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番外终章:补偿
二十年后。
转眼又是一年跨年夜。
下午三点半,卫宁从书房走出来。
他穿一件藏青色圆领羊绒毛衣,配一条微阔的白色休闲裤,留着清爽利落的中短发。
四十三岁的人了,眉眼间只多了几分沉淀下来的沉稳温润,岁月竟像是格外偏爱他,没在他身上刻下半分风霜。
他走到院内的茶室,洛燕川听见脚步声,抬眼看来。
“忙完了?”
“嗯!”
卫宁在藤椅上坐下,双腿自然交叠,后背放松地往后靠,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敲着扶手。
院子里那棵十五年前亲手种下的桂花树,如今已经长到快两层楼高,枝繁叶茂,撑开一片浓密的绿荫。
这里是二十年前他们蜜月南下时,卫宁一眼就看中的地方。
他爱极了这里温润的气候——冬无湿冷,夏无酷暑,洛燕川便当场拍板买下这块地,为他建了这座依山傍水的庄园。
十年前开始,他们每年都会来这里小住两三次,过着曾经梦寐以求的日子。
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看书、下棋、喝茶、散步。
这里有比海城别墅大两倍不止的草坪院落,有花草树木,有鸟语花香;有猫,有鸡,有狗;还有彼此。
洛燕川起身走到他身边坐下,卫宁没抬头,却能感受到那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洛燕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眼神专注又温柔。
他如今鬓角藏着几根不易察觉的银丝,眼角也添了两道浅浅的细纹,其余的都没变,只是周身的气场愈发沉稳强大。
二十年前,大婚后第三天,洛老爷子就将董事长的位置,一并交到了洛燕川手上。
阳光从桂花树的缝隙里漏下来,碎金似的落在卫宁侧脸上。
他的皮肤依旧干净光滑,那双眼睛也依旧明亮清澈,和二十年前婚礼上的模样,分毫不差。
“看什么呢?我脸上有东西?”卫宁终于抬眼,唇角弯起一抹浅淡的笑意。
“嗯!”洛燕川坦坦荡荡,眼底盛满星光,“你脸上有我的爱,我在看我的爱人。”
卫宁的耳根瞬间染上薄红。
二十年多过去了,他还是对洛燕川的直白情话毫无抵抗力,总会被他突如其来的告白弄得脸颊发烫。
洛燕川见他这副模样,眼底的笑意愈发浓烈。
他伸手牵住卫宁的手,将人拉回卧房,抬脚轻轻带上房门,转身便将卫宁抵在墙上,低头吻了上去,带着积攒了一下午的温柔与急切。
卫宁趁换气的间隙轻轻推了推他,温热的呼吸带着急促的喘息,喷在洛燕川滚动的喉结上:“现在还是大白天呢。”
“没人规定白天不行。”洛燕川的声音低沉性感,带着诱人的磁性,“明天那群小崽子一来,你的心思就全在他们身上了,趁现在,你得先补偿我。”
“都多大年纪的人了,还跟孩子们争风吃醋。”卫宁笑着,用指尖轻轻点了点他的唇。
“我还不到五十,正是男人最好的年纪。”洛燕川咬了咬他的指尖,语气带着点委屈,“等他们来了,你又要拿‘孩子在跟前’当借口不让我碰,每次都要我憋好几天。”
卫宁心里有点发虚。
他当然不能说自己是故意的——谁让洛燕川在这方面的精力实在太过旺盛,时长和次数都让他有些招架不住。
偏偏他又不肯服输求饶,因为大多数时候是自己先嘴嗨撩拨的,只能找各种借口挽尊。
“人家都说男人过了四十就会有心无力,你怎么还这么精力旺盛……该不会偷偷吃什么补品了吧?”
