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要养成看天气预报的好习惯
01
冒牌“法师”仅靠一些杂耍把戏就能唬得围观百姓目瞪口呆, 更不必说这位白衣谪仙轻轻挥了挥衣袖,就能“让老天降雨”。
人群又沸腾了起来,刚才还大呼“神迹降临”的吃瓜群众, 现在纷纷变幻了城头大王旗,对着李士卿一拜再拜,口中喋喋不休开始许愿。
“上天有好生之德,真正的天神只会救人, 从不会以火焚人。尔等被妖人蒙蔽, 为虎作伥!”
眼看谪仙生气了,群众拜叩的声音更响亮了。
趁着这个功夫,宋连和焦燕茹赶紧冲上台子去救人,却被那十几个“教徒”强行阻拦。
“愚蠢小儿!竟敢顶撞大黑天神!”那装模作样的法师隔空指着李士卿叫嚣, “这贱妇之罪业, 天火难烧尽, 你以为一场雨水就能浇灭吗!”
法师说话间, 暴雨停了。那片乌云来得快去得也快,天放晴了,地上刚才被瓢泼过的积水开始一点点蒸发。
“他们在拖延时间!”宋连大呼不妙。
磷火不是被雨水浇灭, 而是降温+隔绝空气暂时熄灭。现在太阳出来, 水分蒸发, 一旦温度上来还有复燃的危险。
而这帮所谓“教徒”阻拦着他们无法施救,就是要等待商妇身上的水干之后,继续“行刑”!
宋连猜想的没错, 那法师接过教徒递来的一面镜子, 一边折射阳光在商妇身上, 一边大喊:“她罪业深重,只需这照妖镜一照, 便能再生业火!”
果然,被强光折射片刻,那商妇身上再次燃起火来。这次呈现出刺眼的白色。
众人一看,天降甘露都救不了这妇人,可见其罪大恶极,又摇摆着喊“烧的好!”
宋连几人强行冲破教徒阻拦,却也无计可施。他脑子里有一瞬间闪过个念头,希望李士卿再施法降雨一次,能争取一些时间也行。
但他知道,李士卿这场“天降大雨”八成也是蒙中的,不可复用。
就在几人绝望之时,从人群中冲出十几个扛着沙土袋的人,带头的是甲丁!
甲丁发出号令:“此乃阴火,非阳水可灭!需以土掩之!”十几个人便将自己肩扛手提的袋口敞开,将沙土齐齐扬向那商妇。
02
干燥的沙土被大量、迅速地覆盖在燃烧的白磷上,沙土颗粒填满所有的缝隙,形成了一个致密的“保护层”,有效隔绝了燃烧白磷与氧气的接触。沙土还吸收了一部分热量,起到了一定的降温冷却作用。
火焰渐渐熄灭。
众人冲去解绑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商妇,宋连简单查看了她的烧伤情况,结论是:非常不妙。
熔融的白磷会像热油一样,黏在皮肤上,燃烧温度可达800℃以上。燃烧生成的五氧化二磷是强脱水剂,会夺取皮肤组织的水分。五氧化二磷遇水会生成磷酸,对皮肤和深层组织有强烈的化学腐蚀作用。磷是剧毒物质,可以通过烧伤的创面被身体吸收,导致严重的肝、肾、心脏衰竭和血液系统紊乱。
尽管有雨水、土沙两次及时灭火,但灼烧面积依旧十分吓人,加上不干净的雨水和沙土中有大量细菌,在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恐怕很难不发生感染。如此大面积的烧伤已经算是严重毁容了,即便她能奇迹般活下来,以后将要面对的舆论压力也是相当巨大。
宋连看向李士卿,期待他的符水能再次显灵,但李士卿这次却缓缓摇头。
但焦燕茹没有放弃。
她将商妇带回了她的药局,批出一间屋子当做“加护病房”,用了她能找到的最好的药材,希望能力挽狂澜一局。
“她命不该绝的,”焦燕茹阴沉着脸说:“她什么都没有做错,该死的是她的丈夫,是那些加害她的人!”
