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记忆碎片3
秦司时第一次送花,送错了。
那是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一。
他捧着一大束白色洋桔梗站在沈温儒公寓楼下,西装革履,头发用发胶固定得一丝不苟,皮鞋擦得能反光。
花束里夹了一张卡片,上面只写了五个字——“给林溪水。”
没有署名,没有多余的话。
写废了四张卡片才定稿——
第一张写了“对不起”,划掉了;
第二张写了“你还好吗”,撕碎了;
第三张写了“我想见你”,揉成团塞进了大衣口袋。
他在银杏树下站了二十分钟。
银杏叶已经落了大半,金黄色的叶片铺了满地,踩上去沙沙响。
他低头看着自己手里那束花,忽然想起自己上次送林溪水花是什么时候,那天自己见苏晚的花没来得及送出,回来后随手给了林溪水。
那时候林溪水接过花,闻了一下,抬头看他,笑得眉眼弯弯,那个笑容他后来才知道是排练过的——连嘴角的弧度都对着镜子校准过好几遍。
他不是在怀念那个笑。
他是在想,自己居然从来没有问过林溪水喜欢什么花。
红玫瑰是助理买的,苏晚没要他就送了,理所当然,就像他理所当然地把林溪水当成苏晚的替身,理所当然地在离婚后又默许弟弟们把他留在秦家,理所当然地对他说了三年对不起却从没问过他需不需要听别的。
三楼阳台的门开了。
林溪水走出来,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高领毛衣和深灰色棉质长裤,赤脚踩在阳台的瓷砖上。
他手里拿着画笔,手指上沾着几抹没洗掉的天蓝色颜料,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发尾扫过肩胛骨的位置。
阳光从侧面打在他脸上,照得他太阳穴上淡青色的血管若隐若现。
他趴在栏杆上往下看。
秦司时抬头看着他。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秦司时的心跳漏了半拍——林溪水的眼神很平静,没有认出故人的惊喜,也没有面对陌生人的戒备,只是微微歪着头,像是在辨认一幅没有标签的画。
“秦司时?”林溪水的声音从三楼传下来,沙哑而清晰。
“是我。”
“你来找沈医生吗?他上班去了。”
“我找你。”
林溪水的睫毛扑闪了一下。
他把画笔换到左手,右手撑在栏杆上,身子微微往前探了探。
这个姿势让他本就纤细的腰肢在高领毛衣下收得更紧了,衣摆微微上提,露出一小截被裤腰遮住一半的腰侧皮肤。
他低头看着秦司时手里的那束白色洋桔梗,眨了眨眼。
“这是给我的?”
秦司时点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就买了白色的。”
他顿了顿,想起上次在沈温儒家看到花瓶里的白色雏菊,“上次看到你花瓶里插的是白色的。”
林溪水沉默了几秒。
他好像不太记得自己花瓶里插了什么花,但那些花确实是他自己挑的——白色的雏菊,花店老板说雏菊的花期长,他就要了最白的。
他低头看着秦司时手里那束洋桔梗,层层叠叠的白色花瓣在秋风里轻轻颤动,每一朵都开得正好。
“你等一下。”他说。
然后转身进了屋,阳台门没关。
过了大概一分钟,楼下单元门的门禁响了——咔嗒一声,门开了。
秦司时走上去的时候脚步很慢。
他在三楼门口站定,门已经开了,林溪水站在玄关处等他。
米白色毛衣的领口有点大,锁骨从领口边缘露出一点点,肩膀的线垂到了上臂。
赤脚踩在木地板上,脚背很白,脚趾因为地板凉而微微蜷着。
左手手指上还残留着那几抹天蓝色颜料,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醒目,像一小片不小心画在宣纸上的晴空。
“进来吧,”林溪水往后退了一步,让出通道,“但是不用换鞋——沈医生今天拖地了,说可以穿鞋进。”
秦司时走进去,把花束递给他。
“给你。”
林溪水接过来,低头闻了一下。
洋桔梗几乎没有什么香味,但他还是闻得很认真,鼻尖埋进层层叠叠的花瓣里,睫毛在花束上方扑闪了两下。
然后他抬起头,朝秦司时笑了一下——不是完美校准的微笑,他嘴角只翘起一边的、有点不好意思的笑,唇珠被挤得微微鼓起,和他在医院里第一次对秦清妤笑的时候一模一样。
“谢谢。我以前应该没有人送过我花。”
秦司时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
他想说“我送过”,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送的那束红玫瑰不是送给林溪水的,是送给“苏晚的替身”的。
那张黑卡,那枚戒指,那句“我会给你一个家”——都是送给苏晚的。
他从来没有送过林溪水任何属于林溪水自己的东西。
林溪水没注意到他的表情。
他转身走到客厅,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花瓶——那个沈温儒特意给他买的细颈圆肚瓶。
他把花插进瓶子里,歪头看了看,又抽出来重新插了一遍,把最长的那枝挪到左边,最饱满的那朵朝向沙发的方向。
他的手指在花茎间穿来穿去,指腹上残留的蓝色颜料蹭在绿色的茎杆上,留下一道极淡的痕。
“你坐吧。”他头也不回地说,声音依旧是那种沙哑的软调,“沈医生说你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所以也算是我的朋友。不用太客气。”
秦司时在沙发上坐下。
沙发上搭着一条浅灰色的毯子,茶几上摊着一本速写本和几支散放的水彩笔。
速写本翻到的一页上画着楼下那棵银杏树,树干歪歪扭扭,叶子用藤黄和赭石调成了深浅不一的金色,树下站着一个穿墨绿色风衣的长发人影——那是秦清妤。
画角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银杏树下的画家。
字写得不太好,“银”字多了一横,“杏”字缺了半边,像是写到一半被打断了。
“这是你画的?”秦司时拿起速写本。
“嗯。”林溪水把花瓶摆好,走过来坐在沙发另一头,膝盖蜷起来踩在沙发边缘,双臂环着小腿。
这个姿态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以前他在秦家客厅里总是正襟危坐,腰背挺直,双腿并拢斜放,像一个被训练过的礼仪小姐。
现在他只是随意地蜷着,脚跟陷进沙发垫里,裤子往上缩了一截,露出脚踝上那一小片还没完全消掉的淡青色淤痕——那是上次在阳台磕到花盆留下的。
“画得不好,”林溪水看着自己的画,有点不好意思地歪了一下嘴角,“但是沈医生说画多了就会好的。他已经夸了我六次了,我觉得第七次应该就是真话了。”
“他从来不撒谎。”秦司时说。
林溪水偏过头看了他一眼。
“你很了解沈医生?”
