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红豆棒冰」

童羡初一直没有讲话, 但祈随安知道她在十分钟前就醒了。

这是爱幸福登陆勒港的第二天,这个热带海港,被海和雨上了层混沌的色彩, 钟楼内只剩扇小窗, 隔着模糊的玻璃,透着点灰蓝色的光, 像洒在视网膜上的褪色胶片, 让人无法通过天色分辨时间。

不过祈随安一整个晚上都没能睡安稳, 从浅眠中被钟声吵醒的次数依稀推测,现在大概是黎明时分。

印象中她就这样靠着窗, 蜷缩着不敢动,醒来浑身酸痛, 四肢都像是被灌了一桶水泥, 连五脏六腑都连着痛。

手腕是重灾区, 不知道是不是昨天被拉伤了。她试着调整一下姿势,头偏了一下, 结果就听见童羡初冷不丁地来了一句,

“别动。”

声线干哑, 懒倦, 状况看上去, 听上去都不比她好。但语气仍然直白。

不像正蜷缩在她怀里让她拍背,像正举了一杆枪,不由分说地抵在她的胸腔。

“童小姐。”

祈随安仰头, 靠在有些发潮的墙面上,笑, “如果我现在放开你,你会转手就给我一巴掌吗?”

说是这么说, 可她的手还是始终落在女人后背,还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人轻拍着。

下巴也始终抵在女人头顶,双膝贴紧,而女人却将整张脸都埋在她的心肺之上,铺满她的胸腔,鼻梁和唇都抵住她的锁骨……

从十分钟之前就一直维持这样的姿态,以至于她感觉自己正被缠绕的海藻捆住。

但她觉得,比起被抱紧的她,童羡初这样抱着她,自己要更不舒适。

她想原来拥抱除了传递温情,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变成一种对抗僵持。

“也未必不是个好的选择。”她们很近,以至于童羡初的声音也很近,像是从她胸腔里发出来的,发着懒,停了几秒,又轻轻吐出几个字,“那就闭上眼睛吧祈医生。”

“还真要给我一巴掌?”祈随安笑问,但还是十分配合着闭上了眼,仿佛不太在意这一巴掌是否真的会扇到自己脸上,“童小姐可真狠心。”

视野由灰蓝变成了浓密的黑,祈随安感觉到怀里的人动了,脸离开了她的锁骨,手心缓缓松开了她的手腕,如缠绕茎一般的长发也缓慢抽离。

她能感觉到女人的发丝划过了她的喉咙,像绒绒的绵软毛边,却又像锋利的一把刀。

鬼使神差地,她动了动喉咙。

微微仰起,想要稍微离远一些,而就在这个时候,喉咙处却又传来很细微的触感,像是女人戴着绒布手套的手指,沿着喉线,轻轻地在上面留下一道很轻的划痕,却又很快离开。

让人不知道是否是一场误会,还是女人故意所为。

“说闭上眼就闭上眼?”黑暗中,童羡初的声音飘过来,一点一点和她拉远距离,“祈医生这么相信我?”

伴着帆布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

祈随安缓缓睁开了眼,才发现,童羡初已经站了起来,倚在窗台边,整个人被浸泡在海港的灰蓝色台风天里,侧对着她,下巴微微抬起,眺望着窗外的雨——

一袭黑色睡裙,粉色高帮帆布鞋,不伦不类的搭配,出现在这个女人身上很不合理,却又使得对方多了几分活人气。

“我不信童小姐会真的给我一巴掌。”祈随安语气松松地说,然后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背靠在墙面,也侧对着童羡初。

“你错了,祈医生。”童羡初语气里带着几分调笑,却还是直言不讳,“刚刚我是真的想给你一巴掌。”

祈随安顿了片刻,“什么时候?”

“你没有睡醒的时候。”

祈随安点了点头。

她靠着墙笑了一声,仿佛有一天这个女人拿一把刀抵在她脖颈上,也不会太意外。

而她过分坦然的接纳,反而让童羡初眯眼瞥向她,静默了一会,又问,“你为什么不问我?”

