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她盯着他脸上一张一驰的肌肉发呆,那硬如岩石的肌肉好像有根看不见的绳扯着她,让她有种奇异的说不出的感觉。
赞云把手里的一次性筷子往盒子里一扔,表示他吃完了。
安颐从迷雾里醒来,从沙发上跳起来,走过去,接过他已经盖好的餐盒,转头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把垃圾桶里的垃圾袋打包拎起来。
她弯着腰,上衣爬上去,露出一小段腰间皮肤,那腰从后面看,没有一巴掌宽,那连着腰的屁股浑圆。
赞云把目光移开。
安颐拎起垃圾袋直起身,说:“我把垃圾带下去,有事打我电话”。
“好”。
赞云应了一声,看着她走出门外,消失在楼梯上。
他觉得屋里空荡荡,连灰尘都轻飘飘。
过了几个小时,他接到安颐的电话。
“赞云”
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带着点沙哑的柔软,她一本正经地叫他的名字,他的心像细腻的沙滩被水冲散,“你说”,他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就软了。
“你的厨房能用吗?”
“能,调料都有。”
“今天晚上我借你的厨房用用,行吗?我做饭请你吃,好不好?”
“好”。
一个多小时后,他在监控里看见安颐拎着菜出现在便利店里,她径直走向后门,消失在监控里,很快他就听见她在楼下喊他,“赞云,我来做饭了”。
他回答,“知道了”。
他坐着,听见水龙头被打开洗东西的声音,听见刀和铲子拿出来的金属相撞的声音,刀在案板上剁东西的声音。
这个家除了他以外,突然有了生气,这个房子变得鲜活起来。
“赞云,你家有没有高压锅?”
“在右手边的橱柜里,”他说,说完又不放心,加了一句,“下面的橱柜,不是吊柜,盖帽在灶台边上。”
她嘟囔着:“好了,好了,看见了”。
安颐在切洋葱,辣得她眼睛难受,她把头扭到一边,脖子向后伸远远地躲着,手还在案板上切着,这时听见棍子点地的“嘟嘟”声,她扭头一看,看见赞云拄着拐杖走进了厨房。
她红着眼眶问:“你怎么下来了?”
赞云看见她那诡异的造型,非常看不上的样子,他走过来,靠在灶台上,手朝安颐伸出来,“给我”,安颐把刀递给他,他接过熟练地下刀,三下两下就把洋葱切完了。
“还要切什么?”他问。
安颐说:“我自己来,我会切的,你去休息。”
“你的手不是要小心保护吗?不要动刀。”赞云随口说了一句。
安颐身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来,他怎么会知道?而且说得那么自然和随意,像理所当然的事情,整个白川应该没有一个人知道才对。
她心里有种挥之不去的诡异之感,眼睛瞪得很大,没有说话。
“土豆切条还是块?”
赞云拿起一个土豆问她。
她敛了敛神思,说:“切块,不用太大”。
“吃米饭吗?”
“嗯”
“电饭煲在那边,”他指了指,又说,“米在那边橱柜下,先把米饭做上吧。”
安颐应了一声,机械地去拿电饭煲内胆,舀了半勺米,拿去水龙头跟前冲洗,赞云站她旁边切菜,这时在切胡萝卜,他问也没问就将胡萝卜切成了块状。
安颐掏着手里的米,问他:“你怎么知道要切块?”
“难道不是?块对块,别的都是块,没可能它切丝。”
他说话的时候有种淡淡的笃定,他一定是个挺聪明的人,安颐想。
她把米淘了两遍,接了一些水,问他:“这些水够吗?”
赞云凑过来看了看,说:“太多了,倒掉一些”,安颐手腕一歪倒出一些,然后又看他,他点点头,安颐看见他脸颊上那道细细的血痕结疤了,她惊讶地注意到他的皮肤几乎看不见一个毛孔。
她端着电饭煲内胆把她放回锅里,按下煮饭键。
洗水池旁边是一扇窗户,窗外不远有路灯,这时候天黑了,路灯亮了,金黄的光照亮外面的路面。
赞云一只脚站着,身体靠在台面上,低着头切牛肉,他的背影看起来沉稳又可靠。
路灯,夜晚,厨房,男人切菜的背影,这副画面不知道为什么让安颐心里微动。
她背靠着洗手池,问赞云:“你的脚怎么伤的?”
