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姜寒向他攻击时,他仍自如地挥动手中剑,只是速度没有像之前那么快,眉头也微微蹙着。但他的剑势仍然强大,竟将奈何桥都给砍断了。可想而知,当年的那场战斗,几乎毁了整个冥界。

姜寒以指为剑,两人凌厉的剑招相互抵消,一时间分不出胜负。但估计云起被诅咒所累,速度并不及姜寒,姜寒突然向我这边瞥了一眼,对着云起,迅速指了指我的方向,道:“你看那里是谁?”

当云起的目光与我相对时,我的心瞬间一动。他是在看我么,可我只是个书外的人,他怎么会看得到我?我总感觉不对,转过头去,才发现我身边不远处,站着一个白衣女人。

那女人有种遗世独立的美,正是云起心里一直牵挂的她。她立于忘川河上,也注视着云起,但她的身形近乎透明,好像一阵风便能打散。没错的,云起看的人不是我,是她。

我的心一下子坠入了深谷,原来,云起心里早已有人,可那人从来不是我……我当时根本没时间再想这些,我看到姜寒趁云起不注意,一掌打向云起时,我想大喊,我想喊“小心”,但早已来不及。姜寒的一掌重重地落在了云起的胸口。

云起被他逼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壁上,将岩壁砸了个大坑。巨大的落石滚落进黄泉河里,激起阵阵巨形浪花,打在岩石上,打在鬼卒上,将他们冲入黄泉,连反抗都来不及。

姜寒对他说:“我和你的仇还未了结。”

我知道他说的仇指的是什么,曾经,姜寒有个心爱的女人,那个女人正是死在云起的手中。姜寒是要为了那人报仇。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仇恨依然无法淡却。

其实,忘记是能让人变得更加坦然的,但他们都不肯忘记。

云起吐了口鲜血,嘴角却依旧带着云淡风轻的笑容:“你想杀我,没这么容易。”

我明显看得出,他的目光依然看向我这一处,他在看她。但这时,我身边的那个穿着白衣的美丽女子已经消失,她去了哪里,什么时候消失的,我都不清楚。

我只想大叫,云起那么在乎你,你不要走,你为何要走?回到他的身边,他一直等着你。可身边还是空空荡荡。云起等的人,只是一缕残破的魂。

姜寒冷冷道:“让你死,那就太便宜你了。呵,被诅咒的滋味定不好受吧,我要你永生痛苦,和我一样堕落成魔吧!”

云起道:“我到底是和你不同的,你是自甘堕落,我却不是。”说着,他嘴角轻扬,举起手中剑,对着姜寒拿着结魄灯的手便是一剑挥下。

姜寒没有想到云起的动作会这么快,还没做出反应,左手便被砍落,手中的结魄灯没了支撑,向底下掉去。云起打退姜寒,飞身过去,一把将它接住,单膝稳稳地落在地上。由于诅咒的力量使得他的体能消耗很大,他微喘了几口气。

拿到结魄灯,云起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没有再逗留冥界的意义。他随手变出一件墨色长衣,披在身上,将黑色的赤焰印记尽数盖住。

姜寒忍痛抱着断臂,估计一时痛得难以自持,并未再为难云起。

阎王见云起要走,站出来,怒喝道:“你休走,杀我幽冥鬼卒无数,别想这么容易全身而退。”

云起毫不在意地轻蔑一笑:“怎么,你还想拦我,若真是这样,你便不是受这么点小伤的事了。我要杀你,谁都拦不住的。”

阎王被气得不轻,震怒道:“你敢?杀了我,天界众仙都会与你为敌的,你以为你还有命活着。”

云起淡淡道:“有什么不敢的,天界众仙,算得了什么。当年,我为天神时,有谁拦得了我。现在,我什么也不在乎,他们还能拦得住我么!”说着,他的剑在黄泉河中轻轻搅动了下,黄泉水突然如柱喷射而出,引起的巨响令整个冥界都颤了一颤,差点使得整个冥界崩塌瓦解。

在听到那声巨响时,阎王的底气也没了,云起要杀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他根本无法阻挠云起。

是啊,云起曾是天界的容宇帝君,炎帝的后人,为现世里唯一的一个神,仙界根本没一个人是他的对手。

云起叹了口气,道:“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便是遵从了天帝的旨意,喝下孟婆汤,跳入轮回,成为凡人。”

若他没有被贬为凡人,他和她的结局又是什么。云起,我好像可以读懂你,若你没有跳入轮回,而是做出反抗,这世间没有人拦得了你的,你也不会忘了她,你们也不必痴缠那么多世。但世间就是有那么多的变数不是么,结果都不是我们可以预料的。

纵然你们可以预测到结局,但结局也有可能会改变,不是么!你肯定改变后的结局就是完美?即使你没有成为凡人,魔神复生,你还是要与他同归于尽,不是么!