“我猜你并不想让我知道。”前一句是祈随安的体贴,后一句是祈随安的真心话,

“而且要是每个人的故事我都要因为好奇,因为不甘心去问个一清二楚,那我也太累了吧。”

童羡初知道她没有讲假话。释放善意是表面,对什么都不太在意才是她的本质。

但童羡初不喜欢这个主语。

——每个人。

她移开视线,不看祈随安的脸,也不看祈随安看向她的脸,去眺望在整个勒港肆虐的爱幸福,但她能感觉到,自己正处于风眼中心,一点一点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甘情愿地踏进去。

可怕的是,即便预见了这样的结局,她仍然听到自己不知悔改地说,“如果说我偏偏要让你知道呢?”

祈随安停了半晌,似乎是不得不,又似乎是完全没有意料到她会这么说。

但最后,还是惯常性地,完全如她所料地,却又异常温和地说了一句,

“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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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不一样,你从有意识起应该就只识得李清修女,我猜有信仰的人应该都洁身自好,一般都是个很好的人吧,她教你读书念字,教你做人的道理,教你爱世人,像个菩萨一样普渡众生。”

“但我没有那么幸运,我十四岁时才被我的养母领养,十二岁以前,我一直生活在勒港,生活在一个五毒俱全的家。”

“更不一样的是,这个五毒俱全里,甚至包括我自己。”

童羡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但她控制不住,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逃避祈随安,不想让祈随安用那双眼看向自己,还是那么蹊跷又悲观地觉得,如果一定要有个时机,有个人与她一同知道这些,那么台风天已经是最好的一次机会。

就好像等台风结束,一切都会被台风眼带走。

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她生活在勒港,这个时期的勒港也时常有台风登陆,但比现在更落后,记忆中那是一段灰蒙蒙的日子。

印象中这座城市永远不会有日升日落,白天和夜晚全都混沌在一起,睁眼闭眼,都是如出一辙的晦暝燠热。

不管祈随安是不是真的愿闻其详,也不管祈随安此刻,又在用一种怎样的眼神注视着自己,童羡初还是一字一句地说了下去,

“童佰勤嗜赌嗜酒,赌起来的时候可以是把家里所有钱都输光,然后带我出去坑蒙拐骗,抱着一个婴儿去赌场似乎可以使他获得那些有家庭,并且对家庭有那么一滴爱的赌客垂怜,能借点钱给他,或者是施舍一点钱给他。”

“有时候,他还会让我装病骗奶奶的钱。我记得有一年,我连续生了四次水痘,被奶奶发现,于是奶奶恨铁不成钢,即便她重男轻女,但还是抛弃了爱赌的童佰勤,还有才五岁就装病骗她钱的我,因为她还有一个在京北公立医院当内科科长的女儿,和一个刚刚考上美院的外孙女。”

“奶奶很不幸,但她又至少比我稍微幸运一点,因为她的晚年生活,只要换一座城市,好像就还可以重新来过。”

一个破烂不堪的父亲,通常在一个家庭里,已经具有极大的冲击力。

但童羡初已经三十岁,对十二岁以前的记忆并不深,实际上,比起童佰勤,童羡初对妈妈的印象更深刻,这绝对说不上恨,只是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站在第三视角,看着这一切在年幼的她,以及妈妈身上发生,甚至也觉得对方挺可怜的。

“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百,据说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觉得和童佰勤缘分天注定,永远都分不开的。她叫郁百兰,我小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像电视机上放的港姐名字那么好听,她也的确漂亮,妩媚,样貌身材也似电视机上穿泳衣的港姐,虽然她不穿泳衣,却走出来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她好吃懒做,这个话是奶奶说的,因为她不肯出门做工,全靠一点补贴生活,和童佰勤在一起后不肯生小孩,堕胎过好多次,最后失败了,于是不得不生下我。”

