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朱利安.韦恩 在杨金穗的不懈努力……
在杨金穗的不懈努力和杨满福的倾情手动帮助下, 杨金穗终于写了几篇比较适合在欧美报纸上发表的短篇小说。
此时的欧美报纸,嗯,杨金穗关注的主要是美国和英国的报纸, 毕竟英语还是她更熟悉的语言。
经过杨金穗的整理, 她大概发现了这两个国家报纸的征稿风格。
不同于此时的中国, 因为识字群体比较少,所以报纸的受众群体主要还是聚焦中产阶级,不愁吃穿的市民阶层。
工人群体,数量相对少, 且识字率不高,还不是主要受众。
而此时的英国和美国呢?
尤其是英国,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 工业革命进行得早, 资本家不做人的也多,工人运动发展得更为成熟和轰轰烈烈……
总之,经过长期抗争,英国的工人阶级争取到了不少权益,识字率也有所提升。
而美国,地广物博, 没受战争侵害,又借着原宗主国的经验弯道超车,工人的识字率也是相对较高的。
也就是说,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 英美的市场相对更加下沉,更适合连载一些通俗小说,甚至是相对刺激的内容。
这一点,看这两个国家的主流报纸上所连载的小说内容就知道了。
美国, 此时发行量最大的,也是杨敬之容易收集到的报纸,是《纽约每日新闻》《芝加哥论坛报》《星期六晚邮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
在这些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类型,主要是以下几种。
西部冒险文,生与死的较量,荒野与勇士的结合。
这片土地是真的爱这种题材啊。
杨金穗前世找一下二十世纪末的老电影,还能在评分榜看到一些类似的题材呢,而且票房口碑都很好。
而杨金穗对这个题材的了解,只有宽檐帽、方巾、牛仔裤、西部靴的经典形象,还有那首《牛仔很忙》。
Pass!
这个题材过于本土化,不适合自己。
探案悬疑类。
这倒是英美两国都很流行的题材。
其中也有不同类型,有如侦探福尔摩斯那样的以一位明智侦探为主角的单元探案故事,也有间谍主角的故事,还有那种一个案件就是一部小说的故事。
这个题材,是杨金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她看到的时候,就把这些喜欢连载侦探悬疑小说的报纸记录了下来。
都市言情文,没错,就是都市言情文。
甚至就套路来看,也经典得像是能流行到一百年后似的。
比如,豪门恩怨下的□□故事,当然,不是真的□□,应该说是擦边□□,继子和小妈,继兄和继妹,真千金和假公子,假千金和真公子……
这种题材,不提内部情节,纯看这些带着禁忌感的身份标签,即使不是大馋丫头,也想看看里面的内容吧,毕竟,人总是有好奇心的。
这能不吸引人吗?这能不挣钱吗?
就是丢脸了一点,杨金穗沉痛地想着。
这种内容,杨金穗是不敢在本国写的,掩饰得再好,也有掉马甲的时候。
但是,去国外写……
又没有网络,通信也没那么畅通,还有假身份,看上去很安全的嘛。
还有,贵公子灰姑娘。
这也是经久不衰的题材了,八零后被杉菜硬控,九零后被楚雨荨硬控,零零后被短剧里的苏晚和林晚星硬控……
这个题材也可以考虑,不知道这些国家现在有没有发明出玛丽苏和杰克苏这两个专有名词,希望没有。
这样的话,广阔天地,大有她杨金穗可为的地方啊。
还有很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故事类型,美利坚新兴暴发户家的公子与英国落魄贵族小姐的爱情。
典型的美式穷小子暴富后的幻想,但就是这么神奇,还真让他们幻想成功了。
这个时候,还真是有很多美利坚富豪想要跻身上流社会,英吉利贵族想要维持体面,因此而结合的婚姻形式。
但真实的婚姻,肯定是没有小说中那么完美的啦,多的是你嫌弃我粗鄙,我嫌弃你假清高。
不过,管他真实的婚姻多丑陋呢,杨金穗只是想写写书,塞几个正面的华人形象,并用这些形象进行一下延伸,塞点中华文明,然后再挣点钱。
所以,这个题材,可用。
还有就是幽默搞笑题材,以杨金穗看过后的感觉,可能就是后世美式情景喜剧的前身。
但是,鉴于她不太通美式幽默,尤其是一百年前的美式幽默,这个题材,也放弃了。
