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沈郗用强而有力的手,将她分开,毫不客气地大口品尝起来。

[熊猫头]嘿嘿嘿

山上的生活,自由又缓慢。

沈郗的身体,就在这样缓缓流逝的时间里,彻底复苏了。

劈完最后一批柴火,她站在木架前,手掌抚过那些散发着香气的木头,心里忽然空了一块。

果然,人还是得劳作才行啊。

沈郗移开眼,目光落在古堡不远处那几块荒废的空地上。

这些地不知荒了多少年,上面长满了野草和低矮的灌木。

春天一来,野草疯长,几乎要淹没残存的石砌田埂。

沈郗看着那片荒废的土地,深藏的血脉渐渐苏醒了。

种地是每一个夏国人的本能。

因为土地是最诚实的,你撒下什么种子,它就结什么果。

你付出多少汗水,它就回报多少收成。

不像人心。

土地从不骗人。

此刻站在阿尔卑斯山的荒原上,看着那几块被遗忘的土地,那种本能忽然在她血管里鼓噪起来。

沈郗觉得手痒痒的。

念头一起,她全身都觉得不得劲起来。

她开始每天在院子里踱步,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瞟向那片荒地。

每天午后,她还会绕过去走走,用脚尖踢开表面的杂草,观察底下的土质。

孟夕瑶很快就注意到她的心不在焉。

第三天午后,沈郗又站在窗前盯着那片地发呆时,孟夕瑶从背后轻轻环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上:“想什么呢?这几天老是魂不守舍的。”

沈郗没回头,只是抬起手指了指窗外:“我在想……能不能在那儿种点东西。”

孟夕瑶顺着她的手指看去,笑了:“就为这个?想种就种呗。”

“可以吗?”沈郗转过身,眼睛亮亮的,像得到许可的孩子,“安娜说以前是菜园,但荒了很多年了。”

“如果我要动的话,得重新翻土,引水,可能还要搭架子……”

如此一来,就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她们今年都无法离开这里了。

“沈郗。”孟夕瑶打断她,双手捧住她的脸,拇指轻轻摩挲她的颧骨,“这里是我们的家。”

“你想种菜,想种花,想挖个池塘养鱼,都可以。反正——”

她顿了顿,声音温柔得像春日的风:“反正你想在这里待多久,我们就待多久。一辈子也行。”

沈郗看着她,看了很久,接着轻轻笑了。

“好。”她说,“那我就种了。”

安娜第二天就送来了工具。

锄头、铁锹、耙子、铲子,每一件都沉甸甸的。

沈郗穿着她那些昂贵的高定,把长发随意扎成个丸子头,她扛起锄头,就往地里跑。

一锄头下去,锄刃楔进土里,翻起一块棕黑色的泥土,湿冷的腥气扑面而来。

碎石、草根,被翻起,还有冬眠刚醒的蚯蚓,正慌张逃窜。

沈郗弯腰,捡起一块土,在掌心捏碎。

土质比她想象中好。

虽然荒废多年,但阿尔卑斯山腐殖质丰富的特性让土壤依然保持了一定的肥力。

只是杂草的根系太发达,密密麻麻地交织在地下,像一张巨大的网。

她直起身,深吸一口气,然后举起了锄头。

一下,一下,又一下。

动作从最初的生疏,很快变得流畅。

她找到了节奏。举锄时吸气,落下时呼气,腰腹发力,手臂只是传导力量。

汗水很快从额角渗出,顺着太阳穴滑落,滴进衣领。

背部的衬衫湿了一小块,紧贴在皮肤上。

可是她觉得很轻快。

每一锄头下去,都是在清理,在开垦,在把荒芜变成可能。

就像她的人生。

把那些杂草般疯长的过去,一锄头一锄头地刨开,翻到阳光下曝晒。

直到它们枯萎、腐烂,变成滋养新生的养分。

她翻得很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杂草被连根拔起,堆在一旁晒干,以后可以烧成草木灰。

碎石被捡出来,码成一小堆。

遇到特别板结的地方,她就多刨几下,让空气和水分能够进入。

翻到第三天下午,她在土里发现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那是一丛丛白色的、细长的根茎,像微缩的萝卜,但更纤细。

她认得这个。

小时候在庄园野地里见过,流光妈妈叫它“酸酸草”,学名好像是酢浆草。

根茎可以吃,味道酸酸甜甜的,可以给小孩子当零嘴。

沈郗小心地把那些根茎挖出来,抖掉泥土。

根茎很新鲜,表皮白皙,掐一下会渗出透明的汁液。

她拿起一根,在衣角擦了擦,放进嘴里。

咔嚓。

一股清冽的酸甜在口腔里炸开。

酸得让人眯眼,回味甘甜,带着植物特有的清新。

就是这个味道。

她直起身,朝着古堡的方向喊:“小梧桐——出来——”

声音在春日的荒原上传得很远。

几秒钟后,二楼的窗户推开,小梧桐探出脑袋:“怎么了怎么了,hope?”

