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原身
黎明前的黑暗最浓。
云初霁握着那包药粉,靠坐在床头,没有睡。不是不想睡,是睡不着——这具身体太虚弱了,虚弱到连睡眠都成了奢侈。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药粉,想起师父的话。
“用药如用刃,能救人,也能杀人。医者最重要的不是医术,是敬畏。”
师父说这话的时候,他十三岁,第一次独立开方,差点用错剂量。那晚师父罚他抄了一百遍《大医精诚》,抄到手腕都肿了。
现在想来,那一百遍,救过很多人。
云初霁把药粉贴身收好,伸手拿过原身的那本笔记。
笔记很薄,只有二十几页。前面的内容还算工整,越到后面字迹越潦草,有的地方甚至被水渍晕开,看不清写了什么。
云初霁一页页翻下去。
第一页:“今日婶娘说,我是Omega。我不太懂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村里人说Omega都要嫁人,嫁了就生娃娃,生不出娃娃就没用。”
第二页:“隔壁阿姐嫁人了,嫁的是个三十多岁的Alpha。嫁过去三个月,我再见她,瘦得脱了相。她看见我就哭,说Omega的命就是这样。”
第三页:“我不信命。”
第四页:“今日听人说,领主大人要娶第四任妻子。前三个都死了,死因不明。村里人说,是被折磨死的。”
第五页的字迹开始发抖:“婶娘说,领主看上我了。我不去,她就打我。说我吃她家的用她家的,总得有个交代。”
第六页:“我绝食了。我不想嫁,也不想活了。”
第七页:“今天婶娘说,就算我死了,也会把我的尸体送去。领主大人要的是人,死人也行。”
第八页往后,全是空白的。
云初霁翻到最后一页,看见那行字:“他们说Omega生来就该听话,就该嫁人。我不信。可不信又能怎样?”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原身是个什么样的人?从笔记里能看出来,这孩子不甘心,想反抗,却不知道怎么反抗。被困在婶娘家那座小小的牢笼里,连逃走的能力都没有。
笔记里还有夹着的东西——一片压平的树叶,一朵干枯的野花,一根不知从哪捡来的彩色羽毛。
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却是这孩子十八年生命里,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想起自己十八岁的时候。那时候他在干什么?跟着师父在山里采药,累得满头大汗,晚上躺在药庐的院子里数星星。师父说,等再过两年,就让他独立坐诊。他那时候满心期待,想着以后要救很多人。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有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被困在一间柴房里,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见。
云初霁闭了闭眼。
原身死了。在他穿越过来之前,那个十八岁的孩子就已经死了。绝食三日,再加上对未来的绝望,这具身体早就油尽灯枯。
但那份不甘,他收到了。
云初霁把笔记收好,开始梳理原身的记忆,试图了解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是个ABO的世界——Alpha、Beta、Omega,三种性别,等级森严。Alpha是天生的统治者,强大、稀少、尊贵。Beta是大多数,平庸、普通、默默无闻。Omega是最底层,数量稀少,却被视为生育工具,没有自主权,没有尊严,甚至没有人权。
原身之所以沦落到这种地步,就是因为他是Omega。
父母死后,他像货物一样被亲戚接手。原本还有一点微薄的财产,被婶娘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拿走。等到成年,婶娘开始物色买家,最后选中了那位领主——据说是因为出价最高。
至于原身的意愿?没人问过。
云初霁想起笔记里那句话:“Omega生来就该听话。”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他,现在是一个Omega。
一个即将被送去给老领主的Omega。
云初霁忽然笑了,笑容很淡,带着一点说不清的意味。
二十八年前,师父在路边捡到他,说他命硬,克不死。二十八年后,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又成了最底层的Omega。
命确实够硬的。
硬不硬是一回事,怎么活却是另一回事。
他从不认命。
云初霁开始思考下一步。
迎亲队伍今日就到,具体什么时辰,原身的记忆里没有。婶娘只说“明日”,没说具体时间。可能是上午,可能是下午,也可能像某些地方的习俗,专门挑黄昏的时候——黄昏迎亲,寓意“昏礼”。
如果是黄昏,他还有差不多一天的时间。
一天,足够了。
他需要先恢复一点体力。那碗清粥还放在床边,早就凉透了,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膜。云初霁端起来,慢慢喝下去。粥寡淡无味,米粒也少得可怜,但聊胜于无。
喝完粥,他试着活动手脚。这具身体太弱了,久不进食导致肌肉萎缩,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他只能靠坐在床头,一点一点按摩四肢,让血脉流通。
同时,他在脑中推演着今晚的计划。
情花的药性,他比谁都清楚。前世他曾用情花救过一个中了奇毒的病人——那人需要催情以激发体内残存的生机,剂量必须精确到毫厘。那次之后,师父说,你能用毒药救人,才算真的入门了。
如今,他要用药救自己。
剂量已经算好了,不会伤及根本,但会引发足够强烈的发情期反应。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Omega发情期间,任何人都不得强行接触。领主若敢硬来,就是触犯律法。
当然,前提是领主在意律法。
云初霁不确定。但从原身的记忆来看,那位领主能娶死三任妻子还安然无恙,显然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人。
所以这只是第一步。制造混乱,拖延时间,然后——
然后怎样,他还没想清楚。但活着,总比死了强。只要活着,就有机会。
窗外传来鸡叫声,天亮了。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锣鼓声,若有若无,但确实是往这边来的。
云初霁的动作顿了一下。
这么早?