“认识三十年了。”
“三十年。”林溪水重复了一遍,眼睛里闪过一丝很淡的向往,“好长。我什么都不记得,连昨天画了什么都要想半天。”
他把下巴搁在膝盖上,睫毛垂下来,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扇形的阴影。
秦司时看着他。
晨光照在他侧脸上,勾勒出他纤细的轮廓——从额角到下颏,从锁骨到膝盖,整个人蜷在沙发角落里,像一只正在晒太阳的、还没有完全卸下警觉的猫。
他想说“我们以前也认识”,但他忍住了。
沈温儒说过,不能刺激他的记忆。
而且他自己也知道——那些记忆对林溪水来说,算不上什么值得想起来的好事。
“我能请你吃饭吗?”秦司时问。
林溪水从膝盖上抬起头,眨了眨眼。
“什么时候?”
“明天。或者今天。”
“今天沈医生中午不回来,我要自己做饭。”林溪水想了想,“你会做饭吗?”
“不会。”
“那你请我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林溪水歪着头想了片刻。
“火锅。鸳鸯锅底,一半麻辣一半番茄,羊肉要厚切的。还有虾滑、毛肚、黄喉、鸭血、苕皮。最后还要一份红糖糍粑。”他说完忽然顿住了,眉头微微皱起来,那双上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困惑。“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我好像没有吃过火锅——至少醒来以后没有。”
秦司时的手指在膝盖上攥紧了。
林溪水戒断反应发作时说的梦话——火锅,鸳鸯锅底,羊肉厚切,虾滑毛肚黄喉鸭血。
一模一样,一个字都不差。
那是林溪水被沈温儒问“想吃点什么”时说的,那时候他在发抖在冒冷汗,在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把最想吃的所有东西都说了出来。
那是他真实的喜好——不是演的,不是讨好人用的,是藏在他骨子里的、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的、属于自己的口味。
秦司时张了张嘴,想说“你以前就很爱吃火锅”,但他只是点了点头。
“好。那就火锅。”
那天中午,他们在火锅店吃了两个半小时。
林溪水烫毛肚的时候手法很生疏——筷子夹不稳,毛肚两次滑进锅里找不到了。
但他对每种菜烫几秒有本能的直觉——毛肚七上八下十五秒,鸭血浮起来就能吃,苕皮要煮到半透明,虾滑变粉就可以捞。
他吃着吃着忽然停下来,盯着锅里翻滚的红油,筷子悬在半空。
“怎么了?”秦司时问。
“我以前应该吃过火锅。”林溪水说。
不是疑问句。
“为什么这么想?”
“因为我记得这些菜要烫多久。但我记不起和谁吃的,什么时候吃的,在哪里吃的。”他把筷子放下来,垂下眼睛,睫毛上沾了火锅的热气凝成的水珠,湿漉漉的。
“梦里面没有火锅。梦里面都是……别的东西。”
秦司时没有说话。
他把涮好的羊肉夹到林溪水的碟子里,林溪水低头吃了一口,嚼着嚼着,忽然问道,
“你以前也给我夹过菜吗?”
秦司时的筷子停在半空。
“不知道。就是觉得你夹菜的动作很熟悉。”林溪水嚼完那片羊肉,舔了一下嘴角的芝麻酱,“你以前是不是认识我?”
秦司时的手指在筷子尾端收紧了。
“认识。”
“我们是什么关系?”
