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千山站在他们的家门口,看着黑色的天,皱了皱眉,压着声音道:“他来了。”当时的气氛不仅紧张还很压抑,仿若暴风雨夜的前夕。
凄冷的秋风扫过森林,吹落无数落叶,千山笔直地站着,风吹起他的黑色的长发,他的脸平静妖冶。
来的人是他们的师父,千山却是要与他为敌。
即便千山道行很高,但怎么高,也高不过自己的师父,更何况,千山从不吸人血,修炼怎会比一直吸人血的师父高呢!
两人相斗了许久,最终千山落败。
我这里有些疑惑,为何千山是要与自己的师父为敌呢,难道之前他受伤,也是因为和师父作战吗?
继续看下去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
小水从千山身后走到师父面前,回头对他说:“千山,别为了我,而白费力气了。我其实早就记起一切了。”
小水说的“一切”,还需从五百多年前说起。
五百年前,西海岸边有位守护血花的仙女,她的真身也是一朵血花。西海岸的洞穴里住着两个妖精,都是血蝙蝠。血花向来只在夜里开放,对于夜里行动的动物血蝙蝠来说,这血花就好像是为了它们而盛开的。
这两只血蝙蝠正是鑫禅子和千山。鑫禅子一直耽于修炼,并不关注于血花的美丽,他的心思都放在如何拿到血花,然后制作出一个个血人来,以此得到源源不断的血液。如此一来,还不损阴德。
但血花一直由仙子守护,他们身为妖类,道行尚浅,还不足与仙人相斗。
千山与师父不同,他注意到了血花的美丽。女为悦己者容,或许是仙子注意到了唯独只有千山看到她身上的与众不同,即便他是妖,她也慢慢接近了他,将心扉打开。
对于夜间开放的花朵,很难引起人们的关注,又何况它们是长在西海这一苦寒之地。那里本就没什么人。
孤独的仙子与妖精就这么展开了一场不伦之恋。妖精对仙子说:“等我成仙,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仙子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在书中,我看到了仙子内心的矛盾,成仙是未必能永远在一起的,因为天规严厉,成妖才能无拘无束,永远在一起呢!她心里想着,为何不是她成妖呢?这样不是能更早地在一起了吗!
仙子一直知道千山的师父想要血花,也知道他一直在利用千山接近她,但她为自己打了个赌,她千山对她的情,将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
因为是仙,她早已活够。而对我们这些只有短暂生命的人,自然是不能像他们这般不爱惜自己生命的。小水知道自己只能活到十六岁,所以她要好好活,因为她知道自己在千山的身边不会太久。这就是明证。
人若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父母会伤心,我们也对不起自己。我们如此年轻,还有很多事没有体验,我们怎么能寻死,我们要好好活。
仙子后来将自己的真身交给了千山,她甘愿被鑫蝉子利用,而千山根本不知他拿到的是她的真身——一朵血花,然后便有了后面的事,而小水正是当年的仙子,千山知道当年的实情后,一直觉得是自己害了她,而无比自责。所以在仙子死后的每一世,他都保护着她。
当年,仙女离开,血花因没了守护之力,很快尽数枯萎。她知道自己是有些任性的,可这样一来,她总算和千山一样,现在她也是妖怪了。
妖怪与妖怪的爱情,是不会有仙人阻拦的,相互结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血人虽是血肉之躯,实质是妖。仙子只想成为他的妻。
一世世的轮回,她都带着对他的记忆,在她将死之前全部记起,这是她和孟婆说好的结果,她将自己的所有修为赠给了孟婆,只要能让她不喝孟婆汤。但若她不忘记过往,定过不了阎王那关。所以孟婆在给她的孟婆汤中加了其他东西,令她在活着的最后一个月里,将所有事情都记起。
也就只有这个月,她可以记得一切。
“千山,我走了,勿念。”这是她被鑫禅子带走时,最后对千山说的话。
千山挣扎着起身,因身受重伤,怎么也赶不上鑫禅子的速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我看到这里,只觉得小水太傻。当年,她是仙子,即便无法成为千山的妻子,也可以和他多处一段时日,这些时日难道还不够吗?可很快,我便明白了,这样的日子的确不够,而这样的日子也是十分痛苦的。为仙者,因生命漫长,幸福漫长,痛苦也会变得格外漫长。
小水转世为人,才能与千山重新来过。一世又一世的相遇,每一世虽然都不能善终,但中间的过程却是无比甜蜜的。为仙的她,和千山在一起,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害怕哪天被天界发现,而遭受处罚。与天界的处罚相比,她宁愿成为血人。
千山并没有因鑫禅子将小水带走而放弃,他又去寻她。就像每一世,他都在人间找寻她的身影,而千山也总能找到她。
想来他们到底还是有缘的,我想缘分的确是种奇怪的东西,为何让两人相遇相爱,却往往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这世间,因两情相悦而结合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这就是所谓的现实。若有人真是两情相悦而在一起的,真是要羡煞旁人了。
千山在小水的最后一天找到她,而过了这一天,则是她十七岁的生日。可她过不了十六岁,或许连这天的落日也看不见了。
因为鑫禅子决定要在这一天吸光小水的血。
她希望自己死时是最美的样子,可一个被吸光血的人又怎么会是美的呢?