“过来,”沈郗笑着招手,“给你点好吃的。”

“好吃的!”孩子眼睛一亮,转身就跑。咚咚咚……

大门嘭地一下被推开,小梧桐像颗小炮弹一样冲出来,身后还跟着兴奋的Occidens。

“什么好吃的?”她跑到沈郗面前,仰着头,眼睛亮晶晶的。

沈郗把手里那捧白色的根茎递给她:“拿水冲冲,洗干净了吃。”

小梧桐接过那些奇怪的“小萝卜”,好奇地翻看:“这是什么呀?”

“酸酸草。我小时候吃过。”

沈郗蹲下身,用袖子擦掉孩子额头的汗:“小心点,有些可能还有泥。”

“好!”小梧桐转身就跑向院子里的水龙头,Occidens摇着尾巴跟过去。

她把根茎放在水槽里,拧开水龙头,哗啦啦地冲洗。

Occidens凑过去嗅,被溅了一脸水,甩了甩头,又好奇地凑近。

洗干净后,小梧桐拿起一根,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地咬了一小口。

咀嚼。

停顿。

“哇!”她瞪大眼睛,音量瞬间拔高,“好吃!酸酸甜甜的!hope,还有吗?”

沈郗被她夸张的反应逗笑了:“地里还有,我翻到了就给你。”

“好哦!”小梧桐又咬了一大口,满足地眯起眼睛。

她分了一根给Occidens,大狗嗅了嗅,小心翼翼地用牙齿接过,然后发出困惑的呜咽。

显然,狗对酸味不太适应。

从那以后,小梧桐对这块“菜地”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她每天都会来蹲守,有时候搬个小板凳坐在田埂上,看沈郗翻土。

有时候拿着自己的小铲子,装模作样地帮忙。

更多的时候是在和泥鳅玩。

有一次还带回了家,放在纸盒子里养着。

孟夕瑶看了一眼,人都快窒息了。

直想着“亲生的,不能打……”,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个家才勉强这么过去了。

Occidens也成了常客,它喜欢在翻松的泥土上打滚,弄得满身是土,小梧桐咯咯笑,说它是“脏狗”。

孟夕瑶有时会端着一壶凉茶过来,有时是切好的水果。

沈郗劳作时,她就坐在田埂的石头上,膝盖上放着速写本,炭笔沙沙作响。

她画沈郗弯腰时的背脊线条,画她举起锄头时手臂肌肉的起伏,画汗水顺着她颈侧滑落的轨迹。

那些线条简洁却传神,把力量和美捕捉得恰到好处。

某天下午,沈郗刚翻完一垄地,直起身擦汗。

孟夕瑶适时递上水壶。

沈郗拧开盖子,仰头,吨吨吨灌了几大口。

水有些凉,顺着喉咙滑下去,驱散了劳作后的燥热。

一些水从嘴角溢出,顺着下巴流下,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孟夕瑶看得目不转睛。

她喝完,用手背抹了抹嘴,转头看向孟夕瑶。

“你在看什么?”沈郗问,把水壶递回去。

孟夕瑶接过水壶,没马上回答。

她站起身,伸手用拇指擦掉她下巴上残留的水渍,笑吟吟的:“看我的农夫啊。”

沈郗愣了一下,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她浑身是汗,头发凌乱,衣服沾满泥土,确实像个刚从地里回来的农夫。

“大艺术家和农夫?”她挑眉,“听起来像什么乡村爱情故事的剧本。”

孟夕瑶笑得更开心了:“不好吗?我觉得挺浪漫的。”

沈郗没说话,只是忽然伸手,掐住孟夕瑶的腰,稍一用力,轻而易举地把孟夕瑶抱了起来。

“啊!”孟夕瑶低呼一声,下意识环住她的脖子。

沈郗抱着她,走了几步,把她放在田埂旁一堵矮石墙上。

那墙是以前菜园的边界,石头被岁月打磨得光滑,高度刚好到沈郗胸口。

现在孟夕瑶坐在墙上,比沈郗高了半个头。

她低头,沈郗仰头,目光在空中相接。

“现在,”沈郗双手撑在孟夕瑶身侧的墙面上,笑吟吟地问,“是不是更有这种感觉了?”

