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杨先生和书铺 送走关系平平的大早……

送走关系平平的大早晨上门打扰远行客清梦的邻居们, 杨家人简单地吃了口饭,然后杨大金和李大花就出门采购去了。

因为杨地主归家心切,明天一大早, 他们就决定回武德村——嗯, 这就是杨金穗的老家, 听名字就很武德充沛了,事实也是如此。

既然要回村,自然要准备一些东西送给老家的亲友。

其实他们从北平带了一些回来,主要是北平的特产, 量不大,尝尝鲜罢了, 剩余的一些物品, 则由杨大金夫妻出门采购。

杨金穗则和杨满福出门, 找《京报》在此地的驻点。

一方面是先把她最近赶路时写的几章送过去,方便他们及时传递回去排版,另一方面,也是熟悉一下位置。

万一,她是说万一呢,自家有需要他们帮助的时候呢, 或者有什么消息想告诉他们呢,总不能到时候抓瞎吧。

更何况,离开这么久, 她也想去县城的街上看看。

杨金穗从兜里掏出了冯知明给她写的地址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个门牌号所在的位置, 距离不算远,走路也就两公里左右。

这点距离,放在习惯坐车的后世人眼里,可能会胆怯, 但像杨金穗他们,日常上学走个三四公里都是洒洒水的事。

正好这时候天气也很好,很适合散步。

一路走过,微风吹拂着脸庞,有一点点痒,巷子里的树也冒了嫩芽,路边有草叶在随风荡漾。

至于那些棕褐色的可疑固体(即牛粪驴粪狗粑粑等),杨金穗就全当看不到了。

其实这些东西,一般来说都是有人清理的,节省点的人家,还会专门在牲畜的后面套个布袋子,用于收集粪肥。

但是,难免有遗漏,路人们也都见惯了,不会多在意。

此时,别说是这样的小县城了,就是北平,其实路上也不是那么干净,这纯粹是财政所限,以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意识不够强,倒也不是人们不爱干净。

说起爱干净这件事,杨金穗就思维发散地想起了学校里新来的那位修女,海伦女士。

海伦女士和她的前辈可完全不一样,很平易近人,甚至可以说是摆烂。

除了每日的餐前祷告及每周一次的上课之外,她几乎不做其余的事,更不会立那些规矩。

就连上课,也是讲两句圣经后,就开始让他们自由阅读,“自行体会圣经中上帝的真意”。

现实就是,根本没人体会好不好,这种自习课谁会认真学习呀,又不是期末考试周。

所以大家还挺喜欢她的,就跟喜欢大学时那种从不点名也不留作业的水课老师一样。

杨金穗对海伦女士印象不错,海伦女士对杨金穗也印象深刻——可能是被前辈告诫了吧,比如这所学校里有个冥顽不灵的女学生云云~

不过海伦女士并没有躲着杨金穗,在听说她还是个小作家后,偶尔还会和杨金穗聊聊天。

某一次,两人聊天时,海伦随口提起,北平城比她想象中要干净整洁很多,似乎有种宏观的城市规划蕴含在里面。

那不是废话么。

在你们宗主国还随地大小便、从城堡往下倾倒粪水的一千年以前,我们的国家已经有下水系统的规划了。

当然,杨金穗不会这么主动挑衅一位对她友好的女士的。

所以她只是大概介绍了一下她所了解的,国内对粪便的利用,如农民将其当做土壤肥料,一些少数民族将其当做燃料等。

大概是从这里开始吧,海伦女士开始对一些介绍中国历史的书籍感兴趣——也有可能是她单纯太闲了。

因为她不通中文,甚至还选择雇佣一些学生或者想做点兼职的老师帮她翻译书籍,也是很财大气粗了。

小胖子许霆应征“入仕”,兢兢业业做起了翻译工作,不过打动他的,并不是海伦女士承诺的Money,而是她千里迢迢带来的,甜度很高的糖果。

杨金穗也不可免俗,加入了童工的队伍,不过她翻译的是自己的小说。

因为海伦女士用一句“如果好看的话,她愿意推荐给拥有一家出版社的叔叔”当做胡萝卜,吊在了杨金穗头上。

杨金穗就这么忘了情,发了狠,在期末考试期间都会抽出时间做翻译。

为此还被动提高了一下自己的单词储备。

“杨金穗?杨金穗你发什么呆呢?”

