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寄养 杨金穗的杂志社如今迈上了正……
杨金穗的杂志社如今迈上了正轨。
她不是一个喜欢长期坐班的人, 在杂志社重新打开了销路之后,便把很多事务都委托给了黄副主编。
自己则开始大街小巷地乱晃,寻找一些写作素材。
于是, 当杨金穗狂逛了一天拎着一只烤鸭回家的时候, 就发现——诶, 家里为什么坐着一个有些陌生的熟人呢。
虽然已经好多年没见,但杨金穗还能隐约从轮廓中看出周启新的样子。
杨金穗的第一反应是,诶,今天这个烤鸭可算买对了, 正好家里有客人。
第二反应则是,十几年了, 她终于又见到了老朋友。
周启新看到杨金穗, 立刻站了起来, 往前走了几步,张开了手臂,看上去像是想要拥抱一下,但又顿住了。
杨金穗倒是没犹豫,大大方方地走过去抱了一下他。
抱的时候还注意着把烤鸭拿远了一点,以防沾到对方身上。
“好久不见呀, 启新,真高兴我们还能再见面。”
杨金穗回北平后,其实回过一次贝佛学校, 去看望过老师们和周校长, 那个时候郁宝君已经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北平。
杨金穗还去他家吃了顿饭,然后才知道,其实周启新并不是周校长的孩子。
周校长和周启新的妈妈,哦, 或许也不能说是妈妈,因为那也并不是周启新的亲生母亲……
总之,他们三个人之间其实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是为了组织上的任务而聚到了一起。
如今一切平定,徐芸回到了她的工作岗位上,而周启新呢,他因为家中有事。便回了一趟老家。
据周校长说,周启新过段时间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可能要留在北平工作。
如今看来,周启新真的要留在北平工作了,好事啊,以后又多个朋友一起玩。
杨金穗记得他的性格还挺好呢,或者说,他们当时一起玩的几个同学,除了许霆嘴巴坏,别人的性格都挺好的。
杨金穗很快地拥抱了他,又很快地放手,热情地拉着周启新往凳子上坐。
他们家原本是有沙发的,后来嘛,家里换了一套家具,就换成了木质的长凳,看上去朴素一点。
杨地主一看,这的确是闺女的同学,便也放心了,小伙子白白净净的,过了这多年还记得来看老同学,还挺有情义的嘛。
一边想着,杨地主一边接过烤鸭拿到厨房去。
李大花带回来的外甥女冯大丫正在厨房做饭,见状连忙接了过去,问道:
“杨爷爷,是有客人吗?”
“嗯,金穗的同学来了,来了一个。”
“那我多做两个菜。”
冯大丫来了北平后,就去了街道妇代会组织的免费扫盲班学习。
但免费的扫盲班一天只开办一两个小时,本意是为了不妨碍劳动人民日常的劳动,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急需学会谋生技能的孩子来说,强度还是太低了。
所以,李大花又给她在街道办报了名,去做国营大食堂的学徒。
因此,为了多磨练技术,也是因为感谢人家的帮助,冯大丫就接手了杨家的一日三餐。
看到老爹从厨房出来后烤鸭就没了,杨金穗就知道老爹已经和冯大丫说了来客人的事,这才邀请周启新留下来吃饭。
许久不见,有太多的话题可以聊,不过杨金穗并没有多问他过去这十几年的经历,毕竟,这其中肯定牵扯到一些机密,而且比较惊险,回忆起来想必是不愉快的。
两个人就聊了一下近况。
对于杨金穗的近况,周启新还是很了解的。
《少年志》的杂志在冀州也能买到,而关于杨金穗这位老家名人的消息也传得很快,周启新陪着父母给大哥重新下葬时,就听到了这件事。
也是因为这一点,周启新在回到北平安置了住处后,就急急匆匆地来找杨金穗了。
周启新自己呢,则是去了教育部门。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任务在身,但是选专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喜欢的专业,那就是教育学,这可能也是受多方面的影响吧。
他本身是一个文静且有耐心的性格,很适合做教育工作,他也知道这一点。
再加上,后来受他大哥的影响。他大哥当年在外地读书时,接受了新思想的启蒙,开始参加运动,并且把他们一家都发展了。
很长一段时间,大哥不仅仅是他的哥哥,也是他的启蒙老师,这无形中也影响了周启新——那就是,一个国家想要发展,一个民族想要自强,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很重要的。