被师父割开脖颈上的动脉时,她感觉到痛了一下,便再也感觉不到痛,因为她看见了落日的余晖,她的注意力都被那些最后的光芒吸引了去。西去的阳光照在人的身上,丝丝温暖,彩霞映红天际,真美,她到底是看见了落日,她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有的人可以走遍千山,看遍千山,我虽然没有机会,但我有你啊,千山……
小水以为自己应该死了,因为她睁开双眼的时候,看见了千山,他抱着她,动作无比轻柔,仿佛是做过无数次梦,那梦中的情境。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竟已感觉不到疼痛。
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竟是一阵吃痛,低头就看见身边躺着的是师父的尸体。
千山他,趁鑫禅子不备,杀了师父。他作为徒弟,因为她,杀了师父,这是犯了大戒啊!
千山对师父的尸体无动于衷,只是抱着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对她说:“小水,下咒的人走了,你不再是血人了,以后你就是普通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小水当时因为太过震惊,并没有领悟这番话的含义。
但后来她明白,但明白时,已经太晚。
下咒的人死了,咒语解除了,她是人了,可他还是妖。他为了她,杀了师父。
小水当时还天真地以为他们如此还能在一起,他会陪她到老,直到有天,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了他,她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千山走了,因为师父是他亲手杀的,他无脸苟活。
至于千山是走了,还是死了,小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说清楚,也许她当时也不知道吧!因为她看到的是千山走了,但心里推测他是死了。
这里还不是结局,我继续看了下去。
但后面的剧情,都没有再出现千山。
有天,小水呆立在他们曾经去过的水池边,那还是一个天朗气清,鸟语花香,绿草如茵的季节。小水站在水池边,想着心事,也许想的正是她和千山的曾经。
她故意赤脚走着,因为她喜欢这种脚上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她希望脚可以踩在结实、平坦、干净的土地上,然后一直走到天涯,走到海角,走到他的所在。但现实是,光着脚必然会被利石划伤。
水中的利石再度划伤了她的脚,她看着鲜血流出。过了会儿,她对着空气轻声道:“千山,我脚疼。”
她面对的方向正是当年千山站立过的地方,但四周寂静,没有人回答。
她这才明白,千山再也不会回来了,而这世间最温暖的情话,莫过于你还未开口,那人已扶你坐下,一句不说的为你擦拭伤口。
千山若是在的话,即便她不喊疼,他也会知道。显然,他不在了。
从此,千山寂静,江水枯竭,山水一并死去。
她离开那片水池,水面上微微荡漾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她最后依依不舍地望了水面一眼,心说:“千山,我算不算是被你抛弃了,还是说你爱我,却不得不离开我。”
小水站立了会儿,突然一滴雨水滴在了她的脸颊上,温暖的好像一个人的手轻柔抚上她的面颊。她抬头看天,天空无比明媚,怎么会有雨呢,她一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将雨水贴近自己的唇,舔了一口,发现那竟是咸的,原来是她的泪。
她惨然一笑,没想到这竟然是她的泪,可是刚才那种温暖的触感确是那样的真实,真实到好像千山就在她的面前,可眼前什么人都没有。
是你么,千山,她问。眼前却还是什么也没有,回复她的是树林里亟亟的风声。
在这里,她突然好像什么都明白了,然后释然地笑了笑,眼泪却像水龙头般,止也止不住地落了下来。
整片树林,静的只有她落泪的声音,还有风吹过落叶的沙沙声。
这便是故事的终结。可我总觉得似乎还缺了些什么,虽然后面有好几页空白,但我在最后的一页空白页上发现了几行话。
上面写着:
血蝙蝠,夜行动物,被天界诅咒的妖怪,永不得触碰干净的东西,特别是干净的灵魂,触摸后必死。
血花,生于西海岸边,夜里开花,为迷航者指引方向,为夜行者照亮归途,为世间最干净的东西。血人,则是被污染了的血花,不再纯洁。
小水在最后又添了句:千山死了,我也死了,他明明知道自己碰了我会死,却还是这么做了,换做我,我也会这么做。
看到这,我合上书页,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只因我终于知道了他们的结局。小水,你知道么,千山他,在最后不顾死亡的威胁,还是触碰了你。你的纯洁,是他从不曾有过的,你们就像是光明和黑暗的两极,相互吸引,却无法触碰。
我曾经知道有的妖怪不能触摸人类,一旦碰了人类,就会完全消失。小水和千山的情况,和这个十分相像。小水选择成为血人,不仅仅只是想要成为他的妻,更是为了一个温暖的拥抱,千山的拥抱。
小水,你知道么,千山死前,他抱过你,他再也没有遗憾了。那么,你还有遗憾吗?