“每次和童佰勤吵架,她都说,都怪你个没用的东西,连堕胎药都买不起好的,让我当年没登上那艘船,去不了港都当港姐。其实她声音也很好听,她还喜欢唱歌,有人夸过她歌喉似夜莺,更像邓丽君。但她没登上那艘船,她阻止不了我的出生。你看,祈医生,原来我从那个时候起就很强大,那么具有生命力,谁也杀不死我。”

童羡初说这些话,语气算不上平淡,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嘲讽和戏谑。但她绝对不是低着头说,也不是缩在哪个角落里说。

她还是站在那里,背脊挺直,下巴绷紧,高高抬起,没有人可以因此瞧不起她,就像任何人瞧不起郁百兰那样。

其实就算抛去这点,抛开母亲这个身份来看,郁百兰其实也算不上是个好女,她不会轻易肯吃亏,经常将这件事挂在嘴边。

后来,记忆中,郁百兰似邓丽君那般的嗓音,就因为她经常在外面吼大嗓门为了占人便宜,变得像一个破到不行的喇叭。

郁百兰将这一切都归咎于勒港这个落后的城市。这个城市生下她,孕育了她,却没有给她相应的,和其他人一样平起平坐,拥有房产和资产的机会。

她深刻觉得,是这座城市拖累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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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郁百兰不止一次往外逃,不止一次地扔下她已经烂掉的丈夫,会拖累她的女儿,却又不止一次地灰头土脸地,千疮百孔地回到这里。

“郁百兰当不成港姐,当不成歌喉似夜莺的小邓丽君,但她还有个特立独行的习惯,就是每一次跟童佰勤吵架的时候,都要在灶上煮一壶开水,咕噜咕噜的,声音听起来好吓人。煮的时候,她一定要站在这壶开水旁边,双眼青黑,等煮开了就拎起来,神经质地去威胁童佰勤,说大不了就把她和我一块烫死。”

在童羡初的记忆里,她妈妈和郁百兰这个名字似乎是分开的。她总是能看到郁百兰靠在那扇布满油污的门旁边,穿裙,总是穿裙,身姿妙曼地倚在那里,像戏里唱得那种没有骨头的美人。

勒港好热,闷热又潮湿,以至于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从臭掉的水里被捞出来。但唯独郁百兰是个例外,她是香的,她宁愿不吃饭,用省下来的钱,很多种廉价却多样的香波,每天闻起来都是不一样的味道。

除了外表、味道之外,童羡初对某些声音也记忆犹新,她总是能听到有人在屋子外,扯着嗓子大喊——

郁百兰,郁百兰,你站那儿笑那么开心做什么,简直像个疯婆子。

郁百兰,你又去舞厅跳舞了?郁百兰,市里要搞个选美大会,你去不去?郁百兰,你不得了哦,这个年纪腰还细得跟个小姑娘一样。

郁百兰,今天又是哪个年轻小伙给你送的花儿啊?郁百兰,过两天观音诞,观音庙前的夹竹桃开了,你跟不跟我们去?

郁百兰,你记不记得,二十几岁那会你扮观音,眉心点痣,我们都说你哪像个观音,像个狐狸精还差不多,一笑百媚生,我看这话就是专门用来说你的。

郁百兰,你那首金曲呢?不唱来听听?叫什么来着,对了,《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

但对童羡初而言,妈妈是跟郁百兰不一样的,妈妈经常歇斯底里,也经常无缘无故地大笑,但妈妈好像从来都不开心。

有一次,童羡初看见妈妈喝了酒打瞌睡,睫毛颤着,脸颊发红,不小心栽倒在地上,结果一晚上都再也没起来,她蜷缩在地上,抱紧自己,就像抱着一条害虫。

妈妈有时候还会把自己关起来,一天都可以不讲一句话。妈妈好像任何时候都是悲伤的,尖锐的。

“那个时候,我家附近就是一个坟场,每次童佰勤跟郁百兰开始吵架,郁百兰煮开水,我就会去坟场,找一个叫嘉欣的女孩。她家里总是有很多东西,花啊,巧克力啊,糖啊。每次我去,她都会热情地邀请我享用。即便她只是一张黑白相片。”

