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番外一 . 十年(猫的视角)
我是一只橘猫。
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因为以前没有人给我起过名字。我在街上流浪了很久,久到我记不清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只记得有一天,我被装进一个铁笼子,运到一个到处都是猫狗的地方。那里很吵,很臭,很多笼子叠在一起,上面的猫尿会滴到下面来。我缩在角落,把自己团成一个球。我不喜欢这里,但也不想再去街上。街上太饿了。
后来有一天,一个胖胖的阿姨把我从笼子里抱出来,放在一张桌子上。她说这只很乖,不闹。然后她开始摸我,从头顶摸到尾巴。我没有反抗,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被摸过了。街上没有人会摸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猫,他们看到我会绕道走,有人会踢我。所以当那只温暖的手放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猫不会哭,但我的嗓子发出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咕噜咕噜的,像一台生锈的发动机。阿姨笑了,说它在打呼噜。
那天之后,我有了一个暂时的家。一个不大的房间,有柔软的垫子,有干净的水,有每天按时倒的猫粮。还有很多人来看我。他们站在笼子外面,指着我,说好胖,说好可爱,说想养。但他们看了我一会儿,就走了。没有人把我带走。我习惯了。
直到那天。
那天来了两个人。
我正趴在垫子上睡觉,四仰八叉的,肚皮朝天。这个姿势不太雅观,但舒服。我听到有人走近,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两个人,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穿深灰色衣服,矮的那个穿浅灰色衣服。他们站在笼子前面,看着我。矮的那个说:“就这只。”高的那个说:“不再看看?”矮的那个说:“不用。它睡觉的样子像你。”
我心想:这人谁啊,我睡觉的样子像谁关你什么事。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困。
后来我才知道,矮的那个叫陆时砚,高的那个叫沈昭序。他们是来领养我的。陆时砚是那个一眼就看中我的人,沈昭序是那个看起来不太情愿、但最后还是点头的人。他们填了表,交了钱,办完手续。那个胖胖的阿姨把我装进一个猫包里,递给他们。她拍了拍我的头,说:“去享福吧。”
我不知道什么是享福。但我知道,我不用再回那个笼子了。
新家不大,但很干净。有一股好闻的味道——不是那种猫粮的味道,不是那种消毒水的味道,是一种说不清的、像阳光晒过被子的味道。后来我知道,那个味道来自两个人。沈昭序身上有咖啡味,苦苦的那种;陆时砚身上有洗衣液味,青青的那种。两种味道混在一起,像什么东西?我想不出来,但闻着很安心。
陆时砚把我从猫包里放出来,蹲在地上,看着我。“这是你的家了。”他说。他的声音很好听,不高不低,像风吹过电线杆。
我环顾四周,客厅有沙发,有餐桌,有一个很大的窗户。窗户外面有一棵树,光秃秃的,不知道叫什么。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板上,像一块金色的毯子。我走过去,在阳光里趴下来,闭上眼睛。
那个人——沈昭序——站在旁边,低头看着我。“它喜欢阳光。”他说。陆时砚笑了:“跟你一样。”沈昭序没有说话,但我感觉到他在看我。他的目光和陆时砚不一样——陆时砚的目光是热的,像阳光;沈昭序的目光是凉的,像月光。不烫,但你知道它在。
我不确定我喜欢他。因为他看起来不喜欢猫。他不摸我,不抱我,不跟我说话。他每天早出晚归,回来的时候带着一身图稿和咖啡的味道。他在书房里待很久,灯亮到深夜。路过客厅的时候,他看我一眼,然后走开。那一眼很短,短到像不小心看到一只蚊子。我不介意,因为我有陆时砚。他会摸我,会抱我,会跟我说“今天吃罐头好不好”。他会把我的碗里倒满猫粮,会在下雨天把窗户关好。他是好人。
但沈昭序不坏。他只是离得远。
陆时砚给我取名叫“十年”。
“为什么叫十年?”沈昭序问。
陆时砚说:“因为十一年太长了,十年刚刚好。”
