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打起来了 她在尸山血海里放声大笑
邺城
张角止不住的咳嗽越演越烈, 看似健壮的身体撑不住差点倒下。
他扶住桌子,手伸向茶壶,微微颤颤地就着一枚药丸服下, 连着灌下好几杯水, 才缓过来,跌坐椅上,双目充血, 死气再无遮掩, 蔓延而出。
苍天已死, 黄天当立, 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张角感受着身体的衰败, 过往一生犹如白驹过隙, 嘴角露出了一抹苦笑。
笑自身力微,一碗符水, 一声起义, 俯仰之间,眼前交错百姓的脸,这猪狗不如的世道,在他生命终结时,依旧不曾得到解决。
他坐在这, 悄然等待死亡到来。
张角不怕死。
“大贤良师!”外面吵吵嚷嚷,听着欢喜的声音,打破他的思绪。
想走出去看看,又想到什么,转而让人进来。
进来的是个皮肤黝黑的男人,他提着一袋粮米, 那双眼睛黑得发亮。
从前,他们这些人的眼里是一片死气,沉郁闷闷。
张角笑了,“这是怎么?”
“第一批粮食提前成熟,我便想着立刻给您和神女看看。”男人叫武大郎,个子中等,长得憨厚老实。
张角记得他,因这名字,白锦还调侃了一番,说了个故事给他听。
种粮一事交给武大郎也是白锦的意思,粗中有细,知恩知报,又是多年的庄稼人,难得的是愿意主动识字。
别的也罢,知恩知报不知白锦从哪看出来,只给张角道是他的仁善。
这么快就能有收成,张角非常意外,被叫做土豆的东西是白锦拿出来的,十分不凡,饱食又好吃,做法多样,于骨瘦如柴的饥民而言如获至宝。
但像是旁的稻米,不该是这样的熟成。
想不通,便当是白锦的手段了,粮食一事非同小可,平日里瞧着她似乎不怎么提及,实则早就把一切安排妥当。
只有有了粮食,足够的粮食,且能分到自己手里的粮食,才能让城中百姓安心。
张角打开了那小麻袋,颗颗饱满,与他从前所见不同。
栽种期间,白锦给好几位农民上了课,讲了耕种的技巧,都是些通俗易懂的糙话,平日里也常去田间走动观察。
他笑了笑:“有了粮食,日子就好过了。”
武大郎也跟着笑:“可不是,以前您给的米汤,大家抢着喝,如果都已经不用抢了,像做梦一样。”
张角一愣,他给这些百姓的符水,是加了热米汤的,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白。
“大人,其实,我并不信鬼神之说。”武大郎道。
他身上穿着布衣,虽有补丁却干净。
“这世上若真有鬼,光饿死的饥民就已经塞满了,世上若真有神,怎么听不见大家的痛苦与求救。”
“您是大贤良师,听闻符水能救人,我便跟着人群去找您,那哪里是符水,分明就是热米汤。所以我更不信神鬼,都是人为。大人,我很感谢您,圣人之心,救了我们这些小人的命。王公贵族不管我们死活,要这要那,您不要,所以起义,我心甘情愿。”
张角听着他一字一句说着,目光不自觉地定在他的脸上,他给过许多符水,出于不忍,出于良心,出于他的道,可从未有人与他面对面说过,那些符水于他们的意义。
“我曾说,信教可不死。”张角道,“那是骗你们的,生死有命,我都不能决定自己的生死。”
“可我信的从来不是教,而是您。”
静默之下,跳动的是一颗蓬勃的心。
“我做不到的事,神女或许可以。”张角将粮食拿在手心给他看,“就如这稻米。”
武大郎视线落在稻米上,笑道,“我见了神女后,信了鬼神的。她太过不同,这样的不同,让人心惊,就如这稻米。”
“若是没有本事,她的不同就是催命符了。”张角感慨的声音随风飘远。
要命的曹军已经踏入冀州界内。
兵临城下。
白锦手持长枪,遥望着曹操军队,“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此战张燕不能上,白锦身旁是宁七和洛小八,身后是赵云与照月,刘宏与李卫也在其列。
战场上刀光剑影生死一念,这几人都是未曾经历过的毛头小子,尸山血海下,不要吓破胆了。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白锦道。
“绝不后悔。”洛小八回。
他才十几岁,白锦便给他选择的机会,那是对于年幼孩子的宽容。
开城门,两军对垒。
夏侯惇皱眉,“那领头的几个都脸生啊,还带了个面具,审配不亲自上?”