嗯?杨金穗的思绪从回忆校园生活中被拉回来,然后看到一个有点熟悉的面庞——白旭坤。

她的小学同学,以及李大花八卦故事中的男主人公的孙子。

“()嗨,白旭坤,你怎么在这里呀?”

“我当然在这里了,旁边是我家豆腐坊啊。倒是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去北平当了大作家吗?”

“哪里哪里,也没有到大作家的程度,哈哈哈哈哈~”

白旭坤脾气很好,是杨金穗女孩身份掉马后,少有的没有蛐蛐她的同学之一。

因此,即使杨金穗一边谦虚,一边遮掩不住嘴角的笑意,白旭坤还是好脾气地继续夸:

“怎么不是大作家,学校里都在看你的书呢,就连先生们,有时候也会讨论里面的情节呢。”

“是嘛,那杨先生应该也知道了吧。”

杨先生虽然也姓杨,但其实和杨金穗没什么亲缘关系,他是从外地来的,一来就就职于杨金穗所在的小学。

后来做了杨金穗班上的级任教师,也就是民国版本的班主任,兼任国文教师。

杨先生对杨金穗一直挺好的,当初也是他力排众议坚持把杨金穗留了下来。

这一次,杨金穗回乡,还给杨先生准备了礼物,包括她自己写的书、期末成绩单,和北平的特产。

白旭坤叹气:“杨先生病得了结核病,吃了药也不见好,学校又不敢让他继续在学校任职,一直让他在家修养,他去年就被家里人接走了。”

什么?

杨先生明明还很年轻呀,怎么会得肺结核?这个时候的肺结核,因为没有卡介苗的缘故,从西医的角度,基本没什么很好的治疗手段。

而中医呢,其实也同样,只能针对症状进行调理,无法彻底灭杀结核杆菌。

杨金穗连忙问:“那杨先生的老家在哪里?我们学校的师生还有和杨先生保持联系的吗?”

白旭坤眼神似乎看到了什么人,忙举手招呼了一下,这才继续回答杨金穗的问题:

“杨先生老家似乎在广陵一带,校长应该是有他的通信地址的。你有空回趟学校问问校长吧,正好大家也很想听你聊聊写小说的事情呢。”

说到这里,一个细瘦矮小的穿着粗布短打的年轻男人跑了过来,接过白旭坤手中的东西,往豆腐坊的侧门里面走。

白旭坤明显有事情要做,和杨金穗匆匆道别,就跟着年轻男人走了。

杨满福挠了挠头:“小姑,我还对你们杨先生有印象呢,看着很年轻的样子啊,怎么得了这个病。”

“谁说不是呢,”杨金穗低头踢踏着地上的小石头,闷闷地说。

杨先生是个对教育事业很热忱的人,对每个学生都尽心、负责,并不会因为家世或者成绩而区别对待。

他还曾主动到各家做家访,了解孩子在家的学习情况,以及父母的教育风格。

包括让女孩入学读书这件事,其实在杨金穗偷偷入学前,杨先生就曾提议招收女学生,但校长考虑到现实因素,并没有积极推进此事。

当然了,学校里也没有明文禁止女孩入学。只不过是从教职工到家长到学生,都默认只招收男孩。

后来,杨金穗被发现女孩身份,杨先生便以并无明令禁止的理由留下了她。

说起杨先生点点滴滴的好,是有很多的。

在此之前,杨金穗还以为自己只是土生土长的本时空的小孩,像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一样,对所谓的新式教育、新式学堂、新式读书人,有好奇、有羡慕,但要说多么敬重,多么相信他们的确是进步的,那其实没有。

因为她所见到的、听说的这些人,家里同样会收不低的田租、对外放利,自己也同样会看不起女孩、女人,会纳妾、会对着权势人物溜须拍马。

他们心中会有理想吗?还是只是顺应时事,转换赛道、借势而起?