我不懂这些。我只知道,每次他喊“十年”,我就会跑过去。不是因为名字好听,是因为喊我的人是他。沈昭序也试着喊过我。“十年。”他喊了一声。我没有理。“十年。”又喊了一声。我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回去了。不是故意不理他,是因为他的声音不对。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是平的,像在念一个字,不是在叫一个生命。他不习惯。
我花了很长时间教他怎么叫我。不是用语言——猫不会说话。是站在那里,等他喊我的时候,转过脸来,看他。看很久。他看到我黄色的眼睛里有他的脸,那张总是没什么表情的脸。然后我再走开。下一次,他再喊,我再回头。慢慢地,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变了。不是平的,是有弧度的,像一座小小的拱桥。“十年。”的声音里,多了一点点温度,一点点期待,一点点也许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柔软。
有一天晚上,他第一次主动摸了我。
那是深夜。他加班回来,陆时砚已经睡着了。我趴在沙发上,眯着眼。他开门,换鞋,走到客厅,看见我。他蹲下来,看了我很久。然后伸出手,碰了碰我的头。只是一下,很轻,像怕弄碎什么。但我感觉到了——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冷,是紧张。他怕我不喜欢,怕我躲开。
我没有躲。
我抬起下巴,蹭了蹭他的手指。
他愣住了。然后他的手不再发抖了,从我的头摸到脖子,从脖子摸到背。一下一下地,很慢,很轻。他摸我的方式和他做任何事情一样——不紧不慢,每一个动作都想得很清楚。
“你接受我了?”他问,声音很轻,像在跟自己说话。
我咕噜咕噜起来。不是回答他,是因为舒服。但他好像把咕噜声当成了“是”。他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不是嘴角弯一下的那种笑,是真正的、从心底里溢出来的、安静的、不打扰任何人的笑。他笑起来很好看。
后来,陆时砚告诉他:猫会选人,不是人选猫。沈昭序被你选中了。
我现在知道那是真的。因为我选了陆时砚?不。我选了沈昭序。
陆时砚是把我带回家的人,是我喜欢的。但沈昭序是让我安心的人。他身上的味道,他的声音,他的安静,他摸我的方式——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不再可怕。街上很可怕,笼子很可怕,那些踢我的脚很可怕。但沈昭序不可怕。他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虽然他自己不知道。
他们吵架的时候,我会躲到床底下。
不是因为他们吵架吓到了我,是因为那个空间变了。平时那个家是暖的,像春天的阳光;吵架的时候是冷的,像冬天的风。我不喜欢冷。
他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只碗。沈昭序洗碗,陆时砚说没洗干净。沈昭序说洗干净了。两个人站在厨房里,谁都不说话了。我趴在沙发上,看着他们。沈昭序看着地板,陆时砚看着窗外。他们的距离很近,但看起来很遠。像两座岛,中间隔着海。海看不见,但你知道它在。
后来陆时砚说:“对不起。”
沈昭序说:“为什么道歉?”
“因为我说你碗没洗干净。”
“你没说错。确实没洗干净。”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沈昭序走过来,抱住了他。“以后如果我没洗干净,你直接说‘这个碗还有油’。不要说‘那个没洗干净’。因为‘那个没洗干净’听起来像在说我。”
陆时砚在他怀里笑了,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好。”他说。
然后他们一起洗了碗。沈昭序洗,陆时砚擦。水龙头哗哗地响,碗和碗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我从沙发上跳下来,走到厨房门口,蹲下来,看着他们。沈昭序看到我了,笑了一下。“十年,出去,这里有水。”
我没有动。陆时砚说:“它想陪我们。”
沈昭序没有再赶我。他们在厨房里洗碗,我在门口蹲着。水声,碗声,还有咕噜咕噜的声音——是我的。
我不担心他们了。他们会和好的。因为他们舍不得让对方难过太久。
陆时砚会做噩梦。
他会突然坐起来,大口大口地喘气,眼睛没有焦点。沈昭序会醒来,从身后抱住他。“我在。”他说。陆时砚靠在他怀里,呼吸一点一点地慢下来。我趴在床尾,看着他们。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他们身上。
“又做噩梦了?”沈昭序问。
“嗯。”
“梦到什么了?”