你走出冥界的时候,我看见你竟又向我的方向看了过来。这一次,你真得在看我,也可能只是看向这个方向,看着你心里想念的人罢了。

八百年了,你用结魄灯,复活了她了吗?若没有,你现在还在等她,对吗?

我根本不该奢望和你在一起的。

但你看向我的那一眼,竟长得有一个世纪那么久,好像隔着千山万水,隔着渺渺银河,隔着千年万年,隔着亿万光年,却又如此深刻,刻到了骨子里,无法割舍,永世难忘。

这时,起风了,空中竟落下无数洁白的花瓣,我认得出,这是琼花。果然,这本笔记是被云起动过手脚的,并非全是云起当年经历过的那一幕。因为冥界不可能有琼花,这些花瓣,定是云起故意添上去的。

我伸手接过,它们竟纷纷落在我的手上,轻轻柔柔,仿若云起温暖的双手,抚我之额,消我多年烦恼忧愁,抚我之眸,许我十年天真无邪,抚我之颊,予我片刻温暖感动。

云起到底还是拿着结魄灯离开了冥界,我以为这便是笔记的终结,我却突然听到姜寒突然说了一句话。

姜寒看着云起消失的方向,说道:“不,姜黎,我们终于是一样的人了。仙家的诅咒没这么容易便能消失的。”

诅咒,诅咒……我的脑海中被这两字填满,等我从书中出来,我方才清醒。云起,你真得是邪神吗?

2015.9.27 星期日天晴

早晨,明媚的阳光透过窗子,落在书架上,将层层书籍笼罩在一片淡黄色的光辉中,好像圣洁的佛光。书本也好像活了般,富有朝气。这一天,看起来和往常一样。

因为来的早,图书馆还没什么人。我走在中间的通道上,看着架子壁上贴着的标签,寻找着I247.7书架上莫言的小说。

快走到尽头,我看见一个男人侧立于洁白的书架旁。富有韧性的深黑色短发,飘逸出尘,白皙无瑕疵的五官,以及那性感的薄唇,无一不透着熟悉和妖娆。

他仍穿着一件墨色的衬衫,衣服上打了个灰色的领带,像个大学生一般站立在那里,只是你的表情如此平和,如此淡然,不似我们这个年纪该有的。

你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竟像水般灵动,像云般飘逸,又像风般捉摸不透。

我兴奋地叫了他一声:“云起。”

我从未想过他竟会来学校看我,第一次来便是这个地方。我们学校的图书馆,若没有饭卡,则要从出口进入,这样很容易被老师逮住。但云起看起来就与我们差不多大,老师估计将他当成了本校的学生,遂放他进来。但还有一个可能,他不是凡人,没有他进不了的地方。

他抬起头,定定地望着我的双眸,说了句:“我来接你回家。”说着,向我伸出手来。

我没想到他竟知道,我从周日开始已经没有课了,接下来便是步入国庆假期。我本想国庆不回家了,没想到他竟会来接我。他是不是知道我不想回去呢?

而我不想回家的原因,只是我知道云起的心里有个人,那个人不是我,我不知该怎么面对他。若他知道我对他抱着的是那种心思,他还会跟我当朋友么。

他走过来,揉了揉我的头,道:“想什么,我说回家,就回家。”拉住我的手就走,不容许我说“不”。

那是他多少次主动牵我的手,我已经记不得了。

我想到他笔记上的内容,问:“云起,回答我,你真的是邪神吗?”

他停下脚步,问我:“如果是,你怕吗?”

我摇头,能遇到他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我见他突然不说话,我就知道我说对了,他的真正身份是邪神。

我对他说:“云起,我不在乎你的身份,不管你是谁,都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因为那是你的本心嘛!我们现在就回家吧!”