“审配在上面。”曹操看见了立于城墙之上的男人,发现了端倪。
可还没来得及多想,甚至没有对战前的挑衅放话,鼓声响起——
红色的箭宇划破天空,射下了曹军的一面军旗,战争一触即发。
浓墨色的天,红黑色的旗,银白色的盔甲,黑压压的一片,交织着、撕扯着,似乎化成了野兽的虚影。
迸溅的鲜血,刀剑的铮鸣,将士的嘶吼。
赤红的眼,深浅的伤,残肢断臂,尸横遍野,血浸入土地,加深了它的颜色,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四处弥漫。
白锦的长枪战马仿佛与她融为一体,力拔山兮气盖世,她如入无人之境,快、准、狠,鼓声似乎在为她奏响赞赏的乐章。
精致的金色面具上因血增添了几分妖冶,她身姿挺拔,无人能敌。
身旁垒起的尸骨激发了血脉里的嗜血,双眼金光若隐若现,刺骨的冷意无端蔓延,贪婪吞噬着周围。
赵云双目坚毅,手上的银枪收割新的胜利,宛若游龙。
照月女子之身一眼可见,遭人围攻,眼见背后被利刃划破,她勒马回身,折戟落地,那人也就此倒下。
顾不得伤痛,她咬牙,额角冷汗淋漓,洛小八清理敌人直奔她来,助她再战。
宁七身旁尸横遍野,他咬破嘴唇抑制自己的兴奋,拿着大刀冲向夏侯惇。
曹操手下第一将军,不过如此。
“掩护主公撤退!”
曹军损失惨重,夏侯惇身受重伤。
白锦的长枪对上曹操,稳占上风,她玩味地笑,纵容对方撤退。
手边没有弓箭,白锦掂起长枪,对着曹操的背影,用力一掷。
眼见人险些跌下马,她才放声大笑。
尸山血海里,众人看见了这位银白盔甲金色面具的男人,血气萦绕着他,这是一位横空出世的战神,或者是,杀神。
曹操脑中印住了那张脸,轻蔑、高傲、冷漠。
作者有话说: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李贺《雁门太守行》
女主本来就是活了很多很多年,在记忆封存的日子里接受现代教育,洛小八十几岁就是个幼崽,她对幼崽有额外的开明,当然并不多。
明天多更,爱你们。
女主最强!
张角止不住的咳嗽越演越烈, 看似健壮的身体撑不住差点倒下。
他扶住桌子,手伸向茶壶,微微颤颤地就着一枚药丸服下, 连着灌下好几杯水, 才缓过来,跌坐椅上,双目充血, 死气再无遮掩, 蔓延而出。
苍天已死, 黄天当立, 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张角感受着身体的衰败, 过往一生犹如白驹过隙, 嘴角露出了一抹苦笑。
笑自身力微,一碗符水, 一声起义, 俯仰之间,眼前交错百姓的脸,这猪狗不如的世道,在他生命终结时,依旧不曾得到解决。
他坐在这, 悄然等待死亡到来。
张角不怕死。
“大贤良师!”外面吵吵嚷嚷,听着欢喜的声音,打破他的思绪。
想走出去看看,又想到什么,转而让人进来。
进来的是个皮肤黝黑的男人,他提着一袋粮米, 那双眼睛黑得发亮。
从前,他们这些人的眼里是一片死气,沉郁闷闷。
张角笑了,“这是怎么?”