如果没有大哥,他可能还会浑浑噩噩待在小县城,一直到大难临头、国之将亡的时候才会痛苦且不解,但却找不到解决办法。
而当然,那样的他,也无法和早早就明确了自己想做的事并付诸行动的金穗并肩而立。
另外呢,过去这些年在周校长家居住的经历,也让他很佩服周校长的为人,从而加深了对教育事业的向往。
杨地主坐在餐厅,但也能听到客厅的对话,他觉得这小伙子还不错:
和自家闺女从小认识,感情基础有。
学历高,和闺女也有话聊。
有正经工作,能养得起家。
经受了组织的考核,人品可信任。
而且,有好工作的人往往更有底线,毕竟穿鞋的人总是更怕失去鞋子的,虽然不能完全保证有好工作的人不做坏事,但是,这不还有第三点作为担保嘛。
还是搞教育的,嗯,教育小孩的时候肯定很有方法,不用累着他闺女。
长得嘛,也是闺女会喜欢的那种白净小伙的样子。
不过买猪看圈,小伙子看着人是不错,还是要看看他家里人如何。
杨地主可想不到,买猪看圈,其实这个“圈”,他早就看过了。
而杨金穗更是想不到,自家亲爹的联想能力竟然这么强,看到个男孩子,就想到了结婚,就想到了孩子教育……
晚上吃饭的时候,杨大金一家人也回来了,不知为何,杨大金总觉得周启新有点眼熟,但他此前并未见过对方,这一点,让他很迷惑。
而李大花呢,也有同样的感觉,一顿饭的时间,都在不露痕迹地打量着周启新。
周启新没有发现自己的马甲有点摇摇欲坠了,他从杨家出来,回了自己住的房子。
父母都在老家,他一个人住,一切都从简,单位给他安排了房子,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入住了。
本也不觉得有什么,可从杨家回来,他才发现,自己这房子还是太简陋了点,显得不像是好好过日子的男人。
周启新本来还想着,这次去杨家做客,下次邀请杨金穗和当初的几个同学一起来自家做客。
如今嘛,就觉得不太行了,还是得好好打理一下,买点好用的家具,再买点好看的布料,裁剪一下,铺在家具上,像杨家那样,看起来温馨一点。
至于可能会被杨家人发现他真实身份这件事,周启新并不担心。
他本来就打算向杨金穗坦白的,不管是做朋友也好,还是日后想要更进一步,总是要坦诚自己的身份的。
当年是因为组织上的任务,不仅事关很多人的命运,也关乎组织的发展,他必须得隐瞒,而如今可以不用再隐瞒了。
其实,他的父母也曾说过这件事,毕竟,当年为了避祸而假死,是连累了杨金穗和杨家的,所以,等老家那边收拾妥当了,他们会来京城,和他一起去杨家登门道歉。
周启新的父母没有选择和儿子一起来北平,留在了老家。
一方面是想为家乡的重建做些事情,另一方面则是,要帮一帮大儿媳妇。
周启新的大哥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这一点,他们还是前两年才知道的,知道之后,就匆匆去找儿媳妇。
人倒是找到了,也见到了,甚至可以说来得够巧,因为儿媳妇又接了新任务,差一点就要走了。
但两个孩子不在她身边。
当年,夫妻两个都有事要做,危险性又高,孩子就被寄养到了老乡家里。
而且不是寄养到一起,是路过一个地方放一个孩子。
算算岁数,这两个孩子一个已经十岁了,另一个也八岁了。
老两口又拿着儿媳妇匆匆留给他们的信物去找孩子。
那个时候多乱呀,倭国人被赶走了,但还没建国呢,老两口找到了两个孩子,又不敢带着孩子赶路,就在大孙女生长的村子里暂时住了段时间。
老乡们很有情义,把两个孩子好好养大了,但情义不能顶饭吃,自家吃不饱饭的难题是解决不了的,更不可能把寄养的孩子养得白胖。
所以两个孩子对比他们亲爹、亲叔同年龄时的身高体重,又显得矮小了一些。
即使建国后,儿媳妇回来了,被安排了工作,能养得起孩子,老两口还是放心不下。
毕竟,儿媳妇也太忙了,有时候自己都顾不得吃饭,更别提照顾孩子了。
对比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小儿子,更显得大儿媳妇和两个孙子可怜了。
不过最主要的是,他们也知道如今小儿子有功劳,有学历,去了北平会生活得很好,倒是不用他们多操心了。
就这样,父母与孩子分离了十数年,还要继续分离下去。
不过这次的分离就没那么伤感了。
杨金穗和副主编商量好,她每周去两次杂志社,处理一些副主编处理不了的事情,并且看看新稿件的筛选情况,一份杂志想要长期运营下去,肯定是不能只依靠杨金穗一个人的作品的。
又到了杨金穗去杂志社的日子,因为销量不错,杂志社里的众人皆面上带光,十分有动力。
看到杨金穗来了,负责收发信件的工作人员连忙搬过来一箱信,这些都是写给“青禾童”的。
虽然整篇故事已经写了出来,不会有大的改动,但是对于小细节,如果有读者们不满的话,那还是可以酌情更改一下的。