2015.9.6 星期日 多云
今天,我将《胭脂泪》还给了云起。直到我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为何曾经三毛在形容荷西之死时,说的是我们死了。当时我理解不了,但现在已能理解。
爱到深处,刻入心底,同心同德,已为一体,一人不在,便是一齐毁灭。
没有对方的世界,另一人什么也不是。
恨别离,情难绝!
看到故事的最后一刻,我才知道《胭脂泪》的作者就是小水本人,这一段传奇诉说的是她自己的故事。我也许永生都不会遇到小水,但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她。
看书的过程,往往是在和作者对话。
云起从我手中接过书籍,没问书里的内容,却是问我:“你什么时候走?”
他问的是,我几时去学校,我回答:“乘下午两点多的动车,怎么,你问我这个,是要来送我吗?”
他道:“当然要送。”
我点了点头:“那好,我先回去整理一下,到时再见。”
从云起书店的二楼下来,我又看见了坐在收银台前的小梅,她每天都很尽职尽业,虽然来此买书的人并不是很多,但她还是一刻都没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虽然是本店的老主顾,却一直借着免费书,有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会买本想看却也不一定会去看的书。我从架子上取了一本钱钟书的《围城》,走到她的面前,道:“我要买这本书。”
小梅亲切地笑了笑,我知道她其实想将这本书送给我,可我不能因为我和云起很熟,就这么拿走。
我将书费付清,问她:“你们在这里,不怕人家看见你们永远不老,而怀疑你们吗?”
我这么问,虽然有些唐突,但我和他们很熟,也就没什么了。
小梅对我说:“不怕,再过十年,我们估计也就离开这里了,十年这么短的时间,有谁会记得我们呢?”
十年?分离?有谁记得?原来这世间真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有谁记得,十年之后,我定然不会忘记这里曾有过这样一家书店,里面的人都是妖怪。
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情,她说:“不要悲伤,在离开前,我们还会在一起很久的,到时,你也嫁做人妇了,我们会在你不需要我们的时候离开。”
我心说,是啊,我是人,他们是妖,到底是不同的呀。但有过这么一段经历,并非是件坏事。十年,你们将给我十多年的天真无邪,这是用金钱也不到的回忆。
我说:“我很开心遇到你们。”
遇到云起,认识云起,我从未后悔。
凄冷的秋风扫过森林,吹落无数落叶,千山笔直地站着,风吹起他的黑色的长发,他的脸平静妖冶。
来的人是他们的师父,千山却是要与他为敌。
即便千山道行很高,但怎么高,也高不过自己的师父,更何况,千山从不吸人血,修炼怎会比一直吸人血的师父高呢!
两人相斗了许久,最终千山落败。
我这里有些疑惑,为何千山是要与自己的师父为敌呢,难道之前他受伤,也是因为和师父作战吗?
