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你不喜欢吗?”白素贞蹙眉,有些不高兴,她不明白,明明自己送了礼物给对方,对方怎么还不领情呢?

“不是不喜欢。”李司司抬手摸了摸发髻旁的银插梳,上头还篆刻着细小的桂花纹样,古典又精美,怎会不喜欢,只是......

“喜欢的东西,必须要通过正当的渠道取得。”人人都胡来,天下就大乱了——上个任务当丞相的后遗症,一切都要按规办事。

“你不喜欢,就去退了!”白素贞美目一瞪,拂袖而去。

李司司抬脚去追,却被一道劲风袭面,眼前迷茫,待风停了,大街上望去,哪里还有白素贞的影子。

“这就跑了?”李司司傻眼,一个人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是个黑户,要怎么在宋朝生存?

“啊.....不对.....我是已经开除人籍了.....”摸摸头顶的银插梳,李司司思索着在这个世界的生存之道——重中之重,提高自己的武力值。

在三国世界百战百胜的李司司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被人压着打的滋味了,而这个世界,看着安稳,实际到处都有危险——人视自己为异类,和尚要杀自己,道士要杀自己,身为同类的妖,也要杀自己。

“倘若不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终究是落为他人的盘中餐。”而眼下,自己唯一的人脉,准确说,妖脉,就是白素贞。与对修炼一无所知的李司司相比,白素贞法力高强,对修炼之法亦有心得。

“可是....我已经把她得罪了。”叹了口气,李司司转身回到刚刚的首饰铺子。

“掌柜的,夫人让我来重新来挑几样东西。”李司司拔下头上的一对银插梳放在柜台上。

掌柜的面色不好,嚷嚷着,“货物离柜,概不退还。”

李司司从袖中摸出二两银子,“只多买,不少买。”

掌柜才转了笑脸,转身去后面柜子里挑选了几样银饰供李司司挑选。

李司司选中一根灵蛇模样的银发簪,又将桂花插梳带回头上,冲掌柜道,“插梳我还要,再要一根簪子,这二两银子给你,你将我家夫人方才给你的碎银找还给我。”

掌柜接过银锭,拿小杆称称量,见银子足量,又见李司司将插梳重新带回了头上,不要退货了,顿时态度好了不少,麻溜地将刚刚收的碎银找还给了李司司。

“敢问夫人是谁家府上的?”掌柜舔脸笑着,“店里有了好货,我给府上送去,免得夫人和姑娘您费脚。”主子和婢女都是买东西不问价,出手大方,该要发展成长期客户。

能有什么府上?李司司眼神一厉,凶狠瞪眼,冷声呵斥,“不该问的,莫问!”

掌柜一愣,竟被吓出一头冷汗,待回过神来,哪还有客人的踪迹。

“奇了怪哉?”掌柜满心疑惑,将刚收的二两银子拿出来又细细打量一通,确准不是假钱,这才松了口气,笑容满面——一根簪子加一对插梳总共也就一两银子出头,而那主仆二人出手就是二两银子,这多余出来,可不就进自己口袋了么!

“今天可真是个好日子!”掌柜高兴不已,吆喝店中小二去街头的烧腊店给自己切块好肉,“再打二两酒!”不义之财,花光了才安心。

了结一桩因果,李司司捏着银蛇发簪,满街闲逛,企图找白素贞——和上来就要吃了自己鲶鱼精相比,白素贞算是个和善的好妖了,而原著中,白素贞也就只盯着男主许宣霍霍,并未有意伤害过其他人。

自己想要修炼变强,白素贞是一条捷径。

杭州的街市非常的热闹,来往百姓面上不见苦色,打扮光鲜亮丽者亦不知繁几——虽然国土沦丧,外头强敌虎视眈眈,但看起来,老百姓们过得都还不错。

“唉!这关我什么事儿!”李司司拍拍自己的脑壳——自己现在只是一条鱼,干嘛要为人族的事情愁心?!

“我该向白素贞学习!”李司司提醒自己认清形势,转变思想。

“哼!”脑后突然传来一声冷哼,转身一看,正是白素贞。只见她嘴角上扬,难掩欢喜,“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看来,她刚刚听到了李司司的小声嘀咕。

“你是不是不想当我的婢女?不想唤我夫人?”白素贞问。她觉得自己送了礼物给李司司,李司司却还不高兴,定然是不想做自己婢女的缘故——在人间,婢女的身份的确比较低微。

“哈?”李司司跟不上白素贞的思路。

白素贞继续输出,“那你就扮做我的妹妹便是。”

李司司搞不通白素贞的前因后果,只得从善如流地点头,唤了声姐姐,同时递上那根银蛇发簪。

“!”见着发簪,白素贞眼睛一亮,欢喜地接了过来,细细把玩,“你从哪儿弄来的?”