沉默。
火锅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红油翻滚,蒸汽模糊了两人之间的视线。
秦司时看着对面这张在蒸汽后面微微变形却依旧精致的脸,看着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里纯粹的、不加任何算计的疑问,他忽然意识到——这是老天给他的第二次机会。
不是让林溪水原谅他,不是让林溪水回到他身边,而是让他重新介绍自己——不是作为丈夫,不是作为金主,不是作为那个默许他沉沦的帮凶。
“我想重新认识你。”他说。
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唇齿间仔细斟酌过的,“作为朋友,我的名字叫秦司时。”
林溪水愣住了。
过了片刻,他的睫毛颤了颤,把筷子放下,端起桌上的酸梅汤喝了一口。
杯沿在他颜色很淡的下唇上压出一道浅浅的水痕,放下来的时候,他抿了抿嘴。
“那你告诉我,”他说,“我以前是不是欠你什么?梦里有你——不是噩梦,是那种很远的、模糊的梦。你坐在我对面,在说什么,表情很难过。你是不是……”他停了一下,手指在杯沿上慢慢画着圈,“是不是被我欠了什么东西,所以才来找我要了?”
秦司时闭上眼睛。
火锅的热气冲在他脸上,烫得眼眶发酸。
“不,”他说,“是我欠你。”
林溪水没有追问。
他只是“哦”了一声,把杯沿上画圈的指尖停下来,继续低头吃东西。
毛肚在红锅里翻了两翻,鸭血在番茄锅里越滚越胀。
从那天起,秦司时每周至少来三次。
他不是每次都带花,有时候带一盒草莓,每一颗都挑了最大最红的;
有时候带几本画册,是他在网上搜“水彩入门必看”后一本一本下单的;
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是站在银杏树下按门铃,等林溪水从阳台上探出头来,朝他挥挥手说“你上来吧”。
他开始学做饭。
第一次煮面,鸡蛋煎糊了,面坨成了一团,汤是凉的。
林溪水尝了一口,很认真地咀嚼了十几下,然后说“比沈医生第一次煮的面好吃”。
秦司时知道这句话很大概率是安慰,但他还是把这句话在心里反复播放了好几天。
他陪林溪水散步。
下午三点,阳光最好的时候,他们会沿着公寓附近那条种满法国梧桐的小路走一圈。
林溪水走得很慢,有时候会停下来蹲在路边看一只蜗牛爬过人行道,有时候会仰头看着梧桐叶从枝头落下来,伸手去接。
有一次他接到了一片叶子,把它举到秦司时面前说“你看这片叶子比巴掌还大”。
秦司时看着他的眼睛——那双上挑的眼睛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安静的、不刺眼的光。
他忽然觉得自己以前从来没有陪林溪水散过步。
没有看过他蹲在路边看蜗牛的侧脸,没有见过他伸手接落叶时嘴角翘起的弧度,不知道他会把好看的落叶夹进速写本里。
他陪他画画。
林溪水画画的时候很安静——跪在茶几前,毛衣袖口卷到手肘,露出纤细白净的小臂,脊背微微弓起形成一个柔和的弧。
有时他会咬着下唇,把淡粉色的唇瓣咬出一小片泛白的牙印,眉头微微皱着,认真得像个在写作业的小学生。
画得不好的时候会用笔杆敲自己的额头,敲完之后额头会留下一道极浅的红印。
秦司时坐在沙发上看他画,不说话,不打扰,只是在他需要换水的时候去厨房接一杯干净的温水,在他把颜料弄到手肘上的时候递一张湿纸巾。
有一次林溪水画到一半,忽然转过头来问他:“你每次都坐在这里看,不无聊吗?”
“不无聊。”
“为什么?”
秦司时沉默了一下,然后如实回答:“因为你画的很认真,我想多看看你。”
林溪水眨了眨眼,低下头继续画,耳垂上泛起一层很淡很淡的粉。
那些碎片的记忆还在回来。
不是洪水,是潮水。
隔几天来一点,隔几天退一点,每一次退潮之后都留下更多东西。
有一天晚上,林溪水又做了那个梦。
梦里秦司时坐在海边的栈道尽头,夕阳在他身后融成一片金红色的光幕。
他说“我要跟你离婚”,声音在风里被吹散了一半。
但梦的结尾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梦的结尾,他拖着箱子走到门口,秦司时站在楼梯上没有下来。
他回头看的那一眼里,秦司时的表情不是冷漠,是比冷漠更难看的、被愧疚和自我厌恶拧在一起的痛苦。
然后他醒了。
醒来的时候手正放在自己胸口上,心跳平稳,额头有一层薄汗,但不冷。
他没有告诉秦司时他梦见了什么。
但他发现,自己现在看秦司时的时候,不再只是看到“一个看起来很眼熟的人”。
他看到的是这个人坐在火锅对面给他夹羊肉的样子,是这个人把煎糊了的鸡蛋放在自己碗里、把没糊的给他的样子,是这个人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他画画、从来不催他、不要求他、不对他说对不起的样子。
还有那个在梦里站在楼梯上、没有下来的人。
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两个人拼在一起。
十一月下旬的一个傍晚,天色暗得早。
林溪水和秦司时散步回来,还没走到公寓楼下,天就下起了雨。
不是暴雨,是那种细细密密的秋雨,凉得透骨。
秦司时脱下风衣披在林溪水头上,两个人一起在雨里跑回楼下。
他按密码的时候手指发抖——湿了水之后更凉了,指尖泛着不太健康的淡紫色。
开门的时候不小心磕到了门框上,手背划了一道浅浅的红痕。
秦司时接过手帮他开了门,上楼。
沈温儒还没下班,客厅里只亮着一盏落地灯,暖黄色的光圈缩在沙发角落。
林溪水换掉湿了的毛衣,套上那件过大的旧卫衣,窝进沙发里,把毯子拉到下巴。
秦司时去厨房给他倒了一杯热水,放在他手心里让他捧着。
林溪水捧着水杯,手指慢慢恢复了正常的颜色。
雨在外面越下越大,雨点敲在阳台的遮雨棚上发出密集而沉闷的声响。他忽然开口:“秦司时,我以前是做什么的?”