“梦到你走了。走了就不回来了。”
沈昭序抱紧了他。“我不会走的。”
“你以前也说过。”
“这次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这次我戴了戒指。”
陆时砚没有再说话,但他的手伸过来,握住了沈昭序的手。两只手,两枚银色的戒指,在月光下亮着。有时候沈昭序会失眠。他不说,但我知道——因为他翻身的次数太多了,一个真正睡着的人不会每几分钟翻一次身。我会从床尾爬过去,踩过陆时砚的腿,走到沈昭序胸口,趴下来。他睁开眼睛,看着我。“十年。”他喊了一声,声音很轻。
我把头靠在他的手腕上,那里的皮肤很薄,能感觉到脉搏在跳。一下一下的,很快。我咕噜咕噜起来。
他的心跳慢下来了。
“谢谢你。”他说。他没有说谢什么,但我懂。
后来他们领证了。那天他们穿了一样的白衬衫,出门前在镜子前站了很久。陆时砚说:“我们像双胞胎。”沈昭序说:“不像。你比我矮。”陆时砚瞪了他一眼,但手是牵着的。他们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红色的小本本。陆时砚把它放在茶几上,翻来覆去地看。沈昭序坐在旁边,也在看。
“我们结婚了。”陆时砚说。
“嗯。”
“你没什么想说的?”
沈昭序想了想。“十年还没喂。”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但嘴角是弯的。“好,喂猫。”
他们去厨房拿罐头的时候,我跳上茶几,看了看那个红色的小本本。上面有他们的照片,靠在一起,笑着。很好看。我闻了闻,有他们的味道。咖啡味和青草味混在一起,很安心。
他们把十年——我的名字——种成了一棵树。
那是我走之后的事了。我走的那天,阳光很好。我趴在窗台上,眯着眼睛,阳光很暖。我听到他们的声音,很远,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十年。” “十年!”他们喊我。我想回应,但嗓子发不出声音。我想走过去,但身体动不了。我太老了。我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从一只壮年的猫变成了一只老猫,从能跳到窗台到要人抱上去。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我只是没想到,它来的时候,我还是有点舍不得。
沈昭序把我从窗台上抱下来,放在怀里。他的手还是那样,很轻,很慢,一下一下地摸着我的背。
“十年。”他喊我。声音不是平的,是有弧度的,像一座小小的拱桥。那座拱桥里装了太多东西——装着这么多年的清晨和深夜,装着那些无声的陪伴和白天的等待,装着那句他从来没有说出口的“我爱你”。
我咕噜咕噜起来。不是回应他,是告诉他——我也爱你。
后来,我听到陆时砚在哭。哭了很久。沈昭序没有哭,他一个人抱着我在阳台上坐了一整夜。月光很好。我靠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和我第一天趴在他身上时一样,很快。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舍不得。我懂。
第二天早上,他把我放在一个小盒子里。然后他出门了。回来的时候,带回一棵小树苗和一个小相框。相框里是我趴在他胸口睡觉的照片。
“种树?”陆时砚问。
“嗯。槐树。”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好,”他说,“槐树。”
他们去了郊外,种了那棵树。很小的一棵,才到沈昭序的腰。陆时砚说:“等它长大,我们可能已经不在了。”沈昭序说:“没关系。它会替我们活着。”
现在那棵树应该长大了。我想去看看。但我去不了了。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他们在。他们在那个家里,在那棵槐树下,在那个有阳光、有咖啡、有青草味道的地方。他们会好好的。因为他们是沈昭序和陆时砚。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两个人。他们是我的人类。
我很高兴,我选了沈昭序。