他侧耳细听,锣鼓声越来越近,夹杂着马蹄声、人声。不是黄昏,是清晨——那位领主,连一天都不愿意多等。
云初霁深吸一口气,摸出那包药粉。
时间,比他预想的少了一半。
但他没有犹豫。
药粉入口,带着微微的苦涩。他闭上眼,靠在床头,等待药效发作。
锣鼓声越来越近。
身体开始发热。
门外传来婶娘尖利的嗓音:“初霁!快起来!领主大人到了!”
云初霁没有应声。
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却又异常清醒——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后手,用精神力护住心神,哪怕身体失控,脑子不能乱。
这是师父教的最后一课。
“医者救人,先救己。自己都护不住,拿什么护别人?”
师父说这话的时候,云初霁二十岁,第一次遇到医闹,差点被人砍伤。
如今,他要护住的,是自己这条刚捡回来的命。
云初霁握着那包药粉,靠坐在床头,没有睡。不是不想睡,是睡不着——这具身体太虚弱了,虚弱到连睡眠都成了奢侈。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药粉,想起师父的话。
“用药如用刃,能救人,也能杀人。医者最重要的不是医术,是敬畏。”
师父说这话的时候,他十三岁,第一次独立开方,差点用错剂量。那晚师父罚他抄了一百遍《大医精诚》,抄到手腕都肿了。
现在想来,那一百遍,救过很多人。
云初霁把药粉贴身收好,伸手拿过原身的那本笔记。
笔记很薄,只有二十几页。前面的内容还算工整,越到后面字迹越潦草,有的地方甚至被水渍晕开,看不清写了什么。
云初霁一页页翻下去。
第一页:“今日婶娘说,我是Omega。我不太懂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村里人说Omega都要嫁人,嫁了就生娃娃,生不出娃娃就没用。”
第二页:“隔壁阿姐嫁人了,嫁的是个三十多岁的Alpha。嫁过去三个月,我再见她,瘦得脱了相。她看见我就哭,说Omega的命就是这样。”
第三页:“我不信命。”
第四页:“今日听人说,领主大人要娶第四任妻子。前三个都死了,死因不明。村里人说,是被折磨死的。”
第五页的字迹开始发抖:“婶娘说,领主看上我了。我不去,她就打我。说我吃她家的用她家的,总得有个交代。”
第六页:“我绝食了。我不想嫁,也不想活了。”
第七页:“今天婶娘说,就算我死了,也会把我的尸体送去。领主大人要的是人,死人也行。”
第八页往后,全是空白的。
云初霁翻到最后一页,看见那行字:“他们说Omega生来就该听话,就该嫁人。我不信。可不信又能怎样?”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原身是个什么样的人?从笔记里能看出来,这孩子不甘心,想反抗,却不知道怎么反抗。被困在婶娘家那座小小的牢笼里,连逃走的能力都没有。
笔记里还有夹着的东西——一片压平的树叶,一朵干枯的野花,一根不知从哪捡来的彩色羽毛。
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却是这孩子十八年生命里,唯一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想起自己十八岁的时候。那时候他在干什么?跟着师父在山里采药,累得满头大汗,晚上躺在药庐的院子里数星星。师父说,等再过两年,就让他独立坐诊。他那时候满心期待,想着以后要救很多人。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有一个十八岁的孩子,被困在一间柴房里,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见。
云初霁闭了闭眼。
原身死了。在他穿越过来之前,那个十八岁的孩子就已经死了。绝食三日,再加上对未来的绝望,这具身体早就油尽灯枯。
但那份不甘,他收到了。