秦司时坐在沙发另一头,手里也捧着一杯热水。
“你以前在秦家——是我的妻子。”
“是爱你的那种妻子,还是不爱你的那种?”林溪水问。
这句话问得很直白,和他刚醒来时所有的提问一样直白——没有试探,没有迂回,只有纯粹的想知道答案。
“一开始我以为你爱我,”秦司时说,“后来我才知道,你只是想活下去。”
林溪水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杯子里热水升起的白汽,睫毛被水汽濡湿。
“那后来呢?”
“后来你走了。我把你留下了。不是因为你爱我,是因为我需要你。”
林溪水点了点头。
他点得很慢,像是在消化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但不完全属于现在的自己的复杂公式。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雨声填满了空白。
“那你现在来找我,是因为需要我,还是因为别的?”
“因为我想认识你。”
“你已经认识我了。”
“不一样。”秦司时说,“以前我认识的林溪水是苏晚的替身,后来是被同化教条的。但我从来没有认识过真正的林溪水——那个喜欢白色花的林溪水,那个画银杏树画不好的林溪水,那个吃火锅知道毛肚要七上八下的林溪水,那个在雨里伸手接落叶的林溪水。我想认识的是这个人。”
林溪水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水杯磕在玻璃桌面上发出清脆的一声轻响。
他转过头看着秦司时,那双上挑的眼睛在落地灯的昏黄光圈里闪着安静的、清澈的光。
眼底还有梦境的残片在浮沉,也有雨声和热水蒸气的氤氲。
但更多的是困惑——不是恐惧,不是抗拒,只是困惑。
像一个正在解一道很难的数学题的孩子,所有的条件和公式都摆在他面前了,但他不知道怎么下手,不知道条件是不是真的,公式是不是对的。
“可是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他低下头,手指攥紧了毯子边缘,“我做的梦有的有你——在梦里你是好的,有时候也是不好的人。我记得你在海边和我说过什么,说完你就转身走了。然后你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没有下来。但那又是梦——它不一定是真的。我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
他看着秦司时,眼底的困惑凝成一层极薄的水光,“我不知道该怎么相信你。也不知道你值不值得相信。”
秦司时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
那块堵住的东西不是愧疚——愧疚是他熟悉的,是他习惯了,是他几乎可以打包携带的随身物品。
这比愧疚更重,也更复杂。
他叫秦司时,这辈子做过很多错事,大部分都和刘林溪水有关。
他以前觉得对不起就够了,现在才发现对不起什么都不是。
对不起是没用的。
“不用现在就相信。”他把自己的杯子也放在茶几上,往前倾了倾身,认真地看着林溪水,“你现在的感受,就是对的。你可以怕我,可以不信任我,可以推开我。这些都是对的。因为你自己的感受比任何人的回忆、任何人的道歉、任何人的‘对不起’都重要。”
他把手放在茶几上,手心朝上,摊开放在林溪水面前。
那是一只安稳的、静止的、不做任何主动的手——只是放在那里。
“但如果你做噩梦了,可以随时叫我。我晚上不关机。”
林溪水看着他摊开的手掌。
落地灯的光照在那只手的掌纹上——事业线很长,感情线很乱,生命线在中间分了一道岔,像是某年某月某日做过一个会改变一生的选择。
他伸出手,把自己的手指放在了那只手掌上。
不是握,只是放着。
指尖微微凉,停在秦司时的掌心里,像一片刚落下来的叶子。
“你的手很暖。”他说。
秦司时没有收拢手指。
他就那样摊着掌心,让林溪水的指尖停在自己手里。
窗外的雨还在下,阳台上的风铃被雨打湿了,发不出声音。
第二天早上,沈温儒回来拿忘在家里的病历夹。
他推开门,看到林溪水窝在沙发角落里,身上裹着那条浅灰色毯子,眼睛闭着,呼吸均匀。
秦司时坐在沙发另一头,也睡着了,头歪在沙发靠背上。
两个人中间隔了不到一臂的距离,林溪水的手搁在秦司时摊开的掌心上。
茶几上两杯水都凉透了,杯底在桌面凝了一圈水印。
沈温儒站在玄关,看了几秒。
然后他转身把门轻轻带上,没有出声。
皮鞋踩在走廊里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他下了两层楼梯才拿出手机,给秦司时发了条消息。
“给他带早饭。豆浆加糖。他喜欢甜的——失忆前就喜欢。”
那是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一。
他捧着一大束白色洋桔梗站在沈温儒公寓楼下,西装革履,头发用发胶固定得一丝不苟,皮鞋擦得能反光。
花束里夹了一张卡片,上面只写了五个字——“给林溪水。”
没有署名,没有多余的话。
写废了四张卡片才定稿——
第一张写了“对不起”,划掉了;
第二张写了“你还好吗”,撕碎了;
第三张写了“我想见你”,揉成团塞进了大衣口袋。
他在银杏树下站了二十分钟。
银杏叶已经落了大半,金黄色的叶片铺了满地,踩上去沙沙响。
他低头看着自己手里那束花,忽然想起自己上次送林溪水花是什么时候,那天自己见苏晚的花没来得及送出,回来后随手给了林溪水。
那时候林溪水接过花,闻了一下,抬头看他,笑得眉眼弯弯,那个笑容他后来才知道是排练过的——连嘴角的弧度都对着镜子校准过好几遍。
他不是在怀念那个笑。