“第一批粮食提前成熟,我便想着立刻给您和神女看看。”男人叫武大郎,个子中等,长得憨厚老实。
张角记得他,因这名字,白锦还调侃了一番,说了个故事给他听。
种粮一事交给武大郎也是白锦的意思,粗中有细,知恩知报,又是多年的庄稼人,难得的是愿意主动识字。
别的也罢,知恩知报不知白锦从哪看出来,只给张角道是他的仁善。
这么快就能有收成,张角非常意外,被叫做土豆的东西是白锦拿出来的,十分不凡,饱食又好吃,做法多样,于骨瘦如柴的饥民而言如获至宝。
但像是旁的稻米,不该是这样的熟成。
想不通,便当是白锦的手段了,粮食一事非同小可,平日里瞧着她似乎不怎么提及,实则早就把一切安排妥当。
只有有了粮食,足够的粮食,且能分到自己手里的粮食,才能让城中百姓安心。
张角打开了那小麻袋,颗颗饱满,与他从前所见不同。
栽种期间,白锦给好几位农民上了课,讲了耕种的技巧,都是些通俗易懂的糙话,平日里也常去田间走动观察。
他笑了笑:“有了粮食,日子就好过了。”
武大郎也跟着笑:“可不是,以前您给的米汤,大家抢着喝,如果都已经不用抢了,像做梦一样。”
张角一愣,他给这些百姓的符水,是加了热米汤的,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白。
“大人,其实,我并不信鬼神之说。”武大郎道。
他身上穿着布衣,虽有补丁却干净。
“这世上若真有鬼,光饿死的饥民就已经塞满了,世上若真有神,怎么听不见大家的痛苦与求救。”
“您是大贤良师,听闻符水能救人,我便跟着人群去找您,那哪里是符水,分明就是热米汤。所以我更不信神鬼,都是人为。大人,我很感谢您,圣人之心,救了我们这些小人的命。王公贵族不管我们死活,要这要那,您不要,所以起义,我心甘情愿。”
张角听着他一字一句说着,目光不自觉地定在他的脸上,他给过许多符水,出于不忍,出于良心,出于他的道,可从未有人与他面对面说过,那些符水于他们的意义。
“我曾说,信教可不死。”张角道,“那是骗你们的,生死有命,我都不能决定自己的生死。”
“可我信的从来不是教,而是您。”
静默之下,跳动的是一颗蓬勃的心。
“我做不到的事,神女或许可以。”张角将粮食拿在手心给他看,“就如这稻米。”
武大郎视线落在稻米上,笑道,“我见了神女后,信了鬼神的。她太过不同,这样的不同,让人心惊,就如这稻米。”
“若是没有本事,她的不同就是催命符了。”张角感慨的声音随风飘远。
要命的曹军已经踏入冀州界内。
兵临城下。
白锦手持长枪,遥望着曹操军队,“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此战张燕不能上,白锦身旁是宁七和洛小八,身后是赵云与照月,刘宏与李卫也在其列。
战场上刀光剑影生死一念,这几人都是未曾经历过的毛头小子,尸山血海下,不要吓破胆了。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白锦道。
“绝不后悔。”洛小八回。
他才十几岁,白锦便给他选择的机会,那是对于年幼孩子的宽容。
开城门,两军对垒。
夏侯惇皱眉,“那领头的几个都脸生啊,还带了个面具,审配不亲自上?”
“审配在上面。”曹操看见了立于城墙之上的男人,发现了端倪。
可还没来得及多想,甚至没有对战前的挑衅放话,鼓声响起——
红色的箭宇划破天空,射下了曹军的一面军旗,战争一触即发。
浓墨色的天,红黑色的旗,银白色的盔甲,黑压压的一片,交织着、撕扯着,似乎化成了野兽的虚影。
迸溅的鲜血,刀剑的铮鸣,将士的嘶吼。
赤红的眼,深浅的伤,残肢断臂,尸横遍野,血浸入土地,加深了它的颜色,令人作呕的血腥气四处弥漫。
白锦的长枪战马仿佛与她融为一体,力拔山兮气盖世,她如入无人之境,快、准、狠,鼓声似乎在为她奏响赞赏的乐章。
精致的金色面具上因血增添了几分妖冶,她身姿挺拔,无人能敌。
身旁垒起的尸骨激发了血脉里的嗜血,双眼金光若隐若现,刺骨的冷意无端蔓延,贪婪吞噬着周围。
赵云双目坚毅,手上的银枪收割新的胜利,宛若游龙。
照月女子之身一眼可见,遭人围攻,眼见背后被利刃划破,她勒马回身,折戟落地,那人也就此倒下。
顾不得伤痛,她咬牙,额角冷汗淋漓,洛小八清理敌人直奔她来,助她再战。
宁七身旁尸横遍野,他咬破嘴唇抑制自己的兴奋,拿着大刀冲向夏侯惇。
曹操手下第一将军,不过如此。
“掩护主公撤退!”
曹军损失惨重,夏侯惇身受重伤。
白锦的长枪对上曹操,稳占上风,她玩味地笑,纵容对方撤退。
手边没有弓箭,白锦掂起长枪,对着曹操的背影,用力一掷。
眼见人险些跌下马,她才放声大笑。
尸山血海里,众人看见了这位银白盔甲金色面具的男人,血气萦绕着他,这是一位横空出世的战神,或者是,杀神。
曹操脑中印住了那张脸,轻蔑、高傲、冷漠。
作者有话说: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李贺《雁门太守行》
女主本来就是活了很多很多年,在记忆封存的日子里接受现代教育,洛小八十几岁就是个幼崽,她对幼崽有额外的开明,当然并不多。
明天多更,爱你们。
女主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