“谢谢宁宁夸奖!你男人不需要那些东西,这是天生的实力。”
洛燕川低笑,再次低头吻住他的唇,舌尖强势地攻城略地,不让他再说出任何拖延的话,
二十多年的朝夕相处,他们早已把彼此刻进了骨血里。
卫宁了解他的每一个眼神,他也懂卫宁的每一个小心思。
二十多年来,他们对彼此的爱意只增不减,愈发醇厚。
卫宁那些欲拒还迎的拖延,在洛燕川听来全是最动人的情话,只会让他愈发炙热,恨不得将眼前人揉进骨血里,再也不分开。
两人相拥着倒在柔软的大床上,滚进温暖的被子里。
洛燕川耐心地褪去两人的衣衫,从卫宁光洁的额头、清澈的眼眸、泛红的耳尖,一路吻到精致的锁骨,最后回到他微微张合、诱人的唇上,与他缠绵厮磨,再慢慢与他融为一体。
整整三个多小时后,两人才相拥着去浴室洗了澡,换了衣服下楼吃晚饭。
翌日下午五点。
山下传来此起彼伏的汽车喇叭声和引擎声,车轮碾过碎石路的沙沙声,顺着山坡缓缓飘了上来。
紧接着,院门口的对讲喇叭里传来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喊声:“大伯!小伯!我们来看你们啦!”
卫宁将手里的旧书轻轻放回木盒。
这本是二十多年前在龙城,他和唐瑾言在路边地摊随手淘来的数学竞赛书。
后来他无意间发现,书页的包边里藏着三个娟秀的小字——“谢岚英”,那是他已故姑姑的名字。
当年,他把这三本藏着姑姑字迹的旧书,小心翼翼地收进了这个木盒里,一藏就是二十多年。
听见喊声,卫宁的嘴角弯起温柔的弧度。
“来了。”
洛燕川站起身,跟着他一起往门口走。
保镖刚把电动铁艺大门打开,外面就呼啦涌进来一列车队,像开闸的洪水,两辆主车在前,四辆安保车紧随其后。
没到一分钟,那两辆豪车就在门前停稳。
率先冲进来的是个十岁的小男孩,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人还没到跟前,声音就先传了过来:“小伯!小伯!我这次期末考了全班第三!您答应我的奖励可不能忘!”
“洛明泽你让开!明明是我先到的!”
身后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儿挤了上来,比男孩大一两岁,眉眼间依稀有洛燕回的影子,正是洛燕回的女儿齐温意。
她声音脆生生的,像咬了一口脆梨:“大伯,小伯,我考了全班第一!今年能不能让我多住几天呀?”
“都别挤,让让,让我先过——”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从人群后面慢悠悠地晃过来,个子已经快赶上卫宁了。
他是洛燕期的大儿子洛明霄,穿一件干净的白色厚卫衣,手里拎着行李箱,
脸上装出一副“我已经长大了,才不跟你们小孩子争”的矜持模样,
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却完完全全出卖了他心底的期待。
转眼又是一年跨年夜。
下午三点半,卫宁从书房走出来。
他穿一件藏青色圆领羊绒毛衣,配一条微阔的白色休闲裤,留着清爽利落的中短发。
四十三岁的人了,眉眼间只多了几分沉淀下来的沉稳温润,岁月竟像是格外偏爱他,没在他身上刻下半分风霜。
他走到院内的茶室,洛燕川听见脚步声,抬眼看来。
“忙完了?”
“嗯!”
