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朝还
被秦冕洞察人心的那一句诘问, 说中了心事的兰朝还,面对满桌珍馐料理,胃口全无。他陪着秦冕静坐用餐, 只觉得味同嚼蜡,如坐针毡。
离开那家门庭低调, 隐于闹市的日料店后,他茫然四顾, 不知该往哪里去, 只能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
这座城市昼夜不息,灯火通明, 往来行人都步履匆匆,目的明确地奔赴各自的归处。而他混在熙攘人潮中, 似一叶无根浮萍, 随波逐流,最终浑噩地拐进了中谷路上一家霓虹闪烁的酒吧。
买醉,似乎成了他今夜唯一能麻痹心绪的出路。
酒吧内光影绚丽迷离,激烈的重金属鼓点砸在耳膜上,震得地板都微微发颤。兰朝还坐在最偏僻的吧台角落, 将自己彻底隐匿进灯光照不到的暗处。
他向调酒师要了一杯特调伏特加,烈酒入喉灼烫, 他却浑然不觉,借酒消愁,一杯接一杯地闷灌。
他有着轮廓线条锋利、骨相清隽卓然的侧脸, 皮肤浸润在朦胧如纱幔的昏暗光线下,呈现出一种清绝冰冷的苍白。一副散逸疏懒的态度,眉宇间透着些微对世间万物都无动于衷的淡漠肃然。
冷得不近人情,却又偏偏勾人视线。
此刻醉意袭来, 他感到身上有些燥热,松了白衬衫的领口,襟口微敞,露出一片冷白锁骨。耳骨上一枚碎钻耳钉,在暗隅里折射出冷冽细碎的一星微芒,平添几分桀骜邪性,与原本斯文正经的气质形成极致反差。
仅是一个隐在暗处看不清正脸的侧影,便足够让人浮想联翩。
不少美女主动上前搭讪,他正眼都不瞧一下,美女们又气呼呼走了,嫌他不解风情。
江苹苹便是在这时,一眼注意到了角落里的他。
今夜她本是被好友生拉硬拽,来这家名为折春的酒吧散心的。前几日刚撞破男友劈腿,她正失恋伤心,好友信誓旦旦要帮她寻觅个优质帅哥慰藉情伤,口口声声说折春里帅哥如云,定能让她忘了那个渣男。可进门不过片刻,见色忘友的好友便遇上一个合眼缘的男生,兴冲冲弃她于不顾,和新crush开车兜风去了。
独留她一人坐在吧台边,局促地咬着低度果酒里的吸管,不安地四处张望。
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在她周边相拥调笑,随性舞动,她生疏得像个误入异世界的局外人,直到看见角落里那抹同样格格不入、孑然一身的侧影。
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竟无端让她的心怦然一动。
昏沉灯影遮去了他完整眉眼,仅凭那抹慵懒又清冷的姿态,便勾得她心尖发痒。她满心都是按捺不住的好奇,只想拨开迷雾看清他的正脸。
可偏偏有两个陌生男子立在前方,不偏不倚,正挡在她和那抹神秘的侧影之间。
于是江苹苹撑着吧台微微起身,伸长脖颈,往那个方向频频张望,全然没有注意自己此刻的举动有多惹眼。
那两个挡住她视线的男人,留意她许久,端着酒杯嬉皮笑脸地凑了过来,身上飘来浓烈的酒气。
“美女,盯我们半天了,一起喝一杯?”
这真是个尴尬的误会。
她想说自己不是在看他们,而是在看被他们挡住的那个人。也不知道这俩人是过度自信还是存心装聋,江苹苹解释了他们也不信,还当她是欲擒故纵找的借口。
“不好意思啊,我看的真不是你们。”
江苹苹长得甜美可爱,一张娇俏讨喜的娃娃脸,眼瞳清澈圆亮,唇瓣是天然的浅粉色,看着像还没出社会的女学生,正是最惹男人怜爱的模样,愈发叫那两人不肯退开。
他们非但不离开,反而动手动脚贴过来,态度轻佻地令人不适:“不想喝酒的话,跟我们出去玩玩呗。”
江苹苹被二人左右夹击,困在吧台与男人之间,她想走,可其中一人伸手按住她身下的旋转凳,将她禁锢在原地。她第一次来这种场所,从未遭遇过这般场面,毫无脱身经验,想张口呼救,却又怯于周遭散漫打量、事不关己的目光。
就在她仓皇无措之际,一道低沉微哑的男声,穿透酒吧里嘈杂鼎沸的打碟声,冷冷插了进来。
“没听到吗?她说她看的不是你们。”
江苹苹猛地抬头,如遇天降救星,几乎是本能地循声望去,却出乎意料地落入了一双熟悉的眼眸中。
五颜六色变幻的灯光落在他眉眼间,他还是她记忆中温润如玉的样子,唇角不悦地抿着,颊边隐约压出一道酒窝的弧,耳骨碎钻闪着冷光。
挺身而出为她解围的不是旁人,竟是她高中时期暗恋过三年,为了他拼尽全力考上港城大学,却在开学日当天告白被拒的兰朝还。
怎么会这么巧。
分别多年后,刚失恋的她,在这样无助窘迫的时刻,再度被一阵旧日心动给捕获。
那两个男人本就因兴致被打断而恼羞成怒,又见兰朝还生得白净清俊,一身书卷气,看着像是好拿捏的软柿子,当即面露凶光,恶声呵斥:“你算哪根葱?少管闲事!”