杨金穗一直隐隐有这样的怀疑,后来恢复记忆后,她很难不想到《阿Q日记》中的那些人物。

但杨先生的确让杨金穗看到了那种进步性和他身上的理想。

她以为他会继续奋战在教育事业的一线,却不想是病魔击倒了他。

真希望他能知道,那个曾被他保留了读书资格的女孩,真的靠学习走出了不同的路。

看来的确得回学校一趟了。

姑侄俩沉默地走到了冯知明提供的地址,这竟是一家杨金穗曾来过的书铺。

因为这家店常收旧书,且价格便宜,杨金穗还真的来过好几次。

以往只觉得这家店东西太多,新书旧书满满地几乎要垒到天花板,看着就乱糟糟的。

而店铺老板呢,胖胖的身体在被书本遮挡得昏暗的小房间内来回灵活闪躲,眯着眼睛找书,看起来有点寒酸,又有点可笑。

倒是有伙计,伙计很滑头,时不时就偷偷跑后面库房偷偷吃炒黄豆,逼得老板得亲自接待客人。

有时候老板生气了,就大喊伙计的名字,“黄三!”然后伙计就会带着香喷喷的炒黄豆味儿出来。

总之,就是那种经营情况很一般的小书铺,很常见很普通。

没想到,真是人不可貌相,店也不可以以貌取之啊。

那乱七八糟的书,偷吃黄豆的伙计,说不定还都是伪装呢。

杨金穗站在门口,就见店主还是之前那样,胖胖的,脸上带着笑,很和气。

伙计也是之前那样,懒懒散散,倚在唯一一片宽阔的下脚地——柜台旁边,悠然地打着盹儿,活像是半夜起来去盗墓了似的。

“黄叔,您还记得我吗?我是杨金穗呀,之前在附近学校读书的,常来您这买书。”

店主对杨金穗有印象,因为她是少有的会来书铺买书的小姑娘,尤其是会买一些非话本子的书籍。

后来他也听说了,县里有个女孩非要跑男孩堆里读书,还很不贞顺地考得比男孩要好。

店主就这么地把这个风云人物,和来自己家铺子挑书的杨金穗对上号了,后来一问,还真是同一个人呢。

店主其实考虑过要不要发展一下杨金穗,毕竟发展进步青年也是他们的一项工作。

尤其是这种顶着别人不赞同的目光坚持要读书的女孩,面临的压力是很大的,能坚持下去,说明心性够坚定,也有理想。

当然,即使是发展,也是有一定的考察期的。

还没等他考察明白,杨家已经举家搬离了。

再次听到杨金穗的名字的时候,就是从《京报》传回来的消息。

黄叔觉得惊讶,但又有种意料之中的感觉,因为杨金穗的确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

她并不是他所见过的,最聪明,最惊才绝艳的人物,这种程度的形容词,她还远远达不到。

但她的确有种并不受当下观念影响的特别之处。

像是什么天生地养的、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人物,不那么通晓规矩。

但要说她真的是完全不谙世事的孙猴子式的人物,倒也不尽然,她的说话方式、一些礼节,又是符合土生土长的本地姑娘的感觉。

虽然有点怪,但黄叔并没有什么想法,时局巨变,什么特别的人物都涌现出来了,这也正常。

其实以黄叔的消息灵通程度,本可以比周书商更早地接上杨金穗这波热度,再加上他本来就和《京报》有合作,拿到书和报纸也很方便。

但是,他只想低调地开个小书店,并不想被那么多客人涌入,也不想被人认为他们消息很灵通,和《京报》有多么密切的联系。

因此,一直到周书商开始大卖《楚惊鸿探幽录》之后,黄叔跟上,也进了一些,但量不大,此时店里只剩下一本了,是他自留的用于打发时间看的。

黄叔用手里的笤帚向前探了探,探到了伙计的屁股,再用力一拍,直接把他拍醒了:

“嘿,你这懒货,客人来了还睡呢,你要不是我远方侄子,我才懒得管你这个扶不上墙的阿斗呢。快,从柜台里面把《楚惊鸿探幽录》给我找出来!”