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因为以前没有人给我起过名字。我在街上流浪了很久,久到我记不清自己是从哪里来的。只记得有一天,我被装进一个铁笼子,运到一个到处都是猫狗的地方。那里很吵,很臭,很多笼子叠在一起,上面的猫尿会滴到下面来。我缩在角落,把自己团成一个球。我不喜欢这里,但也不想再去街上。街上太饿了。
后来有一天,一个胖胖的阿姨把我从笼子里抱出来,放在一张桌子上。她说这只很乖,不闹。然后她开始摸我,从头顶摸到尾巴。我没有反抗,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被摸过了。街上没有人会摸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猫,他们看到我会绕道走,有人会踢我。所以当那只温暖的手放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猫不会哭,但我的嗓子发出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咕噜咕噜的,像一台生锈的发动机。阿姨笑了,说它在打呼噜。
那天之后,我有了一个暂时的家。一个不大的房间,有柔软的垫子,有干净的水,有每天按时倒的猫粮。还有很多人来看我。他们站在笼子外面,指着我,说好胖,说好可爱,说想养。但他们看了我一会儿,就走了。没有人把我带走。我习惯了。
直到那天。
那天来了两个人。
我正趴在垫子上睡觉,四仰八叉的,肚皮朝天。这个姿势不太雅观,但舒服。我听到有人走近,眯着眼睛看了一眼。两个人,一高一矮。高的那个穿深灰色衣服,矮的那个穿浅灰色衣服。他们站在笼子前面,看着我。矮的那个说:“就这只。”高的那个说:“不再看看?”矮的那个说:“不用。它睡觉的样子像你。”
我心想:这人谁啊,我睡觉的样子像谁关你什么事。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困。
后来我才知道,矮的那个叫陆时砚,高的那个叫沈昭序。他们是来领养我的。陆时砚是那个一眼就看中我的人,沈昭序是那个看起来不太情愿、但最后还是点头的人。他们填了表,交了钱,办完手续。那个胖胖的阿姨把我装进一个猫包里,递给他们。她拍了拍我的头,说:“去享福吧。”
我不知道什么是享福。但我知道,我不用再回那个笼子了。
新家不大,但很干净。有一股好闻的味道——不是那种猫粮的味道,不是那种消毒水的味道,是一种说不清的、像阳光晒过被子的味道。后来我知道,那个味道来自两个人。沈昭序身上有咖啡味,苦苦的那种;陆时砚身上有洗衣液味,青青的那种。两种味道混在一起,像什么东西?我想不出来,但闻着很安心。
陆时砚把我从猫包里放出来,蹲在地上,看着我。“这是你的家了。”他说。他的声音很好听,不高不低,像风吹过电线杆。
我环顾四周,客厅有沙发,有餐桌,有一个很大的窗户。窗户外面有一棵树,光秃秃的,不知道叫什么。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板上,像一块金色的毯子。我走过去,在阳光里趴下来,闭上眼睛。
那个人——沈昭序——站在旁边,低头看着我。“它喜欢阳光。”他说。陆时砚笑了:“跟你一样。”沈昭序没有说话,但我感觉到他在看我。他的目光和陆时砚不一样——陆时砚的目光是热的,像阳光;沈昭序的目光是凉的,像月光。不烫,但你知道它在。
我不确定我喜欢他。因为他看起来不喜欢猫。他不摸我,不抱我,不跟我说话。他每天早出晚归,回来的时候带着一身图稿和咖啡的味道。他在书房里待很久,灯亮到深夜。路过客厅的时候,他看我一眼,然后走开。那一眼很短,短到像不小心看到一只蚊子。我不介意,因为我有陆时砚。他会摸我,会抱我,会跟我说“今天吃罐头好不好”。他会把我的碗里倒满猫粮,会在下雨天把窗户关好。他是好人。
但沈昭序不坏。他只是离得远。
陆时砚给我取名叫“十年”。
“为什么叫十年?”沈昭序问。
陆时砚说:“因为十一年太长了,十年刚刚好。”
我不懂这些。我只知道,每次他喊“十年”,我就会跑过去。不是因为名字好听,是因为喊我的人是他。沈昭序也试着喊过我。“十年。”他喊了一声。我没有理。“十年。”又喊了一声。我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回去了。不是故意不理他,是因为他的声音不对。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是平的,像在念一个字,不是在叫一个生命。他不习惯。