双方言语冲撞间,推搡骤起。
江苹苹大为吃惊,她从前认知里的兰朝还,永远温和妥帖,眉眼常带笑意,对待任何人都平等地绅士有礼,不曾说过一句重话,连皱眉都极少,气质温煦晴朗得像春日暖阳。
可眼前这人,全然颠覆了她记忆里的模样。他身形利落迅捷,眉眼冷戾,出手快准狠,不过转瞬,便将那两个只会花拳绣腿、虚张声势的坏家伙死死压制。
纵然一时占了上风,可到底双拳难敌四手,对方见势不妙,竟耍起阴招。在江苹苹疾呼小心的提醒下,兰朝还还是没能躲过其中一人的偷袭。
一只玻璃酒瓶撞碎在他头上,深色的酒液混着暗红血珠,顺着他冷白的脸颊流下。
脑门上挨了一酒瓶,他却像感觉不到疼,抬手随意抹了把脸,指尖沾上温热的血,冷着脸,反手一拳砸回去。
混乱厮打间,酒吧保安终于拨开拥挤的人群,将扭打在一起的三人扯开。早有路人报了警,警察到场后做了笔录,双方是互殴,脸上都挂了彩,伤情不算严重,调解后便草草和解。
兰朝还的伤虽不重,看着却吓人,额角的伤口渗着血,在他本就苍白的面庞上洇开惊心的颜色。
他是因为她才受的伤,江苹苹心中愧疚,想陪他去医院。他却淡淡摆手,说不必麻烦。吧台里备着简易医药箱,他独自处理伤口,简单消毒止血。
他今晚酒喝得不少,又借着酒劲打架发泄了一场,现在没有别的念头,只想离开。
期间江苹苹盯着他动作熟练地包扎,无数次想要开口,想说自己今晚其实一直在看的都是他,想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可兰朝还自始至终,不曾认真正视过她一眼,仿佛刚才的出手相助,只是路见不平顺手为之的举手之劳,根本不在意救下的是谁。
他的沉默像一堵透明的高墙,冰冷地将她隔绝在外。
她满心的期待与忐忑,一点点沉下去,化作无声的退缩与酸涩。江苹苹泄了气,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包扎妥当,平静地付了酒钱,转身走进门外沉沉夜色里。
-
又是一个加班到凌晨的不眠之夜。
宋云今是整层楼最晚走的人,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廊灯已熄,只剩几盏应急灯亮着幽微光芒。
寰盛集团的总部大楼寰盛中心共七十二层,秦冕的总裁办公室盘踞顶层,她的总经理办公室设在第七十一层,与宋知礼、兰朝还在同一层。日日和两个宿敌抬头不见低头见,烦人得很。
她觊觎顶层办公室已久,野心像野草一样疯长,总有一日,她要搬上去,将所有碍眼之人统统踩在脚下。
写字楼有六部电梯,五部公用,一部专供高层领导直达地下车库,宋云今习惯乘坐这一部。结束一整天高强度工作后,她用力按揉着僵硬的后颈,静静等候电梯抵达。
这个时间,整栋大楼里的人应该都走得差不多了。
可电梯门打开的刹那,轿厢内并非空的,角落里蜷坐着一道人影。
那人背靠着冰冷的金属壁,头深深垂着,看不清五官,一身本该熨帖整洁的白衬衫凌乱不堪,前襟湿痕斑驳,领口和袖口都沾着暗红色的血迹。
他的呼吸很轻,肩膀无力地垮着,整个人像一株被折断的植物,颓然委顿在电梯角落,看起来没什么生气。
宋云今当场吓得一激灵,疲惫一扫而空。
她以为是哪位员工加班加到过劳晕厥了,来不及细想他身上的血从何而来,赶紧上前查看,弯下腰,声音里满是仓促的关切:“你还好吗?要不要紧?是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在她一连串关心的询问下,角落里的人终于动了动。
他缓慢抬起头。
电梯里惨白刺目的顶光落下来,照亮那张
脸的瞬间,宋云今心里一沉,最近怎么总在电梯里遇到不想看到的人。
兰朝还显然是喝多了,脸颊上浮现酒精烧出的酡红,额角伤口未愈,血迹半干,凝结成深红色的痂,眼角有一块淡青淤肿,看样子是和人打了一架,再不见平日衣冠齐整的君子模样,只剩一身憔悴与落魄。
——真是活该。
方才她片刻的焦急与恻隐之心,刹那间烟消云散,变成了无声的嗤笑。
宋云今直起身,眉眼重新覆上一层坚冰般的冷漠。见他没有出电梯的意思,她转身便要退回走廊,换乘另一部电梯。
可地上的人却伸手抓住了她的西裤裤腿,力道不重,却不容挣脱。
宋云今垂眸睨着他,眼神冷得像看一堆垃圾,眉头紧锁,厌恶之情溢于言表:“放手。”
男人靠在轿厢壁上,低低笑了一声,笑意颓丧又自嘲,混着酒气与失血后的虚浮轻飘:“看见是我,变脸变这么快?”
——疯子。
宋云今在心底暗骂。她若真心关切他,那她才是疯了。她巴不得他从此消失,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碍她的眼。
兰朝还的脸色苍白如纸,神情摇摇欲坠。他费力地仰起头,涣散迷离的醉眼定定望着她,瞳孔微微放大,像是努力了很久才勉强聚焦在她脸上。他深色的眸底弥漫着一片拨不开的浓雾,藏着太多太沉太杂的情绪——空茫、凄惘,像是在看她,又像是穿透她的身影跌进虚空里,望向一段早已尘封湮灭、无人知晓的晦暗时光。
“你会不会很后悔,”他的声音沙哑得不正常,“那天救了我?”
宋云今不答,脚上猛力一收,将自己的裤腿强行夺了回来。她一言不发,按下电梯开门键,打算出去。
可就在她即将踏出轿厢的前一秒,身后之人像是得不到她的答案绝不罢休似的,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故意激她,他轻声开口,第一次,唤出那两个字。
“你会后悔吗?姐姐。”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叫她。
向来只有迟渡和宋思懿会这般唤她。她喜欢听迟渡唤她姐姐,少年声线清润如碎玉落泉,或软或嗔,缱绻依赖,听得人心软成一汪春水,她心甘情愿悉数接纳。那一声声轻重缓急不一的“姐姐”,一声叠一声,构筑成她心底最隐秘柔软,也最不容侵犯的净土。
兰朝还不配沾染。
她和他之间同父异母的血缘羁绊,是她此生最为厌弃、恨不得彻底抹去的黑历史。他这一声“姐姐”,在她听来没有亲昵,只有刻意的挑衅与冒犯,让她无比恶心。
既然他这么想听到她的答案,她不妨告诉他。
宋云今没有回头,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一字一句,说得慢而清晰:“我不后悔。因为如果再让我听见你叫我一声姐姐……”
顿了顿,她微微侧首,下垂的余光扫过角落那张毫无血色的脸,唇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我会亲手杀了你。”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电梯,电梯门在身后合拢,兰朝还似乎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有听清,也不屑去听。