赞云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养鸡场大棚上的板子掉下来砸到的,我躲得慢了一些。”
安颐震惊地问:“你明知道昨晚上有大风的,怎么还去呢?”
“不去怎么办?自己的生意就让它吹跑?”
“后来怎么样了?”
“没来及补救完,风太大,实在没办法。具体损失多少还没有清点,但是屋顶被刮飞了几片,暴雨淹死了很多鸡,损失小不了。”
安颐不吭声,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赞云见她没说话,瞄了她一眼,说:“你把脸皱成苦瓜一样干嘛?又不是你的鸡。”
安颐小声安慰他:“我很抱歉。”
赞云轻声笑了一下,觉得她很傻,“抱歉什么?是你下的雨还是你刮的风?小事,我又不靠这个吃饭,就算靠这个吃饭,已经改变不了的事情,没必要消耗过多精力。”
他拿出一个盘子,把切好的胡萝卜块,土豆块和洋葱装起来,跟安颐说:“被砸死的鸡倒是可以吃的,明天我让朋友拿两只回来,炖点鸡汤,你来尝尝。”
安颐说起梁静静家的桔子树,说起她父母的痛心,“梁叔叔喝了点酒,差点掉眼泪了”。
“年纪大了,心思重,容易想不开。”赞云说道。
“赞云,”安颐叫他,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安颐问,“你对静姐是什么想法?”
赞云手里本来流畅的刀一顿,他说:“没什么想法,大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我能有什么想法?”
“她长得多好看啊,又温柔,还能干,我要是男的,我就娶她。”
赞云瞟了她一眼,说:“那真可惜你不是男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赞云抬起眼皮看着她,目不转睛,那眼神像炭火一样灼人,窗外有电动车的喇叭声传来,赞云的目光闪了一下,说:“你要给我介绍吗?”
安颐看见他的目光转开,松了一口气,呼吸也顺畅了,但脑子乱糟糟,没办法思考,随口说了一句,“不要,我介绍的你又不喜欢”。
“那你要不要再试试?”
安颐不接话,指指台面上的一瓶红酒,说:“帮我把这酒打开一下,我要用红酒炖牛肉。”
赞云转身去抽屉里拿开瓶器,拿过酒瓶把开瓶器对着瓶口的软木塞,手上开始用力旋转,他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暴起。
“我见到静姐的前夫了,他长得还挺好看的,就是眼神不太讨人喜欢。”安颐说。
赞云给了她一个眼神,“你离他远点,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女的眼神不太好。”
“我没说觉得他好,他长得不错是描述客观事实,但眼神不正。”
“你不要搭理他,一个眼神都不要给他,你不懂这样的男人,给他一个眼神,他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缠着你,甩都甩不掉,听见了吗?”
“知道了”。
“菜都切好了,说吧,要怎么做,你说,我来炒。”
“我来吧,你的腿站久了挺累的,我虽然饭做得一般,但在美国这么多年,都是自己做饭,还算熟练的。”
赞云不听,赶她走,说:“你一边待着,动嘴就行了。”
安颐不跟他争,见他热好了锅,下了油,油开始加热冒起烟,她指挥道:“下洋葱,下洋葱,炒到边缘焦黄。”
厨房里热热闹闹,热油爆炒的“刺啦刺啦”声里夹杂着安颐的指点声,时不时响起赞云一两句征询的话,他的声音低沉,在热热闹闹的声音里有种沉稳的安定人心的作用。
很快屋里飘起了香味,电饭煲里冒出白色蒸汽,屋外的路灯昏黄,这是人间烟火。
第二天一早,李茂来了,急吼吼,电动车车把上挂了两只鸡,那两只五六斤重的鸡僵硬地伸着腿,鸡毛被退得一干二净,露着惨白的皮肤。
他把鸡一拎,三步并两步冲到便利店后面,把鸡仍到厨房的台面上,又转身冲上二楼,跟赞云说:“鸡给你放楼下了,你一个人吃不了,最好放冰箱。我今天件多,得赶紧走,你有什么事没有?”