我花了很长时间教他怎么叫我。不是用语言——猫不会说话。是站在那里,等他喊我的时候,转过脸来,看他。看很久。他看到我黄色的眼睛里有他的脸,那张总是没什么表情的脸。然后我再走开。下一次,他再喊,我再回头。慢慢地,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变了。不是平的,是有弧度的,像一座小小的拱桥。“十年。”的声音里,多了一点点温度,一点点期待,一点点也许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柔软。
有一天晚上,他第一次主动摸了我。
那是深夜。他加班回来,陆时砚已经睡着了。我趴在沙发上,眯着眼。他开门,换鞋,走到客厅,看见我。他蹲下来,看了我很久。然后伸出手,碰了碰我的头。只是一下,很轻,像怕弄碎什么。但我感觉到了——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冷,是紧张。他怕我不喜欢,怕我躲开。
我没有躲。
我抬起下巴,蹭了蹭他的手指。
他愣住了。然后他的手不再发抖了,从我的头摸到脖子,从脖子摸到背。一下一下地,很慢,很轻。他摸我的方式和他做任何事情一样——不紧不慢,每一个动作都想得很清楚。
“你接受我了?”他问,声音很轻,像在跟自己说话。
我咕噜咕噜起来。不是回答他,是因为舒服。但他好像把咕噜声当成了“是”。他笑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不是嘴角弯一下的那种笑,是真正的、从心底里溢出来的、安静的、不打扰任何人的笑。他笑起来很好看。
后来,陆时砚告诉他:猫会选人,不是人选猫。沈昭序被你选中了。
我现在知道那是真的。因为我选了陆时砚?不。我选了沈昭序。
陆时砚是把我带回家的人,是我喜欢的。但沈昭序是让我安心的人。他身上的味道,他的声音,他的安静,他摸我的方式——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不再可怕。街上很可怕,笼子很可怕,那些踢我的脚很可怕。但沈昭序不可怕。他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人,虽然他自己不知道。
他们吵架的时候,我会躲到床底下。
不是因为他们吵架吓到了我,是因为那个空间变了。平时那个家是暖的,像春天的阳光;吵架的时候是冷的,像冬天的风。我不喜欢冷。
他们第一次吵架是因为一只碗。沈昭序洗碗,陆时砚说没洗干净。沈昭序说洗干净了。两个人站在厨房里,谁都不说话了。我趴在沙发上,看着他们。沈昭序看着地板,陆时砚看着窗外。他们的距离很近,但看起来很遠。像两座岛,中间隔着海。海看不见,但你知道它在。
后来陆时砚说:“对不起。”
沈昭序说:“为什么道歉?”
“因为我说你碗没洗干净。”
“你没说错。确实没洗干净。”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沈昭序走过来,抱住了他。“以后如果我没洗干净,你直接说‘这个碗还有油’。不要说‘那个没洗干净’。因为‘那个没洗干净’听起来像在说我。”
陆时砚在他怀里笑了,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好。”他说。
然后他们一起洗了碗。沈昭序洗,陆时砚擦。水龙头哗哗地响,碗和碗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我从沙发上跳下来,走到厨房门口,蹲下来,看着他们。沈昭序看到我了,笑了一下。“十年,出去,这里有水。”
我没有动。陆时砚说:“它想陪我们。”
沈昭序没有再赶我。他们在厨房里洗碗,我在门口蹲着。水声,碗声,还有咕噜咕噜的声音——是我的。
我不担心他们了。他们会和好的。因为他们舍不得让对方难过太久。
陆时砚会做噩梦。
他会突然坐起来,大口大口地喘气,眼睛没有焦点。沈昭序会醒来,从身后抱住他。“我在。”他说。陆时砚靠在他怀里,呼吸一点一点地慢下来。我趴在床尾,看着他们。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他们身上。
“又做噩梦了?”沈昭序问。
“嗯。”
“梦到什么了?”
