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一章泡泡》25.(2)

“是的,本来我还有心理负担,这下反倒好了!”他用湿毛巾随便抹把脸,然后剥粒口香糖抛在口中,“你去吗?”

我淡然一笑,低头穿鞋,“这算什么破事啊,至于一哭二闹三上吊吗?”

他背着书包站在我面前,我不敢抬头,到目前为止,我像气球一样充塞的高傲、冷漠、不屑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不敢说话,害怕一说话便暴露我的谎言。我只是慢慢地系呀系呀,好像那鞋带永远也系不完。

“你能这样想,其实是最好,我们大家彼此轻松。”头顶,方卓遗憾又有些庆幸地说,“要不然,我们不得不分开了。毕竟,我们有约在先。”

“你是说那份‘异性合租’协议吗?呵呵,不至于,不至于,不至于……”我低头哆哆嗦嗦地笑,眼泪大颗大颗砸到地板上。

“还有一件事,我想不用提醒你你也应该知道。”

“什么事?”

“避孕药。三角地、海淀药店都有,你最好去海淀,那里人少。”

“呵呵,这你就别担心了。”我笑,一把将他推出门去,“快滚吧!”我嚷嚷着,然后,“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我像被抽了筋的鱼,软塌塌地瘫倒在地……

《第一章泡泡》26.

我没有买避孕药,甚至不敢想这三个字。不是没有考虑过后果,但我无能为力。

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对很多事情都无能为力了。

张红与蓝湄曾经多次问:为什么不离开那个懦夫?

我说,因为我也是个懦夫。

是的,我也是个懦夫。方卓懦弱于自己的远大前程,而我则懦弱于一个亦真亦假的爱情。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玩笑!

头一次,我发现自己竟然是如此强烈的矛盾综合体。

我恨他,我像是一头老牛一样,沉默地反刍着他的懦弱与虚伪、冷漠与残酷,用尽世界上最恶毒的字眼来形容他、诅咒他。我亦多次收拾行囊,发誓要离开这个比坚冰还冷酷的男人,但可悲的是,没有一次成功。

每当我看到他的影子、听到他的脚步甚至闻到他的气息,我的心便如烈日下高耸的冰淇淋雪山,顷刻间瓦解。

万能的主啊,让我如何离得了他,我又如此地爱着这个撒旦!

我小心翼翼压在箱底的爱情,纵然过了时,纵然贱了价,它依然是至高无上的。我用尽全身心的气力来维护它、修补它,就像宋国那个可怜的牧羊人,哪怕羊全部跑光,也会孜孜不倦地补着牢,期待着淘气的羊群再次“迷途知返”。这到底是“傻”还是“痴”?

我一直没有离开,因为根本就离不开。小屋流动的是我俩气息的中和,这是我生命中的氧气,也是我生命中的毒气。我似乎被硬塞上了一双红舞鞋,在爱与恨的烈焰中起舞、挣扎、不能自拔……

医生们说:男女之所以产生两性差别是因为男女荷尔蒙的差异。因为拥有男性荷尔蒙,方卓始终伸缩自如地驾驭爱情,理智与情感被这个可怕的男人掂量得四平八稳。

自从“肌肤之亲”后,我们几乎每天夜里都在一起。我们自欺欺人的关系就像是脱了一根线头的旧毛衣,顺着这根线头——功亏一篑。

方卓越来越离不开我的肉体。他惊喜地发现,原来我被粗糙衣服包裹的肉体竟然也这样十全十美。他抚摸着、亲吻着、舔吮着,用尽人间最美好的词语来赞美它,膜拜它。当它驯服得像一只绵羊,期待得像被太阳暴晒的鱼,动情得流出汩汩欲望的清泉,他便会心地一笑,然后,趾高气扬地享用它、占有它。

如果“风月”也是一件可以在日光下朝拜的事,那他便是神像一尊。

他是如此雄伟、如此娴熟、如此变幻多端、如此技艺精湛,让我每夜都尽享灵魂失飞、时空凝滞的巨大欢愉,让我像在沙漠中干涸至崩溃边缘的骆驼,失足跌入欲望的湖泊,沉醉不知往返……

但一切的美好仅限于床上。

他总是在我瘫软得像团棉花、沉迷得酩酊大醉之时,果断地抽身而去。好多次了,我动情地抱住他赤裸的腰,哀求:“留下,留下,陪我一整夜!”