她突然抬起头来,看向宋连的眼中噙着泪水:“是所有看她笑话、助纣为虐的人!他们每一个都更该死!”
宋连没有说什么,让云娘留下帮焦燕茹一起照顾病人。
他出了门,甲丁和李士卿还在院中等待。宋连有许多天没有见到甲丁了,看他神情,新工作应该还不错。他拍了拍甲丁的后背,又结实了不少。
“看来每天没少活动!”宋连说。
甲丁嘿嘿一笑:“面朝黄土背朝天,踏实!”
宋连点头,看了眼李士卿:“你们提前商量好的?”否则甲丁绝不会这么及时出现,还带着沙土。
“嗯,李公子早先找到我,说今日有事发生,让我多带些人,准备些沙土备用。”
宋连原本想问李士卿,既然已经算到会有这种事发生,为什么不早说,或许他们就能提前避免。但话到口中又咽了回去。
他没有必要那样问的,因为顺序错了:要是能提前避免,他就一定会说的。
宋连长长“哈”了一口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也开始信命了。或许那商妇命数如此,他能做的也已经做到了尽头。
所以宋连换了个问题问李士卿:“你怎么知道要用沙土灭磷火?”他这个唯物战士倒下了,但那个玄学神棍似乎科学了起来。
李士卿:“五行相克,火生土,土克火。”
……
宋连:“天降大雨又是怎么回事,你新学的本事?”
李士卿摆手,“我有每日夜观天象的习惯,昨夜虽月朗星稀,但有如丝如雾般水汽正在形聚,今日必有大雨。想必这些‘教徒’并不懂得观天,否则不会选在今日。”
所以说,养成看天气预报的好习惯是多么的重要!
03
阿云案还在朝堂激烈争论。现在关于这个案子的走向,关系到的已经远远不是阿云个人的命运了。
鉴于各方都讨论不出个所以然,赵顼只好启用“两制杂议”:由翰林院和中书舍人院派出代表来讨论。而这两方派出的代表,也的确算是十分重量级的人物:司马光与王安石。
两人调阅了阿云案的所有卷宗,以及许遵的抗议书、三方司法机构审核意见,两个人先达成了一个统一意见:阿云在服丧期间“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因此不能说她“恶逆”。
但在其他几个问题上,两个人则持有完全不同的意见。
首先,阿云这到底算不算“自首”。
司马光的立场是:阿云最初没想过坦白,是因为官府要拷问她,她害怕了才抖出来,这不能算自首。
但王安石认为:县尉吓唬了她一下她就招认了,这时候案子还在侦查阶段,属于“走访问询”,还没到“审讯”环节,既然不是在司法程序中招认的,就应该算“自首”。
由此又展开了第二个问题的激烈讨论:阿云到底是谋杀,还是激情杀人?
司马光认为,韦大长得丑陋又不是违法犯罪,阿云因为这个理由伤人本就站不住脚,何况她是带着刀,专门跑到田间地头,趁着人家睡觉的时候有计划的潜入进行砍杀,这不妥妥谋杀吗?
