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幻术,一定是幻术

六分半堂曾是中原江湖一流的帮派, 总堂主雷损老谋深算,长袖善舞,其麾下高手如云, 帮众不计其数。在先帝在为时期, 党争激烈,江湖亦是被影响。朝堂一片混乱, 江湖血雨腥风。浑水摸鱼者;望风而投者;唯恐天下不乱者如, 过江之鲫,不计其数。六分半堂就是在这时期抓住机会发展起来。在其权势最强盛时, 六扇门在洛阳竟如同虚设!后来神侯诸葛正我出山,辅佐年幼帝王掌控皇权, 接手六扇门。又有金风细雨楼这后起之秀成长起来, 六扇门率先释放善意, 助金风细雨楼迅速发展, 与六分半堂分庭抗礼。

也不知道六扇门暗中使了多少手段,出了多少力。最后结果证明, 果然混江湖的玩不过混朝廷的。

——对方可能没你狠, 但心绝对比你脏。

诸葛正我听了这句都要捋着胡须笑一句“谢谢夸奖”。

对此,蔡京表示,整顿江湖朝堂他也出了很大一份力。

确实出力了——用力拉仇恨。以至于后来小皇帝上位还没来得及收拾他,就被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江湖猛人给嘎了。据说,比起江湖人动手,百官更愿意相信是先皇不放心这个垃圾, 直接给一起带走了。

不论真相如何,左右蔡京是死了。

小皇帝捂住压不住的嘴角,好半晌才平静下来。大笔一挥,让这位“济世能臣”随葬了他那好父皇。

想来他父皇是不会介意那四分五裂的肉块儿的。唯一还算完整的, 就是从郊外野狗嘴里拔出来的那只小腿了。

什么?

你说怕脏了皇陵?

没事哒!小皇帝表示他父皇就爱收垃圾。可惜垃圾分类还没做完,人就先下去了。

好比如比如蔡京,又好比如南王。又好比那些暗藏鬼胎,总是想惑乱天下的坏蛋,们!

后面这些人,小皇帝都想把他们送下去让先皇继续垃圾分类。

首当其冲就是那个南王!

诶?为啥又提南王?

当然是因为就是这货派人掳走的林诗音。

蔡京死翘翘,南王这个蔫坏的使了不少手段,只为“继承遗产”。

其中六分半堂是蔡京“遗产”中最大的一块儿肥肉。它属于江湖组织,却与朝堂关系甚密,雷损死后,六分半堂群龙无首,单单不会武功的雷纯和无条件支持她的狄飞惊不足以服众。这给了南王很大的操作空间。

也许也因如此,雷纯才会在金风细雨楼被白愁飞篡权后救出苏梦枕却又给他下了蛊毒,把这个她又爱又恨的男人变成手里的刀。

世人皆知林素医术高超。雷纯推测苏梦枕被无情救出后多半会让林素为其解毒。雷纯当然不想苏梦枕脱离蛊虫掌控,却也不愿他死了。

所以她让狄飞惊上京来探探虚实。

她的心思纠结,有人帮她下了决定。

六分半堂中有一队人马,在年前就到了京城。林诗音的到来对南王来说是意外之喜。

以雷纯狄飞惊之名拿林诗音逼迫林素是个使其鹬蚌相争的法子。如果在途中林诗音在出什么意外就更好了。林素有仇必报,必然会与对方不死不休。到时他派人暗中浑水摸鱼,把六分半堂掌控在手。恩,还得再多派点人,说不定还能把林素磨死。

南王想得挺好,自认计划虽简单粗暴,却十分有用。

小皇帝事后得知此事噗呲一笑。他这个皇叔,脑子是不够用的,唯一的可取之处,就是多了几分忍性。不然早在上一代宫斗大赛时就被噶了。也就是谁都看不上他,才让他存活至今,没有被炮灰。

从上一代苟到现在,就算是猪,手里也能积攒点儿“存货”了。

能出得起价码,雇佣个杀手组织首领亲自出手,并不稀奇。一对宫廷御赐的琉璃盏外加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就够了。有点子肉疼,但御用之物库房不少。白花花的现银他手里却真不太够。

不过,南王千算万算,也没算到经常跟他做“生意”的老伙计,一个照面就被秒了。

林素瞧着被自己一刀拍吐血的杀手,清冷的美目透着杀意。

对方萎靡在地,仿佛不可置信一般,嘴里还叫喊着“不可能”。

“我用剑四十余载,怎会连她一招都敌不过?!”

