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三日后,天还没亮,外面冷的冻人。

清月阁却非常的热闹。

车马已经备好了,王大锤和几名护卫在做最后的检查。

赵河清正准备将包袱放进马车里,转身就看见林岳急急忙忙的跑过来。

身上的衣物还很单薄,一看还来不及换上厚衣服。

赵河清担心的走了上去:

“夫君,你怎么来了?快进屋,别冻着!”

林岳将手中的一个小包裹递给他:“带上这个,这次去路途遥远,南方湿热,到时候在路途中也不好买药。”

赵河清打开一看,里面是配好的各种药丸。

什么药效的都有,一次吃几粒也写的清清楚楚。

他心头一暖,知道夫君是担心他水土不服。

“药是请大夫帮忙配的,可防晕船、治风寒。”林岳顿了顿。

目光落在赵河清脸上,“在路上注意安全。”

要走之前,林岳才发现他也只能说出这苍白的几个字。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个声音:“清哥儿,等等我!”

众人回头,只见宋喜儿挎着个包袱,飞快的跑了过来。

赵河清有些诧异:“喜哥儿,你怎么来了?”

宋喜儿脸上带着兴奋的红晕,解释道:“我听说南方不仅棉花好,刺绣的花样和技法也跟咱们这儿大不相同,新颖得很!清哥儿,我想跟你一起去,开开眼界,学学新样子!你放心,路上我绝不添乱,还能帮着照看东西!”

原来,宋喜儿自从听说赵河清要南下,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他想要自己的绣花手艺更好,早就听说苏绣精美又漂亮,这次有机会,终于可以看见。

不管怎么说,都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昨晚他跟柳信磨了半宿,柳信起初担心他远门不安全,但拗不过他坚持。

又想到有清哥儿在,王大锤和护卫也会同行。

这才勉强点头答应。

“喜哥儿愿意一起去,自然是好事。”赵河清略一思索就答应了下来。

宋喜儿眼光好,手艺精,若真能学些南方的花样回来,对铺子未来的发展也大有好处。

“可……怎么不见柳大哥在?”赵河清奇怪的问道。

按道理来说,宋喜儿去南边这样的大事,不可能不跟着。

宋喜儿心里闪过心虚,他今早才和柳信吵了一架。

柳信说不准备过来送他。

哼,谁稀罕他送。

“哎呀,别管他了,爱来不来,再晚一些就耽误时间了!”

正好这个时候,王大锤检查好了,过来催促:“清哥儿,时辰不早,该动身了。”

赵河清点点头,却忍不住又看向林岳。

这一去至少两月,是他与林岳相识以来分别最久的一次。

千言万语堵在心头,最后只化作一句:“等我回来!”

“放心。”

林岳上前一步,替他理了理衣领,这个亲昵的动作让赵河清鼻尖发酸。

“早去早回。”

宋喜儿在一边酸的牙疼。

早知道今日一早就不和柳信吵架了。

不然还能来送送他。

天微微亮,车队缓缓启程。

赵河清频频回首,看见林岳始终站在原地,

直到拐过街角,再也看不见那个身影。

他才收回视线,握紧了怀中林岳递给他的包袱。

王大虎见状,爽朗笑道:"

“清哥儿,喜哥儿,你们放心吧,有俺在,保管平安回来!”

赵河清望着车窗外渐亮的天色,笑了笑道:“有劳王大哥了。”

而此时林岳仍站在原地,望着车队消失的方向。

这个时候,柳信急急忙忙的赶来,跑的气喘吁吁。

就见林岳一个人留在原地,其他人早就没影了。

“这……这是都走了?”

“都走了。”林岳还故意说了一句:“刚刚走,你来晚了!”

柳信嘴里后悔的嘟囔着:“怎么不等我!”

林岳心想,等你干什么,再和喜哥儿吵一架吗?

能在前一天晚上吵架的也是能人,也不知道忍一忍。

现在人都没影了又后悔。

等林岳回家后,就见四丫急急忙忙的出来寻他。

“林大哥,我三哥走了吗?”

“走了。”

林岳轻轻拍了拍四丫的头。

“我们等他带棉花回来。”

日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除了在书院中,佟有为经常想和他争抢第一名外,没有太闹心的。

虽说每次他都霸榜书院的第一名。

但每次佟有为会在他面前刷存在感,说一些阴阳怪气的话,还说自己一定会赢过他。

林岳当他小孩子有中二病,自尊心太强,没怎么打理。

毕竟没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

这天晚上,林岳刚下学回来,就听见小巷子里陆家传来争吵声。

动静还不小,想忽略都难。

让他意外的是,陆廷云和他爹吵起来了!

赵四丫见林岳回来了,她赶紧迎了出来。

“林大哥,回来啦?快洗洗手吃饭了,今天我炖排骨了,三哥说你最爱吃了。”

林岳心里有些不好意思,让一个小姑娘给他做饭。

已经说了好几次,他可以下学回来做饭,但四丫不同意。

说她七八岁的时候就会自己做饭了,这点活不算什么。

而这个时候,陆家,气氛正僵。

陆廷云正对着他爹陆铭说道,脸上带着不屑和鄙夷:“我想要那个‘松烟阁’新出的墨条,五两银子怎么了?书院里张公子、李少爷他们都换上了!那墨磨出来又黑又亮,带着清香,写出来的字更好!而且我只用最好的,这次为什么不可以!”

他在书院的名声已经受损了,可不想连用最好的东西都要失去。

陆铭脸色铁青。

自从医馆被铁柱娘闹过后,生意已经不行了,以前的大户人家经常找他看病,现在也换了另一个大夫。

再加上县城医馆从来不缺竞争,很多对家更是将他往死里踩。

可一家人,叶氏以前是员外家的小姐,讲究吃穿用度。

儿子陆廷云在书院花销更大,这花钱如流水的毛病一点没改。

他听着儿子理直气壮的要求,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五两银子!你说得轻巧!”

陆铭猛地一拍桌子。

“你知道五两银子够普通人家开销多久吗?那是什么金疙瘩做的墨?非要不可?普通的墨不能写字了?”

陆铭以前也是从苦日子过来的。

要不是他年轻样貌长得清秀,又读了一些书。

再加上会哄女人。

也不会娶到叶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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