再来看看英国。
英国这个时候正是辉煌的时候,靠殖民发了不少缺德财,也很注重文学和教育。
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英国的报纸内容也呈现着一股欣欣向荣的姿态。
英国比较主流的报纸主要是《每日邮报》《每日镜报》《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
他们连载的题材,有一部分和美国类似,还有一部分是比较特别的。
比如,他们竟然还有一部分题材,内容都是底层通过“正派的”奋斗行为获得成功,拥有美满家庭的故事。
这可真是……经济上行期特有的乐观呢。
杨金穗之所以特意强调“正派”这两个字,是因为,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美利坚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嗯,盖茨比的豪华party固然让人印象深刻,但他的暴富原因,也很值得读者探究嘛。
历史题材,这倒是美国不太流行的题材呢,毕竟,他们没有历史。
但杨金穗也不了解英国历史,不知道能不能写穿越?
穿越了就没必要按照原本的历史发展了嘛,套个壳子就行。
暂时码住。
经过一系列梳理,杨金穗也有了思路,准备写两篇练练手。
刚开始,是养笔名的阶段,不能表现出明显的偏向,尤其是不符合此时西方主流社会价值观的立场。
但是,多亏了近些年的民权运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心善到近乎天真的白人年轻男性,在自己的作品中有几个形象正面的华人小配角,还是挺正常的吧。
这是杨金穗为这个笔名立的人设。
哦对了,这个笔名,暂时叫“朱利安.韦恩”。
听上去挺文雅的吧。
但这个文雅的笔名,第一篇作品是,美利坚新兴暴发户家的公子与英国落魄贵族小姐的“我爱你,你爱他,我黯然退场,你又爱上我了”的狗血爱情。
先婚后爱。
在通俗小说市场,狗血才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历经一百年都颠扑不破的真理之一。
杨金穗写文几年了,还没认真地、酣畅淋漓地洒过一次狗血呢。
她的钢笔,早已饥渴难耐,急迫地想要把这盆狗血,撒向广袤的美洲大地。
之所以不向英国投稿,是因为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国家贵族家里教养良好的淑女,去找一个粗鲁的、没有底蕴的、没有家室的流放罪犯之后,是种不太光彩的事。
看看英国一直以来流行的爱情小说就知道了,一位淑女,要找的应该是位有荣誉、正直和善良的绅士。
注意这个“有荣誉”,美利坚的暴发户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当然,这是英国的价值观,杨金穗是不认可的,毕竟,要论有荣誉,海盗和犯人后代,都拼不过他们五千年打底的文明嘛。
所以,这种英美联姻,对美利坚是爽文文学,对英国可能就是令人不快的现实题材了。
为了加剧这种爽感,杨金穗起笔名的时候都用了一个小巧思——韦恩,是来源于古英语的形式,也是英国的典型姓氏。
虽然此时这个姓氏在美国也不少见,但,万一呢,万一能用这个姓氏搔到读者的爽点呢。
一个英国人写英国贵族和他们美国平民阶层结婚的故事。
为了过稿,杨金穗都觉得自己的心思过于狡猾了。
这个故事,杨金穗暂时定下的书名是《英伦淑女,情归何处》,又是一个小巧思。
女主角,Iris Montague,有一位家世相当的青梅竹马,两家也有默契待两个孩子长大后成婚。
变故发生在女主角16岁那年,作为子爵的父亲,对祖产的运营出现失误,错误将一片土地作为抵押,投资了一家工厂,血本无归,祖产的土地也面临被拍卖的危险。
为了挽留家族损失,子爵父亲强硬要求女儿和一位从美国而来的暴发户家男青年成婚。
Iris反抗无果,穿着原本蕴含着她对爱情无限憧憬而缝制的婚纱,含泪嫁给了从纽约远道而来的Elias,随着丈夫去往遥远又陌生的土地。
Iris厌烦这片新大陆上浮夸的、奢靡的甚至是疯狂的宴会,也厌烦这个和她有着不同生活习惯的男人——Elias。
杨满福帮杨金穗写到这里,问了一个很发人深省的问题:
“她爹都是贵族了,怎么还这么缺钱呢?没有商人向他家投效吗?”