在此之前,工作人员已经筛选过一波读者来信,留下一些建议中肯、评价真情实感的读者来信。
她不是一个喜欢长期坐班的人, 在杂志社重新打开了销路之后,便把很多事务都委托给了黄副主编。
自己则开始大街小巷地乱晃,寻找一些写作素材。
于是, 当杨金穗狂逛了一天拎着一只烤鸭回家的时候, 就发现——诶, 家里为什么坐着一个有些陌生的熟人呢。
虽然已经好多年没见,但杨金穗还能隐约从轮廓中看出周启新的样子。
杨金穗的第一反应是,诶,今天这个烤鸭可算买对了, 正好家里有客人。
第二反应则是,十几年了, 她终于又见到了老朋友。
周启新看到杨金穗, 立刻站了起来, 往前走了几步,张开了手臂,看上去像是想要拥抱一下,但又顿住了。
杨金穗倒是没犹豫,大大方方地走过去抱了一下他。
抱的时候还注意着把烤鸭拿远了一点,以防沾到对方身上。
“好久不见呀, 启新,真高兴我们还能再见面。”
杨金穗回北平后,其实回过一次贝佛学校, 去看望过老师们和周校长, 那个时候郁宝君已经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北平。
杨金穗还去他家吃了顿饭,然后才知道,其实周启新并不是周校长的孩子。
周校长和周启新的妈妈,哦, 或许也不能说是妈妈,因为那也并不是周启新的亲生母亲……
总之,他们三个人之间其实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是为了组织上的任务而聚到了一起。
如今一切平定,徐芸回到了她的工作岗位上,而周启新呢,他因为家中有事。便回了一趟老家。
据周校长说,周启新过段时间还会回来的,到时候可能要留在北平工作。
如今看来,周启新真的要留在北平工作了,好事啊,以后又多个朋友一起玩。
杨金穗记得他的性格还挺好呢,或者说,他们当时一起玩的几个同学,除了许霆嘴巴坏,别人的性格都挺好的。
杨金穗很快地拥抱了他,又很快地放手,热情地拉着周启新往凳子上坐。
他们家原本是有沙发的,后来嘛,家里换了一套家具,就换成了木质的长凳,看上去朴素一点。
杨地主一看,这的确是闺女的同学,便也放心了,小伙子白白净净的,过了这多年还记得来看老同学,还挺有情义的嘛。
一边想着,杨地主一边接过烤鸭拿到厨房去。
李大花带回来的外甥女冯大丫正在厨房做饭,见状连忙接了过去,问道:
“杨爷爷,是有客人吗?”
“嗯,金穗的同学来了,来了一个。”
“那我多做两个菜。”
冯大丫来了北平后,就去了街道妇代会组织的免费扫盲班学习。
但免费的扫盲班一天只开办一两个小时,本意是为了不妨碍劳动人民日常的劳动,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急需学会谋生技能的孩子来说,强度还是太低了。
所以,李大花又给她在街道办报了名,去做国营大食堂的学徒。
因此,为了多磨练技术,也是因为感谢人家的帮助,冯大丫就接手了杨家的一日三餐。
看到老爹从厨房出来后烤鸭就没了,杨金穗就知道老爹已经和冯大丫说了来客人的事,这才邀请周启新留下来吃饭。
许久不见,有太多的话题可以聊,不过杨金穗并没有多问他过去这十几年的经历,毕竟,这其中肯定牵扯到一些机密,而且比较惊险,回忆起来想必是不愉快的。
两个人就聊了一下近况。
对于杨金穗的近况,周启新还是很了解的。
《少年志》的杂志在冀州也能买到,而关于杨金穗这位老家名人的消息也传得很快,周启新陪着父母给大哥重新下葬时,就听到了这件事。
也是因为这一点,周启新在回到北平安置了住处后,就急急匆匆地来找杨金穗了。
周启新自己呢,则是去了教育部门。
大学的时候,虽然有任务在身,但是选专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喜欢的专业,那就是教育学,这可能也是受多方面的影响吧。
他本身是一个文静且有耐心的性格,很适合做教育工作,他也知道这一点。
再加上,后来受他大哥的影响。他大哥当年在外地读书时,接受了新思想的启蒙,开始参加运动,并且把他们一家都发展了。
很长一段时间,大哥不仅仅是他的哥哥,也是他的启蒙老师,这无形中也影响了周启新——那就是,一个国家想要发展,一个民族想要自强,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很重要的。
如果没有大哥,他可能还会浑浑噩噩待在小县城,一直到大难临头、国之将亡的时候才会痛苦且不解,但却找不到解决办法。
而当然,那样的他,也无法和早早就明确了自己想做的事并付诸行动的金穗并肩而立。