阳光从孟夕瑶身后照过来,给她整个人镀上一层金光。

她的长发被风吹起,几缕拂过沈郗的脸颊,带着月桂的甜香。

裙子下摆也在风里微微飘动,露出白皙的小腿。

孟夕瑶笑了起来:“这算什么有感觉。”

她捧住沈郗的脸,拇指摩挲着她的颧骨,眼睛里的光又深又烫:“野地里,森林里……”

她凑近,嘴唇几乎贴着沈郗的耳朵,声音压得很低温热又灼人:“你抱着我……贯穿我……这样才会有感觉。”

沈郗的耳朵瞬间红了。

她飞快地瞥了眼不远处的古堡,接着她转回头,看着孟夕瑶,喉咙有些发干:“现在?”

孟夕瑶笑容狡黠,她拍了拍沈郗发烫的脸颊:“你想什么呢。”

她再次凑近,这次嘴唇直接贴上了沈郗的耳廓:“等夜幕降临之后……”

干死我。

最后三个字吐出,沈郗整个人都烧起来了。

她能感觉到血液在耳廓奔涌,能听到自己骤然加速的心跳。

她仰着头,看孟夕瑶在春日阳光下笑得像个恶作剧成功的精灵。

不,不是精灵,是魅魔。

那种天真又魅惑,纯洁又勾人的矛盾气质,让她完全移不开眼。

长风拂过荒原,掀起层层绿浪。

孟夕瑶的裙摆和长发在风里飞扬,她坐在石墙上,背后是湛蓝的天空和远山,美得像一幅不真实的画。

沈郗看了很久,然后深吸一口气,退后一步。

“晚上。”她说,声音有些哑,“你等着。”

孟夕瑶笑得更欢了,从墙上跳下来,轻轻落在地上:“好啊,我等着。”

她说完,转身朝古堡走去,脚步轻盈得像在跳舞。

走到一半,又回头,对还站在原地的沈郗眨了眨眼:“加油翻地,锻炼得更结实点,我的农夫。”

沈郗花了整整三天,才把那片地彻底翻完。

最后一锄头落下时,夕阳正好西斜。

她拄着锄头,看着眼前这片平整的深棕色土地,长长舒了一口气。

翻松的土壤在暮色里呈现出温暖的色泽,散发出湿润的肥沃气息。

田埂被重新修整过,边缘整齐。杂草堆在一旁,已经晒得半干。

一种巨大的满足感充盈着她的胸腔。

她做到了。

把一片荒芜,变成了可以播种的沃土。

接下来,就是选种子了。

晚餐时,沈郗和孟夕瑶摊开一本从镇上书店买来的园艺指南,开始商量种什么。

“番茄肯定要。”沈郗指着书上的图片,“我记得小梧桐喜欢吃。而且番茄好种,产量高。”

“那黄瓜呢?”孟夕瑶凑过来看,“夏天可以做凉拌黄瓜。”

“可以。再种点生菜、菠菜,绿叶菜长得快。”沈郗翻着书,“这里气候凉,胡萝卜、土豆应该也不错。”

“对了,还要种点香草。罗勒、薄荷、迷迭香,做菜用得着。”

“花呢?”孟夕瑶问,“菜园边种点花吧,好看,还能吸引蜜蜂。”

“向日葵?”沈郗提议,“小梧桐喜欢。再种点金盏菊,据说可以防虫。”

两人头碰头地商量,小梧桐也挤过来凑热闹,指着书上颜色鲜艳的图片嚷嚷要种这个那个。

最后列出来的清单长得惊人。

“明天去集市吧。”孟夕瑶合上书,“镇上每周六有农贸集市,应该有卖种子的。顺便买点别的,家里存货不多了。”

沈郗点头:“好。”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周六的集市总是格外热闹。

一家三口拿着清单,直奔种子市场。

卖种子的摊位在广场东侧,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在照看。

她的摊子不大,但东西齐全。

几十个牛皮纸袋整整齐齐地码放在木架上,每个袋子上都用漂亮的花体字写着种子的名称,还贴着手绘的植物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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