云初霁把笔记收好,开始梳理原身的记忆,试图了解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是个ABO的世界——Alpha、Beta、Omega,三种性别,等级森严。Alpha是天生的统治者,强大、稀少、尊贵。Beta是大多数,平庸、普通、默默无闻。Omega是最底层,数量稀少,却被视为生育工具,没有自主权,没有尊严,甚至没有人权。
原身之所以沦落到这种地步,就是因为他是Omega。
父母死后,他像货物一样被亲戚接手。原本还有一点微薄的财产,被婶娘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拿走。等到成年,婶娘开始物色买家,最后选中了那位领主——据说是因为出价最高。
至于原身的意愿?没人问过。
云初霁想起笔记里那句话:“Omega生来就该听话。”
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他,现在是一个Omega。
一个即将被送去给老领主的Omega。
云初霁忽然笑了,笑容很淡,带着一点说不清的意味。
二十八年前,师父在路边捡到他,说他命硬,克不死。二十八年后,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又成了最底层的Omega。
命确实够硬的。
硬不硬是一回事,怎么活却是另一回事。
他从不认命。
云初霁开始思考下一步。
迎亲队伍今日就到,具体什么时辰,原身的记忆里没有。婶娘只说“明日”,没说具体时间。可能是上午,可能是下午,也可能像某些地方的习俗,专门挑黄昏的时候——黄昏迎亲,寓意“昏礼”。
如果是黄昏,他还有差不多一天的时间。
一天,足够了。
他需要先恢复一点体力。那碗清粥还放在床边,早就凉透了,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膜。云初霁端起来,慢慢喝下去。粥寡淡无味,米粒也少得可怜,但聊胜于无。
喝完粥,他试着活动手脚。这具身体太弱了,久不进食导致肌肉萎缩,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他只能靠坐在床头,一点一点按摩四肢,让血脉流通。
同时,他在脑中推演着今晚的计划。
情花的药性,他比谁都清楚。前世他曾用情花救过一个中了奇毒的病人——那人需要催情以激发体内残存的生机,剂量必须精确到毫厘。那次之后,师父说,你能用毒药救人,才算真的入门了。
如今,他要用药救自己。
剂量已经算好了,不会伤及根本,但会引发足够强烈的发情期反应。按照这个世界的规矩,Omega发情期间,任何人都不得强行接触。领主若敢硬来,就是触犯律法。
当然,前提是领主在意律法。
云初霁不确定。但从原身的记忆来看,那位领主能娶死三任妻子还安然无恙,显然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人。
所以这只是第一步。制造混乱,拖延时间,然后——
然后怎样,他还没想清楚。但活着,总比死了强。只要活着,就有机会。
窗外传来鸡叫声,天亮了。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锣鼓声,若有若无,但确实是往这边来的。
云初霁的动作顿了一下。
这么早?
他侧耳细听,锣鼓声越来越近,夹杂着马蹄声、人声。不是黄昏,是清晨——那位领主,连一天都不愿意多等。
云初霁深吸一口气,摸出那包药粉。
时间,比他预想的少了一半。
但他没有犹豫。
药粉入口,带着微微的苦涩。他闭上眼,靠在床头,等待药效发作。
锣鼓声越来越近。
身体开始发热。
门外传来婶娘尖利的嗓音:“初霁!快起来!领主大人到了!”
云初霁没有应声。
他的意识开始模糊,却又异常清醒——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后手,用精神力护住心神,哪怕身体失控,脑子不能乱。
这是师父教的最后一课。
“医者救人,先救己。自己都护不住,拿什么护别人?”
师父说这话的时候,云初霁二十岁,第一次遇到医闹,差点被人砍伤。
如今,他要护住的,是自己这条刚捡回来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