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很多年之后, 明镜也确实是从未和阮谨青分开过,两人的生活平淡之余也有着她们自己的激情。

后来她们又一起送走了自己最亲最亲的人。

在自己的生命流向归属给时间最后的时候,阮谨青是握住了明镜的手, 她问了明镜一个问题。

“阿镜是为了爱才和我在一起的是吗。”

那时的明镜在安静的感受自己生命不断的流逝着, 对于阮谨青的话她其实是有些听不太清楚了。

可最后她却还是有点吃力的回握住了阮谨青的手,然后给了她回应。

“阮谨青, 这一世, 我是为你而来的。”她的声音很小, 可阮谨青却听清楚了。

阮谨青眼眶有些红了起来, 有了皱纹的手轻轻的落在了明镜的脸上。

“阿镜就这么笃定吗,要是你没有遇到我怎么办。”

这一句话明镜听清楚了, 她偏过头看着一进是满头银发的阮谨青。

“如果没有遇见你,大概会是如小舟茫然漂泊在海上,寻寻觅觅,迷茫的找不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方向和意义吧。”

她带着笑意在说着,紧捏着阮谨青的手:“可我好像是幸运的, 遇到了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我们之间或许会有一些故事发生的。”

后来她们之间确实是有了不一样的故事, 阮谨青对她的吸引力很强。

她对她好奇, 产生了探究欲, 有了喜欢。

“别伤心了阮谨青, 我好想知道自己来到这里的存在意义了。”

不是因为所谓的任务, 也不是努力的去追求那既定好的人生,她只是明镜,明镜,有着自己的人生。

阮谨青就是明镜人生中那不可缺少的浓墨一笔。

明镜的意识开始有些恍惚了起来, 好像又回到了初次见到阮谨青的时候了。

“阮谨青,我好像一直很少和你说一句话的。”

“我在听,阿镜你说。”阮谨青有了些鼻音。

“阮谨青,我喜欢你。”

明镜声音极小却清楚的说着,可是在她说完后,她的生命也好像到了时间尽头。

阮谨青的双眼控制不住的通红了起来,泪水模糊了双眼。

感受到明镜的生命气息消散后,阮谨青却还是看着她,最后把她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

“阿镜真的有点太坏了,每一次都不等我,只留下我一个人。”

她的神色温柔又眷念:“阿镜等我,很快,我们就能够再见面了。”

在阮谨青说完这话之后,这里的时间好似瞬间静止了下来,然后‘咔嚓’‘咔嚓’犹如一面面镜子一般碎裂了起来。

刚才还垂垂苍老矣的阮谨青也 开始恢复变得年轻了起来,甚至是连带着躺在床上明镜都恢复了年轻时的模样。

在那些‘镜子’全部碎裂之后,那个房间里面也早就没有了那两道身影存在了。

——

后记

曾经有人问过常清欢一个问题。

她这么优秀,人也好看,甚至是事业也平步青云,甚至在司法界里都成为了镇守一方的领头人。

可她为何要一直守在G市呢。

当时的常清欢她在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却笑了一下,她没有只是说这里有她最放不下和牵挂的人。

对于她的回答,后面也没有人在问了,都以为常清欢是放不下自己的故里,因为她就是G市的人,她的所有亲人都埋葬在这里,所以才会一直留在这里。

可是只有常清欢自己知道,她留在G市,只是为了守在一个人,也只是为了想要和她离得更近一点。

她不奢求什么,只要能够一直默默的守护她就足够了。

因为她的光不需要倾斜偏向自己,她会自己靠近,然后默默的守护陪伴。

所以常清欢终此一生,都是孤身一人,她的事业成为了她生活的全部,但是她却也觉得充实。

而在感应到明镜或许离开了的时候,常清欢是在自己的书房里,她在写着什么东西,但后来她的笔却停了下来。

等到她在一次抬起头来时,沧桑苍老在褪去,那张脸上也多了些许冷淡,可却又若有所思的看着自己面前这一张还未曾写完的纸。

“原来……是这样的吗。”

常清欢,或者也可以说另一个特殊存在的‘阮谨青’,她捏了捏手中的笔,然后放了下来。

说她是常清欢或者是‘阮谨青’,不如说她们两个人都是同一个人——青神,玄谨。

而‘常清欢’只是她的一魄,‘阮谨青’才是她的灵魂。

‘常清欢’不轻不重的把手中笔放在了桌子上,记忆恢复,也算是知道自己为什么和那个人抢不过明镜了。

她只是一魄,对方却是一个完整灵魂,以本体的霸道,自然是不会允许其她人和自己抢人,哪怕她们本来就是一个人。

“罢了,终究是一人,在如何争,也没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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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现在要她们争的也不是自己……

