己哭诉豪门悲欢的呓语。

反正宝宝听不懂。

她知道这样的时间可遇不可求,因而能再赖一会儿就再赖一会儿。

母亲像抓小鸡一样把她从自己身上抓起来,走到梳妆台,取了一个首饰盒出来,让她背对着自己。

“你从小就念着自己喜欢紫色的水晶,我们都记得的。这是我们在法国一个老工匠那里定制来的,排队都排了五年。你的十八岁与它有缘,上个月那边工坊才完工,现在刚好给你当礼物。”

脖子上突如其来一阵冰凉的触感,方知语低头一看,一朵紫色的重工水晶玫瑰盛开在自己的锁骨中间,绽放着彩色的光亮,慢慢滑落到心口的位置。

方知语鼻子一酸,眼眶红红。

“爸爸其实记得你说过的很多事情,对你严格是严格了些,但也是因为器重你。”

她点点头。

“妈妈给你化妆吧,好不好,晚宴要开始了。”

她又点头。

方知语最后拿了一条紫色的丝绸长裙,与脖子上璀璨的珠宝相得益彰。

她的长发被母亲轻轻地盘起,两绺发丝垂在耳侧,因为用的是妈妈的化妆品,妆容比较成熟典雅,让她一瞬间褪去了少女的青涩。

方知语挽着母亲来到宴会厅,简单听了听开篇啊、讲话什么的,自己又简单说了几句,开完香槟,连八层的天使蛋糕都没吃,一个人提着裙摆来到花园散心。

夜晚,放大人心里的鬼,也让阳光的想法被暂时包裹起来,顾着幻想和沉思。

她的夜晚视力很好,能够清楚地分辨花园里种了多少种植物,她百无聊赖地收集它们五花八门型色的叶子,紧紧攥在手里,直到手心叶子的清香盖过了化学香氛的味道。

她忽然感到肩上温度骤升,回头一看,陆凯哲人模人样地站在自己面前——头发不炸了、衣服扣子不开了、裤子没洞了。

“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嘴角还沾着奶油的陆凯哲问。

“里面太闷了……你不觉得这座古堡气质阴森,像是中世纪吸血鬼住的地方吗?”

陆凯哲抱着自己凉飕飕的双臂,说她神经质:“大晚上的别吓人。”

方知语指了指胸口的项链,问:“好看吗?”

他说:“好看,可我觉得你的眼睛比钻石更好看。”

“你就拼命恭维我吧。”

“当然了,你是我第一个粉丝。”

“还真打算出道啊?”

他欲言又止。

陆凯哲:“喂,方知语,笑一笑十年少,你在这个家待得都老气横秋了。”

方知语挤出一个八颗牙齿露出的标准微笑:“这样吗?”

“大笑,会吗?”

方知语不为所动。

“哈、哈、哈!”

陆凯哲的笑声猝不及防地炸开在夏夜的空气里,最后重重落在青石板上。

方知语深紫色的丝绸长裙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她坐在通往空中花园的白色旋转扶梯的台阶上,含胸将手肘撑在腿上,嫌弃地看着他,实在没办法放声大笑。

“哈、哈、哈!”

陆凯哲似乎是铁了心要让她释放自己。

“你喝多了吧。”方知语哭笑不得。

“一滴没喝呀。”

“白的、红的还是啤的?”

“向天发誓,一滴没喝。哎呀,我只是觉得你绷得太紧了,今天难道不应该是高兴的一天吗,你整场下来都闷闷不乐的,害得我有点担心你这个寿星。”

“陆凯哲,我这个人是不是很无趣啊?”

“不会呀,无趣的人是不会承认自己无趣的。”

这句话并没有解答她的问题,反倒让她心里更加不安,可为了让自己放下心来,方知语还是说:“那就好。”

陆凯哲把自己的外套脱掉,让她垫在屁股底下,方知语照做,整理好后,她又换了个雅观点的坐姿。方知语背过身不理他,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会儿,他又开始扒她的肩膀,方知语一回头,就发现他在捣鼓什么东西。

“你在干什么?”

“准备给女王加冕。”

他手上握着一个花环,庄重地戴在她的头上,弯腰俏皮地敬了个礼:“恭迎女王殿下回到秘密花园。”

方知语摘下那个花环,取下自己被枝叶勾住的头发,有些苦恼:“这就是你给我的礼物?”

“停,允许我解释一下。

“首先呢,我并不希望你为一个花环感动,但这是我现在手之所及能做的了。其次,我知道你奉行实用主义,所以等下我就要问你想要什么了,但我总得亲自给你准备些什么把,不然也太小气了,于是给你编了一个花环。最后,我跟庄园主打过招呼了,他同意我摘的。”

方知语自己稳好“王冠”,还大赦天下般开朗地帮他把身上沾的叶子扫掉:“那你开始问吧。”

“方知语女士,阁下该送些什么给你呢?”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知道千金难买真情,也知道世事多有不尽人意。我有钱,但钱在某种程度上也蒙住了我的眼睛,我分辨不出来到底谁爱我、谁不爱我。

“我知道拥有的越多就越想拥有,而且也会犯无病呻吟的毛病,越自私就越高傲,越高傲就越贪心,越贪心就越空虚。

“就好像现在这样,我有钱,还要爱。

“所以,陆哥,这个愿望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陆凯哲眼眸闪烁,眼眶泛起泪花:“你要我……爱你?”*

“对。”

“哪一种爱呢?”