-
深夜的写字楼早已熄了大半灯光,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要在城市沉入酣眠的时刻,回到这座空空的楼宇。大概是因为,这偌大的城市,他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家里太空了,和他的心一样。
四年前,宋家的惊天秘密被揭开后,父女决裂,宋云今和宋思懿远赴美国,归期不定。他的母亲经此巨变,心神俱裂,本就病弱虚耗的身子彻底垮了,在医院里卧床数月,出院后便寻了元夕寺附近一处清净的山间小屋,潜心礼佛,如今连他也不怎么见。
醉酒的滋味,像一场缠绵不退的低烧。他在昏昏沉沉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意识在混沌与清明间反复沉浮,那些本该刻意遗忘的旧事顺着酒意涌上来,细碎又清晰。
他叫兰朝还。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他的母亲是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寻常厨师,一生困囿在灶火油烟中,却偏偏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充满诗意与期许的名字。母亲说,她喜爱这首诗的下阕,希望他这一生,纵有千山万水阻隔,千难万险缠身,终能渡尽劫波,最后“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从知事起,就知道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母亲对那个从未露面的男人讳莫如深,连提都不愿提。年幼的他便暗自揣测,那人定是个薄情寡义、抛妻弃子的负心人。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早慧又敏感的他,也从不提起。
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更早懂事。他知道母亲的不易,她这样的普通妇人,在高门大户做厨师,一定如履薄冰。
宋宅坐落在凤鸣山上,气派巍峨,而他们的家,不过是山脚下万众灯火中最普通的那一星微光。为了兼顾工作与他,母亲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披着月色疲惫归来,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可他始终不懂,母亲为何对雇主家的两个女儿,那般掏心掏肺的好。她厨艺精湛,绣工也好,但凡为他做的吃食、绣的小物,总会一模一样,为那两位宋家小姐也备一份。
常常是深夜,屋内只亮一盏暖黄小台灯,母亲哄他睡觉后,便静坐在老木椅上,穿针引线,为那对姐妹亲手绣贴身的绢帕。黄澄澄的灯光映照着母亲专注的脸,令她看起来像一尊低眉垂目神情悲悯的金身佛像。
通过那些绣了名字的手帕,年幼的兰朝还,第一次知晓了宋家两位千金的小名,一个叫小满,一个叫一一。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小满的女孩,是在他六岁那年的除夕夜。
那是母亲头一回破例,带他踏入那座他从前只远远眺望过的宅邸。母亲千叮万嘱,是大小姐好心,说除夕夜她家里亲戚孩童众多,想让他也来凑个热闹,一起玩耍守岁。
可豪门深宅里的孩子,天生自带阶级傲慢感。他衣着朴素,举止拘谨,融入不进集体,被那群光鲜亮丽的富家小孩孤立排挤。
他慌不择路,逃进了曲径幽深的后花园。夜色里寒梅暗香浮动,他迷了路,越走越深,却在这时,冻红的鼻尖忽然缠上一缕极淡、极特别的香气,清润温软,不似梅香凛冽,轻轻柔柔勾着人往前走。
转过一丛矮梅,在梅影疏斜、月色溶溶的花园深处,他一眼看见了她。
她年长他几岁,生得粉雕玉琢,穿着公主一样的红毛衣白纱裙,额前梳着细细的齐刘海。这个温柔漂亮的姐姐笑眼弯弯,蹲下身安抚受惊的他,耐心为他指路,还送给他玻璃糖纸包裹的水果糖。
又问他是哪家的孩子。
彼时的兰朝还,刚在客厅里被那群高傲的孩子冷言嘲讽过,出于幼小的自尊心和脆弱的自卑感,不想说自己是厨娘的孩子,不愿暴露自己与这座华丽宅邸格格不入的出身。
他犹豫片刻,撒了一个小小的谎。
那时他还太小,小到不懂得人生诸多因果,是一步错,步步错。
从那一句无足轻重的谎言开始,他与她,与整个宋家的命运,便彻底拧成了死结,再无转圜的余地。
他话说得模棱两可,宋云今信以为真,只当他是哪家远亲的孩子,眼珠一转,心里有了主意,软声怂恿他,去和宋知礼作对。
她同宋知礼一向水火不容,总想着找到机会要打压一下他的嚣张气焰。
这个除夕夜,便是最恰当的时机。宋家宗族亲戚齐聚一堂,男女老少都在,让宋知礼在这样阖家团圆的年节时刻,在众目睽睽之下跌份,暴露他真实恶劣的本性,一定很有意思。
她心里盘算着,既然眼前这个看着乖巧懂礼貌的小朋友是亲戚家的孩子,宋文寰和宋文盛都是最重宗族血缘、最顾全家族颜面的长辈,即便闹出事,想必也不会为难亲戚家的小辈。彼时的宋云今是这样想的。
而年少无知的兰朝还,被那点短暂的温柔和善意蛊惑,全然听信了漂亮姐姐的话。回到客厅后,面对宋知礼霸道的专权,他鼓起勇气攥紧拳头,站出来反抗。
一场孩童间的小争
执,很快演变成混乱的厮打,场面闹得很难看。
事故的最后,身为宋家嫡孙的宋知礼,毫发无伤,也未受半分责罚。反倒是他,成了枪打出头鸟的牺牲品,被睚眦必报的宋知礼杀鸡儆猴地按在冰冷的大理石地砖上,拳打脚踢,脸颊和手肘上全是青紫伤痕。
回家后,他迎来的,是母亲有史以来最严厉冰冷的呵斥。自那以后,母亲再也不许他踏入宋宅半步。
可他心底,却始终记得那个身上萦绕着好闻的白茉莉清香的姐姐。他想再遇见她一次,想问她一句,那时为何要故意欺骗他,陷害他,将他推入那样难堪屈辱的境地。
后来,他当真再遇见她,可年岁渐长,反倒羞于再提孩提时那段狼狈的过往。母亲越是明令禁止他与宋家人来往,他越是不自觉关注并想要接近她。
随着时间推移,宋云今出落得越来越漂亮,学业更是出类拔萃。他念初中时,便屡屡听闻,隔壁的淮枫国际高中,有个厉害得不得了的学姐,次次大考竞赛稳拿第一,优秀得无人能及。