“额……他们国家的国情和我们不一样啦,你不理解是正常的。”
“我是不太理解,我们国家古代的贵族,除了站错队被流放或者砍头,一般是很难破产的吧。”
杨金穗开始思考:
“应该也有吧……只是我们不太了解,你不要废话啦,赶紧写,内容还多着呢。”
Elias对妻子却是截然不同的态度,他父亲发达之后,就致力于为儿子寻找一位贵族妻子,以提升自家的声望。
奈何,他们一家人去英国多次,没少参加各种宴会,却都被拒绝了婚事。
唯有女主家答应了,而Iris又长得如此美貌,冷淡对他的时候,眉眼间笼罩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又是如此动人。
她还很聪慧,博学,不像美国多数富豪家的女孩那样热衷于举办宴会、炫耀脖颈处、手指上的硕大珠宝。
杨满福又有意见了:
“我觉得这男的不正常。”
“怎么就不正常了?”
“为什么他觉得人家有钱女孩炫耀珠宝不好?我要是有钱,我也想炫耀,有珠宝不戴,如锦衣夜行。
而且他追求女主角的方式,不也是给她砸钱嘛,喔,那什么放满一整间屋子的进口鲜花那什么几百年前王室流出来的项链……
还有那个盛大的介绍自己妻子的宴会,他觉得女主角不喜欢宴会是好事,为什么还要给人家办宴会。
我不理解,他到底想不想让女主角喜欢钱啊?”
杨金穗被问得目瞪口呆。
好小子,小小年纪,就看透了套路文的本质矛盾。
但杨金穗还是要这么写下去,因为市场证明,这一套是有效果的。
男主角,要打动的不仅仅是女主角,还有读者啊。
而且爱情这种东西就是如此,即使你和很多人都如此相像,但我就是觉得你独一无二,清新脱俗,和那些妖艳货色截然不同!
不过,为了防止更多如大侄子这样的睿智读者发现这其中的逻辑漏洞,杨金穗还是增加了一些男主角不靠钱、纯靠关怀和耐心去打动女主的情节。
诸如性格善良,正直,大方等优越品质,杨金穗也侧写了几个事例去描写。
虽然大家都懂,资本家没这种东西。
而这几个侧写的事例,就是杨金穗夹带私货的时机了。
比如,一位华工,原本,男主看到因为繁重体力活和微薄收入而脏兮兮且面黄肌瘦华工赵生,还有些嫌弃地躲开了。
但赵生注意到男主躲去的地方,有一些建筑材料摆放不整齐正要掉下去,于是毅然且迅速把男主推开,救了他一命,而自己却被砸到了胳膊,无法继续工作。
男主感谢赵生的帮助,为他支付了医疗费和他们一家这几个月内的生活费。
在同赵生的交谈中,他了解到赵生当年因天灾人祸来到美国谋生,并在此结婚生子。
赵生的妻子在家帮人手洗、熨烫衣物,赵生原本在一户白人家庭做清洁工,因为十分勤快肯干,稳定地工作了几年。
但随着近年来民间对华人的排挤愈演愈烈,赵生失去了这份工作,只能在建筑工地打杂工过活。
男主想到近年来对华人的歧视和排挤,他原本也觉得这些人愚蠢、愚昧、肮脏、缺乏文明。
但真正和赵生接触后,他发现赵生家里虽困苦,但家里干干净净,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温馨动人,提起的家乡种种风俗也十分独特有内涵。
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排挤之下,赵生一家竟然还零零碎碎学会了英语,能进行日常交流——这怎么会是愚蠢的人呢?