赞云说没事,嘱咐他:“那些被砸死的鸡,你有空了给周凯他们送去,你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分一分,别放坏了。”
李茂转头就走,摆手说:“知道了,知道了”。
赞云拄着拐缓慢地下了楼,走进厨房里,把一只鸡放进冰箱里,拎着另一只站在水池前,细细地把它洗干净,把没褪干净的鸡毛处理干净。
厨房里很安静,只有窗外的车辆经过发出一点声响,两个女的手挽着手从他窗前经过,轻声细语在说话,声音很欢快,听不见具体说了什么。
天终于放晴了,出了太阳。
头天晚上吃剩的炖牛肉还在冰箱里放着,两人只吃了一半,她说以为他胃口大,买的菜分量大了一些,她说这些的时候笑了一下,有些孩子气,她本身有张楚楚动人的脸,让人见了她一点办法没有,这一笑就让她多了一些欢快劲。
她说红酒炖牛肉,其实和中国菜里的红烧牛肉不是一回事吗?他也没尝出来有什么大的区别。
她吃东西像小鸟叨食一样,一口就叨一丁点,让人看了急死,再问,她说吃饱了。
他问她,“你在美国过得怎么样?”
他看见她笑了一下,但笑意没达到眼睛里,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他看出一点悲伤在流淌,他不喜欢她这个样子,总有种莫名的游离感,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十五六的年纪,其实社会化程度很低的,在国内的时候只知道上课练……什么都不懂的小孩,突然被扔到了国外,被迫当大人,什么都要自己完成,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学校里有看不懂的严格的不成文的社交规则,你和别人不一样就要被排挤,学业压力很大,专业课要求高,表现不好就不会再有机会,每天都在和自己较劲,这样的生活很难会开心吧?我不知道能不能称得上正常生活,我觉得是不正常的,我唯一的安慰是我有一个朋友,我们两个相依为命,情感上能得到一点安慰。”
安颐从没向任何人讲过这段生活,连她父母都不知道,她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向别人倾诉和剖析这么隐私的事,这天晚上,在一个小镇的厨房里,她毫不在意地讲了出来,扒开了当年匆匆堵起来至今还在化脓的伤口,并且一点负担都没有。
她觉得这个小镇也许正在治愈她,她能感觉到。
“你的朋友还在美国吗?”赞云问。
他无意识地把碗里的一块牛肉捣得稀烂,他把炖牛肉剩下的红酒倒进一口碗里,仰头喝了一大口。
“给我喝口酒,”安颐朝他要酒。
酒就剩他碗里的一些,他把手里的碗递给她,她接过毫不在意地仰头喝了一口,抿了抿嘴,一看就不怎么会喝酒的,又把剩下的递回来,赞云接过一饮而尽,他需要一些酒精,但这红酒对他来说,度数太低了。
“是,她会永远留在美国。”安颐答道。
“既然这么辛苦,怎么不回来?你父母知道吗?”赞云问。
安颐认真想了一下,她为什么不回来,回来好像从来不是一个选项,她必须咬牙往前,让自己更好更强,退缩让人鄙视,这个社会不会原谅她,她也不会原谅自己,这是她接受的教育。
半途而废,让自己开心,她从来没有想过,但在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充满向往,如果人生可以随时放弃躺平,那多好啊。
她摇头,心里很酸涩,“他们也不容易,我留学花了很多钱的,我们家里三个人都像被上套的驴,不停地绕圈拉磨,谁也不能自己挣脱缰绳跑出去撒欢去,大家都很难。”
她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
“你男朋友呢,不是说很早就认识他了吗?”
“噢,当然还有他,他是除了小眉以外,我最好的朋友,他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多支持,我永远感谢他。”
永远?这种词汇听起来让人心惊肉跳,像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扎根在大地上,再也不能连根拔起。
赞云把鸡处理好,砂锅都拿出来了,想了一下又放下,这时候炖好的汤到了晚上还要加热,口感总归差一点,还是到时候再炖更新鲜,他把鸡放到冰箱里。
他看了一眼外面,太阳很高了,路面上干得一点水渍都看不见了,天气开始热了。
傍晚五六点的时候,太阳挂在西边,天空一片橘红色,安颐冲进赞云家里。
他的屋里飘着一股暖洋洋的鸡汤香气,让人闻了心里很舒坦,厨房的炉子上,砂锅被小火煨着,盖子被蒸汽顶起来“啪啪”地冲击着锅边缘。
安颐跑到楼上,喊了一声,“赞云,我来给你送饭”。
赞云在屋里应了一声,“进来”。
她推门进去,扬了扬手里的打包盒,说:“我给你打包了一份炒面,正好你煮鸡汤了,配一起很完美。”
赞云把手里的一次性筷子往盒子里一扔,表示他吃完了。
安颐从迷雾里醒来,从沙发上跳起来,走过去,接过他已经盖好的餐盒,转头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把垃圾桶里的垃圾袋打包拎起来。
她弯着腰,上衣爬上去,露出一小段腰间皮肤,那腰从后面看,没有一巴掌宽,那连着腰的屁股浑圆。
赞云把目光移开。
安颐拎起垃圾袋直起身,说:“我把垃圾带下去,有事打我电话”。
“好”。
赞云应了一声,看着她走出门外,消失在楼梯上。
他觉得屋里空荡荡,连灰尘都轻飘飘。
过了几个小时,他接到安颐的电话。
“赞云”
她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带着点沙哑的柔软,她一本正经地叫他的名字,他的心像细腻的沙滩被水冲散,“你说”,他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就软了。
“你的厨房能用吗?”