她比他高几级,他求学路上走过的每一步,都踩着她留下的脚印。他默默关注她的一切,打听她报的每一门补习班,追着她参加过的每一场竞赛,想方设法拿到她每一次考卷的复印件,琢磨她的数学解题思路,她写的满分范文……
越是了解,越心生仰慕;越是靠近,便越深陷其中。
她像是他人生路上的灯塔,又或是永悬不坠的月亮,清冷又遥远,明知那是云泥之别,可望而不可及,他仍然一日甚过一日地被深深吸引。
他知道她天性慕强,心比天高,一心想到最高处去。为了匹配得上她的优秀,为了能有一日,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到她面前,他拼了命地努力,把自己逼到极致,一步一步,追着她的光前行。
待到那时,他们将忘记童年那场结局不算愉快的初遇,他会重新认识她,他们会有一个干净、崭新、没有裂痕的开始。
他想得那么美好,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然而继宋小满之后,另一个改写他人生轨迹的重要人物——秦冕,悄无声息地闯入了他的世界。
那个位高权重的男人,地位显赫至极,俯瞰众生,对他却很和善。男人笑着让他唤自己秦叔,教他读书写字,为他寻来书法名师教授笔法,关注他的学业功课,教他为人处世的道理,还亲自出面,将他转入全城最好的公立初中,为他铺了一条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康庄大道。
那时的兰朝还,一边受宠若惊,一边心怀无尽感激,以为遇见了此生的贵人。
可他终究太年轻,不懂那句刺骨的真理——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他的母亲兰逢钰,年轻时容貌姣好,在宋宅做工时,与男主人秦冕有过一场酒后的情迷意乱。
雇佣她的,是秦冕的妻子宋懿祯,那是个世间少有的善良温婉的女子。尽管兰逢钰心里一直对高大英俊、温柔儒雅的秦冕存有好感,为此婉拒过宋家园丁和司机的示好,可她从未想过要背叛对她有恩的宋懿祯。
那一夜,酒意冲昏头脑,二人糊涂越界。也许秦冕是半醉半醒,但兰逢钰清醒地知道自己是顺水推舟。次日天明,她打定主意,将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可命运偏不遂人愿,不久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慌了神,向宋懿祯请辞,编纂了一段被负心汉欺骗抛弃的故事。她已决意独自生下这个孩子,远走高飞,再不与宋家有牵扯。宋懿祯心善,同情她的遭遇,还额外多给了她一笔丰厚的安置费。
兰逢钰对宋懿祯,唯有愧疚、不安与深重的罪孽感,本以为这便是她与宋家最后的交集。
未曾想世事难料,兰朝还降生没多久,宋懿祯生产时突发羊水栓塞,抢救无效,骤然离世。
兰逢钰闻此噩耗,心中大惊大悲。她本是向佛之人,一想到宋家那两个失去母亲的小小姐,小的那个尚在襁褓之中,便心如刀绞,彻夜难眠。
兰逢钰出身寒微,家境贫困潦倒,母亲残疾无业,常年卧病,父亲沉迷牌桌,家中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妹。她年少辍学,学了一门谋生的手艺,工作后挣的钱都贴补给了无底洞似的家庭,却依旧杯水车薪。
她原是宋文寰聘用的家庭厨师之一,擅做汤羹,因宋懿祯偶然吃到她做的菜,觉得很合口味,便给了她更高昂的薪水,聘请她到自己婚后的新居继续掌勺。
后来得知她家中窘迫,宋懿祯真心实意劝她与嗜赌的父亲划清界限,不仅为她母亲寻来名医会诊,还通过自己名下的懿善教育基金会,名正言顺资助她的弟妹们读书求学。
卑微如她,心地纯良的宋懿祯,对她当真有再造之恩,此生难报。可她却无耻地贪恋恩人的丈夫,犯下不可饶恕的过错。
兰逢钰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宋懿祯的死,令她良心备受煎熬,在多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后,她决定重回宋宅。宋懿祯身故后留下的两个孩子,她将视如己出,用自己的余生为那场荒唐的过错,为自己赎罪,只求能换得一丝心安。
她以为只要自己藏得滴水不漏,兰朝还的身世,便会永远成为只有她一人知晓的秘密,一辈子都不会被揭开。
那个除夕夜,她因要在宋宅筹备年夜饭,家中稚子无人照料,又恰逢宋云今开口提议,便一时心软疏忽,将孩子一同带了去。她心存侥幸地想,六年时光足以抹去所有痕迹,秦冕身份贵重,日理万机,早该忘了那夜短暂的荒唐。
然而秦冕是何等心思缜密、洞察力超群的人物。他在那群脸庞稚气的孩童中,瞥见兰朝还的第一眼,就出奇敏锐地发现了小少年那双和自己有些许相似的眼睛。
彼时小小的兰朝还,被宋知礼等一众世家子弟围攻推搡,脸上都是伤,却依然挺直了脊梁,眼神倔强不服输,面对质疑和斥责他的大人,亦不卑不亢。
这样小小年纪的孩子,便敢一己之力挑战权威,即使出身底层,身陷囹圄也不肯低头折节。原本事不关己作壁上观的秦冕,看着那幼小的身影孤身对峙众人,心底生出几分欣赏,只觉得这孩子,骨子里的韧劲与孤高,像极了自己。
在兰逢钰不知情的情况下,秦冕拿到了兰朝还的头发,并做了亲子鉴定。
当铁一般的事实摆在面前,兰逢钰彻底崩溃,她跪在秦冕面前,泪流满面,请求他永远不要告诉兰朝还真相。她哭着说,一切都是她的错,是她一时糊涂,与孩子无关,孩子是无辜的。她只愿自己的儿子能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世间,不必背负私生子的罪名,活在旁人的白眼与非议里。
秦冕答应了一个母亲的请求。
此后数年,他一直以“秦叔”的身份,陪伴在这个小少年身边,倾尽所能地护他、教他,看着他从瘦弱孩童,长成端正俊逸的少年,不让任何人知晓他的存在。
这份隐秘的温情和伪装的平和,安安稳稳地延续了许多年,直至那年隆冬,呼啸如割的寒夜风雪将所有假象撕碎,真相赤裸裸地摊开在所有人面前。
那一夜,不仅宋云今第一次知道这个惊天秘密,连他亦是在那时,才撞破了命运最残忍的谜底。
那个待他如至亲,温柔包容他所有不足与错失,陪他长大的秦叔,竟是他的亲生父亲。
兰朝还不肯信,也不敢信。
他敬爱的秦叔对他那么好,手把手教他读书成人,不但不嫌弃他是家里厨娘的儿子,还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看,甚至笑着对他说,你没有父亲,我没有儿子,往后,我做你的父亲。