坐在一边看最新手稿的杨时薇忍不住问:
“小姑,外国人真的这么觉得吗?觉得我们愚蠢愚昧肮脏??”
“是的,他们觉得和我们不是一个物种,我们是更低一级的。”
“胡扯!”
杨时薇气得拍了下桌子:
“我看他们才是真蠢呢,那些人来了中国这么多年,说中文还是磕磕巴巴,甚至干脆学不会。
而我的同学朋友们,即使从未去过外国,也能学会英语,甚至是法语、德语、俄语,还有不少人能同时学会几种语言。
到底是谁更愚蠢啊!”
杨时薇抬起袖子闻了闻自己胳膊,然后伸到杨金穗鼻子下面:
“小姑你闻,我前天洗的澡,这么热的天气,我即使两天没洗澡,身上也没有汗味。
而他们呢,身上的臭味不喷香水都遮不住!他们才是肮脏的吧。”
杨金穗不想闻的,但凑这么近,她一呼吸就闻到了。
好在这个侄女真没说谎,身上不仅没汗味,还有股洗护用品的淡淡香味。
“好啦好啦大小姐,别生气啦,总有一天这种事情会改变的。
有一天他们会争着说我们的好话,说我们文明、友善、聪明,说我们的国家安全、繁荣、强大。”
杨时薇哼哼唧唧,不太相信,还是继续往下看。
张生只是一个小插曲,男主发现他的聪明,便安排他到自己家的产业做事。
接下来的情节,还是男女主之间的情感纠葛。
女主逐渐被男主打动,还不等表明心意,突然得知家中出了变故,正在此时,男主家的生意也到了要紧的时候,没办法陪她回国。
女主回英国后,发现自家产业又出了问题,父亲生病,母亲痛哭,弟弟年龄又小,女主只能自己扛起来这些事。
这部分,就是女主的高光时刻了,杨金穗是不可能只让男主一个人发光发热,女主却毫无华彩。
女主经过一系列探查和研究,终于发现自家的危机,原来是青梅竹马家里的阴谋,他们想要吞并自家的祖产。
两家既然能让孩子成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玩耍,那自然是因为……两家的封地是相邻的。
青梅竹马家想吞并旁边这片地,扩张自家的产业,也是有其现实因素的。
发现了阴谋和算计自家的人,女主通过种种手段反击了回去,解决了家族的危机,然后回到美国。
在此时,女主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丈夫的好感,开始回应男主的关怀。
但男主不知道女主家的危机已经解决,还以为女主是为了求他帮助自家而做这些事,开始失望。
然后经历了一系列误会、伤害、解除误会的剧情,两个人终于互通心意,包饺子结局。
说是短篇,其实这篇写下来并翻译成英文后,也有一万字左右。
杨金穗也不确定是否需要删改,准备等给大伯看了之后再考虑后续修改事宜。
除了这个爱情故事以外,杨金穗还写了两篇。
一篇是侦探探案故事,不过,此时正是阿加莎的全盛时期,还有正在火热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杨金穗对这篇的信心不是很足。
特别的一点是,这个主角是一只灵魂投生到狗身上的女孩。之所以用一只这个量词,是因为她现在真的是一只狗。
原本杨金穗想写猫来着,因为她更觉得猫的体型更加灵巧,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做什么神经的事情都很正常。
但她后来想了想,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爱狗的,
另一篇是……吸血鬼。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
主流形象是这样的:尖耳、长爪、枯瘦、毛发浓密、脸色死灰、无影子、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器。
这和后世的,在阳光照射下,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
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不亏的。
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
另外,准备搞个抽奖。
其实入v以来,一直想回馈一下粉丝的,但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抽奖入口,再加上过年,有时候就玩得忘情了,发狠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要上班了,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嗯,抽个奖吧,希望大家,即使假期结束,也能开开心心的。
此时的欧美报纸,嗯,杨金穗关注的主要是美国和英国的报纸, 毕竟英语还是她更熟悉的语言。
经过杨金穗的整理, 她大概发现了这两个国家报纸的征稿风格。
不同于此时的中国, 因为识字群体比较少,所以报纸的受众群体主要还是聚焦中产阶级,不愁吃穿的市民阶层。
工人群体,数量相对少, 且识字率不高,还不是主要受众。
而此时的英国和美国呢?
