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番外二 青梅竹马

“劲儿,你应该叫她妹妹,她比你小三个月。”

穿着开裆裤的方劲颤巍巍地站在游乐场的沙堆旁,眼前是一个粉雕玉琢的姑娘,黄黄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门前两颗大牙雪白雪白的。

“妹妹...”

“诶,对,叫妹妹..”

那是他们的初识,两家人住在同一栋楼,同一个单元,同一层,每天开门就能看到对方的家门,站在阳台上都能看到他们家阳台上晒着的衣服。

俩人几乎是每天都见面的关系,后来小姑娘会说话了,开朗的小姑娘话很多。

“我叫洛云月,今年六岁,哥哥,你是我的亲哥哥吗?”

“不是。”

“为什么不是?那为什么你跟我住在一起?”

“我们没住在一起,只是在同一层楼。”

“那就是住一起。”

“嗯,住一起。”

方劲从小就懒得争辩,洛云月说什么,他反驳两句就不会再说。

“小劲,月月她们家明天就搬走了,你快出来跟洛叔叔他们说说话。”

“姐,别叫小劲,他明天要考试,别影响他。”

“哎,这孩子就是内向,不像月月,特别可爱。”

“小劲也挺好的,男孩子,就是要稳重些...”

“......”

这是中考前一天,方劲不记得他们具体说了什么,他的脑海里只记得,那个话多的开朗姑娘他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所以,他中考考得不好,去读了中专,后来从母亲口中听说,她成绩很好,一路高歌猛进,去了龙市,读了她从小喜欢的医科大学。

他从那一刻开始放下了,也将那一份珍藏了太多年的暗恋狠狠压在了心底。

可命运有时候真的太过分。

他跟娄啸是在他读中专时认识的,那时候的娄啸意气风发,他们一见如故,等到他毕业后,娄啸就将他招进了娄氏,成了娄啸的私人特助,处理着一切事务。

就这样,他跟那个叫他哥哥的姑娘再一次相遇了,只是她成了娄啸的女朋友。

他们谈婚论嫁时,他做着背景板;

他们约会吃饭时,他坐着司机;

他们结婚那天,他做了司仪....

看着她笑着奔向她以为的幸福,他没有阻止,他以为这是最好的结果,可世事无常。

娄啸的情史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疯了般摧毁着一切,他毫无办法,当初没有阻止,如今亦没有资格。

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十分可笑,因为那个被他藏在心底的姑娘那歇斯底里的质问:“方劲,你明知道娄啸那些不堪入目的过去,为什么不阻止我?为什么?”

为什么?

方劲垂眸看着自己粗糙的十指和身上不算高级的西装,那种穿着廉价衣服为高级的人服务的自卑,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毫无说话的资格。

他想着,那个爱笑多话的姑娘应该知道自己要什么,可事实却是,她只是为了她的爱情,可笑啊....

可他还是忘不掉,放不了,甚至将她的儿子像自己的一般爱护着,他想,就这样守在她身边看着她得到她想要的也很好。

谁曾想,她离开了。

一边是自己从小爱慕的姑娘,一边是亲手扶持他走入更好生活的贵人,于方劲而言,进退都是两难。

且,他很清楚娄啸的心理,可,他什么都做不了,也不能做,人性啊,永远都只会偏向对自己有利的那一方,无可厚非,又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月月...”那是他第一次鼓起勇气给远在洛杉矶的洛云月打电话,他想劝她放下,过好自己的一生,别为了一个男人而放弃,不值得。

“闭嘴,这是你能叫的?别忘了,你只是一个管家。”

对!就是这样!他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管家罢了!

“夫人,少爷还好吗?”他把一切想说的话都死死压了下去,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只能将话题转到那时十多岁的娄烨身上。

“那又不是你的儿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电话被挂断,他站在自己的房间窗户看向外面,就那样站了一晚上,晨雾散去的时候,他还是窝囊地开着车去接了娄啸。

曾经有很多次他都想将车直接开进河里,带着娄啸一起死去算了,可....

他有要养的父母,他怎么忍心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呢?虽然那时的他因为这些常年被压在心底的事情,已经头发花白了,但还是不忍心让自己的父母看着他的离去。

后来的一段时间,他渐渐看开了,也在刻意回避关于洛云月的一切事情,娄啸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在意,也没有让他去关注她的事情。

日子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直到娄烨回到清市,跟那个曾经喜欢的男孩在一起后,娄啸又开始让他关注洛云月的一切事物,他开始洛杉矶和蔺市来回奔波,一次又一次,但每次都只会在隐蔽的地方看着,从未到她面前过。

慢慢的,那种深埋在心底的感情再一次破土重来,且这一次,他发现娄啸好像发现了,因为看他的 眼神很奇怪,但又带着几分...怜悯。

“阿劲,你与洛云月认识很久了吧。”

肯定句。

方劲当时心底没有一丝害怕,只有被人发现后的...解脱,鼻间飘散着雪茄的味道,他看着站在窗前的娄啸,低声说道:“高中以前,我们住在一起。”

他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一刻他就是说的住在一起,而不是住在一层楼上,很奇怪,那时的他有一种想要放肆展现自己的冲动欲望。

娄啸只是点点头,什么都没有说,他也不敢问,只能顺其自然。

后来,娄啸自尽,洛云月回到蔺市,他们再一次见了面。

这一次是他们相隔二十年来,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见面,他甚至能感受到她呼吸间的那股热气。

“哥哥....”

这是一声跨过时代洪流后落在他耳朵里最甜蜜的称呼,他再也控制不住地蹲下身痛哭,任由滚烫的泪水滑过脸颊,落在他一遍一遍熨烫过的西装上,也任由平整的衣衫被自己揉到褶皱。

可他知道,这一次,他们的时间并不多,如果再不抓住,这一生他都再无机会。

于是,他带着洛云月去了父母的墓碑前,告诉他们,他等的人回来了,虽然经历了太多事情,可最终还是她,从未变过。

很幸运,也或许是之前的‘善举’,她的儿子没有反对,甚至给了他机会陪在她身边,他们在云市安稳度日,重温着以前的一切,却从不敢展望未来。

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没有未来;

他知道她已是强弩之末,没有未来;

可即便是这样,他依然甘之如饴,既是弥补自己年少时的暗恋,也是为自己以后的日子留下记忆,当时的他是这么想的。

人啊,想法永远在变,甚至不能共情那时的自己。

直到那抹温度消失,方劲才知道自己对那个小小的姑娘情根深种到了骨髓,根本无法剔除,他夜夜回顾着他们相处的每一个瞬间,这本是留给自己的念想,不曾想,这是催促自己走向死亡的欲望。

“砰!”

枪响的那一刻,才是他真正的解脱,他的爱,他的恨,他的痴,他的怨,开始消散,开始退却,开始寻找下一个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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