卫宁在藤椅上坐下,双腿自然交叠,后背放松地往后靠,指尖有一搭没一搭地轻敲着扶手。
院子里那棵十五年前亲手种下的桂花树,如今已经长到快两层楼高,枝繁叶茂,撑开一片浓密的绿荫。
这里是二十年前他们蜜月南下时,卫宁一眼就看中的地方。
他爱极了这里温润的气候——冬无湿冷,夏无酷暑,洛燕川便当场拍板买下这块地,为他建了这座依山傍水的庄园。
十年前开始,他们每年都会来这里小住两三次,过着曾经梦寐以求的日子。
两耳不闻窗外事,每天看书、下棋、喝茶、散步。
这里有比海城别墅大两倍不止的草坪院落,有花草树木,有鸟语花香;有猫,有鸡,有狗;还有彼此。
洛燕川起身走到他身边坐下,卫宁没抬头,却能感受到那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洛燕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眼神专注又温柔。
他如今鬓角藏着几根不易察觉的银丝,眼角也添了两道浅浅的细纹,其余的都没变,只是周身的气场愈发沉稳强大。
二十年前,大婚后第三天,洛老爷子就将董事长的位置,一并交到了洛燕川手上。
阳光从桂花树的缝隙里漏下来,碎金似的落在卫宁侧脸上。
他的皮肤依旧干净光滑,那双眼睛也依旧明亮清澈,和二十年前婚礼上的模样,分毫不差。
“看什么呢?我脸上有东西?”卫宁终于抬眼,唇角弯起一抹浅淡的笑意。
“嗯!”洛燕川坦坦荡荡,眼底盛满星光,“你脸上有我的爱,我在看我的爱人。”
卫宁的耳根瞬间染上薄红。
二十年多过去了,他还是对洛燕川的直白情话毫无抵抗力,总会被他突如其来的告白弄得脸颊发烫。
洛燕川见他这副模样,眼底的笑意愈发浓烈。
他伸手牵住卫宁的手,将人拉回卧房,抬脚轻轻带上房门,转身便将卫宁抵在墙上,低头吻了上去,带着积攒了一下午的温柔与急切。
卫宁趁换气的间隙轻轻推了推他,温热的呼吸带着急促的喘息,喷在洛燕川滚动的喉结上:“现在还是大白天呢。”
“没人规定白天不行。”洛燕川的声音低沉性感,带着诱人的磁性,“明天那群小崽子一来,你的心思就全在他们身上了,趁现在,你得先补偿我。”
“都多大年纪的人了,还跟孩子们争风吃醋。”卫宁笑着,用指尖轻轻点了点他的唇。
“我还不到五十,正是男人最好的年纪。”洛燕川咬了咬他的指尖,语气带着点委屈,“等他们来了,你又要拿‘孩子在跟前’当借口不让我碰,每次都要我憋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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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他又不肯服输求饶,因为大多数时候是自己先嘴嗨撩拨的,只能找各种借口挽尊。
“人家都说男人过了四十就会有心无力,你怎么还这么精力旺盛……该不会偷偷吃什么补品了吧?”
“谢谢宁宁夸奖!你男人不需要那些东西,这是天生的实力。”
洛燕川低笑,再次低头吻住他的唇,舌尖强势地攻城略地,不让他再说出任何拖延的话,
二十多年的朝夕相处,他们早已把彼此刻进了骨血里。
卫宁了解他的每一个眼神,他也懂卫宁的每一个小心思。
二十多年来,他们对彼此的爱意只增不减,愈发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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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燕川耐心地褪去两人的衣衫,从卫宁光洁的额头、清澈的眼眸、泛红的耳尖,一路吻到精致的锁骨,最后回到他微微张合、诱人的唇上,与他缠绵厮磨,再慢慢与他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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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下午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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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院门口的对讲喇叭里传来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喊声:“大伯!小伯!我们来看你们啦!”
卫宁将手里的旧书轻轻放回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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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无意间发现,书页的包边里藏着三个娟秀的小字——“谢岚英”,那是他已故姑姑的名字。
当年,他把这三本藏着姑姑字迹的旧书,小心翼翼地收进了这个木盒里,一藏就是二十多年。
听见喊声,卫宁的嘴角弯起温柔的弧度。
“来了。”
洛燕川站起身,跟着他一起往门口走。
保镖刚把电动铁艺大门打开,外面就呼啦涌进来一列车队,像开闸的洪水,两辆主车在前,四辆安保车紧随其后。
没到一分钟,那两辆豪车就在门前停稳。
率先冲进来的是个十岁的小男孩,皮肤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人还没到跟前,声音就先传了过来:“小伯!小伯!我这次期末考了全班第三!您答应我的奖励可不能忘!”
“洛明泽你让开!明明是我先到的!”
身后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儿挤了上来,比男孩大一两岁,眉眼间依稀有洛燕回的影子,正是洛燕回的女儿齐温意。
她声音脆生生的,像咬了一口脆梨:“大伯,小伯,我考了全班第一!今年能不能让我多住几天呀?”
“都别挤,让让,让我先过——”
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从人群后面慢悠悠地晃过来,个子已经快赶上卫宁了。
他是洛燕期的大儿子洛明霄,穿一件干净的白色厚卫衣,手里拎着行李箱,
脸上装出一副“我已经长大了,才不跟你们小孩子争”的矜持模样,
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却完完全全出卖了他心底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