——他虽不如那个男人用剑宛如天赐,却也自负天赋异禀。怎么可能让一个看上去这么年轻的小丫头给自己一下拍在地上?

她又不是西门吹雪,叶孤城!

总不能是他兄长的私生女吧?

最让他万分屈辱得是——她竟然是都未曾用剑。

“你用了什么妖法?”

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刀?都有一人高了!

那么大一把雪白的巨刀!突然就掏出来了!之前藏在哪?身上吗?

就没人觉得这根本就不正常吗?

——幻术,一定是幻术!

陆小凤把林素放倒的六名杀手一一薅着领子拖了过来。“我瞧着这几人虽像个单打独斗的独狼,但从使剑的路数来看,皆是脱胎于这人。估计不是头目也是个几把手。”

林素冷眼看那人,按下杀心。她方才也是瞧出了这点,才留了活口。

楚留香摸着鼻子,回想方才这人使剑的招数。他也从这人的剑上看出了东西,不过第一反应是觉着眼熟。

“他的剑,和中原一点红很像。”只是比之更简练迅疾,也更凶狠毒辣。

再把中原一点红未失去右手之前的剑术从脑子里过一遍,发现这哪里只是很像,简直是儿子见了爸爸,本来就是一家!

只不过,中原一点红是儿子,对方才是爸爸。

现在中原一点红可是在给林素打工,她微微皱了皱眉心,一道真气打过去,拂掉了那人的面罩。

这人一张中年男人的脸。

眉眼冷硬凌厉,胡子花白。瞧着起码四十五往上。

“是他?”楚留香瞧了又瞧,像是见了鬼一样诧异出声,面上的惊疑不定惹的全场静待下文。

“他姓薛。是薛衣人的弟弟。”

“薛衣人的弟弟?”陆小凤摸摸胡子。那不是个疯子吗?

众所周知,薛衣人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剑,薛衣人的弟弟是个空有武功,心智宛如幼童的疯子。

薛家庄二庄主——薛笑人。

“薛二庄主?”快步过来的林诗音也是忍不住瞧了瞧。

几人的对话似乎是戳到了他的痛脚,像是恶犬欲咬人呲牙道:“老子有名有姓,乃是薛笑人!”

——不是什么见鬼的二庄主,也不是什么薛衣人的弟弟!

他的脸应是平日里夸张的表情做得太多,呲起牙来,一脸褶子。配上那双阴鸷的眼,滑稽又可怖。

林诗音半点不惧,把这张脸和记忆中的人对比。

她是曾见过薛笑人的。

当时的薛二庄主一身绣大红花的衣裳,脚上踩着同色的虎头鞋。衣服尺码又小又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从哪个半大孩子身上抢来的!挺大的岁数,胡子都有白了,还用涂脂抹粉,整个人油头粉面的。

然后她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人的身份,还有他不正常的脑子。

现在面前这人,也只有下巴上花白的胡子能与之对上号。

林诗音并不知晓,当年她碰巧撞上那故弄玄虚的“借尸还魂”,阴差阳错救了薛笑人一命。

两对小情侣的计谋因为林诗音的胭脂“桃花面”直接露馅,根本没有留白让楚留香有兴趣细探,自然也没去再三拜访薛家庄,更没去关注薛笑人。

没有暴露幸存一命的薛笑人如今又因各种缘由挟持了林诗音,也不知道是恩将仇报,还是为了 把命还给她主动过来找死。毕竟林素的武力值半点不掺假,她因此生出的杀心也是实打实的。

林素本想杀了这个人了事。

但现在不同。薛笑人的反应她看在眼里。好巧不巧,这种嫉恨的眼神她前世见得太多。多是那些被天骄之子光芒掩盖,调整不过心态,最后偏执扭曲走上歪路的人。作为曾经同样籍籍无名,甚至被这些向上赶不上天骄之子又向下欺辱找存在感的人天天语言暴力,林素太清楚这种人的嘴脸。

杀了只是一时之快,让他面对最不想面对的才是报复。

“原来是薛衣人的弟弟?”林素哼笑一声,她对薛家庄的天下第一剑感兴趣,已不是什么秘密。霍天青也早就把薛衣人的资料给了他,事无巨细。听说薛衣人早年间,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弟弟要求十分严格。

