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番外:副cp

我从来不是什么稳重的人。

只是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被推着要做那个“可靠”的哥哥。要替弟弟挡掉麻烦,要在父母缺席的日子里把日子撑起来,要在所有人面前装出一副“我没事、我能扛”的样子。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快信了——阮檬是不会疼的,阮檬是不会慌的,阮檬永远都能稳住。

直到祝野出现。

第一次在社团见他时,他跟在祝驰身后,笑得没个正形,眼神却亮得扎人。我以为他和祝驰那群人一样,不过是把我当“装模作样的穷学长”来看笑话,所以我刻意保持距离,把所有的在意都藏在冷淡的壳里。我给他留过摄影的位置,写过没寄出去的信,甚至在雨夜把备用相机塞给他时,都要绷着脸说“只是顺手”。我怕被看穿,怕那些藏在体面底下的窘迫和自卑,被他一眼戳破。

可我没想到,他会在洗手间里说出那些话。

那天我身体不舒服,于是去到洗手间,站在虚掩的门外,听着他和别人一起骂我“贱”“装”“穷鬼死要面子”,血液瞬间冻成冰。我以为的关照,我以为的一点点靠近,原来都只是他眼里的“有趣”。我踹开门的那一刻,不是愤怒,是慌——慌到连质问的声音都在抖,怕他承认,更怕他眼里连一点愧疚都没有。

他果然没有。

他环着胳膊笑,说“还要我再说一遍吗”,然后擦着我的肩走过去,连一个眼神都没留给我。那之后我把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都锁进储物间,包括那封写了又划的信。我告诉自己,就当是看错了人,就当那些深夜里翻他摄影作品的瞬间,都是错觉。

可我骗不了自己。

大学毕业后,我和他彻底失联,直到我回国。

后来他开始疯了一样地找我,堵在公寓楼下,拦在公司门口,甚至在我醉得站不稳时,不由分说把我抱进怀里。我挣扎,我骂他,我扇他巴掌,可每一次推开,都能看见他眼底翻涌的偏执和疼。我怕他,更怕自己会心软——怕那些被我压下去的在意,会在他的靠近里死灰复燃。

那天在酒吧街,他抱着我,信息素裹着冷意压过来,我在他怀里挣得厉害,却在听见他低声说“我找了你好久”时,忽然就没了力气。我想起大学时他蹲在操场拍晚霞的样子,想起他把我的镜头擦得干干净净递回来时的指尖,想起他在我公寓楼下抽了一整夜烟的背影。

原来我从来都没放下过。

那些“滚”和“别来纠缠我”,从来都不是说给他听的,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怕再被他戳破狼狈,怕再被他的忽冷忽热灼伤,怕我好不容易筑起来的“稳重”外壳,会在他面前碎得一塌糊涂。

可当他拿着那封旧信站在雪夜里,眼睛红得像兔子,说“我那时候是混蛋,我怕你知道我喜欢你”时,我忽然就松了。

原来他和我一样,都在用骄傲伪装害怕。

我等这句话,等了三年。

等他从“看不惯”变成在意,等他从刻薄变成笨拙的温柔,等我自己敢承认——我也喜欢他,喜欢到愿意卸下所有伪装,愿意把那些藏在心底的脆弱和疼,都摊开给他看。

以后不用再装了。

不用再做那个永远可靠的阮檬,不用再把情绪藏在寡言里。我可以靠在他怀里,可以在他面前红眼睛,可以告诉他,我也会怕,也会疼,也会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想他。

就像现在这样,他抱着我,呼吸落在我颈窝,雪落在窗外。

我终于可以做回那个不那么稳重的、会心动的阮檬。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嬉皮笑脸的人。

只是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习惯了用吊儿郎当的样子藏起所有敏感和不安。怕被祝驰比下去,怕被人看穿我其实没那么洒脱,怕那些藏在骨子里的偏执,会把身边的人都吓跑。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快信了——祝野是没心没肺的,祝野是玩世不恭的,祝野永远都能笑着把一切翻篇。