“不行!”纵情过后的他神智清醒得吓人,“明天还有好多功课要做呢!我们单独睡容易清醒。”

“你把我当你什么了?”我冷笑。

“宝贝,你是我最好吃的夜宵,让我精神百倍。不吃了你我会睡不着的!”他最爱捏着我的面颊,笑着离去。

“哼哼,我是你的夜宵,那你是我的什么?”

“什么?”他那边的声音已经十分疲倦。

“鸩!”

“你完全可以不喝的。”他迷迷瞪瞪地说。

“方卓,你是小人。”我咬牙恨恨地骂。

“唉!别多想,睡吧,睡吧,明天还有一整天的事呢!”他总是这样不耐烦地结束了对话。

完事后的他入睡很快,几乎顷刻间我便能听到他均匀的呼吸。但是我,却辗转反侧,被极度的愤怒、极度的恐惧、极度的空虚、极度的失落纠缠得几乎要崩溃。

哦,“夜宵”与“鸩”!是我太苛刻还是他太无情?

我不得不悲哀地承认,我们的肉体越靠进,我们的灵魂却越疏远。

不知是方卓他真的“中计”,还是“将计就计”,对于我漏洞百出的谎言——我自言不是处女,他毫不追问。不仅不问,好像还特别害怕与我交谈,经常摆出行色匆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色。

以前,在北大上自习时,我们中午或晚上偶尔会在一起吃饭,但现在,他却躲着,与我玩起“猫和老鼠”的游戏。夜晚,他也绝少拿出一大堆的问题小心翼翼地看我脸色,因为他的翅膀长硬,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几近无话可说。但我们越来越多地做爱,尽管他从不说“爱”这个字——对于这样的男人,这似乎是个比金子还昂贵的字眼。

有时,当我清醒时,亦会拦住他问:“方卓,你爱我吗?”

“青青,别问这个问题。”

“为什么?”

“我现在不能回答。”

“什么时候你能回答?”

“合适的时候。”

“什么叫‘合适’?”

“别这样,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的。”

哦,“总有一天”,“总有一天”!能不能告诉我这个期限,是有期,还是无期?

《第一章泡泡》27.

我再也无法集中精力看书了。虽然每天依然去文史楼上自习、去食堂吃饭,但我渐渐有点儿魂不守舍了。

此时正是落叶季节,文史楼前的大榆树已经抖落了一身的青衣。两只燕子每天都忙忙碌碌地衔来树枝搭在高高的枝杈上筑窝,好像打算在此安居乐业。

燕子真傻得可以。明知北方风大,明知一阵大风便可能把自己辛苦数月筑起的窝吹得七零八落,可它们还这样乐此不疲。它们沉浸在自己“坚不可摧”的梦幻中,鞠躬尽瘁地营造着自己摇摇欲坠的幸福。

我比燕子还傻,每天都坐在自习室里定定地看着它们。我数它们一天会飞来多少次,每飞来一次,我便把本子上的“正”字加上一画,这样,加着加着,一天便过去了。

我没有心思考研,每天的乐趣便是画“正”字与胡思乱想。当燕子飞走时,我便观察屋里的考研生们。

现在已经真的进入“冲刺”期了。他们更加沉默,更加孤独,更加神情紧张,更加高深莫测。我发现他们的眼睛越来越像猫,离开书本时,眼珠子像日光下的猫眼,漠然地眯成一条线;回到书本中时,眼珠子又立刻变成了黑夜中的猫眼,有种可怖的凝聚与警觉。

不知为何,我总是觉得他们和窗外的燕子非常类似,为了一个摇摇欲坠的梦想而粉身碎骨、肝脑涂地。

那么,我呢?

他们毕竟还有一个梦想可以为之奔波,我的梦想却过早地被风吹散了。

书包里塞的照样是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桌子上摊的照旧是厚厚的考研试题,手里攥的依然是那个据说吃掉了多少多少部辞典的文曲星,可我的心,却早已经飘飞得连自个儿都找不着了。张红休息时爱翻我的书,她惊讶地发现我大部分模拟题都是一片空白。我笑着对她说:“这些题目对我来说太简单,我都不屑做了。”

“那你对于今年的考试胜券在握了?”

“当然!”我口是心非。

看到她满心佩服的眼光,我有一种腾云驾雾般的得意。

我骗人骗己。然而实际上内心却自卑、空虚、害怕得像一个胆小侏儒,哆哆嗦嗦地缩在布满灰尘的戏台一角,又羡又妒地盯着舞台上的充实与华丽。

入冬时,我在北大百年讲堂看了一场由杭州小百花剧团演出的儿童音乐剧《寒号鸟》。

一只快乐鸟幸福、快乐、阳光地生活在森林里,但突然有一天,它与一只绿色的大虫交上朋友,它们朝夕相伴、形影不离。在大虫的诱惑下,它好吃懒做、欺骗抢劫、无恶不作,成了森林中备受唾弃的败类。冬天到了,它还与大虫嬉戏、睡觉,不储藏粮食、不修筑房屋,几乎冻死在暴风雪中。将死前,它气息奄奄地问大虫:“你到底是谁?”