但王安石又有不同看法,他支持许遵用“故杀”界定阿云的行为,并用盗窃来打了比方:
假设张三去李四家偷盗,只为谋财没想要害命,但过程中被李四发现,情急之下张三失手打死了李四,这叫“故杀”。按照《宋刑统》,这种情况下,张三触发了两项罪名:首先是盗窃罪,其次是故杀伤罪。盗窃罪是张三故杀伤李四的“所因之罪”。
如果这时候张三主动自首,那么按照《宋刑统》规定,张三的“所因之罪”——盗窃罪可以免除,追究他故杀的刑事责任。
所以王安石认为,阿云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谋是因,杀是果,阿云既然自首了,安律应当免除她“谋”的罪名,只追究“杀”,也就是所谓“故杀”的后果。
在宋朝刑法中,谋杀最重,无论是否得手,都以死刑判罚;但故杀则要看导致了什么程度的结果。
阿云激情杀人,韦大没有性命危险,而是伤了一根手指,那么阿云则罪不至死。
于是两边的争议点又变成了:谋杀的“谋”和“杀”到底能不能分开?究竟适不适用于自首可减免谋杀而只追究故杀。
04
若是放在现代刑法中,阿云杀害韦大未遂,造成伤情较小,又有自首情节,在法律中很容易找到相应的法条对其进行判决。
但一千年前的《宋刑统》,尽管已经是当时最先进、最具人文精神的司法律典,但仍有诸多漏洞。
在《宋刑统》中,谋杀和已伤是两个条例,谋杀可以自首,但已伤没有自首从宽的规定。王安石从“谋杀”条款出发,得出的是自首可以减刑的结论;司马光从“已伤”条款出发,因此阿云根本不具备什么自首减刑的可能性。
王安石想要“疑罪从轻”,司马光坚持“除恶务尽”,两个人看似在讨论同一个案件,但实际上并不在一个平面,自然是得不出任何结论。
宋连拿到这场辩论的详细会议记录的时候,脑子里嗡嗡嗡的。
在他看来,这场官司完全属于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他有心提出更接近现代司法观念的改革方针,但盲目地跨越近千年的社会演变,强行套上现代司法程序,显然伤害性更大。
况且,在如今的变法狂潮之下,莫说是宋连,就是傅濂也难以提出什么意见。随意的一句话很可能就变成了党派之争的靶子和工具。
宋连翻了一遍会议记录,发现厚厚一沓,几乎每一页都有皇帝的批注,看起来更像是赵顼的碎碎念。
“善。此为论法之本。若婚姻不存,则‘恶逆’无从谈起。二卿于此,所见略同,甚慰朕心。”
(总算能讲讲道理了,顼顼开心.gif)
“司马卿所言,乃老成之见。然则,‘恐吓’与‘拷问’,其间分别,当如何界定?县尉未用刑具,仅以言语相逼,若此亦算‘拷问’,则天下狱吏,将无从问案矣。此事,可再议。”
(君实先生2G网速,有代沟!顼顼叹气.gif)
“妙!此论甚妙!以‘盗’喻‘谋’,以‘故杀’为‘果’,析理精微,闻所未闻!安石之才,真乃经天纬地!”(整句划掉)
“‘谋’与‘盗’,其心性之恶,可同日而语乎?盗或为生计所迫,而谋,乃心生歹念。此事……朕亦未决。”
(介甫先生5G网速又太快,句句是坑,偷盗和杀人能一样?顼顼摊手.gif)
这样的吐槽几乎充满了整本记录,宋连一边吃瓜一边自叹不如,论吐槽技能他还是甘拜下风了。
可惜赵顼是皇帝,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行事有板有眼,还有那么多双眼睛跟戒尺一样盯着他的言行。否则李士卿后院的魔改party上绝对有他一席座位!
宋连翻到最后一页,在丁点儿空白的地方,赵顼用朱笔写了一段总结陈词:
“朕反复观此案,夜不能寐。”
“司马光之论,字字句句,皆在法条之内,无一处可驳。然其论,冰冷无情,若依此判,则与酷吏何异?”
“王安石之论,处处为人情考量,欲开一条生路。然其类比推演,多有惊世骇俗之处,恐开‘轻法’之门,使人不知敬畏。”
“一桩小小‘女子杀人’案,竟能引出如此两难之境!”
“唉!归根结底,非二人之过,乃是‘法’之过也!法条陈旧,前后掣肘,遇疑难之案,则进退失据!”
“如此看来,王安石所言‘变法’,非变一事一物,乃是要变这整个‘根本’!再不变,国将不国,法将不法!此事,朕意已决!”