这句话像一粒种子,在兰朝还的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一个卑微而炽热的梦。秦冕也是出身微末,却凭借自身努力娶到了天上云端的宋家千金。那他是不是也有机会,可以摘到天上的月亮。
真相撕开的那一刻,所有年少痴梦,尽数崩塌,碎成齑粉。
秦冕亲口承认,他真的是他的父亲。
而他爱慕了半生、追逐了半生的那个人,恰恰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不能爱的人。
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他的母亲,在宋家人面前低了一辈子的头,赎了一辈子的罪。兜兜转转,命途轮回,他的人生好像也一直在道歉。
幼时以为父亲抛妻弃子,他为自己的降生造成的负担向母亲道歉;年少时为自己不够优异的成绩,向格外看重他的秦叔道歉;再后来知晓自己私生子的身份,又为这不堪的出身,要向他深爱却不能爱的女人道歉。
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道过歉。
母亲没有为出于一己私心,把一个注定不会受到祝福和尊重的私生子带来这个世上,让他背负一生的枷锁,向他道歉;
秦冕没有为联合母亲,瞒了他整整二十年真实身世,让他活在虚假的温情与幻想里,最后又亲手打碎他全部希望,向他道歉;
宋云今也没有为儿时那场恶意的怂恿,给他带来的难堪与委屈,向他说过一句对不起。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出生即是原罪;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无辜冤屈,因为他的出生并不是他自愿的选择。可是不管他罪大恶极,还是无辜冤屈,好像都没有人在意。
没有一个人,真正在意过他的感受。一旦被贴上“私生子”的标签,他做什么都是错,说什么都是狡辩。
狭小封闭的电梯里,一片惨白刺目的光线下,兰朝还颓丧跌坐,望着她决然离去的背影,他惨淡一笑,喃喃自语,只有他自己才听得清。
“看来我们之间,只能这样了。”
她这样恨他,那便如她所愿。
没有爱,恨也好。
哪怕是怨,是仇,是势不两立,是不死不休,也好过形同陌路。
他们之间,绝对不能什么都没有。
离开那家门庭低调, 隐于闹市的日料店后,他茫然四顾, 不知该往哪里去, 只能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
这座城市昼夜不息,灯火通明, 往来行人都步履匆匆,目的明确地奔赴各自的归处。而他混在熙攘人潮中, 似一叶无根浮萍, 随波逐流,最终浑噩地拐进了中谷路上一家霓虹闪烁的酒吧。
买醉,似乎成了他今夜唯一能麻痹心绪的出路。
酒吧内光影绚丽迷离,激烈的重金属鼓点砸在耳膜上,震得地板都微微发颤。兰朝还坐在最偏僻的吧台角落, 将自己彻底隐匿进灯光照不到的暗处。
他向调酒师要了一杯特调伏特加,烈酒入喉灼烫, 他却浑然不觉,借酒消愁,一杯接一杯地闷灌。
他有着轮廓线条锋利、骨相清隽卓然的侧脸, 皮肤浸润在朦胧如纱幔的昏暗光线下,呈现出一种清绝冰冷的苍白。一副散逸疏懒的态度,眉宇间透着些微对世间万物都无动于衷的淡漠肃然。
冷得不近人情,却又偏偏勾人视线。
此刻醉意袭来, 他感到身上有些燥热,松了白衬衫的领口,襟口微敞,露出一片冷白锁骨。耳骨上一枚碎钻耳钉,在暗隅里折射出冷冽细碎的一星微芒,平添几分桀骜邪性,与原本斯文正经的气质形成极致反差。
仅是一个隐在暗处看不清正脸的侧影,便足够让人浮想联翩。
不少美女主动上前搭讪,他正眼都不瞧一下,美女们又气呼呼走了,嫌他不解风情。
江苹苹便是在这时,一眼注意到了角落里的他。
今夜她本是被好友生拉硬拽,来这家名为折春的酒吧散心的。前几日刚撞破男友劈腿,她正失恋伤心,好友信誓旦旦要帮她寻觅个优质帅哥慰藉情伤,口口声声说折春里帅哥如云,定能让她忘了那个渣男。可进门不过片刻,见色忘友的好友便遇上一个合眼缘的男生,兴冲冲弃她于不顾,和新crush开车兜风去了。
独留她一人坐在吧台边,局促地咬着低度果酒里的吸管,不安地四处张望。
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在她周边相拥调笑,随性舞动,她生疏得像个误入异世界的局外人,直到看见角落里那抹同样格格不入、孑然一身的侧影。
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竟无端让她的心怦然一动。
昏沉灯影遮去了他完整眉眼,仅凭那抹慵懒又清冷的姿态,便勾得她心尖发痒。她满心都是按捺不住的好奇,只想拨开迷雾看清他的正脸。
可偏偏有两个陌生男子立在前方,不偏不倚,正挡在她和那抹神秘的侧影之间。
于是江苹苹撑着吧台微微起身,伸长脖颈,往那个方向频频张望,全然没有注意自己此刻的举动有多惹眼。
那两个挡住她视线的男人,留意她许久,端着酒杯嬉皮笑脸地凑了过来,身上飘来浓烈的酒气。
“美女,盯我们半天了,一起喝一杯?”
这真是个尴尬的误会。
她想说自己不是在看他们,而是在看被他们挡住的那个人。也不知道这俩人是过度自信还是存心装聋,江苹苹解释了他们也不信,还当她是欲擒故纵找的借口。
“不好意思啊,我看的真不是你们。”
江苹苹长得甜美可爱,一张娇俏讨喜的娃娃脸,眼瞳清澈圆亮,唇瓣是天然的浅粉色,看着像还没出社会的女学生,正是最惹男人怜爱的模样,愈发叫那两人不肯退开。
他们非但不离开,反而动手动脚贴过来,态度轻佻地令人不适:“不想喝酒的话,跟我们出去玩玩呗。”
江苹苹被二人左右夹击,困在吧台与男人之间,她想走,可其中一人伸手按住她身下的旋转凳,将她禁锢在原地。她第一次来这种场所,从未遭遇过这般场面,毫无脱身经验,想张口呼救,却又怯于周遭散漫打量、事不关己的目光。
就在她仓皇无措之际,一道低沉微哑的男声,穿透酒吧里嘈杂鼎沸的打碟声,冷冷插了进来。
“没听到吗?她说她看的不是你们。”
江苹苹猛地抬头,如遇天降救星,几乎是本能地循声望去,却出乎意料地落入了一双熟悉的眼眸中。
五颜六色变幻的灯光落在他眉眼间,他还是她记忆中温润如玉的样子,唇角不悦地抿着,颊边隐约压出一道酒窝的弧,耳骨碎钻闪着冷光。
挺身而出为她解围的不是旁人,竟是她高中时期暗恋过三年,为了他拼尽全力考上港城大学,却在开学日当天告白被拒的兰朝还。
怎么会这么巧。
分别多年后,刚失恋的她,在这样无助窘迫的时刻,再度被一阵旧日心动给捕获。
那两个男人本就因兴致被打断而恼羞成怒,又见兰朝还生得白净清俊,一身书卷气,看着像是好拿捏的软柿子,当即面露凶光,恶声呵斥:“你算哪根葱?少管闲事!”