“能,调料都有。”
“今天晚上我借你的厨房用用,行吗?我做饭请你吃,好不好?”
“好”。
一个多小时后,他在监控里看见安颐拎着菜出现在便利店里,她径直走向后门,消失在监控里,很快他就听见她在楼下喊他,“赞云,我来做饭了”。
他回答,“知道了”。
他坐着,听见水龙头被打开洗东西的声音,听见刀和铲子拿出来的金属相撞的声音,刀在案板上剁东西的声音。
这个家除了他以外,突然有了生气,这个房子变得鲜活起来。
“赞云,你家有没有高压锅?”
“在右手边的橱柜里,”他说,说完又不放心,加了一句,“下面的橱柜,不是吊柜,盖帽在灶台边上。”
她嘟囔着:“好了,好了,看见了”。
安颐在切洋葱,辣得她眼睛难受,她把头扭到一边,脖子向后伸远远地躲着,手还在案板上切着,这时听见棍子点地的“嘟嘟”声,她扭头一看,看见赞云拄着拐杖走进了厨房。
她红着眼眶问:“你怎么下来了?”
赞云看见她那诡异的造型,非常看不上的样子,他走过来,靠在灶台上,手朝安颐伸出来,“给我”,安颐把刀递给他,他接过熟练地下刀,三下两下就把洋葱切完了。
“还要切什么?”他问。
安颐说:“我自己来,我会切的,你去休息。”
“你的手不是要小心保护吗?不要动刀。”赞云随口说了一句。
安颐身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来,他怎么会知道?而且说得那么自然和随意,像理所当然的事情,整个白川应该没有一个人知道才对。
她心里有种挥之不去的诡异之感,眼睛瞪得很大,没有说话。
“土豆切条还是块?”
赞云拿起一个土豆问她。
她敛了敛神思,说:“切块,不用太大”。
“吃米饭吗?”
“嗯”
“电饭煲在那边,”他指了指,又说,“米在那边橱柜下,先把米饭做上吧。”
安颐应了一声,机械地去拿电饭煲内胆,舀了半勺米,拿去水龙头跟前冲洗,赞云站她旁边切菜,这时在切胡萝卜,他问也没问就将胡萝卜切成了块状。
安颐掏着手里的米,问他:“你怎么知道要切块?”
“难道不是?块对块,别的都是块,没可能它切丝。”
他说话的时候有种淡淡的笃定,他一定是个挺聪明的人,安颐想。
她把米淘了两遍,接了一些水,问他:“这些水够吗?”
赞云凑过来看了看,说:“太多了,倒掉一些”,安颐手腕一歪倒出一些,然后又看他,他点点头,安颐看见他脸颊上那道细细的血痕结疤了,她惊讶地注意到他的皮肤几乎看不见一个毛孔。
她端着电饭煲内胆把她放回锅里,按下煮饭键。
洗水池旁边是一扇窗户,窗外不远有路灯,这时候天黑了,路灯亮了,金黄的光照亮外面的路面。
赞云一只脚站着,身体靠在台面上,低着头切牛肉,他的背影看起来沉稳又可靠。
路灯,夜晚,厨房,男人切菜的背影,这副画面不知道为什么让安颐心里微动。
她背靠着洗手池,问赞云:“你的脚怎么伤的?”
赞云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养鸡场大棚上的板子掉下来砸到的,我躲得慢了一些。”
安颐震惊地问:“你明知道昨晚上有大风的,怎么还去呢?”