他是在想,自己居然从来没有问过林溪水喜欢什么花。
红玫瑰是助理买的,苏晚没要他就送了,理所当然,就像他理所当然地把林溪水当成苏晚的替身,理所当然地在离婚后又默许弟弟们把他留在秦家,理所当然地对他说了三年对不起却从没问过他需不需要听别的。
三楼阳台的门开了。
林溪水走出来,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高领毛衣和深灰色棉质长裤,赤脚踩在阳台的瓷砖上。
他手里拿着画笔,手指上沾着几抹没洗掉的天蓝色颜料,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肩头,发尾扫过肩胛骨的位置。
阳光从侧面打在他脸上,照得他太阳穴上淡青色的血管若隐若现。
他趴在栏杆上往下看。
秦司时抬头看着他。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秦司时的心跳漏了半拍——林溪水的眼神很平静,没有认出故人的惊喜,也没有面对陌生人的戒备,只是微微歪着头,像是在辨认一幅没有标签的画。
“秦司时?”林溪水的声音从三楼传下来,沙哑而清晰。
“是我。”
“你来找沈医生吗?他上班去了。”
“我找你。”
林溪水的睫毛扑闪了一下。
他把画笔换到左手,右手撑在栏杆上,身子微微往前探了探。
这个姿势让他本就纤细的腰肢在高领毛衣下收得更紧了,衣摆微微上提,露出一小截被裤腰遮住一半的腰侧皮肤。
他低头看着秦司时手里的那束白色洋桔梗,眨了眨眼。
“这是给我的?”
秦司时点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就买了白色的。”
他顿了顿,想起上次在沈温儒家看到花瓶里的白色雏菊,“上次看到你花瓶里插的是白色的。”
林溪水沉默了几秒。
他好像不太记得自己花瓶里插了什么花,但那些花确实是他自己挑的——白色的雏菊,花店老板说雏菊的花期长,他就要了最白的。
他低头看着秦司时手里那束洋桔梗,层层叠叠的白色花瓣在秋风里轻轻颤动,每一朵都开得正好。
“你等一下。”他说。
然后转身进了屋,阳台门没关。
过了大概一分钟,楼下单元门的门禁响了——咔嗒一声,门开了。
秦司时走上去的时候脚步很慢。
他在三楼门口站定,门已经开了,林溪水站在玄关处等他。
米白色毛衣的领口有点大,锁骨从领口边缘露出一点点,肩膀的线垂到了上臂。
赤脚踩在木地板上,脚背很白,脚趾因为地板凉而微微蜷着。
左手手指上还残留着那几抹天蓝色颜料,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醒目,像一小片不小心画在宣纸上的晴空。
“进来吧,”林溪水往后退了一步,让出通道,“但是不用换鞋——沈医生今天拖地了,说可以穿鞋进。”
秦司时走进去,把花束递给他。
“给你。”
林溪水接过来,低头闻了一下。
洋桔梗几乎没有什么香味,但他还是闻得很认真,鼻尖埋进层层叠叠的花瓣里,睫毛在花束上方扑闪了两下。
然后他抬起头,朝秦司时笑了一下——不是完美校准的微笑,他嘴角只翘起一边的、有点不好意思的笑,唇珠被挤得微微鼓起,和他在医院里第一次对秦清妤笑的时候一模一样。
“谢谢。我以前应该没有人送过我花。”
秦司时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
他想说“我送过”,但他说不出口——因为他送的那束红玫瑰不是送给林溪水的,是送给“苏晚的替身”的。
那张黑卡,那枚戒指,那句“我会给你一个家”——都是送给苏晚的。
他从来没有送过林溪水任何属于林溪水自己的东西。
林溪水没注意到他的表情。
他转身走到客厅,从茶几下面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花瓶——那个沈温儒特意给他买的细颈圆肚瓶。
他把花插进瓶子里,歪头看了看,又抽出来重新插了一遍,把最长的那枝挪到左边,最饱满的那朵朝向沙发的方向。
他的手指在花茎间穿来穿去,指腹上残留的蓝色颜料蹭在绿色的茎杆上,留下一道极淡的痕。
“你坐吧。”他头也不回地说,声音依旧是那种沙哑的软调,“沈医生说你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所以也算是我的朋友。不用太客气。”
秦司时在沙发上坐下。
沙发上搭着一条浅灰色的毯子,茶几上摊着一本速写本和几支散放的水彩笔。
速写本翻到的一页上画着楼下那棵银杏树,树干歪歪扭扭,叶子用藤黄和赭石调成了深浅不一的金色,树下站着一个穿墨绿色风衣的长发人影——那是秦清妤。
画角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银杏树下的画家。
字写得不太好,“银”字多了一横,“杏”字缺了半边,像是写到一半被打断了。
“这是你画的?”秦司时拿起速写本。
“嗯。”林溪水把花瓶摆好,走过来坐在沙发另一头,膝盖蜷起来踩在沙发边缘,双臂环着小腿。
这个姿态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以前他在秦家客厅里总是正襟危坐,腰背挺直,双腿并拢斜放,像一个被训练过的礼仪小姐。
现在他只是随意地蜷着,脚跟陷进沙发垫里,裤子往上缩了一截,露出脚踝上那一小片还没完全消掉的淡青色淤痕——那是上次在阳台磕到花盆留下的。
“画得不好,”林溪水看着自己的画,有点不好意思地歪了一下嘴角,“但是沈医生说画多了就会好的。他已经夸了我六次了,我觉得第七次应该就是真话了。”
“他从来不撒谎。”秦司时说。
林溪水偏过头看了他一眼。
“你很了解沈医生?”