“有一次,就是我十二岁那年,观音诞前一天,妈妈真的烫到了童佰勤,我记不太清了,场面其实很混乱,这两个人好像在打架,又好像真的很相爱,以至于那么难舍难分。”

“总之两个人都被烫到了,然后这两个人,就被这壶烧了好多年的开水,烫得嗷嗷叫,追赶着,驱使着,相拥着,从阳台上摔下去了。”

说不记得当时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演变成那个结局,但奇怪的是,童羡初又对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记忆犹新——

比如当时屋内光线惨淡,灰尘飘起来,像鱼缸里发着蓝光的微生物,比如那天真的很热,汗一直从她眼皮上淌下来,她好想好想吃一支红豆棒冰,因为住在组屋里的其他小孩在那个雨季都吃过,只有她还不知道红豆棒冰是什么滋味,比如那个时间点,沿路已经开启街灯,华灯初上,比如屋外还有邻居扯着嗓子喊,郁百兰,郁百兰……

“嘭”地一声。

郁百兰,郁百兰。

“我们家住的是组屋,是勒港这边提供给穷人的公共住所,连排住所,墙薄得像纸糊的,谁家吵架谁家在打小孩,全都听得到。”

“雨季湿得像涨潮,水会从屋顶掉下来,干季睡一觉起来脸上掉满灰扑扑的墙皮,我记得我们家住得很高,家里永远放着一个发酵着酒精的大酒桶。”

“那一天,停了电,屋子里的黑浓得像在谁肚子里,可我还是能清清楚楚看到童佰勤和郁百兰扭打在一起,然后撞到这个酒桶,掉下去了,嘭地一声,好响,当时我领口还被揪得发皱,我只是扯了扯,想让我唯一一件胸口印着小象雕塑的T恤看起来平整一些。”

“再低头的时候,就看到酒桶破了,酒液一直往外淌,然后就听到有人尖叫,叫得好夸张,有路人打了120,有大人大着胆子去探摔成一片的脑浆中的鼻息,她说他们都死了,然后我……”

说到这里,童羡初停顿了几秒钟,发出一声似有若无的笑,“我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其实这个时候应该有支烟的,起码不会让她说起这些来觉得无聊。没等祈随安对她的故事发表任何评价,她又继续往下说,

“我跑走之后又去找嘉欣,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怕,那个时候我好似不知道童佰勤和郁百兰就这么死了一样,甚至那天晚上,我还是睡得很香,就在嘉欣的坟前。”

“第二天就是观音诞,我的记忆里,每次观音诞,就是勒港唯一变得红红火火的一天,好像是有企业家要来考察投资,那次观音诞罕见地盛大,游行从早上就开始,到处敲锣打鼓,放鞭炮,连平日里一向安静的坟场都好热闹,热闹得不真实,热闹得完全不像坟场,一切都是噼里啪啦的。”

“然后我睁开眼,看到漫天遍野的一片红,低头,看到我手里密密麻麻的,爬满了一种灰色的恶心的虫。”

“我当然是立马站起来,像个疯子一样甩开这些虫,痛,痒,麻,直到一条蛇爬过来,把它们都吃掉,我才想起来一件事。”

“原来我昨天晚上又跑回去,在警察来之前,探了鼻息,然后我去这两个人身上摸钱,去买了一支我很想吃的红豆棒冰,但手上还是不小心沾到了血,不知道是童佰勤还是郁百兰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洗不干净,也不知道是什么虫子,也不知道是吃血还是吃红豆棒冰,挺可怕的。就是从那天起,我睡觉开始梦游。后来发现,睡在棺材里会减少梦游的频率。”

“不过我对外一向都说,这两个人是殉情。”

这个故事很漫长,但直到说完,钟楼的下一次钟声也还未响起,童羡初一眼都不看祈随安,声音变轻了许多,“祈医生,你说这是不是好滑稽?”