双方言语冲撞间,推搡骤起。
江苹苹大为吃惊,她从前认知里的兰朝还,永远温和妥帖,眉眼常带笑意,对待任何人都平等地绅士有礼,不曾说过一句重话,连皱眉都极少,气质温煦晴朗得像春日暖阳。
可眼前这人,全然颠覆了她记忆里的模样。他身形利落迅捷,眉眼冷戾,出手快准狠,不过转瞬,便将那两个只会花拳绣腿、虚张声势的坏家伙死死压制。
纵然一时占了上风,可到底双拳难敌四手,对方见势不妙,竟耍起阴招。在江苹苹疾呼小心的提醒下,兰朝还还是没能躲过其中一人的偷袭。
一只玻璃酒瓶撞碎在他头上,深色的酒液混着暗红血珠,顺着他冷白的脸颊流下。
脑门上挨了一酒瓶,他却像感觉不到疼,抬手随意抹了把脸,指尖沾上温热的血,冷着脸,反手一拳砸回去。
混乱厮打间,酒吧保安终于拨开拥挤的人群,将扭打在一起的三人扯开。早有路人报了警,警察到场后做了笔录,双方是互殴,脸上都挂了彩,伤情不算严重,调解后便草草和解。
兰朝还的伤虽不重,看着却吓人,额角的伤口渗着血,在他本就苍白的面庞上洇开惊心的颜色。
他是因为她才受的伤,江苹苹心中愧疚,想陪他去医院。他却淡淡摆手,说不必麻烦。吧台里备着简易医药箱,他独自处理伤口,简单消毒止血。
他今晚酒喝得不少,又借着酒劲打架发泄了一场,现在没有别的念头,只想离开。
期间江苹苹盯着他动作熟练地包扎,无数次想要开口,想说自己今晚其实一直在看的都是他,想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可兰朝还自始至终,不曾认真正视过她一眼,仿佛刚才的出手相助,只是路见不平顺手为之的举手之劳,根本不在意救下的是谁。
他的沉默像一堵透明的高墙,冰冷地将她隔绝在外。
她满心的期待与忐忑,一点点沉下去,化作无声的退缩与酸涩。江苹苹泄了气,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包扎妥当,平静地付了酒钱,转身走进门外沉沉夜色里。
-
又是一个加班到凌晨的不眠之夜。
宋云今是整层楼最晚走的人,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廊灯已熄,只剩几盏应急灯亮着幽微光芒。
寰盛集团的总部大楼寰盛中心共七十二层,秦冕的总裁办公室盘踞顶层,她的总经理办公室设在第七十一层,与宋知礼、兰朝还在同一层。日日和两个宿敌抬头不见低头见,烦人得很。
她觊觎顶层办公室已久,野心像野草一样疯长,总有一日,她要搬上去,将所有碍眼之人统统踩在脚下。
写字楼有六部电梯,五部公用,一部专供高层领导直达地下车库,宋云今习惯乘坐这一部。结束一整天高强度工作后,她用力按揉着僵硬的后颈,静静等候电梯抵达。
这个时间,整栋大楼里的人应该都走得差不多了。
可电梯门打开的刹那,轿厢内并非空的,角落里蜷坐着一道人影。
那人背靠着冰冷的金属壁,头深深垂着,看不清五官,一身本该熨帖整洁的白衬衫凌乱不堪,前襟湿痕斑驳,领口和袖口都沾着暗红色的血迹。
他的呼吸很轻,肩膀无力地垮着,整个人像一株被折断的植物,颓然委顿在电梯角落,看起来没什么生气。
宋云今当场吓得一激灵,疲惫一扫而空。
她以为是哪位员工加班加到过劳晕厥了,来不及细想他身上的血从何而来,赶紧上前查看,弯下腰,声音里满是仓促的关切:“你还好吗?要不要紧?是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在她一连串关心的询问下,角落里的人终于动了动。
他缓慢抬起头。
电梯里惨白刺目的顶光落下来,照亮那张
脸的瞬间,宋云今心里一沉,最近怎么总在电梯里遇到不想看到的人。
兰朝还显然是喝多了,脸颊上浮现酒精烧出的酡红,额角伤口未愈,血迹半干,凝结成深红色的痂,眼角有一块淡青淤肿,看样子是和人打了一架,再不见平日衣冠齐整的君子模样,只剩一身憔悴与落魄。
——真是活该。
方才她片刻的焦急与恻隐之心,刹那间烟消云散,变成了无声的嗤笑。
宋云今直起身,眉眼重新覆上一层坚冰般的冷漠。见他没有出电梯的意思,她转身便要退回走廊,换乘另一部电梯。
可地上的人却伸手抓住了她的西裤裤腿,力道不重,却不容挣脱。
宋云今垂眸睨着他,眼神冷得像看一堆垃圾,眉头紧锁,厌恶之情溢于言表:“放手。”
男人靠在轿厢壁上,低低笑了一声,笑意颓丧又自嘲,混着酒气与失血后的虚浮轻飘:“看见是我,变脸变这么快?”
——疯子。
宋云今在心底暗骂。她若真心关切他,那她才是疯了。她巴不得他从此消失,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碍她的眼。
兰朝还的脸色苍白如纸,神情摇摇欲坠。他费力地仰起头,涣散迷离的醉眼定定望着她,瞳孔微微放大,像是努力了很久才勉强聚焦在她脸上。他深色的眸底弥漫着一片拨不开的浓雾,藏着太多太沉太杂的情绪——空茫、凄惘,像是在看她,又像是穿透她的身影跌进虚空里,望向一段早已尘封湮灭、无人知晓的晦暗时光。
“你会不会很后悔,”他的声音沙哑得不正常,“那天救了我?”
宋云今不答,脚上猛力一收,将自己的裤腿强行夺了回来。她一言不发,按下电梯开门键,打算出去。
可就在她即将踏出轿厢的前一秒,身后之人像是得不到她的答案绝不罢休似的,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故意激她,他轻声开口,第一次,唤出那两个字。
“你会后悔吗?姐姐。”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叫她。
向来只有迟渡和宋思懿会这般唤她。她喜欢听迟渡唤她姐姐,少年声线清润如碎玉落泉,或软或嗔,缱绻依赖,听得人心软成一汪春水,她心甘情愿悉数接纳。那一声声轻重缓急不一的“姐姐”,一声叠一声,构筑成她心底最隐秘柔软,也最不容侵犯的净土。
兰朝还不配沾染。
她和他之间同父异母的血缘羁绊,是她此生最为厌弃、恨不得彻底抹去的黑历史。他这一声“姐姐”,在她听来没有亲昵,只有刻意的挑衅与冒犯,让她无比恶心。
既然他这么想听到她的答案,她不妨告诉他。
宋云今没有回头,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一字一句,说得慢而清晰:“我不后悔。因为如果再让我听见你叫我一声姐姐……”
顿了顿,她微微侧首,下垂的余光扫过角落那张毫无血色的脸,唇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我会亲手杀了你。”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电梯,电梯门在身后合拢,兰朝还似乎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有听清,也不屑去听。
-
深夜的写字楼早已熄了大半灯光,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要在城市沉入酣眠的时刻,回到这座空空的楼宇。大概是因为,这偌大的城市,他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家里太空了,和他的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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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宋家的惊天秘密被揭开后,父女决裂,宋云今和宋思懿远赴美国,归期不定。他的母亲经此巨变,心神俱裂,本就病弱虚耗的身子彻底垮了,在医院里卧床数月,出院后便寻了元夕寺附近一处清净的山间小屋,潜心礼佛,如今连他也不怎么见。