‘常清欢’看了眼桌上的纸张,后来,这里的一切,也都如同镜子一般碎裂了起来。

——*——*——

深夜。

在一个书房里,明镜顶着两个黑眼圈双眼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电脑。

手放在键盘上枯坐半个小时也不见敲出来两个字。

看着空白的文档,最后明镜直接就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作息日夜颠倒,好不容易晚上有了困意,结果做了一个噩梦。

梦里全是一个声音,‘阿镜,等我。’

那声音绵长悠远,听着真的有点渗人。

明镜醒了后,她就直接把屋子里面的灯全部打开了,然后就坐在了自己的电脑前,开始准备敲敲电脑。

结果枯坐在这里半个多消失了,文档还是一片空白。

最后明镜直接把额头重重的砸在了键盘上,发出了一声嚎叫来。

“原主这是个什么鬼作息啊!”

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周了,明镜每天都在自己和自己的大脑左右互搏。

精神意识和灵魂疯狂的想要睡觉,偏偏这身体每到夜晚就亢奋的不行,根本就睡不着。

原主就是因为作息不规律,然后自己在家猝死了过去,后来就是明镜被系统带过来顶替了原主。

原主的身世比较简单,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但是孤儿院的生活算不上好也算不上不好,因为温饱不愁,但是其他的就别想了。

在原主十五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因为贪污克扣那些捐献的钱财被抓了,年龄小的健康的孩子被人领养走了,大一点的孩子则是送到了其他的的福利院。

原主本来也是要被送到其他福利院的,不过她不想在过那种寄人篱下而且处处都被限制的生活了。

刚读高一的时候,她就自己独立了出来。

读书可以不要学费,所以她就自己赚取生活费,第一份工作就是在网吧里面,工作轻松,而且时间上也自由。

高中三年,原主也和网吧老板熟悉了,老板她同情她的身世,也比较照顾她,所以也就留着她一干就是三年,有时候发工资还会多给一点。

常常挂在嘴边当做玩笑讲的话就是,等你以后有钱了,你就甩我一大叠钱来打发我吧。

后来原主考上了一个还不错的大学,然后顺利毕业了。

或许是因为从小在孤儿院独立生活惯了,性格有点孤僻,所以也就导致她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什么朋友。

性格孤僻不怎么喜欢和人打交道,不想麻烦别人,也不想别人来麻烦自己,独来独往的。

不过这也不代表原主性格是一个内向腼腆的人,她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这些有的没的上。

大学毕业后,原主就当起了全职作者,是写小说的。

而原主写小说的契机,也是在高二网吧里面当网管的时候,看到有学生专门来网吧电脑看小说,后来原主也就萌生了自己写小说的想法。

因为高中的学业繁重,空闲时间很少,和网络平台签约后,她有时间就会码字更新。

到高三的时候,她都已经靠着写小说赚到一点钱了,生活上也不在那么的拮据了。

高考完后,她就直接选了一个临海城市的大学读书。

高考放假那两个月,她新发的一本书没有什么预兆的小火了起来,赚的钱都快要够她一两年的大学生活费了,上了大学,起码一两年都不用出去做兼职了。

后来读大学,原主一边兼顾学习,一边写文,等到一毕业,就直接荡起了全职作者。

从读书的城市回到了那个她从小长大的城市,然后自己租了一个房子住,偶尔也出门和之前的网吧老板吃饭。

大约是没有人在约束管制她了,全职在家后,作息规律直接变乱了,甚至是最后直接猝死了过去。

后来就是明镜接手了这具身体,成了原主。

而来到这个世界的一个星期了,明镜还在为这个完全调整不过来,又休息不好的作息做争斗。

因为休息不好,人也就烦躁了,黑眼圈不光重,甚至是根本没有灵感和耐心坐在电脑前码字更新!

就像现在,枯坐在这里半个多小时了,明镜弄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睡又睡不着,她的作息好像就这么直接陷入了循环模式。

特别是为了今天晚上能够睡着,明镜白天可以强撑着睡意一天没有睡的。

可结果并不如人意,躺在床上好不容易睡着,结果又做了个梦,一个模糊但是在梦中好像对她的影响还挺大的梦。

梦中惊醒后,明镜就再也睡不着恶劣。

原本想要码字打发下时间的,结果一坐就是枯坐半小时,期间码了零字。

就离谱……

作者有话说:看看预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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