说完,我的胃一下子疼了起来,竟抽痛到无法站立。我的肠胃一向不大好。但我不想告诉云起,就算再疼,我也可以坚持。

我好像一个没事人般地笑着走在他的身边,想着“爱情应该便是落花流水,天上人间”(◎选自三毛的《随想》)。

男人与女人,可以有纯洁的友谊的,虽然我对他有着别样的情愫,但我知道那不可能,所以那份感情绝对是十分纯净的。

天地之间,“谁与我游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选自《红楼梦》)。

今天是9月27号,我第一次遇到云起,也是9月27号,初遇他是2009年的9月27日,那是个明媚的日子。我不知道云起是否记得和我一样清楚,但我记得,如此便够。

9月27日,不管晴天雨天,都是晴天。

今天,他牵着我回家。我们家,有很多书,有很多故事,期待与人分享。有妖怪,不要怕,他们和我们一样,还是好人居多。

.........................................................

◎《随想》原文:云淡风轻,细水长流,何止君子之交,爱情不也如此,才叫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虫妖

他用双眼看着万物,

包括小虫的生死,

皆为造物主所创造,

他理所当然地爱着他们——

他在生活的琐事中找到了沉静。

—— 约翰·克莱尔《农民诗人》

2015.9.28 星期一天阴

今天天气不大好,所以我决定躲在屋子里看书。

夜里,我拿了一本莫言的《蓝色城堡》,席地坐在云起书店二楼的地砖上。书才看了一点,余光突然瞥见一只小小的奇怪影子从对面书架前一闪而过。

我的好奇心重,于是放下书,像一只puppy般爬过去,在不清楚它是什么时,不敢吵到它。

我试图变的机谨,但事与愿违,嘭地一下,头竟撞在了书架上,那小东西一听到动静,跑得更快了。我顾不上疼,直接跑到了对面的书架前,然而,它已经不在了。

我想着它到底是个什么家伙。一个打扮地像小公主的丫头从另一个书架后走了出来,离殇看着我,说道:“它是蠹,最喜啃食文字了,昨天中秋节刚过,人们都去工作了,书店人少了很多,这些家伙见店里没什么人,就跑出来了。”

我问:“它们厉害吗?”

“我没见识过,但听云起哥哥说,这些家伙在书里很厉害,还会将文字吃掉。它们在这里,这里的书可能都会被它们吃掉的。”穆离殇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一声,“啊,糟糕,云起哥哥让我保护书,要我千万要阻止蠹将书咬了。现在蠹跑出来了,这下糟糕了!”

说完,她一溜烟,像个抽风的丫头跑去拿盐,拿了盐,手上抓了一把,全洒在了我的身上,说什么盐可以去邪和晦气。我只听过糯米可以克僵尸,却不知盐还有这个功效,大概是某些地方的土法子。

可惜离殇洒盐已晚,此时,云起刚好回来了,他看了我们两人一眼,便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还如往常一般,眸子淡然若水,看不出一丝波澜。但不知为何,我感觉他的眉眼里似乎透着一丝淡淡的疲倦,不知是不是为了复活前世的那个女子,他才搞成这样。

他看了一眼满楼的书籍,手指微动,金毛犬“大屁”明白了什么,一阵风般跑了出去,回来时,嘴里叼着一本书。

在云起的意念下,书飘到半空,自动翻页,翻过的每一页,竟然都是一片空白,好似上面的文字都被吞了。

云起道:“它躲在里面。”

我不明所以地问:“什么?什么东西?”

他解释道:“蠹虫。”

我这下明白了,想来我刚才看见的那道黑影,定是跑到那本书里去了。

离殇大叫一声:“若不将它抓出来,这里所有的书都要保不住了。”

我心道有这么严重么,离殇丫头拉了拉我的衣袖,又说:“蠹吃得越多,就会越厉害。它不肯跑出书来,除非我们进入书中,或者烧书,否则拿它没有办法。”

我说:“我看这本书已经毁了,不如……”“烧了”二字还未说出口,云起毫无表情地说道:“我进去,将它带出来。”

我诧异了会儿,离殇跟在我后面,小声说:“蠹不能杀的,它们重亲情友情,一只死了,就会有数不尽的蠹虫前来报仇,那么这里的书就全毁了。”

我说:“那岂不是根本拿它们没有办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