尤其是英国,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 工业革命进行得早, 资本家不做人的也多,工人运动发展得更为成熟和轰轰烈烈……
总之,经过长期抗争,英国的工人阶级争取到了不少权益,识字率也有所提升。
而美国,地广物博, 没受战争侵害,又借着原宗主国的经验弯道超车,工人的识字率也是相对较高的。
也就是说,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 英美的市场相对更加下沉,更适合连载一些通俗小说,甚至是相对刺激的内容。
这一点,看这两个国家的主流报纸上所连载的小说内容就知道了。
美国, 此时发行量最大的,也是杨敬之容易收集到的报纸,是《纽约每日新闻》《芝加哥论坛报》《星期六晚邮报》《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
在这些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类型,主要是以下几种。
西部冒险文,生与死的较量,荒野与勇士的结合。
这片土地是真的爱这种题材啊。
杨金穗前世找一下二十世纪末的老电影,还能在评分榜看到一些类似的题材呢,而且票房口碑都很好。
而杨金穗对这个题材的了解,只有宽檐帽、方巾、牛仔裤、西部靴的经典形象,还有那首《牛仔很忙》。
Pass!
这个题材过于本土化,不适合自己。
探案悬疑类。
这倒是英美两国都很流行的题材。
其中也有不同类型,有如侦探福尔摩斯那样的以一位明智侦探为主角的单元探案故事,也有间谍主角的故事,还有那种一个案件就是一部小说的故事。
这个题材,是杨金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她看到的时候,就把这些喜欢连载侦探悬疑小说的报纸记录了下来。
都市言情文,没错,就是都市言情文。
甚至就套路来看,也经典得像是能流行到一百年后似的。
比如,豪门恩怨下的□□故事,当然,不是真的□□,应该说是擦边□□,继子和小妈,继兄和继妹,真千金和假公子,假千金和真公子……
这种题材,不提内部情节,纯看这些带着禁忌感的身份标签,即使不是大馋丫头,也想看看里面的内容吧,毕竟,人总是有好奇心的。
这能不吸引人吗?这能不挣钱吗?
就是丢脸了一点,杨金穗沉痛地想着。
这种内容,杨金穗是不敢在本国写的,掩饰得再好,也有掉马甲的时候。
但是,去国外写……
又没有网络,通信也没那么畅通,还有假身份,看上去很安全的嘛。
还有,贵公子灰姑娘。
这也是经久不衰的题材了,八零后被杉菜硬控,九零后被楚雨荨硬控,零零后被短剧里的苏晚和林晚星硬控……
这个题材也可以考虑,不知道这些国家现在有没有发明出玛丽苏和杰克苏这两个专有名词,希望没有。
这样的话,广阔天地,大有她杨金穗可为的地方啊。
还有很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故事类型,美利坚新兴暴发户家的公子与英国落魄贵族小姐的爱情。
典型的美式穷小子暴富后的幻想,但就是这么神奇,还真让他们幻想成功了。
这个时候,还真是有很多美利坚富豪想要跻身上流社会,英吉利贵族想要维持体面,因此而结合的婚姻形式。
但真实的婚姻,肯定是没有小说中那么完美的啦,多的是你嫌弃我粗鄙,我嫌弃你假清高。
不过,管他真实的婚姻多丑陋呢,杨金穗只是想写写书,塞几个正面的华人形象,并用这些形象进行一下延伸,塞点中华文明,然后再挣点钱。
所以,这个题材,可用。
还有就是幽默搞笑题材,以杨金穗看过后的感觉,可能就是后世美式情景喜剧的前身。
但是,鉴于她不太通美式幽默,尤其是一百年前的美式幽默,这个题材,也放弃了。
再来看看英国。
英国这个时候正是辉煌的时候,靠殖民发了不少缺德财,也很注重文学和教育。
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英国的报纸内容也呈现着一股欣欣向荣的姿态。
英国比较主流的报纸主要是《每日邮报》《每日镜报》《泰晤士报》《每日电讯报》。
他们连载的题材,有一部分和美国类似,还有一部分是比较特别的。
比如,他们竟然还有一部分题材,内容都是底层通过“正派的”奋斗行为获得成功,拥有美满家庭的故事。
这可真是……经济上行期特有的乐观呢。
杨金穗之所以特意强调“正派”这两个字,是因为,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美利坚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
嗯,盖茨比的豪华party固然让人印象深刻,但他的暴富原因,也很值得读者探究嘛。
历史题材,这倒是美国不太流行的题材呢,毕竟,他们没有历史。
但杨金穗也不了解英国历史,不知道能不能写穿越?