继续看下去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
小水从千山身后走到师父面前,回头对他说:“千山,别为了我,而白费力气了。我其实早就记起一切了。”
小水说的“一切”,还需从五百多年前说起。
五百年前,西海岸边有位守护血花的仙女,她的真身也是一朵血花。西海岸的洞穴里住着两个妖精,都是血蝙蝠。血花向来只在夜里开放,对于夜里行动的动物血蝙蝠来说,这血花就好像是为了它们而盛开的。
这两只血蝙蝠正是鑫禅子和千山。鑫禅子一直耽于修炼,并不关注于血花的美丽,他的心思都放在如何拿到血花,然后制作出一个个血人来,以此得到源源不断的血液。如此一来,还不损阴德。
但血花一直由仙子守护,他们身为妖类,道行尚浅,还不足与仙人相斗。
千山与师父不同,他注意到了血花的美丽。女为悦己者容,或许是仙子注意到了唯独只有千山看到她身上的与众不同,即便他是妖,她也慢慢接近了他,将心扉打开。
对于夜间开放的花朵,很难引起人们的关注,又何况它们是长在西海这一苦寒之地。那里本就没什么人。
孤独的仙子与妖精就这么展开了一场不伦之恋。妖精对仙子说:“等我成仙,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
仙子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在书中,我看到了仙子内心的矛盾,成仙是未必能永远在一起的,因为天规严厉,成妖才能无拘无束,永远在一起呢!她心里想着,为何不是她成妖呢?这样不是能更早地在一起了吗!
仙子一直知道千山的师父想要血花,也知道他一直在利用千山接近她,但她为自己打了个赌,她千山对她的情,将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
因为是仙,她早已活够。而对我们这些只有短暂生命的人,自然是不能像他们这般不爱惜自己生命的。小水知道自己只能活到十六岁,所以她要好好活,因为她知道自己在千山的身边不会太久。这就是明证。
人若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父母会伤心,我们也对不起自己。我们如此年轻,还有很多事没有体验,我们怎么能寻死,我们要好好活。
仙子后来将自己的真身交给了千山,她甘愿被鑫蝉子利用,而千山根本不知他拿到的是她的真身——一朵血花,然后便有了后面的事,而小水正是当年的仙子,千山知道当年的实情后,一直觉得是自己害了她,而无比自责。所以在仙子死后的每一世,他都保护着她。
当年,仙女离开,血花因没了守护之力,很快尽数枯萎。她知道自己是有些任性的,可这样一来,她总算和千山一样,现在她也是妖怪了。
妖怪与妖怪的爱情,是不会有仙人阻拦的,相互结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血人虽是血肉之躯,实质是妖。仙子只想成为他的妻。
一世世的轮回,她都带着对他的记忆,在她将死之前全部记起,这是她和孟婆说好的结果,她将自己的所有修为赠给了孟婆,只要能让她不喝孟婆汤。但若她不忘记过往,定过不了阎王那关。所以孟婆在给她的孟婆汤中加了其他东西,令她在活着的最后一个月里,将所有事情都记起。
也就只有这个月,她可以记得一切。
“千山,我走了,勿念。”这是她被鑫禅子带走时,最后对千山说的话。
千山挣扎着起身,因身受重伤,怎么也赶不上鑫禅子的速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我看到这里,只觉得小水太傻。当年,她是仙子,即便无法成为千山的妻子,也可以和他多处一段时日,这些时日难道还不够吗?可很快,我便明白了,这样的日子的确不够,而这样的日子也是十分痛苦的。为仙者,因生命漫长,幸福漫长,痛苦也会变得格外漫长。
小水转世为人,才能与千山重新来过。一世又一世的相遇,每一世虽然都不能善终,但中间的过程却是无比甜蜜的。为仙的她,和千山在一起,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害怕哪天被天界发现,而遭受处罚。与天界的处罚相比,她宁愿成为血人。
千山并没有因鑫禅子将小水带走而放弃,他又去寻她。就像每一世,他都在人间找寻她的身影,而千山也总能找到她。
想来他们到底还是有缘的,我想缘分的确是种奇怪的东西,为何让两人相遇相爱,却往往不让他们在一起呢?
这世间,因两情相悦而结合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这就是所谓的现实。若有人真是两情相悦而在一起的,真是要羡煞旁人了。
千山在小水的最后一天找到她,而过了这一天,则是她十七岁的生日。可她过不了十六岁,或许连这天的落日也看不见了。
因为鑫禅子决定要在这一天吸光小水的血。
她希望自己死时是最美的样子,可一个被吸光血的人又怎么会是美的呢?