直到阮檬出现。

第一次在社团见他时,他站在讲台上,白衬衫袖口挽得整齐,说话时语速很慢,眼神沉得像深潭。我以为他是那种端着架子的“好学生”,是祝驰嘴里“装模作样的穷学长”,所以我跟着起哄,跟着说刻薄话,把所有的在意都藏在嘲讽里。我嫉妒他能被所有人信赖,嫉妒他活得坦荡又稳重,更嫉妒自己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用“看不惯”来掩饰那点见不得光的心动。

可我没想到,他会一脚踹开洗手间的门。

那天我跟着一群人他们骂得正凶,话刚落,就看见他站在门口,脸色白得像纸,眼底泛着我从没见过的狼狈和疼。他声音抖得厉害,却还是抬着下巴问我“再说一遍”,我下意识回了一句,可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我看着他泛红的眼尾,忽然就慌了。那些刻薄话堵在喉咙里,半个字都吐不出来,只能硬着头皮扯出个笑,擦着他的肩走过去——我怕再待一秒,就会忍不住抱住他,告诉他那些话全是假的,告诉他我其实最喜欢他拍的夜景,最喜欢他认真做事的样子。

那之后我躲了他很久。

我把所有和他有关的照片都锁进抽屉,在社团里刻意避开他的视线,甚至故意跟别的人走得很近,想逼自己忘了他。可我骗不了自己。深夜里会翻他的朋友圈,会去他兼职的便利店蹲点,会在他公寓楼下抽一整夜的烟,看着那扇亮着暖光的窗户,才知道他所谓的“稳重”,不过是在硬扛生活的重量。

我开始疯了一样地找他。

大学毕业后,我彻底没了他的消息。直到听说他回了国内。

我堵在他公司楼下,拦在他回家的路上,甚至在他醉得站不稳时,不由分说把他抱进怀里。我知道我粗暴,知道我偏执,知道我把他推得越来越远,可我控制不住——我怕再失去他,怕他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刻薄的话背后,藏着我多少不敢说出口的喜欢。

那天在酒吧街,他在我怀里挣得厉害,扇我巴掌时指尖都在抖,可我却在他眼底看见了一丝慌乱。我抱着他,信息素裹着冷意压过去,听见他含糊地骂我“关你什么事”,忽然就红了眼。我找了他整整一周,怕他出事,怕他躲着我一辈子,怕那些藏在时光里的误会,再也没有解开的机会。

直到我在储物间找到那封信。

纸页泛黄,字迹清瘦,笔锋里藏着我从没见过的软。他说给我留了靠窗的位置,说别跟着祝驰学坏,说他其实挺喜欢我拍的照片。最后一行被划掉又描了一遍,墨迹晕开在“我喜欢你”四个字上。我把信按在胸口,指节泛白,才知道原来从很早以前,他就和我一样,在用骄傲伪装害怕。

雪夜里我站在他门口,看着他开门时眼底的倦意,忽然就不怕了。

我告诉他我错了,告诉他我那时候是混蛋,告诉他我怕他知道我喜欢他,怕他觉得我恶心。我看着他盯着那封信很久,然后抬起眼,眼底没了往日的冷硬,只剩一片平静的温柔。他说“我等这句话,等了三年”,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快得要炸开,上前一步抱住他,动作轻得像怕碰碎了什么。

原来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那些藏在刻薄里的心动,那些躲在嬉皮笑脸下的偏执,那些没说出口的喜欢,终于在这个雪夜,被他全部接住了。

以后不用再装了。

不用再做那个没心没肺的祝野,不用再把情绪藏在玩笑里。我可以抱着他,可以在他面前红眼睛,可以告诉他,我也会怕,也会疼,也会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想他。

就像现在这样,他靠在我怀里,呼吸落在我颈窝,雪落在窗外。

我终于可以做回那个敏感又偏执的、会爱人的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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