“认识三十年了。”
“三十年。”林溪水重复了一遍,眼睛里闪过一丝很淡的向往,“好长。我什么都不记得,连昨天画了什么都要想半天。”
他把下巴搁在膝盖上,睫毛垂下来,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扇形的阴影。
秦司时看着他。
晨光照在他侧脸上,勾勒出他纤细的轮廓——从额角到下颏,从锁骨到膝盖,整个人蜷在沙发角落里,像一只正在晒太阳的、还没有完全卸下警觉的猫。
他想说“我们以前也认识”,但他忍住了。
沈温儒说过,不能刺激他的记忆。
而且他自己也知道——那些记忆对林溪水来说,算不上什么值得想起来的好事。
“我能请你吃饭吗?”秦司时问。
林溪水从膝盖上抬起头,眨了眨眼。
“什么时候?”
“明天。或者今天。”
“今天沈医生中午不回来,我要自己做饭。”林溪水想了想,“你会做饭吗?”
“不会。”
“那你请我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
林溪水歪着头想了片刻。
“火锅。鸳鸯锅底,一半麻辣一半番茄,羊肉要厚切的。还有虾滑、毛肚、黄喉、鸭血、苕皮。最后还要一份红糖糍粑。”他说完忽然顿住了,眉头微微皱起来,那双上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困惑。“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我好像没有吃过火锅——至少醒来以后没有。”
秦司时的手指在膝盖上攥紧了。
林溪水戒断反应发作时说的梦话——火锅,鸳鸯锅底,羊肉厚切,虾滑毛肚黄喉鸭血。
一模一样,一个字都不差。
那是林溪水被沈温儒问“想吃点什么”时说的,那时候他在发抖在冒冷汗,在快要撑不住的时候把最想吃的所有东西都说了出来。
那是他真实的喜好——不是演的,不是讨好人用的,是藏在他骨子里的、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的、属于自己的口味。
秦司时张了张嘴,想说“你以前就很爱吃火锅”,但他只是点了点头。
“好。那就火锅。”
那天中午,他们在火锅店吃了两个半小时。
林溪水烫毛肚的时候手法很生疏——筷子夹不稳,毛肚两次滑进锅里找不到了。
但他对每种菜烫几秒有本能的直觉——毛肚七上八下十五秒,鸭血浮起来就能吃,苕皮要煮到半透明,虾滑变粉就可以捞。
他吃着吃着忽然停下来,盯着锅里翻滚的红油,筷子悬在半空。
“怎么了?”秦司时问。
“我以前应该吃过火锅。”林溪水说。
不是疑问句。
“为什么这么想?”
“因为我记得这些菜要烫多久。但我记不起和谁吃的,什么时候吃的,在哪里吃的。”他把筷子放下来,垂下眼睛,睫毛上沾了火锅的热气凝成的水珠,湿漉漉的。
“梦里面没有火锅。梦里面都是……别的东西。”
秦司时没有说话。
他把涮好的羊肉夹到林溪水的碟子里,林溪水低头吃了一口,嚼着嚼着,忽然问道,
“你以前也给我夹过菜吗?”
秦司时的筷子停在半空。
“不知道。就是觉得你夹菜的动作很熟悉。”林溪水嚼完那片羊肉,舔了一下嘴角的芝麻酱,“你以前是不是认识我?”
秦司时的手指在筷子尾端收紧了。
“认识。”
“我们是什么关系?”