被师父割开脖颈上的动脉时,她感觉到痛了一下,便再也感觉不到痛,因为她看见了落日的余晖,她的注意力都被那些最后的光芒吸引了去。西去的阳光照在人的身上,丝丝温暖,彩霞映红天际,真美,她到底是看见了落日,她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有的人可以走遍千山,看遍千山,我虽然没有机会,但我有你啊,千山……
小水以为自己应该死了,因为她睁开双眼的时候,看见了千山,他抱着她,动作无比轻柔,仿佛是做过无数次梦,那梦中的情境。脖子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竟已感觉不到疼痛。
她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竟是一阵吃痛,低头就看见身边躺着的是师父的尸体。
千山他,趁鑫禅子不备,杀了师父。他作为徒弟,因为她,杀了师父,这是犯了大戒啊!
千山对师父的尸体无动于衷,只是抱着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对她说:“小水,下咒的人走了,你不再是血人了,以后你就是普通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小水当时因为太过震惊,并没有领悟这番话的含义。
但后来她明白,但明白时,已经太晚。
下咒的人死了,咒语解除了,她是人了,可他还是妖。他为了她,杀了师父。
小水当时还天真地以为他们如此还能在一起,他会陪她到老,直到有天,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了他,她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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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才明白,千山再也不会回来了,而这世间最温暖的情话,莫过于你还未开口,那人已扶你坐下,一句不说的为你擦拭伤口。
千山若是在的话,即便她不喊疼,他也会知道。显然,他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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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站立了会儿,突然一滴雨水滴在了她的脸颊上,温暖的好像一个人的手轻柔抚上她的面颊。她抬头看天,天空无比明媚,怎么会有雨呢,她一抹自己脸上的雨水,将雨水贴近自己的唇,舔了一口,发现那竟是咸的,原来是她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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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在最后又添了句:千山死了,我也死了,他明明知道自己碰了我会死,却还是这么做了,换做我,我也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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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知道有的妖怪不能触摸人类,一旦碰了人类,就会完全消失。小水和千山的情况,和这个十分相像。小水选择成为血人,不仅仅只是想要成为他的妻,更是为了一个温暖的拥抱,千山的拥抱。
小水,你知道么,千山死前,他抱过你,他再也没有遗憾了。那么,你还有遗憾吗?
2015.9.6 星期日 多云
今天,我将《胭脂泪》还给了云起。直到我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才明白,为何曾经三毛在形容荷西之死时,说的是我们死了。当时我理解不了,但现在已能理解。
爱到深处,刻入心底,同心同德,已为一体,一人不在,便是一齐毁灭。
没有对方的世界,另一人什么也不是。
恨别离,情难绝!
看到故事的最后一刻,我才知道《胭脂泪》的作者就是小水本人,这一段传奇诉说的是她自己的故事。我也许永生都不会遇到小水,但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她。
看书的过程,往往是在和作者对话。
云起从我手中接过书籍,没问书里的内容,却是问我:“你什么时候走?”
他问的是,我几时去学校,我回答:“乘下午两点多的动车,怎么,你问我这个,是要来送我吗?”
他道:“当然要送。”
我点了点头:“那好,我先回去整理一下,到时再见。”
从云起书店的二楼下来,我又看见了坐在收银台前的小梅,她每天都很尽职尽业,虽然来此买书的人并不是很多,但她还是一刻都没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虽然是本店的老主顾,却一直借着免费书,有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就会买本想看却也不一定会去看的书。我从架子上取了一本钱钟书的《围城》,走到她的面前,道:“我要买这本书。”
小梅亲切地笑了笑,我知道她其实想将这本书送给我,可我不能因为我和云起很熟,就这么拿走。
我将书费付清,问她:“你们在这里,不怕人家看见你们永远不老,而怀疑你们吗?”
我这么问,虽然有些唐突,但我和他们很熟,也就没什么了。
小梅对我说:“不怕,再过十年,我们估计也就离开这里了,十年这么短的时间,有谁会记得我们呢?”
十年?分离?有谁记得?原来这世间真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有谁记得,十年之后,我定然不会忘记这里曾有过这样一家书店,里面的人都是妖怪。
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情,她说:“不要悲伤,在离开前,我们还会在一起很久的,到时,你也嫁做人妇了,我们会在你不需要我们的时候离开。”
我心说,是啊,我是人,他们是妖,到底是不同的呀。但有过这么一段经历,并非是件坏事。十年,你们将给我十多年的天真无邪,这是用金钱也不到的回忆。
我说:“我很开心遇到你们。”
遇到云起,认识云起,我从未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