作者有话说:
此处应有一套顼顼表情包
冒牌“法师”仅靠一些杂耍把戏就能唬得围观百姓目瞪口呆, 更不必说这位白衣谪仙轻轻挥了挥衣袖,就能“让老天降雨”。
人群又沸腾了起来,刚才还大呼“神迹降临”的吃瓜群众, 现在纷纷变幻了城头大王旗,对着李士卿一拜再拜,口中喋喋不休开始许愿。
“上天有好生之德,真正的天神只会救人, 从不会以火焚人。尔等被妖人蒙蔽, 为虎作伥!”
眼看谪仙生气了,群众拜叩的声音更响亮了。
趁着这个功夫,宋连和焦燕茹赶紧冲上台子去救人,却被那十几个“教徒”强行阻拦。
“愚蠢小儿!竟敢顶撞大黑天神!”那装模作样的法师隔空指着李士卿叫嚣, “这贱妇之罪业, 天火难烧尽, 你以为一场雨水就能浇灭吗!”
法师说话间, 暴雨停了。那片乌云来得快去得也快,天放晴了,地上刚才被瓢泼过的积水开始一点点蒸发。
“他们在拖延时间!”宋连大呼不妙。
磷火不是被雨水浇灭, 而是降温+隔绝空气暂时熄灭。现在太阳出来, 水分蒸发, 一旦温度上来还有复燃的危险。
而这帮所谓“教徒”阻拦着他们无法施救,就是要等待商妇身上的水干之后,继续“行刑”!
宋连猜想的没错, 那法师接过教徒递来的一面镜子, 一边折射阳光在商妇身上, 一边大喊:“她罪业深重,只需这照妖镜一照, 便能再生业火!”
果然,被强光折射片刻,那商妇身上再次燃起火来。这次呈现出刺眼的白色。
众人一看,天降甘露都救不了这妇人,可见其罪大恶极,又摇摆着喊“烧的好!”
宋连几人强行冲破教徒阻拦,却也无计可施。他脑子里有一瞬间闪过个念头,希望李士卿再施法降雨一次,能争取一些时间也行。
但他知道,李士卿这场“天降大雨”八成也是蒙中的,不可复用。
就在几人绝望之时,从人群中冲出十几个扛着沙土袋的人,带头的是甲丁!
甲丁发出号令:“此乃阴火,非阳水可灭!需以土掩之!”十几个人便将自己肩扛手提的袋口敞开,将沙土齐齐扬向那商妇。
02
干燥的沙土被大量、迅速地覆盖在燃烧的白磷上,沙土颗粒填满所有的缝隙,形成了一个致密的“保护层”,有效隔绝了燃烧白磷与氧气的接触。沙土还吸收了一部分热量,起到了一定的降温冷却作用。
火焰渐渐熄灭。
众人冲去解绑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商妇,宋连简单查看了她的烧伤情况,结论是:非常不妙。
熔融的白磷会像热油一样,黏在皮肤上,燃烧温度可达800℃以上。燃烧生成的五氧化二磷是强脱水剂,会夺取皮肤组织的水分。五氧化二磷遇水会生成磷酸,对皮肤和深层组织有强烈的化学腐蚀作用。磷是剧毒物质,可以通过烧伤的创面被身体吸收,导致严重的肝、肾、心脏衰竭和血液系统紊乱。
尽管有雨水、土沙两次及时灭火,但灼烧面积依旧十分吓人,加上不干净的雨水和沙土中有大量细菌,在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恐怕很难不发生感染。如此大面积的烧伤已经算是严重毁容了,即便她能奇迹般活下来,以后将要面对的舆论压力也是相当巨大。
宋连看向李士卿,期待他的符水能再次显灵,但李士卿这次却缓缓摇头。
但焦燕茹没有放弃。
她将商妇带回了她的药局,批出一间屋子当做“加护病房”,用了她能找到的最好的药材,希望能力挽狂澜一局。
“她命不该绝的,”焦燕茹阴沉着脸说:“她什么都没有做错,该死的是她的丈夫,是那些加害她的人!”