“不去怎么办?自己的生意就让它吹跑?”
“后来怎么样了?”
“没来及补救完,风太大,实在没办法。具体损失多少还没有清点,但是屋顶被刮飞了几片,暴雨淹死了很多鸡,损失小不了。”
安颐不吭声,不知道怎么安慰他,赞云见她没说话,瞄了她一眼,说:“你把脸皱成苦瓜一样干嘛?又不是你的鸡。”
安颐小声安慰他:“我很抱歉。”
赞云轻声笑了一下,觉得她很傻,“抱歉什么?是你下的雨还是你刮的风?小事,我又不靠这个吃饭,就算靠这个吃饭,已经改变不了的事情,没必要消耗过多精力。”
他拿出一个盘子,把切好的胡萝卜块,土豆块和洋葱装起来,跟安颐说:“被砸死的鸡倒是可以吃的,明天我让朋友拿两只回来,炖点鸡汤,你来尝尝。”
安颐说起梁静静家的桔子树,说起她父母的痛心,“梁叔叔喝了点酒,差点掉眼泪了”。
“年纪大了,心思重,容易想不开。”赞云说道。
“赞云,”安颐叫他,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安颐问,“你对静姐是什么想法?”
赞云手里本来流畅的刀一顿,他说:“没什么想法,大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我能有什么想法?”
“她长得多好看啊,又温柔,还能干,我要是男的,我就娶她。”
赞云瞟了她一眼,说:“那真可惜你不是男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赞云抬起眼皮看着她,目不转睛,那眼神像炭火一样灼人,窗外有电动车的喇叭声传来,赞云的目光闪了一下,说:“你要给我介绍吗?”
安颐看见他的目光转开,松了一口气,呼吸也顺畅了,但脑子乱糟糟,没办法思考,随口说了一句,“不要,我介绍的你又不喜欢”。
“那你要不要再试试?”
安颐不接话,指指台面上的一瓶红酒,说:“帮我把这酒打开一下,我要用红酒炖牛肉。”
赞云转身去抽屉里拿开瓶器,拿过酒瓶把开瓶器对着瓶口的软木塞,手上开始用力旋转,他手背上的青筋因为用力暴起。
“我见到静姐的前夫了,他长得还挺好看的,就是眼神不太讨人喜欢。”安颐说。
赞云给了她一个眼神,“你离他远点,这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女的眼神不太好。”
“我没说觉得他好,他长得不错是描述客观事实,但眼神不正。”
“你不要搭理他,一个眼神都不要给他,你不懂这样的男人,给他一个眼神,他会像狗皮膏药一样缠着你,甩都甩不掉,听见了吗?”
“知道了”。
“菜都切好了,说吧,要怎么做,你说,我来炒。”
“我来吧,你的腿站久了挺累的,我虽然饭做得一般,但在美国这么多年,都是自己做饭,还算熟练的。”
赞云不听,赶她走,说:“你一边待着,动嘴就行了。”
安颐不跟他争,见他热好了锅,下了油,油开始加热冒起烟,她指挥道:“下洋葱,下洋葱,炒到边缘焦黄。”
厨房里热热闹闹,热油爆炒的“刺啦刺啦”声里夹杂着安颐的指点声,时不时响起赞云一两句征询的话,他的声音低沉,在热热闹闹的声音里有种沉稳的安定人心的作用。
很快屋里飘起了香味,电饭煲里冒出白色蒸汽,屋外的路灯昏黄,这是人间烟火。
第二天一早,李茂来了,急吼吼,电动车车把上挂了两只鸡,那两只五六斤重的鸡僵硬地伸着腿,鸡毛被退得一干二净,露着惨白的皮肤。
他把鸡一拎,三步并两步冲到便利店后面,把鸡仍到厨房的台面上,又转身冲上二楼,跟赞云说:“鸡给你放楼下了,你一个人吃不了,最好放冰箱。我今天件多,得赶紧走,你有什么事没有?”