“梦到你走了。走了就不回来了。”
沈昭序抱紧了他。“我不会走的。”
“你以前也说过。”
“这次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这次我戴了戒指。”
陆时砚没有再说话,但他的手伸过来,握住了沈昭序的手。两只手,两枚银色的戒指,在月光下亮着。有时候沈昭序会失眠。他不说,但我知道——因为他翻身的次数太多了,一个真正睡着的人不会每几分钟翻一次身。我会从床尾爬过去,踩过陆时砚的腿,走到沈昭序胸口,趴下来。他睁开眼睛,看着我。“十年。”他喊了一声,声音很轻。
我把头靠在他的手腕上,那里的皮肤很薄,能感觉到脉搏在跳。一下一下的,很快。我咕噜咕噜起来。
他的心跳慢下来了。
“谢谢你。”他说。他没有说谢什么,但我懂。
后来他们领证了。那天他们穿了一样的白衬衫,出门前在镜子前站了很久。陆时砚说:“我们像双胞胎。”沈昭序说:“不像。你比我矮。”陆时砚瞪了他一眼,但手是牵着的。他们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红色的小本本。陆时砚把它放在茶几上,翻来覆去地看。沈昭序坐在旁边,也在看。
“我们结婚了。”陆时砚说。
“嗯。”
“你没什么想说的?”
沈昭序想了想。“十年还没喂。”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但嘴角是弯的。“好,喂猫。”
他们去厨房拿罐头的时候,我跳上茶几,看了看那个红色的小本本。上面有他们的照片,靠在一起,笑着。很好看。我闻了闻,有他们的味道。咖啡味和青草味混在一起,很安心。
他们把十年——我的名字——种成了一棵树。
那是我走之后的事了。我走的那天,阳光很好。我趴在窗台上,眯着眼睛,阳光很暖。我听到他们的声音,很远,像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十年。” “十年!”他们喊我。我想回应,但嗓子发不出声音。我想走过去,但身体动不了。我太老了。我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从一只壮年的猫变成了一只老猫,从能跳到窗台到要人抱上去。我知道这一天会来的。我只是没想到,它来的时候,我还是有点舍不得。
沈昭序把我从窗台上抱下来,放在怀里。他的手还是那样,很轻,很慢,一下一下地摸着我的背。
“十年。”他喊我。声音不是平的,是有弧度的,像一座小小的拱桥。那座拱桥里装了太多东西——装着这么多年的清晨和深夜,装着那些无声的陪伴和白天的等待,装着那句他从来没有说出口的“我爱你”。
我咕噜咕噜起来。不是回应他,是告诉他——我也爱你。
后来,我听到陆时砚在哭。哭了很久。沈昭序没有哭,他一个人抱着我在阳台上坐了一整夜。月光很好。我靠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和我第一天趴在他身上时一样,很快。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舍不得。我懂。
第二天早上,他把我放在一个小盒子里。然后他出门了。回来的时候,带回一棵小树苗和一个小相框。相框里是我趴在他胸口睡觉的照片。
“种树?”陆时砚问。
“嗯。槐树。”
陆时砚看着他,眼眶红了。“好,”他说,“槐树。”
他们去了郊外,种了那棵树。很小的一棵,才到沈昭序的腰。陆时砚说:“等它长大,我们可能已经不在了。”沈昭序说:“没关系。它会替我们活着。”
现在那棵树应该长大了。我想去看看。但我去不了了。不过没关系——我知道他们在。他们在那个家里,在那棵槐树下,在那个有阳光、有咖啡、有青草味道的地方。他们会好好的。因为他们是沈昭序和陆时砚。他们是我见过的最温柔的两个人。他们是我的人类。
我很高兴,我选了沈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