醉酒的滋味,像一场缠绵不退的低烧。他在昏昏沉沉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意识在混沌与清明间反复沉浮,那些本该刻意遗忘的旧事顺着酒意涌上来,细碎又清晰。
他叫兰朝还。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他的母亲是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寻常厨师,一生困囿在灶火油烟中,却偏偏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充满诗意与期许的名字。母亲说,她喜爱这首诗的下阕,希望他这一生,纵有千山万水阻隔,千难万险缠身,终能渡尽劫波,最后“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从知事起,就知道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母亲对那个从未露面的男人讳莫如深,连提都不愿提。年幼的他便暗自揣测,那人定是个薄情寡义、抛妻弃子的负心人。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早慧又敏感的他,也从不提起。
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更早懂事。他知道母亲的不易,她这样的普通妇人,在高门大户做厨师,一定如履薄冰。
宋宅坐落在凤鸣山上,气派巍峨,而他们的家,不过是山脚下万众灯火中最普通的那一星微光。为了兼顾工作与他,母亲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披着月色疲惫归来,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可他始终不懂,母亲为何对雇主家的两个女儿,那般掏心掏肺的好。她厨艺精湛,绣工也好,但凡为他做的吃食、绣的小物,总会一模一样,为那两位宋家小姐也备一份。
常常是深夜,屋内只亮一盏暖黄小台灯,母亲哄他睡觉后,便静坐在老木椅上,穿针引线,为那对姐妹亲手绣贴身的绢帕。黄澄澄的灯光映照着母亲专注的脸,令她看起来像一尊低眉垂目神情悲悯的金身佛像。
通过那些绣了名字的手帕,年幼的兰朝还,第一次知晓了宋家两位千金的小名,一个叫小满,一个叫一一。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小满的女孩,是在他六岁那年的除夕夜。
那是母亲头一回破例,带他踏入那座他从前只远远眺望过的宅邸。母亲千叮万嘱,是大小姐好心,说除夕夜她家里亲戚孩童众多,想让他也来凑个热闹,一起玩耍守岁。
可豪门深宅里的孩子,天生自带阶级傲慢感。他衣着朴素,举止拘谨,融入不进集体,被那群光鲜亮丽的富家小孩孤立排挤。
他慌不择路,逃进了曲径幽深的后花园。夜色里寒梅暗香浮动,他迷了路,越走越深,却在这时,冻红的鼻尖忽然缠上一缕极淡、极特别的香气,清润温软,不似梅香凛冽,轻轻柔柔勾着人往前走。
转过一丛矮梅,在梅影疏斜、月色溶溶的花园深处,他一眼看见了她。
她年长他几岁,生得粉雕玉琢,穿着公主一样的红毛衣白纱裙,额前梳着细细的齐刘海。这个温柔漂亮的姐姐笑眼弯弯,蹲下身安抚受惊的他,耐心为他指路,还送给他玻璃糖纸包裹的水果糖。
又问他是哪家的孩子。
彼时的兰朝还,刚在客厅里被那群高傲的孩子冷言嘲讽过,出于幼小的自尊心和脆弱的自卑感,不想说自己是厨娘的孩子,不愿暴露自己与这座华丽宅邸格格不入的出身。
他犹豫片刻,撒了一个小小的谎。
那时他还太小,小到不懂得人生诸多因果,是一步错,步步错。
从那一句无足轻重的谎言开始,他与她,与整个宋家的命运,便彻底拧成了死结,再无转圜的余地。
他话说得模棱两可,宋云今信以为真,只当他是哪家远亲的孩子,眼珠一转,心里有了主意,软声怂恿他,去和宋知礼作对。
她同宋知礼一向水火不容,总想着找到机会要打压一下他的嚣张气焰。
这个除夕夜,便是最恰当的时机。宋家宗族亲戚齐聚一堂,男女老少都在,让宋知礼在这样阖家团圆的年节时刻,在众目睽睽之下跌份,暴露他真实恶劣的本性,一定很有意思。
她心里盘算着,既然眼前这个看着乖巧懂礼貌的小朋友是亲戚家的孩子,宋文寰和宋文盛都是最重宗族血缘、最顾全家族颜面的长辈,即便闹出事,想必也不会为难亲戚家的小辈。彼时的宋云今是这样想的。
而年少无知的兰朝还,被那点短暂的温柔和善意蛊惑,全然听信了漂亮姐姐的话。回到客厅后,面对宋知礼霸道的专权,他鼓起勇气攥紧拳头,站出来反抗。
一场孩童间的小争
执,很快演变成混乱的厮打,场面闹得很难看。
事故的最后,身为宋家嫡孙的宋知礼,毫发无伤,也未受半分责罚。反倒是他,成了枪打出头鸟的牺牲品,被睚眦必报的宋知礼杀鸡儆猴地按在冰冷的大理石地砖上,拳打脚踢,脸颊和手肘上全是青紫伤痕。
回家后,他迎来的,是母亲有史以来最严厉冰冷的呵斥。自那以后,母亲再也不许他踏入宋宅半步。
可他心底,却始终记得那个身上萦绕着好闻的白茉莉清香的姐姐。他想再遇见她一次,想问她一句,那时为何要故意欺骗他,陷害他,将他推入那样难堪屈辱的境地。
后来,他当真再遇见她,可年岁渐长,反倒羞于再提孩提时那段狼狈的过往。母亲越是明令禁止他与宋家人来往,他越是不自觉关注并想要接近她。
随着时间推移,宋云今出落得越来越漂亮,学业更是出类拔萃。他念初中时,便屡屡听闻,隔壁的淮枫国际高中,有个厉害得不得了的学姐,次次大考竞赛稳拿第一,优秀得无人能及。
她比他高几级,他求学路上走过的每一步,都踩着她留下的脚印。他默默关注她的一切,打听她报的每一门补习班,追着她参加过的每一场竞赛,想方设法拿到她每一次考卷的复印件,琢磨她的数学解题思路,她写的满分范文……
越是了解,越心生仰慕;越是靠近,便越深陷其中。
她像是他人生路上的灯塔,又或是永悬不坠的月亮,清冷又遥远,明知那是云泥之别,可望而不可及,他仍然一日甚过一日地被深深吸引。
他知道她天性慕强,心比天高,一心想到最高处去。为了匹配得上她的优秀,为了能有一日,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到她面前,他拼了命地努力,把自己逼到极致,一步一步,追着她的光前行。
待到那时,他们将忘记童年那场结局不算愉快的初遇,他会重新认识她,他们会有一个干净、崭新、没有裂痕的开始。
他想得那么美好,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然而继宋小满之后,另一个改写他人生轨迹的重要人物——秦冕,悄无声息地闯入了他的世界。
那个位高权重的男人,地位显赫至极,俯瞰众生,对他却很和善。男人笑着让他唤自己秦叔,教他读书写字,为他寻来书法名师教授笔法,关注他的学业功课,教他为人处世的道理,还亲自出面,将他转入全城最好的公立初中,为他铺了一条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康庄大道。