“买的。”

白素贞先疑惑,再气愤,撅着嘴道,“你不许我用法术变银子买东西,自己怎这样?你这是.....你这是.....”白素贞想了许久,想出个适合的词儿来,“你这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李司司一边想,白素贞还挺有文化素养的呢,一边解释,“我是用真银子买的,不是法术变的。”

“你哪儿来的真银子?偷的?”妖精们不就这点手段。

李司司随便扯谎,“河蚌里开出的珍珠兑了银子,买了簪子。”

白素贞若有所思,“卖了珍珠,换了银子,再买簪子?”说得似绕口令一般。

白素贞眼珠一转,望着李司司若有所思,“你修为不行,倒是颇通人事。”

李司司早就打好了腹稿,“我久居西湖,阅遍红尘,看多了,懂得也多了。”

白素贞点头,“也是。西湖多热闹,山里头才真是没意思极了。要不是去年大水,我还不知道外头这么好玩呢。”

显然,白素贞是一只刚刚进城不久的乡下蛇。

李司司心里大定,继续道,“所以说,姐姐你别看我修为不行,可是,对人间事可熟悉了。”

李司司又道,“姐姐,不如这样,你教我修炼,我领你玩耍人间,如此互补,岂不正好!”

“就这么定了!”白素贞将银蛇发簪往发间一插,拉住李司司的手,欢喜无比,“以后你便是我的妹妹了,可莫要像方才那样说气人的话了。”

李司司解释,“我不是要气你,只是怕惹麻烦。”

“什么麻烦?”白素贞追问。

李司司想起原著中白素贞盗取官银,引来官方追捕之事,便细细解释,“好好的银子变成了草叶子,如此异事引来官府,官府又请来高僧道士,如此可不把事情给闹大了么。”

“和尚?道士?”白素贞讥笑一声,“我才不怕。”

李司司:“.......”大姐,你不怕我怕啊!

白素贞回眼见着李司司一脸担忧无语的模样,只得改了口风,“行吧,以后我不这么干了。”说罢拉着李司司要回西湖捞河蚌,开珍珠去换银子。

李司司:.....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人间赚钱的法子有很多的!”李司司连忙解释,“便是上山砍些柴火来卖都成。”

正说着,忽得一阵喧闹,李司司、白素贞齐齐停了声响,去听热闹。

“说是找到头的,赏钱一千贯,捉到凶手的,赏钱两千贯!”

两人只听得只言片语,白素贞眼睛雪亮,拉着李司司直道,“这算不算是合规的赚钱法子?”

“算的。”李司司点头。

“那咱们快去瞧瞧!”说着,白素贞揪着李司司宛若扯着风筝一般,一头扎进了热闹的中心。

原来,北新桥那边有个机户,名叫沈昱,家中颇为丰足,只娶一妻,二人恩爱,育有一子,取名沈秀。

“小少爷年方十八,喜好养鸟,前些日子往城外去拖画眉,结果一去就不得回。隔日柳林里发现了个无头男尸,沈老爷和夫人通过衣物认得,那无头尸正是儿子沈秀。”

“官府发了告文,巡捕出动,限十日内破案拿凶呢。”

通过众人言语,李司司理清了事情:有个富户的独生子被害了,头都没了,富户悬赏,找到头,赏一千贯,找到凶手,赏两千贯。

确实是个正当的赚钱路子啊!李司司正要教导白素贞拨乱反正,当下就对白素贞道,“这赏钱,咱们赚定了!”

“赚定了!”白素贞亦是斗志昂扬,觉得有趣极了。

李司司又打听了一番消息,探到更多的线索,领着白素贞往无头尸的发现地柳林而去。

正是早春时节,外头阳光明媚,花红柳绿,而柳林内却净荡荡黑阴阴的。一脚踏进,阴凉凉得比外头起码低了五度。

李司司汗毛直竖,只觉这柳林好似吃人的野鬼一般骇人。可望见身旁伸长脖子好奇张望的白素贞,李司司顿时不怕了——有大佬在,野鬼算个球。

“那边儿有血腥味。”白素贞指了个方位。

两人寻去,果见地上血迹斑斑,与泥土混为一体,呈现暗红色。白素贞打量案发现场,忽得吐出蛇信,嘶嘶两声,捕捉到什么信息。

“那里。”白素贞指向一旁的杨柳树。

李司司上前探查,发现这柳树虽长得高大,却是个空心的,一走近,一股腐臭味扑面而来。往树洞里一看,果有个青白色的人头。

“一千贯到手!”白素贞欢喜不已,变化出一方麻布将头颅包起,一手提溜着头颅,一手拉着李司司如一阵风一般往城中掠去,转瞬便到了北新桥下的沈家。

“两位小姐有何事?”管家疑惑地看着忽然出现在家门口的一白一青两位姑娘。

白素贞拎起包着人头的包裹晃晃,“我们是来领一千贯的。”

管事歉意笑笑,“小少爷的头颅已经找到了,赏钱已经支出去了。”

“不可能!”白素贞尖声,“明明是我找到的头!”

管家被白素贞的凶相骇得连连后退两步。

李司司连忙上前,温声解释,“我们刚刚在柳林一颗空树洞里找到了贵府小少爷的头颅,做不得假。”

“可是.....”管家拧眉,“今日晌午,已经有人将少爷的头颅寻回,开了棺木,将头凑到项上了。”

“不可能!”白素贞要发火。

李司司拦住白素贞,上前与管家交涉,“不可能有两个人头颅,其中必有一假,而我们这颗头是在小少爷尸体被发现的柳林中寻得的,应当是真的,你家莫要被诓骗了!”

管家一听也对,只道自己做不得住,等先去回禀老爷夫人。

管家进屋,白素贞冲李司司发火,“人间的钱可真难赚!”

李司司随口安慰,“轻而易举倒没意思了。一个尸体,出现两个头,这里头肯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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