沉默。
火锅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红油翻滚,蒸汽模糊了两人之间的视线。
秦司时看着对面这张在蒸汽后面微微变形却依旧精致的脸,看着那双微微上挑的眼睛里纯粹的、不加任何算计的疑问,他忽然意识到——这是老天给他的第二次机会。
不是让林溪水原谅他,不是让林溪水回到他身边,而是让他重新介绍自己——不是作为丈夫,不是作为金主,不是作为那个默许他沉沦的帮凶。
“我想重新认识你。”他说。
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唇齿间仔细斟酌过的,“作为朋友,我的名字叫秦司时。”
林溪水愣住了。
过了片刻,他的睫毛颤了颤,把筷子放下,端起桌上的酸梅汤喝了一口。
杯沿在他颜色很淡的下唇上压出一道浅浅的水痕,放下来的时候,他抿了抿嘴。
“那你告诉我,”他说,“我以前是不是欠你什么?梦里有你——不是噩梦,是那种很远的、模糊的梦。你坐在我对面,在说什么,表情很难过。你是不是……”他停了一下,手指在杯沿上慢慢画着圈,“是不是被我欠了什么东西,所以才来找我要了?”
秦司时闭上眼睛。
火锅的热气冲在他脸上,烫得眼眶发酸。
“不,”他说,“是我欠你。”
林溪水没有追问。
他只是“哦”了一声,把杯沿上画圈的指尖停下来,继续低头吃东西。
毛肚在红锅里翻了两翻,鸭血在番茄锅里越滚越胀。
从那天起,秦司时每周至少来三次。
他不是每次都带花,有时候带一盒草莓,每一颗都挑了最大最红的;
有时候带几本画册,是他在网上搜“水彩入门必看”后一本一本下单的;
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是站在银杏树下按门铃,等林溪水从阳台上探出头来,朝他挥挥手说“你上来吧”。
他开始学做饭。
第一次煮面,鸡蛋煎糊了,面坨成了一团,汤是凉的。
林溪水尝了一口,很认真地咀嚼了十几下,然后说“比沈医生第一次煮的面好吃”。
秦司时知道这句话很大概率是安慰,但他还是把这句话在心里反复播放了好几天。
他陪林溪水散步。
下午三点,阳光最好的时候,他们会沿着公寓附近那条种满法国梧桐的小路走一圈。
林溪水走得很慢,有时候会停下来蹲在路边看一只蜗牛爬过人行道,有时候会仰头看着梧桐叶从枝头落下来,伸手去接。
有一次他接到了一片叶子,把它举到秦司时面前说“你看这片叶子比巴掌还大”。
秦司时看着他的眼睛——那双上挑的眼睛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安静的、不刺眼的光。
他忽然觉得自己以前从来没有陪林溪水散过步。
没有看过他蹲在路边看蜗牛的侧脸,没有见过他伸手接落叶时嘴角翘起的弧度,不知道他会把好看的落叶夹进速写本里。
他陪他画画。
林溪水画画的时候很安静——跪在茶几前,毛衣袖口卷到手肘,露出纤细白净的小臂,脊背微微弓起形成一个柔和的弧。
有时他会咬着下唇,把淡粉色的唇瓣咬出一小片泛白的牙印,眉头微微皱着,认真得像个在写作业的小学生。
画得不好的时候会用笔杆敲自己的额头,敲完之后额头会留下一道极浅的红印。
秦司时坐在沙发上看他画,不说话,不打扰,只是在他需要换水的时候去厨房接一杯干净的温水,在他把颜料弄到手肘上的时候递一张湿纸巾。
有一次林溪水画到一半,忽然转过头来问他:“你每次都坐在这里看,不无聊吗?”
“不无聊。”
“为什么?”
秦司时沉默了一下,然后如实回答:“因为你画的很认真,我想多看看你。”
林溪水眨了眨眼,低下头继续画,耳垂上泛起一层很淡很淡的粉。
那些碎片的记忆还在回来。
不是洪水,是潮水。
隔几天来一点,隔几天退一点,每一次退潮之后都留下更多东西。
有一天晚上,林溪水又做了那个梦。
梦里秦司时坐在海边的栈道尽头,夕阳在他身后融成一片金红色的光幕。
他说“我要跟你离婚”,声音在风里被吹散了一半。
但梦的结尾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梦的结尾,他拖着箱子走到门口,秦司时站在楼梯上没有下来。
他回头看的那一眼里,秦司时的表情不是冷漠,是比冷漠更难看的、被愧疚和自我厌恶拧在一起的痛苦。
然后他醒了。
醒来的时候手正放在自己胸口上,心跳平稳,额头有一层薄汗,但不冷。
他没有告诉秦司时他梦见了什么。
但他发现,自己现在看秦司时的时候,不再只是看到“一个看起来很眼熟的人”。
他看到的是这个人坐在火锅对面给他夹羊肉的样子,是这个人把煎糊了的鸡蛋放在自己碗里、把没糊的给他的样子,是这个人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他画画、从来不催他、不要求他、不对他说对不起的样子。
还有那个在梦里站在楼梯上、没有下来的人。
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两个人拼在一起。
十一月下旬的一个傍晚,天色暗得早。
林溪水和秦司时散步回来,还没走到公寓楼下,天就下起了雨。
不是暴雨,是那种细细密密的秋雨,凉得透骨。
秦司时脱下风衣披在林溪水头上,两个人一起在雨里跑回楼下。
他按密码的时候手指发抖——湿了水之后更凉了,指尖泛着不太健康的淡紫色。
开门的时候不小心磕到了门框上,手背划了一道浅浅的红痕。
秦司时接过手帮他开了门,上楼。
沈温儒还没下班,客厅里只亮着一盏落地灯,暖黄色的光圈缩在沙发角落。
林溪水换掉湿了的毛衣,套上那件过大的旧卫衣,窝进沙发里,把毯子拉到下巴。
秦司时去厨房给他倒了一杯热水,放在他手心里让他捧着。
林溪水捧着水杯,手指慢慢恢复了正常的颜色。
雨在外面越下越大,雨点敲在阳台的遮雨棚上发出密集而沉闷的声响。他忽然开口:“秦司时,我以前是做什么的?”