杨金穗忍不住笑:“黄哥还是这样,总是睡不醒呢。”

杨满福和黄叔打了招呼,就挪着脚步进店了,他曾经也会和同学们来这里蹭书看,或是陪着小姑来选书,也是常客了,和小黄伙计很熟稔。

杨满福进去后接过小黄伙计手里的书递给黄叔,就拉着小黄伙计到后面,问他最近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书。

虽然在北平,书更多更杂,但有些有趣的书呢,却只能找信任的伙计买才安心。不幸的是,杨满福在北平还没挖掘出这样一家值得信任的书铺。

也只能回来找了。

杨金穗瞥了一眼大侄子,知道他是去找那种刺激性强的小册子了——自古以来,玩刺激,离不开黄暴恐这三种,一直被主流市场唾弃,但又一直有市场。

受众从老到小,从男到女,人人都说自己不看这个,但其实私下里多数都会看一点。

尤其是杨满福这种青春期男孩,更是感兴趣。当然了,杨金穗也处于青春期嘛,肯定也会看的。

不过她不会自己买,都是直接没收大侄子的,隔段时间没收一批,就跟割春天的韭菜似的,那叫一个迎风长。

杨金穗在黄叔的夸夸声中,给他手里的那本《楚惊鸿探幽录》签了笔名,又把布包中的稿纸和信件递过去,请他转交给冯知明。

这沓书稿里,不仅有《凡骨初登修仙途》的后续几章情节,还有她从自己的日记里摘抄下来的,自觉写得还可以的文章,如果可以刊登的话,又是一笔稿费呢。

她也没什么经商的天赋,更不会投资,对于民国的经济市场,就知道金条保值,消炎药值钱又保命,必要的时候多囤粮食和武器,没了。

所以,增加安全感最好的办法,就是趁时局稳定多挣点钱。

杨满福面色通红地从小黄伙计手里接过几本书,又递去一沓钱,迅速把书塞到身上挎着的布包里,然后出来找小姑。

姑侄二人同黄家叔侄道别,就原路返回。

杨满福抬手扇了扇风,问杨金穗:“小姑,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学校?”

“拿出来。”

杨满福惊讶:“什么?”

“书啊,还能是什么。”

杨金穗轻哼╭(╯^╰)╮,这小子,拿她当傻子呢,今天是休息日,回什么学校,学校哪里有人,只怕是校工都躲在门卫室休息呢。

不过是怕她检查他买的书,故意转移话题罢了。

如此拙劣的转移话题之术,还得多练啊。

杨满福尴尬,窘迫,不过一想到他的私密阅读书籍很多都被小姑看过了,又转为释然。

哎呀,没事哒,反正不是被爹娘发现,不丢人的。

杨满福大义凌然地把布包里的书掏出来,递给杨金穗。

她细细一数,竟然有八本之多呢,虽然都是薄薄的小册子。

杨金穗挨个审核,看有没有有什么过于猎奇的违背道德标准的作品。

倒是还好,小黄伙计还是很有分寸的,不会给未成年推荐那种书。黄店主也是很有原则的,不会卖那种极端的书籍。

杨金穗再仔细一看,□□无非是男女、男男、女女、男男女、女女男那些,没意思;恐怖故事呢,冥婚、鬼手、血棺材、戏台冤魂,也一般;暴力情节,杨金穗不爱看,放过了。

杨金穗翻了一下,又还给大侄子,很讨人嫌地嘱咐:

“不许熬夜看啊,要是被我发现了,就告家长了。”

“小姑,你明明还熬夜写东西。”

“欸,我和你能一样吗,我熬夜是为了挣钱。”

杨满福心说,我也是为了挣钱呀。

杨满福之前羡慕小姑能挣到钱,也偷偷投过稿,不幸,石沉大海了。

事后,杨满福深刻剖析了一下失败的原因,他突然想到小姑说过的那句“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刹那醍醐灌顶。

是了,兴趣!

他对什么感兴趣?当然是这些刺激的故事啊!

虽然他也很爱看小姑写的小说,但他觉得这种小说更重要的是创意,而他缺乏这方面创意。

但是,恐怖故事,他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冒出很多奇怪的联想。

比如蜘蛛人、蜈蚣人之类的——李大花何止是保护了昆虫们的性命啊,还保护了儿子的想象力。

这也就是杨金穗不知道杨满福的想象,不然她肯定会建议大侄子直接转行去做科学怪人、不遵守伦理道德的怪咖生物学家之类的,而不是写恐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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