她突然抬起头来,看向宋连的眼中噙着泪水:“是所有看她笑话、助纣为虐的人!他们每一个都更该死!”
宋连没有说什么,让云娘留下帮焦燕茹一起照顾病人。
他出了门,甲丁和李士卿还在院中等待。宋连有许多天没有见到甲丁了,看他神情,新工作应该还不错。他拍了拍甲丁的后背,又结实了不少。
“看来每天没少活动!”宋连说。
甲丁嘿嘿一笑:“面朝黄土背朝天,踏实!”
宋连点头,看了眼李士卿:“你们提前商量好的?”否则甲丁绝不会这么及时出现,还带着沙土。
“嗯,李公子早先找到我,说今日有事发生,让我多带些人,准备些沙土备用。”
宋连原本想问李士卿,既然已经算到会有这种事发生,为什么不早说,或许他们就能提前避免。但话到口中又咽了回去。
他没有必要那样问的,因为顺序错了:要是能提前避免,他就一定会说的。
宋连长长“哈”了一口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也开始信命了。或许那商妇命数如此,他能做的也已经做到了尽头。
所以宋连换了个问题问李士卿:“你怎么知道要用沙土灭磷火?”他这个唯物战士倒下了,但那个玄学神棍似乎科学了起来。
李士卿:“五行相克,火生土,土克火。”
……
宋连:“天降大雨又是怎么回事,你新学的本事?”
李士卿摆手,“我有每日夜观天象的习惯,昨夜虽月朗星稀,但有如丝如雾般水汽正在形聚,今日必有大雨。想必这些‘教徒’并不懂得观天,否则不会选在今日。”
所以说,养成看天气预报的好习惯是多么的重要!
03
阿云案还在朝堂激烈争论。现在关于这个案子的走向,关系到的已经远远不是阿云个人的命运了。
鉴于各方都讨论不出个所以然,赵顼只好启用“两制杂议”:由翰林院和中书舍人院派出代表来讨论。而这两方派出的代表,也的确算是十分重量级的人物:司马光与王安石。
两人调阅了阿云案的所有卷宗,以及许遵的抗议书、三方司法机构审核意见,两个人先达成了一个统一意见:阿云在服丧期间“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因此不能说她“恶逆”。
但在其他几个问题上,两个人则持有完全不同的意见。
首先,阿云这到底算不算“自首”。
司马光的立场是:阿云最初没想过坦白,是因为官府要拷问她,她害怕了才抖出来,这不能算自首。
但王安石认为:县尉吓唬了她一下她就招认了,这时候案子还在侦查阶段,属于“走访问询”,还没到“审讯”环节,既然不是在司法程序中招认的,就应该算“自首”。
由此又展开了第二个问题的激烈讨论:阿云到底是谋杀,还是激情杀人?
司马光认为,韦大长得丑陋又不是违法犯罪,阿云因为这个理由伤人本就站不住脚,何况她是带着刀,专门跑到田间地头,趁着人家睡觉的时候有计划的潜入进行砍杀,这不妥妥谋杀吗?