“薛笑人,作为天下第一剑的弟弟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

当然是对自己的兄长又恨又惧,又妒又爱。

他嫉妒兄长的天赋,害怕他强大的实力,恨他只知道严格要求却从不关心自己。却也发自内心地敬爱兄长。只是,这份敬爱,在一日日的负面情绪影响下已被消磨得不剩什么。

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但他爆发不了,也不想灭亡。

于是,他变态了。

他开始收容孤儿,教导其剑术,组成了个杀手组织。三十年来都在做人头生意,这种掌控人生死的感觉让他觉得满足,宛如活阎王。

然而,阎王是立于地下的。只得了其称号的活人,自然是见不得光的。

一旦暴露,唯有一死。

就算薛衣人想保他,那也得问问日渐强势的六扇门答不答应。

如今的朝堂,可是对这些以武犯禁的组织严重打击呢。这薛笑人能堂而皇之的在京城内掳人,底气何在?他那个隐退了的天下第一剑的兄长?

恐怕不是。

多半是朝堂里有靠山,且能量不小。

会是谁呢?

不急。既然决定留活口,那必然都会一一从他嘴里撬出来的不是吗?

林素运转功法,素手一甩,青色真气射出。内里寒光闪烁,是三枚略长的银针。

“呃……!”银针没入薛笑人的丹田,他闷哼一声,昏死过去。

银针封穴,虽没毁了他的丹田,但也跟废了他的武功没什么区别。有那道真气在,这辈子也别想动内力。每每一发力,那处都会剧痛无比,如受凌迟之刑。

林诗音见林素没下死手,不由松了口气。林素方才的怒火与实质的杀意让她险些出言阻止。虽说她是本就受了林素牵连,才被挟持。林素为她报仇也无可厚非。但林诗音总归是诗书世家养出的小姐,比起那种快意恩仇的江湖做法,她更下意识相信朝廷律法。更别提她知道了薛笑人的身份后,更加提心吊胆了。

林素不由无奈扶额:“你这个受了伤的苦主,竟是比谁都关心他的死活。”

林诗音笑而不语。那可是薛衣人的弟弟啊!薛衣人,那是她在闺阁里都听说过的天下第一!可见名胜极盛。

她并不想林素多出这么一个死敌。哪怕她深信林素能击败对方。

“行,你说得算。”林素笑笑,看向在场唯一的公职人员:“冷血,麻烦你了。”

“我留下来给冷兄弟打下手!”陆小凤拍拍胸口义气道。

“行。”林素握住林诗音的手,“本想尽快送你回江南的,但现在来看,你还是在我身边更安全些。”

林诗音嫣然一笑,柔声道:“你忙你的,我跟紧你就是了。”

林素估量着冷血在这儿,她的病人苏梦枕十有八’九已经进京静候了。

“等我给无情的朋友解了毒,咱们就回江南。”找个大点的车队,雇上点人,边游边回。

“盛捕头的朋友?”林诗音美目流露好奇:“不是你的朋友吗?”

“不是。”苏梦枕,她只听说过,没见过。

“没关系。等这事过后,他肯定也是你的朋友了。”

“哈,我哪有那么大魅力,换成陆小凤还差不多。”

“那可不一定。”在林诗音眼中,阿素的魅力是谁都比不上的。

“阿素,以后你的朋友一定会比陆大哥和香帅的朋友还多的!”

“恩?那别吧。”话音带着调侃的笑意,“我可不想跟他们俩一样天天麻烦上门。”

“我可以跟你一起处理。”有的麻烦也很有意思,会让人迅速成长。她想。

“哈?”林素驻足意外看她。

林诗音却催促她:“阿素,救人如救火。”

“可是……”

“还有陆大哥他们呢。”

“阿素,不用特意放慢脚步等我,我能跟上的。”她望着那抹青色的背影,神色认真,一语双关。

李寻欢眼中,她的表妹那双眼仿佛映着灿阳,是如此的鲜活灵动。

——我的光啊。

你只需向前走就是了。

我会一步一步跟上你的。

作者有话说:感觉哪里有点不对【挠脸】

但绝对是纯友情【认真】

没有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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