穿越了就没必要按照原本的历史发展了嘛,套个壳子就行。
暂时码住。
经过一系列梳理,杨金穗也有了思路,准备写两篇练练手。
刚开始,是养笔名的阶段,不能表现出明显的偏向,尤其是不符合此时西方主流社会价值观的立场。
但是,多亏了近些年的民权运动、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心善到近乎天真的白人年轻男性,在自己的作品中有几个形象正面的华人小配角,还是挺正常的吧。
这是杨金穗为这个笔名立的人设。
哦对了,这个笔名,暂时叫“朱利安.韦恩”。
听上去挺文雅的吧。
但这个文雅的笔名,第一篇作品是,美利坚新兴暴发户家的公子与英国落魄贵族小姐的“我爱你,你爱他,我黯然退场,你又爱上我了”的狗血爱情。
先婚后爱。
在通俗小说市场,狗血才是第一生产力,这是历经一百年都颠扑不破的真理之一。
杨金穗写文几年了,还没认真地、酣畅淋漓地洒过一次狗血呢。
她的钢笔,早已饥渴难耐,急迫地想要把这盆狗血,撒向广袤的美洲大地。
之所以不向英国投稿,是因为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己国家贵族家里教养良好的淑女,去找一个粗鲁的、没有底蕴的、没有家室的流放罪犯之后,是种不太光彩的事。
看看英国一直以来流行的爱情小说就知道了,一位淑女,要找的应该是位有荣誉、正直和善良的绅士。
注意这个“有荣誉”,美利坚的暴发户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当然,这是英国的价值观,杨金穗是不认可的,毕竟,要论有荣誉,海盗和犯人后代,都拼不过他们五千年打底的文明嘛。
所以,这种英美联姻,对美利坚是爽文文学,对英国可能就是令人不快的现实题材了。
为了加剧这种爽感,杨金穗起笔名的时候都用了一个小巧思——韦恩,是来源于古英语的形式,也是英国的典型姓氏。
虽然此时这个姓氏在美国也不少见,但,万一呢,万一能用这个姓氏搔到读者的爽点呢。
一个英国人写英国贵族和他们美国平民阶层结婚的故事。
为了过稿,杨金穗都觉得自己的心思过于狡猾了。
这个故事,杨金穗暂时定下的书名是《英伦淑女,情归何处》,又是一个小巧思。
女主角,Iris Montague,有一位家世相当的青梅竹马,两家也有默契待两个孩子长大后成婚。
变故发生在女主角16岁那年,作为子爵的父亲,对祖产的运营出现失误,错误将一片土地作为抵押,投资了一家工厂,血本无归,祖产的土地也面临被拍卖的危险。
为了挽留家族损失,子爵父亲强硬要求女儿和一位从美国而来的暴发户家男青年成婚。
Iris反抗无果,穿着原本蕴含着她对爱情无限憧憬而缝制的婚纱,含泪嫁给了从纽约远道而来的Elias,随着丈夫去往遥远又陌生的土地。
Iris厌烦这片新大陆上浮夸的、奢靡的甚至是疯狂的宴会,也厌烦这个和她有着不同生活习惯的男人——Elias。
杨满福帮杨金穗写到这里,问了一个很发人深省的问题:
“她爹都是贵族了,怎么还这么缺钱呢?没有商人向他家投效吗?”