秦司时坐在沙发另一头,手里也捧着一杯热水。
“你以前在秦家——是我的妻子。”
“是爱你的那种妻子,还是不爱你的那种?”林溪水问。
这句话问得很直白,和他刚醒来时所有的提问一样直白——没有试探,没有迂回,只有纯粹的想知道答案。
“一开始我以为你爱我,”秦司时说,“后来我才知道,你只是想活下去。”
林溪水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杯子里热水升起的白汽,睫毛被水汽濡湿。
“那后来呢?”
“后来你走了。我把你留下了。不是因为你爱我,是因为我需要你。”
林溪水点了点头。
他点得很慢,像是在消化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但不完全属于现在的自己的复杂公式。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雨声填满了空白。
“那你现在来找我,是因为需要我,还是因为别的?”
“因为我想认识你。”
“你已经认识我了。”
“不一样。”秦司时说,“以前我认识的林溪水是苏晚的替身,后来是被同化教条的。但我从来没有认识过真正的林溪水——那个喜欢白色花的林溪水,那个画银杏树画不好的林溪水,那个吃火锅知道毛肚要七上八下的林溪水,那个在雨里伸手接落叶的林溪水。我想认识的是这个人。”
林溪水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水杯磕在玻璃桌面上发出清脆的一声轻响。
他转过头看着秦司时,那双上挑的眼睛在落地灯的昏黄光圈里闪着安静的、清澈的光。
眼底还有梦境的残片在浮沉,也有雨声和热水蒸气的氤氲。
但更多的是困惑——不是恐惧,不是抗拒,只是困惑。
像一个正在解一道很难的数学题的孩子,所有的条件和公式都摆在他面前了,但他不知道怎么下手,不知道条件是不是真的,公式是不是对的。
“可是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他低下头,手指攥紧了毯子边缘,“我做的梦有的有你——在梦里你是好的,有时候也是不好的人。我记得你在海边和我说过什么,说完你就转身走了。然后你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没有下来。但那又是梦——它不一定是真的。我不知道它是不是真的。”
他看着秦司时,眼底的困惑凝成一层极薄的水光,“我不知道该怎么相信你。也不知道你值不值得相信。”
秦司时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
那块堵住的东西不是愧疚——愧疚是他熟悉的,是他习惯了,是他几乎可以打包携带的随身物品。
这比愧疚更重,也更复杂。
他叫秦司时,这辈子做过很多错事,大部分都和刘林溪水有关。
他以前觉得对不起就够了,现在才发现对不起什么都不是。
对不起是没用的。
“不用现在就相信。”他把自己的杯子也放在茶几上,往前倾了倾身,认真地看着林溪水,“你现在的感受,就是对的。你可以怕我,可以不信任我,可以推开我。这些都是对的。因为你自己的感受比任何人的回忆、任何人的道歉、任何人的‘对不起’都重要。”
他把手放在茶几上,手心朝上,摊开放在林溪水面前。
那是一只安稳的、静止的、不做任何主动的手——只是放在那里。
“但如果你做噩梦了,可以随时叫我。我晚上不关机。”
林溪水看着他摊开的手掌。
落地灯的光照在那只手的掌纹上——事业线很长,感情线很乱,生命线在中间分了一道岔,像是某年某月某日做过一个会改变一生的选择。
他伸出手,把自己的手指放在了那只手掌上。
不是握,只是放着。
指尖微微凉,停在秦司时的掌心里,像一片刚落下来的叶子。
“你的手很暖。”他说。
秦司时没有收拢手指。
他就那样摊着掌心,让林溪水的指尖停在自己手里。
窗外的雨还在下,阳台上的风铃被雨打湿了,发不出声音。
第二天早上,沈温儒回来拿忘在家里的病历夹。
他推开门,看到林溪水窝在沙发角落里,身上裹着那条浅灰色毯子,眼睛闭着,呼吸均匀。
秦司时坐在沙发另一头,也睡着了,头歪在沙发靠背上。
两个人中间隔了不到一臂的距离,林溪水的手搁在秦司时摊开的掌心上。
茶几上两杯水都凉透了,杯底在桌面凝了一圈水印。
沈温儒站在玄关,看了几秒。
然后他转身把门轻轻带上,没有出声。
皮鞋踩在走廊里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他下了两层楼梯才拿出手机,给秦司时发了条消息。
“给他带早饭。豆浆加糖。他喜欢甜的——失忆前就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