另外呢,过去这些年在周校长家居住的经历,也让他很佩服周校长的为人,从而加深了对教育事业的向往。
杨地主坐在餐厅,但也能听到客厅的对话,他觉得这小伙子还不错:
和自家闺女从小认识,感情基础有。
学历高,和闺女也有话聊。
有正经工作,能养得起家。
经受了组织的考核,人品可信任。
而且,有好工作的人往往更有底线,毕竟穿鞋的人总是更怕失去鞋子的,虽然不能完全保证有好工作的人不做坏事,但是,这不还有第三点作为担保嘛。
还是搞教育的,嗯,教育小孩的时候肯定很有方法,不用累着他闺女。
长得嘛,也是闺女会喜欢的那种白净小伙的样子。
不过买猪看圈,小伙子看着人是不错,还是要看看他家里人如何。
杨地主可想不到,买猪看圈,其实这个“圈”,他早就看过了。
而杨金穗更是想不到,自家亲爹的联想能力竟然这么强,看到个男孩子,就想到了结婚,就想到了孩子教育……
晚上吃饭的时候,杨大金一家人也回来了,不知为何,杨大金总觉得周启新有点眼熟,但他此前并未见过对方,这一点,让他很迷惑。
而李大花呢,也有同样的感觉,一顿饭的时间,都在不露痕迹地打量着周启新。
周启新没有发现自己的马甲有点摇摇欲坠了,他从杨家出来,回了自己住的房子。
父母都在老家,他一个人住,一切都从简,单位给他安排了房子,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入住了。
本也不觉得有什么,可从杨家回来,他才发现,自己这房子还是太简陋了点,显得不像是好好过日子的男人。
周启新本来还想着,这次去杨家做客,下次邀请杨金穗和当初的几个同学一起来自家做客。
如今嘛,就觉得不太行了,还是得好好打理一下,买点好用的家具,再买点好看的布料,裁剪一下,铺在家具上,像杨家那样,看起来温馨一点。
至于可能会被杨家人发现他真实身份这件事,周启新并不担心。
他本来就打算向杨金穗坦白的,不管是做朋友也好,还是日后想要更进一步,总是要坦诚自己的身份的。
当年是因为组织上的任务,不仅事关很多人的命运,也关乎组织的发展,他必须得隐瞒,而如今可以不用再隐瞒了。
其实,他的父母也曾说过这件事,毕竟,当年为了避祸而假死,是连累了杨金穗和杨家的,所以,等老家那边收拾妥当了,他们会来京城,和他一起去杨家登门道歉。
周启新的父母没有选择和儿子一起来北平,留在了老家。
一方面是想为家乡的重建做些事情,另一方面则是,要帮一帮大儿媳妇。
周启新的大哥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这一点,他们还是前两年才知道的,知道之后,就匆匆去找儿媳妇。
人倒是找到了,也见到了,甚至可以说来得够巧,因为儿媳妇又接了新任务,差一点就要走了。
但两个孩子不在她身边。
当年,夫妻两个都有事要做,危险性又高,孩子就被寄养到了老乡家里。
而且不是寄养到一起,是路过一个地方放一个孩子。
算算岁数,这两个孩子一个已经十岁了,另一个也八岁了。
老两口又拿着儿媳妇匆匆留给他们的信物去找孩子。
那个时候多乱呀,倭国人被赶走了,但还没建国呢,老两口找到了两个孩子,又不敢带着孩子赶路,就在大孙女生长的村子里暂时住了段时间。
老乡们很有情义,把两个孩子好好养大了,但情义不能顶饭吃,自家吃不饱饭的难题是解决不了的,更不可能把寄养的孩子养得白胖。
所以两个孩子对比他们亲爹、亲叔同年龄时的身高体重,又显得矮小了一些。
即使建国后,儿媳妇回来了,被安排了工作,能养得起孩子,老两口还是放心不下。
毕竟,儿媳妇也太忙了,有时候自己都顾不得吃饭,更别提照顾孩子了。
对比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小儿子,更显得大儿媳妇和两个孙子可怜了。
不过最主要的是,他们也知道如今小儿子有功劳,有学历,去了北平会生活得很好,倒是不用他们多操心了。
就这样,父母与孩子分离了十数年,还要继续分离下去。
不过这次的分离就没那么伤感了。
杨金穗和副主编商量好,她每周去两次杂志社,处理一些副主编处理不了的事情,并且看看新稿件的筛选情况,一份杂志想要长期运营下去,肯定是不能只依靠杨金穗一个人的作品的。
又到了杨金穗去杂志社的日子,因为销量不错,杂志社里的众人皆面上带光,十分有动力。
看到杨金穗来了,负责收发信件的工作人员连忙搬过来一箱信,这些都是写给“青禾童”的。
虽然整篇故事已经写了出来,不会有大的改动,但是对于小细节,如果有读者们不满的话,那还是可以酌情更改一下的。
在此之前,工作人员已经筛选过一波读者来信,留下一些建议中肯、评价真情实感的读者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