“当妹妹也好,因为当姐姐好累,或者是其他什么爱也好,我真的想感受一下。”

“对不起,知语,我不能这样做。”

她不懊恼、不谴责,甚至不疑惑。

“我知道了,陆哥。”

相顾无言,神色匆匆,你望着我,我看着你,可思绪都在脑后,在无人之境斗争,最后两败俱伤,问起时轻飘飘一句“不痛”,就化了所有挣扎。

不必说得那么明晰。

朦胧的,陆凯哲拒绝就拒绝了,方知语接受就接受了。

这段就像被拦腰掐断了一样,头与脚都还在地上爬着,话的生命却没有后续,两个人接下来的谈话依旧。

可都乱了心肠。

他双手环胸,依旧站在她面前,说:“对了,我可能明年要去美国读音乐学院了,家里人我都信不过,也没几个交心的朋友,所以爱丽丝可能就要交给你照顾了。”

“你真是去读书的?”方知语垂眸不看他。

陆凯哲尴尬地朝天露出大白牙:“你就这么瞧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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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陆哥。”

“我叫,陆凯哲,大陆的陆、凯旋的凯、哲学的哲,毕生崇拜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最讨厌的颜色是黑色、最大的梦想就是组建自己的摇滚乐队然后勇夺格莱美!”

方知语的眼眶莫名湿润了。

她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宇航员,但不抗晕,即使想要通过练芭蕾和花样滑冰来克服这个梦魇,成效也不明显,后来便想去造火箭。这件事情她只在父母面前提过一次,被拒绝后,就成为了埋在心盒里的一个深深的、小小的执念,是所谓闺蜜们都不曾知晓的执念,而只有陆凯哲放在了心上。

她在想,如果自己的生命里没有陆凯哲,会不会就连她自己都忘记了少女也曾有一个上九天揽月的梦想呢?

“你,没有更多要说的了吗?”他的眼眸低垂,见她不吱声,长长的睫毛快速扇动,挽留着她。

“祝你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陆凯哲单膝跪在她面前,凑近方知语,与她额头对额头:“谢谢你,方知语。”

话音刚落,他起身整理情绪,将后背留给信任之人,没曾想到,这位极其信任之人,却从背后环住自己的腰。

她身上那件亮面绸缎的衣裙很薄,胸口冰凉的钻石压在自己的身体上,很痒,很痛,可更多的是柔软,不属于钻石的柔软,偏偏最温柔的最是躲不掉、逃不了。她不说话,偌大的花园里呼吸声缠绕交织,所有的懵懂都在一瞬间破晓,喜欢说不出口,因为乖张不驯和骄傲自负之人最是自卑懦弱。

他是前者,方知语是后者。

“干什么?”陆凯哲笑着,什么都懂,可愿意做那个比她还胆小的胆小鬼,什么也不多说。

“有点冷,你让我抱一会儿。”方知语命令道,似乎夏夜冷成为了汐城人的共识,可夏天还是夏天,哪怕即将入秋,也依旧是夏天。

他的身体隔着布料都残留着灼热的余温,她想要放手,但自己的双手却好似被一双镣铐铐牢,自我挣脱不了。

“你可以穿我的外套,不是吗?”

“垫在楼梯上,已经脏了。”

离得近了,就能发现这人不同的样子。

陆凯哲应该是不抽烟的,因此身上很香,倒也不是香水的味道;他的肩很宽,她的脸侧着靠在他的西装外套上,像枕在床上;穿正装的陆凯哲不像成功人士也不像卖保险的,像要去表演似的,居然还有点娱乐气质。

“我是个没出息的人,也难有出息,这点我知道,也认命……”陆凯哲突然说。

她的心猛然一颤:“我知道。”

“知语,你将来是要做大老板的,但我也相信,你可以成为一名好的火箭设计师,如果你想的话……”

“我也知道。”

“我也知道方老头,你爸,看不起我,你或多或少也有一点,就连你弟这个小学鸡也有点儿看不起我……会伤心吗?当然会的,但我觉得这很正常,没人能得到所有人的敬仰,而你们又没有害我什么。如果仅仅只是因为被轻视就要恨上一个人,那也太low了。所以,我想去到一个能理解我的地方,找到与我‘臭味相投’的人,我们能够‘沆瀣一气’地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不做老鼠屎,不坏大锅汤……”

“他初三了,不是小学生……陆哥,对不起。”

方知语习得的规矩是从不轻易说“对不起”,可这个词在面对陆凯哲欢乐的自述时,竟然脱口而出。

欢乐……

多残忍啊。

残忍地快乐自嘲过后,他还要安慰她:“我没怪你,知语。”