祈随安不回答。

就像刚刚在听她诉说整段故事时一模一样,不发一言,也没有任何动静。

真的是愿闻其详吗?

童羡初不知道,她也不知道祈随安到底是什么反应,又到底在用什么眼神看向她。

或许是怜悯,是同情,是垂怜,于心不忍,心理医生擅长体现出来的一切。又或许什么也没有,是祈随安惯有的,一种什么都不太在意的真实。

如果这个人不是祈随安,她会怀疑对方早就觉得无聊听睡着了。但她知道祈随安没有。

于是她笑,始终像三十岁的童羡初那样笑,而不是十二岁以前的童羡初那样,不懂得先发制人,“像这样的故事,祈医生应该听过很多个吧。”

而她的先发制人似乎取得了作用。

祈随安终于有了动静,从地上撑坐起来,发出一些有些疲倦的呼吸声,走到她身边来,明明声音很小,却又比台风眼临近的动静还大。

像一壶正在沸腾的水,活生生的,简直要泼过来将她烫伤了。以至于童羡初忍不住开始想——不知道有一天,她们会不会也像童佰勤和郁百兰一样,相拥着,被这样一壶滚烫的水驱赶着,从天台一跃而下呢?

童羡初的思绪始终飘着,落不到地,然后她听到祈随安走到她面前来,停下来,将手心摊开,伸到她面前,语气尤其平和地说,

“我现在没有烟了,糖可以吗?”

她被拽下来了。

视线所及之处,是一颗廉价包装的糖果,绿色包装,印着滑稽的西瓜,比巴卜。

童羡初迟迟没有说话。

她看到在自己面前摊开的掌心,又往她这里伸了伸,听到祈随安又低着声音,似乎还带着某种尤其诚恳的歉意,“抱歉,昨天晚上出来得太急了,我只来得及带上一颗。”

这算什么?

童羡初垂下眼睫,拿下她手心中的比巴卜,然后笑了,“祈随安,你别想像哄小孩一样哄我。”

她的话似乎使得祈随安很无奈。

祈随安听了,却还是站在她身旁,目光,或者不知道是不是目光,或者祈随安这个人本来就有触角,无处不在,无所不及,她就像某种不听话的孢子植物,从每个缝隙中延伸出来,钻入她的呼吸,让人感觉得到,却摸不着,也始终没有移开。

童羡初能感觉到,祈随安目睹她拆了糖纸,把糖果塞进嘴里,咬下去,粘稠甜腻的香气被吸进去。

她为什么看着她?

她为什么不离开她?

她望向她的眼底到底会有什么?

童羡初对此一概不知,她觉得抗拒,仿佛命运在强烈呼喊,使她在颤栗中产生警觉,使她清晰地知道,只要再次看向那双眼,就会面临万劫不复的境地。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抗拒不了这种心甘情愿的万劫不复。

也压抑不了想将视线移过去的冲动,毫无征兆地,她抬起了眼,光从那一片极为窄小的窗玻璃透进来,足以使她看清祈随安脸上的每一寸皮肤,也足以映清她忽然愣住的脸——

“怎么办呢,糖哄不好的童小姐。”

祈随安发出一声极为轻微的叹息,而后主动把脸往前伸了伸,指了指,像开玩笑似的说,

“要直接给我一个巴掌吗?”

黎明好浓稠,钟声再一次在她们耳边敲响,是太阳升起来的时刻,钟楼破旧闭塞,藏着两个女人。

一个愣怔,另一个眼梢挂一个能掀起惊涛骇浪的笑。

她不想知道她用怎样的眼神望向她,她抗拒这一切的发生,但她极为肯定,她此时此刻正在望向她,可绝对不是用那双眼,那到底是用什么呢?

因为她根本想不到,她是闭着眼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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