那时的兰朝还,一边受宠若惊,一边心怀无尽感激,以为遇见了此生的贵人。
可他终究太年轻,不懂那句刺骨的真理——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他的母亲兰逢钰,年轻时容貌姣好,在宋宅做工时,与男主人秦冕有过一场酒后的情迷意乱。
雇佣她的,是秦冕的妻子宋懿祯,那是个世间少有的善良温婉的女子。尽管兰逢钰心里一直对高大英俊、温柔儒雅的秦冕存有好感,为此婉拒过宋家园丁和司机的示好,可她从未想过要背叛对她有恩的宋懿祯。
那一夜,酒意冲昏头脑,二人糊涂越界。也许秦冕是半醉半醒,但兰逢钰清醒地知道自己是顺水推舟。次日天明,她打定主意,将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可命运偏不遂人愿,不久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慌了神,向宋懿祯请辞,编纂了一段被负心汉欺骗抛弃的故事。她已决意独自生下这个孩子,远走高飞,再不与宋家有牵扯。宋懿祯心善,同情她的遭遇,还额外多给了她一笔丰厚的安置费。
兰逢钰对宋懿祯,唯有愧疚、不安与深重的罪孽感,本以为这便是她与宋家最后的交集。
未曾想世事难料,兰朝还降生没多久,宋懿祯生产时突发羊水栓塞,抢救无效,骤然离世。
兰逢钰闻此噩耗,心中大惊大悲。她本是向佛之人,一想到宋家那两个失去母亲的小小姐,小的那个尚在襁褓之中,便心如刀绞,彻夜难眠。
兰逢钰出身寒微,家境贫困潦倒,母亲残疾无业,常年卧病,父亲沉迷牌桌,家中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妹。她年少辍学,学了一门谋生的手艺,工作后挣的钱都贴补给了无底洞似的家庭,却依旧杯水车薪。
她原是宋文寰聘用的家庭厨师之一,擅做汤羹,因宋懿祯偶然吃到她做的菜,觉得很合口味,便给了她更高昂的薪水,聘请她到自己婚后的新居继续掌勺。
后来得知她家中窘迫,宋懿祯真心实意劝她与嗜赌的父亲划清界限,不仅为她母亲寻来名医会诊,还通过自己名下的懿善教育基金会,名正言顺资助她的弟妹们读书求学。
卑微如她,心地纯良的宋懿祯,对她当真有再造之恩,此生难报。可她却无耻地贪恋恩人的丈夫,犯下不可饶恕的过错。
兰逢钰深知自己罪孽深重,宋懿祯的死,令她良心备受煎熬,在多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后,她决定重回宋宅。宋懿祯身故后留下的两个孩子,她将视如己出,用自己的余生为那场荒唐的过错,为自己赎罪,只求能换得一丝心安。
她以为只要自己藏得滴水不漏,兰朝还的身世,便会永远成为只有她一人知晓的秘密,一辈子都不会被揭开。
那个除夕夜,她因要在宋宅筹备年夜饭,家中稚子无人照料,又恰逢宋云今开口提议,便一时心软疏忽,将孩子一同带了去。她心存侥幸地想,六年时光足以抹去所有痕迹,秦冕身份贵重,日理万机,早该忘了那夜短暂的荒唐。
然而秦冕是何等心思缜密、洞察力超群的人物。他在那群脸庞稚气的孩童中,瞥见兰朝还的第一眼,就出奇敏锐地发现了小少年那双和自己有些许相似的眼睛。
彼时小小的兰朝还,被宋知礼等一众世家子弟围攻推搡,脸上都是伤,却依然挺直了脊梁,眼神倔强不服输,面对质疑和斥责他的大人,亦不卑不亢。
这样小小年纪的孩子,便敢一己之力挑战权威,即使出身底层,身陷囹圄也不肯低头折节。原本事不关己作壁上观的秦冕,看着那幼小的身影孤身对峙众人,心底生出几分欣赏,只觉得这孩子,骨子里的韧劲与孤高,像极了自己。
在兰逢钰不知情的情况下,秦冕拿到了兰朝还的头发,并做了亲子鉴定。
当铁一般的事实摆在面前,兰逢钰彻底崩溃,她跪在秦冕面前,泪流满面,请求他永远不要告诉兰朝还真相。她哭着说,一切都是她的错,是她一时糊涂,与孩子无关,孩子是无辜的。她只愿自己的儿子能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地活在这世间,不必背负私生子的罪名,活在旁人的白眼与非议里。
秦冕答应了一个母亲的请求。
此后数年,他一直以“秦叔”的身份,陪伴在这个小少年身边,倾尽所能地护他、教他,看着他从瘦弱孩童,长成端正俊逸的少年,不让任何人知晓他的存在。
这份隐秘的温情和伪装的平和,安安稳稳地延续了许多年,直至那年隆冬,呼啸如割的寒夜风雪将所有假象撕碎,真相赤裸裸地摊开在所有人面前。
那一夜,不仅宋云今第一次知道这个惊天秘密,连他亦是在那时,才撞破了命运最残忍的谜底。
那个待他如至亲,温柔包容他所有不足与错失,陪他长大的秦叔,竟是他的亲生父亲。
兰朝还不肯信,也不敢信。
他敬爱的秦叔对他那么好,手把手教他读书成人,不但不嫌弃他是家里厨娘的儿子,还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看,甚至笑着对他说,你没有父亲,我没有儿子,往后,我做你的父亲。
这句话像一粒种子,在兰朝还的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一个卑微而炽热的梦。秦冕也是出身微末,却凭借自身努力娶到了天上云端的宋家千金。那他是不是也有机会,可以摘到天上的月亮。
真相撕开的那一刻,所有年少痴梦,尽数崩塌,碎成齑粉。
秦冕亲口承认,他真的是他的父亲。
而他爱慕了半生、追逐了半生的那个人,恰恰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不能爱的人。
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
他的母亲,在宋家人面前低了一辈子的头,赎了一辈子的罪。兜兜转转,命途轮回,他的人生好像也一直在道歉。
幼时以为父亲抛妻弃子,他为自己的降生造成的负担向母亲道歉;年少时为自己不够优异的成绩,向格外看重他的秦叔道歉;再后来知晓自己私生子的身份,又为这不堪的出身,要向他深爱却不能爱的女人道歉。
可是从来没有人对他道过歉。
母亲没有为出于一己私心,把一个注定不会受到祝福和尊重的私生子带来这个世上,让他背负一生的枷锁,向他道歉;
秦冕没有为联合母亲,瞒了他整整二十年真实身世,让他活在虚假的温情与幻想里,最后又亲手打碎他全部希望,向他道歉;
宋云今也没有为儿时那场恶意的怂恿,给他带来的难堪与委屈,向他说过一句对不起。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罪大恶极,出生即是原罪;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无辜冤屈,因为他的出生并不是他自愿的选择。可是不管他罪大恶极,还是无辜冤屈,好像都没有人在意。
没有一个人,真正在意过他的感受。一旦被贴上“私生子”的标签,他做什么都是错,说什么都是狡辩。
狭小封闭的电梯里,一片惨白刺目的光线下,兰朝还颓丧跌坐,望着她决然离去的背影,他惨淡一笑,喃喃自语,只有他自己才听得清。
“看来我们之间,只能这样了。”
她这样恨他,那便如她所愿。
没有爱,恨也好。
哪怕是怨,是仇,是势不两立,是不死不休,也好过形同陌路。
他们之间,绝对不能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