赞云说没事,嘱咐他:“那些被砸死的鸡,你有空了给周凯他们送去,你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分一分,别放坏了。”
李茂转头就走,摆手说:“知道了,知道了”。
赞云拄着拐缓慢地下了楼,走进厨房里,把一只鸡放进冰箱里,拎着另一只站在水池前,细细地把它洗干净,把没褪干净的鸡毛处理干净。
厨房里很安静,只有窗外的车辆经过发出一点声响,两个女的手挽着手从他窗前经过,轻声细语在说话,声音很欢快,听不见具体说了什么。
天终于放晴了,出了太阳。
头天晚上吃剩的炖牛肉还在冰箱里放着,两人只吃了一半,她说以为他胃口大,买的菜分量大了一些,她说这些的时候笑了一下,有些孩子气,她本身有张楚楚动人的脸,让人见了她一点办法没有,这一笑就让她多了一些欢快劲。
她说红酒炖牛肉,其实和中国菜里的红烧牛肉不是一回事吗?他也没尝出来有什么大的区别。
她吃东西像小鸟叨食一样,一口就叨一丁点,让人看了急死,再问,她说吃饱了。
他问她,“你在美国过得怎么样?”
他看见她笑了一下,但笑意没达到眼睛里,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他看出一点悲伤在流淌,他不喜欢她这个样子,总有种莫名的游离感,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十五六的年纪,其实社会化程度很低的,在国内的时候只知道上课练……什么都不懂的小孩,突然被扔到了国外,被迫当大人,什么都要自己完成,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学校里有看不懂的严格的不成文的社交规则,你和别人不一样就要被排挤,学业压力很大,专业课要求高,表现不好就不会再有机会,每天都在和自己较劲,这样的生活很难会开心吧?我不知道能不能称得上正常生活,我觉得是不正常的,我唯一的安慰是我有一个朋友,我们两个相依为命,情感上能得到一点安慰。”
安颐从没向任何人讲过这段生活,连她父母都不知道,她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向别人倾诉和剖析这么隐私的事,这天晚上,在一个小镇的厨房里,她毫不在意地讲了出来,扒开了当年匆匆堵起来至今还在化脓的伤口,并且一点负担都没有。
她觉得这个小镇也许正在治愈她,她能感觉到。
“你的朋友还在美国吗?”赞云问。
他无意识地把碗里的一块牛肉捣得稀烂,他把炖牛肉剩下的红酒倒进一口碗里,仰头喝了一大口。
“给我喝口酒,”安颐朝他要酒。
酒就剩他碗里的一些,他把手里的碗递给她,她接过毫不在意地仰头喝了一口,抿了抿嘴,一看就不怎么会喝酒的,又把剩下的递回来,赞云接过一饮而尽,他需要一些酒精,但这红酒对他来说,度数太低了。
“是,她会永远留在美国。”安颐答道。
“既然这么辛苦,怎么不回来?你父母知道吗?”赞云问。
安颐认真想了一下,她为什么不回来,回来好像从来不是一个选项,她必须咬牙往前,让自己更好更强,退缩让人鄙视,这个社会不会原谅她,她也不会原谅自己,这是她接受的教育。
半途而废,让自己开心,她从来没有想过,但在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充满向往,如果人生可以随时放弃躺平,那多好啊。
她摇头,心里很酸涩,“他们也不容易,我留学花了很多钱的,我们家里三个人都像被上套的驴,不停地绕圈拉磨,谁也不能自己挣脱缰绳跑出去撒欢去,大家都很难。”
她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
“你男朋友呢,不是说很早就认识他了吗?”
“噢,当然还有他,他是除了小眉以外,我最好的朋友,他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多支持,我永远感谢他。”
永远?这种词汇听起来让人心惊肉跳,像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扎根在大地上,再也不能连根拔起。
赞云把鸡处理好,砂锅都拿出来了,想了一下又放下,这时候炖好的汤到了晚上还要加热,口感总归差一点,还是到时候再炖更新鲜,他把鸡放到冰箱里。
他看了一眼外面,太阳很高了,路面上干得一点水渍都看不见了,天气开始热了。
傍晚五六点的时候,太阳挂在西边,天空一片橘红色,安颐冲进赞云家里。
他的屋里飘着一股暖洋洋的鸡汤香气,让人闻了心里很舒坦,厨房的炉子上,砂锅被小火煨着,盖子被蒸汽顶起来“啪啪”地冲击着锅边缘。
安颐跑到楼上,喊了一声,“赞云,我来给你送饭”。
赞云在屋里应了一声,“进来”。
她推门进去,扬了扬手里的打包盒,说:“我给你打包了一份炒面,正好你煮鸡汤了,配一起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