但王安石又有不同看法,他支持许遵用“故杀”界定阿云的行为,并用盗窃来打了比方:
假设张三去李四家偷盗,只为谋财没想要害命,但过程中被李四发现,情急之下张三失手打死了李四,这叫“故杀”。按照《宋刑统》,这种情况下,张三触发了两项罪名:首先是盗窃罪,其次是故杀伤罪。盗窃罪是张三故杀伤李四的“所因之罪”。
如果这时候张三主动自首,那么按照《宋刑统》规定,张三的“所因之罪”——盗窃罪可以免除,追究他故杀的刑事责任。
所以王安石认为,阿云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谋是因,杀是果,阿云既然自首了,安律应当免除她“谋”的罪名,只追究“杀”,也就是所谓“故杀”的后果。
在宋朝刑法中,谋杀最重,无论是否得手,都以死刑判罚;但故杀则要看导致了什么程度的结果。
阿云激情杀人,韦大没有性命危险,而是伤了一根手指,那么阿云则罪不至死。
于是两边的争议点又变成了:谋杀的“谋”和“杀”到底能不能分开?究竟适不适用于自首可减免谋杀而只追究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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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放在现代刑法中,阿云杀害韦大未遂,造成伤情较小,又有自首情节,在法律中很容易找到相应的法条对其进行判决。
但一千年前的《宋刑统》,尽管已经是当时最先进、最具人文精神的司法律典,但仍有诸多漏洞。
在《宋刑统》中,谋杀和已伤是两个条例,谋杀可以自首,但已伤没有自首从宽的规定。王安石从“谋杀”条款出发,得出的是自首可以减刑的结论;司马光从“已伤”条款出发,因此阿云根本不具备什么自首减刑的可能性。
王安石想要“疑罪从轻”,司马光坚持“除恶务尽”,两个人看似在讨论同一个案件,但实际上并不在一个平面,自然是得不出任何结论。
宋连拿到这场辩论的详细会议记录的时候,脑子里嗡嗡嗡的。
在他看来,这场官司完全属于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他有心提出更接近现代司法观念的改革方针,但盲目地跨越近千年的社会演变,强行套上现代司法程序,显然伤害性更大。
况且,在如今的变法狂潮之下,莫说是宋连,就是傅濂也难以提出什么意见。随意的一句话很可能就变成了党派之争的靶子和工具。
宋连翻了一遍会议记录,发现厚厚一沓,几乎每一页都有皇帝的批注,看起来更像是赵顼的碎碎念。
“善。此为论法之本。若婚姻不存,则‘恶逆’无从谈起。二卿于此,所见略同,甚慰朕心。”
(总算能讲讲道理了,顼顼开心.gif)
“司马卿所言,乃老成之见。然则,‘恐吓’与‘拷问’,其间分别,当如何界定?县尉未用刑具,仅以言语相逼,若此亦算‘拷问’,则天下狱吏,将无从问案矣。此事,可再议。”
(君实先生2G网速,有代沟!顼顼叹气.gif)
“妙!此论甚妙!以‘盗’喻‘谋’,以‘故杀’为‘果’,析理精微,闻所未闻!安石之才,真乃经天纬地!”(整句划掉)
“‘谋’与‘盗’,其心性之恶,可同日而语乎?盗或为生计所迫,而谋,乃心生歹念。此事……朕亦未决。”
(介甫先生5G网速又太快,句句是坑,偷盗和杀人能一样?顼顼摊手.gif)
这样的吐槽几乎充满了整本记录,宋连一边吃瓜一边自叹不如,论吐槽技能他还是甘拜下风了。
可惜赵顼是皇帝,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行事有板有眼,还有那么多双眼睛跟戒尺一样盯着他的言行。否则李士卿后院的魔改party上绝对有他一席座位!
宋连翻到最后一页,在丁点儿空白的地方,赵顼用朱笔写了一段总结陈词:
“朕反复观此案,夜不能寐。”
“司马光之论,字字句句,皆在法条之内,无一处可驳。然其论,冰冷无情,若依此判,则与酷吏何异?”
“王安石之论,处处为人情考量,欲开一条生路。然其类比推演,多有惊世骇俗之处,恐开‘轻法’之门,使人不知敬畏。”
“一桩小小‘女子杀人’案,竟能引出如此两难之境!”
“唉!归根结底,非二人之过,乃是‘法’之过也!法条陈旧,前后掣肘,遇疑难之案,则进退失据!”
“如此看来,王安石所言‘变法’,非变一事一物,乃是要变这整个‘根本’!再不变,国将不国,法将不法!此事,朕意已决!”
作者有话说:
此处应有一套顼顼表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