大虫得意地在它身边跳舞,一边跳一边唱:“我就是你自己,我的名字叫——‘自我’!”

最终,在满礼堂孩子们天真快乐的掌声中,我不能自持,泪流满面。

在那一刹间,我也清晰地看到一只大虫,钻入我的血液与骨髓,它的名字叫:情欲,自我的情欲。

我被自己的情欲给攫住了。

《第一章泡泡》28.

天渐渐冷了。

小屋也阴冷刺骨,实际上,比天气更冷的是我们的心。

考研一天天地逼近,几乎每人都处于临上刑场前的紧张与恐惧。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我和方卓越来越像两条害怕的狗,相互舔慰。

我们几乎不说话,每天一回到小屋便紧紧地抱在一起,忙不迭地钻进被窝里,拼命地用最原始的欢愉来安慰害怕、紧张的心灵。

我们都很贫穷,在冰冷的“考研”隆冬期,我们只好相互取暖。

我终于买了避孕药,但总是忘记吃。考前的如临大敌让我魂不守舍,记忆力减退,小小的一粒药丸无法赢得我的关注与警觉。

不避孕的后果便是怀孕,这是个不容置疑的真理。真理从来没有侥幸。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时,正提着裤子从冰冷肮脏的厕所里走出来。

“你怀孕了。”门外,那个像树根一样枯瘦的女人举着一张粉色试纸对我劈头盖脸地说。

我正在微笑,笑容刹那间僵在脸上,脸成了面具。

这是巴沟村的一个妇科诊所,其实就是一个野鸡诊所。

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这里的荒僻,没有人看得到我,收费也廉价。事实上,在北京,我根本就是一个陌生人,可发生了这样的事后,我觉得全世界的眼光好像都在盯着我。

诊所非常脏,非常破。一些装束可疑的女子面容惨淡地歪靠在椅子上输液,偶尔有女人哀哀的哭声从里面房间传来。

“快点儿做手术吧。”女人问都没问,熟练地开票,司空见惯一般。

“手术?”我愣愣地问。

“对,就是——”她说着,举起手掌凌厉地在空中一切,“就是刮掉!”

“不、不、不——”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

女人奇怪地望着我,见鬼一般。

我毛骨悚然地站着,浑身轻轻地打着战。

“疼,疼吗?”最终,我哆哆嗦嗦地问了一声。

有两种方式,一种无痛人流,一种普通人流。我在女人歧视的目光下于“普通”一栏画了勾。不是付不起“无痛”的钱,而是我想让这件事在我的生命中留下记号。

我把下身脱得光光的,两条腿高高地叉开在两个略有些生锈的支架上。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像头牲口。

穿着肮脏白大褂的女人一边戴手套一边骂骂咧咧,好像前一个从手术台上下来的女孩大出血了。

“妈的,这种鸡,死了也活该!”她骂着,拎起一个巨大的利器朝我体内猛地扎进去。

“哎哟!”我狂叫,嘴巴立刻被一个女人用毛巾堵上了。

方卓,你这个该千刀杀的!

手术很快,也很疼。正如我所愿,它在我心中烙下永不磨灭的印记。

手术结束后,女人用冰凉的钳子在我屁股上一敲,“快下来!”她呵斥。

我战战兢兢地从台子上溜下,急忙抱起衣服遮住下体。这时,我感觉到大腿内侧一阵麻麻、暖暖的感觉。我低头一看——啊,血!

两条血红色的大蚯蚓正顺着我光溜溜的大腿蜿蜒而下……

我的脚一软,差点儿跌坐在地上。

我“有点儿”出血,诊所的大夫用了“有点儿”这个量词。反正病人都不懂,也不敢去弄懂。

我被昏头涨脑地打了两针止血针并输了一瓶液。液有点儿浑浊,色泽十分奇怪,铁赭色。我疑惑地盯着脑袋上的液体,大气不敢出。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哪怕白大褂们让我死,估计我都不敢吭一声。

傍晚时分,血总算是止住了。我在内裤上粘了像纸尿片般大小的卫生巾,白着脸,颤颤巍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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