她的手环在他的腹部,手掌隔着布料紧紧贴合肌肤,感受他一次又一次的呼吸起伏。

原来这就是男性身体的触感——精壮、热烈、跃动。

她的理智沉沉地、慌张地在自己的双耳叹息喘气,可是身体和喷薄的欲望难掩绯红的脸颊,她觉得很空虚、很想颤抖、很想哭,可是又不肯在陆凯哲面前哭,也难以承认自己对他有成人纪事的遐想。

方知语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陆凯哲只穿一件西装外套,而且扣子不扣,在自己面前热舞的画面,正尴尬地准备收手,却被他擒住了双手。陆凯哲的手指摩挲着她的手背,一下、一下、又一下,最后笑着将她的手从自己腰间扯开。

那一瞬间,方知语更知道,这种感觉是——说不出口的暗恋。

带着居高临下的蔑视,却也会为他的幼稚和出格在心里拍手叫好,甚至有策马追逐的欲望。

可她方知语,是个胆小鬼。

害怕到,连哭都不曾对着他人的脸。

说吗?

不说好了。

说不说都只能是两个人知道的话,那便……不费口舌。

这个晚上,方知语躲在他的后腰窝里,明明那么明显,却谁也找不到她。

前些年去台大文学院研学,那时都风靡读简媜,好多人手里的牛皮笔记本都抄着《相逢在异国的夏日午后》中的名句——

我们不要在这里,跟我回去十八岁,躲到台大校园杜鹃花丛下,不要被命运找到。

可这段话的后半部分似乎更符合她现在的心态——

但是我无法避免十八岁那一年对警告置若罔闻,我了解我自己,我如果重回十八岁,我仍然会从杜鹃花丛中冲出来,对命运说 ,我在这里。

她没去与父亲的朋友们交谈联络,作为生日的主角,她甚至没在大众面前露脸超过半个小时。若是这时候有佣人急冲冲找到她,她不会跑,也不会出卖陆凯哲这个战友。

或许她会对佣人,甚至对父亲骄傲地说:“是的,我们在‘偷情’。”

偷情吗?

算是吧。

偷偷地心中波澜涌动,除了自己无人知晓,就是偷情。

她获得了最珍贵的一场加冕和最难受的一次心动。

十二点的钟声从钟楼涟漪般向外扩散,新的一天开场,有人离场,有人登场,幕布不落,她作为主角依旧在台上忙活。张张嘴,背台词;动动手,记动作——人生就像剧本一样被写好每一帧,严苛的导演不允许自己生下来的角色临场发挥。

陆凯哲转身,拿上西服外套甩到肩上,朝她摆手:“方知语,十八岁快乐!送你一个承诺吧,不管天涯海角,你呼唤我,我就会来!”

方知语盯着他走向很圆很圆的月,与月色溶为一体,爱丽丝挣脱束缚、越过马厩驰骋到他身边,载着他越走越远。

这一瞬间,看着这位身骑白马的“白”马特王子,她忽而坚定了不追上去的决心,因为,小满胜万全,得到过,就已经无憾。

那就……

婚礼的时候,我会选一个小满的时节。

你会出现在我身边。

【上册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两个胆小鬼啊![爆哭][爆哭][爆哭]

【全文完结,感谢追读】

完结快乐!

预计四月三十号入V

诶,放心好了,还有下册~【喜欢本文的欢迎移步专栏为下册《少女心的骑士病箴言·逝水》点点收藏呀!作者努力存稿中!】

(文案如下)

【温婉毒舌花店老板/记者&和煦腹黑明钓律师】

姜岁安,在New York《TIME》杂志大楼的时候,头衔和奖项数不胜数,而立不到,戎马半生。

她花了七年,在战火和谎言中离开他、铭记他,最终弄丢了自己。

在鲜花盛开的浪漫里,她认真扮演人淡如菊和清心寡欲,直到一个雪夜,她伟大爱情的前男友出现在面前,一颦一笑牵起她所有未却的稚气。

可是……

洒脱离开又狼狈归乡的人,还有资格再说出那句“我赌你会再为我倾倒一次”吗?

正气果断如她,竟也在这样的时刻犯了难。

·

方知言,业界的双面律师,生活中温柔有余,法庭上尖言利语。

此生最无法掌控的,说来还是姜岁安这匹脱缰野马。

那晚她喝得醉,弹着他的袜夹,剥夺他引以为豪的绅士克制。

在那个有着她秘密的房间里,他疯了一样抱住他,再也不装什么好好先生,灼热的气吻过二十七岁姜岁安的后颈肌肤,亮出牙齿咬了她一口。

于是,这里也有了他的秘密。

他突然想起,十九岁的姜岁安曾在雨后的风中对自己说:“方知言,如果有一天我遭到了重大的打击,请你一定要——记得我。”

看着怀里脸红酣睡的心上人,他心脏砰砰直跳——

何必请求,能铭记你,乃是我此生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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