“额……他们国家的国情和我们不一样啦,你不理解是正常的。”
“我是不太理解,我们国家古代的贵族,除了站错队被流放或者砍头,一般是很难破产的吧。”
杨金穗开始思考:
“应该也有吧……只是我们不太了解,你不要废话啦,赶紧写,内容还多着呢。”
Elias对妻子却是截然不同的态度,他父亲发达之后,就致力于为儿子寻找一位贵族妻子,以提升自家的声望。
奈何,他们一家人去英国多次,没少参加各种宴会,却都被拒绝了婚事。
唯有女主家答应了,而Iris又长得如此美貌,冷淡对他的时候,眉眼间笼罩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又是如此动人。
她还很聪慧,博学,不像美国多数富豪家的女孩那样热衷于举办宴会、炫耀脖颈处、手指上的硕大珠宝。
杨满福又有意见了:
“我觉得这男的不正常。”
“怎么就不正常了?”
“为什么他觉得人家有钱女孩炫耀珠宝不好?我要是有钱,我也想炫耀,有珠宝不戴,如锦衣夜行。
而且他追求女主角的方式,不也是给她砸钱嘛,喔,那什么放满一整间屋子的进口鲜花那什么几百年前王室流出来的项链……
还有那个盛大的介绍自己妻子的宴会,他觉得女主角不喜欢宴会是好事,为什么还要给人家办宴会。
我不理解,他到底想不想让女主角喜欢钱啊?”
杨金穗被问得目瞪口呆。
好小子,小小年纪,就看透了套路文的本质矛盾。
但杨金穗还是要这么写下去,因为市场证明,这一套是有效果的。
男主角,要打动的不仅仅是女主角,还有读者啊。
而且爱情这种东西就是如此,即使你和很多人都如此相像,但我就是觉得你独一无二,清新脱俗,和那些妖艳货色截然不同!
不过,为了防止更多如大侄子这样的睿智读者发现这其中的逻辑漏洞,杨金穗还是增加了一些男主角不靠钱、纯靠关怀和耐心去打动女主的情节。
诸如性格善良,正直,大方等优越品质,杨金穗也侧写了几个事例去描写。
虽然大家都懂,资本家没这种东西。
而这几个侧写的事例,就是杨金穗夹带私货的时机了。
比如,一位华工,原本,男主看到因为繁重体力活和微薄收入而脏兮兮且面黄肌瘦华工赵生,还有些嫌弃地躲开了。
但赵生注意到男主躲去的地方,有一些建筑材料摆放不整齐正要掉下去,于是毅然且迅速把男主推开,救了他一命,而自己却被砸到了胳膊,无法继续工作。
男主感谢赵生的帮助,为他支付了医疗费和他们一家这几个月内的生活费。
在同赵生的交谈中,他了解到赵生当年因天灾人祸来到美国谋生,并在此结婚生子。
赵生的妻子在家帮人手洗、熨烫衣物,赵生原本在一户白人家庭做清洁工,因为十分勤快肯干,稳定地工作了几年。
但随着近年来民间对华人的排挤愈演愈烈,赵生失去了这份工作,只能在建筑工地打杂工过活。
男主想到近年来对华人的歧视和排挤,他原本也觉得这些人愚蠢、愚昧、肮脏、缺乏文明。
但真正和赵生接触后,他发现赵生家里虽困苦,但家里干干净净,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也温馨动人,提起的家乡种种风俗也十分独特有内涵。
更重要的是,在这样的排挤之下,赵生一家竟然还零零碎碎学会了英语,能进行日常交流——这怎么会是愚蠢的人呢?
坐在一边看最新手稿的杨时薇忍不住问:
“小姑,外国人真的这么觉得吗?觉得我们愚蠢愚昧肮脏??”
“是的,他们觉得和我们不是一个物种,我们是更低一级的。”
“胡扯!”
杨时薇气得拍了下桌子:
“我看他们才是真蠢呢,那些人来了中国这么多年,说中文还是磕磕巴巴,甚至干脆学不会。
而我的同学朋友们,即使从未去过外国,也能学会英语,甚至是法语、德语、俄语,还有不少人能同时学会几种语言。
到底是谁更愚蠢啊!”
杨时薇抬起袖子闻了闻自己胳膊,然后伸到杨金穗鼻子下面:
“小姑你闻,我前天洗的澡,这么热的天气,我即使两天没洗澡,身上也没有汗味。
而他们呢,身上的臭味不喷香水都遮不住!他们才是肮脏的吧。”
杨金穗不想闻的,但凑这么近,她一呼吸就闻到了。
好在这个侄女真没说谎,身上不仅没汗味,还有股洗护用品的淡淡香味。
“好啦好啦大小姐,别生气啦,总有一天这种事情会改变的。
有一天他们会争着说我们的好话,说我们文明、友善、聪明,说我们的国家安全、繁荣、强大。”
杨时薇哼哼唧唧,不太相信,还是继续往下看。
张生只是一个小插曲,男主发现他的聪明,便安排他到自己家的产业做事。
接下来的情节,还是男女主之间的情感纠葛。
女主逐渐被男主打动,还不等表明心意,突然得知家中出了变故,正在此时,男主家的生意也到了要紧的时候,没办法陪她回国。
女主回英国后,发现自家产业又出了问题,父亲生病,母亲痛哭,弟弟年龄又小,女主只能自己扛起来这些事。
这部分,就是女主的高光时刻了,杨金穗是不可能只让男主一个人发光发热,女主却毫无华彩。
女主经过一系列探查和研究,终于发现自家的危机,原来是青梅竹马家里的阴谋,他们想要吞并自家的祖产。
两家既然能让孩子成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玩耍,那自然是因为……两家的封地是相邻的。
青梅竹马家想吞并旁边这片地,扩张自家的产业,也是有其现实因素的。
发现了阴谋和算计自家的人,女主通过种种手段反击了回去,解决了家族的危机,然后回到美国。
在此时,女主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丈夫的好感,开始回应男主的关怀。
但男主不知道女主家的危机已经解决,还以为女主是为了求他帮助自家而做这些事,开始失望。
然后经历了一系列误会、伤害、解除误会的剧情,两个人终于互通心意,包饺子结局。
说是短篇,其实这篇写下来并翻译成英文后,也有一万字左右。
杨金穗也不确定是否需要删改,准备等给大伯看了之后再考虑后续修改事宜。
除了这个爱情故事以外,杨金穗还写了两篇。
一篇是侦探探案故事,不过,此时正是阿加莎的全盛时期,还有正在火热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杨金穗对这篇的信心不是很足。
特别的一点是,这个主角是一只灵魂投生到狗身上的女孩。之所以用一只这个量词,是因为她现在真的是一只狗。
原本杨金穗想写猫来着,因为她更觉得猫的体型更加灵巧,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做什么神经的事情都很正常。
但她后来想了想,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爱狗的,
另一篇是……吸血鬼。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
主流形象是这样的:尖耳、长爪、枯瘦、毛发浓密、脸色死灰、无影子、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器。
这和后世的,在阳光照射下,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
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不亏的。
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
另外,准备搞个抽奖。
其实入v以来,一直想回馈一下粉丝的,但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抽奖入口,再加上过年,有时候就玩得忘情了,发狠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要上班了,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嗯,抽个奖吧,希望大家,即使假期结束,也能开开心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