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千虺大喜:“时雨,你真的不恨了吗?”

她点头。

千虺喃喃道:“那么时雨,你愿意嫁给我吗?语肖他都成亲了,娶了别人了。”

说到这,白时雨的心里仍隐隐作痛,但她的心态好,所有的痛都可以被她一一化解,就比如紫君死去的那刻,她说要去守护紫君的下一世,即便他忘了她,她也可以不在乎。她的确是不在乎的,因为她知道,曾经的他是刻骨铭心地爱过她,只是现在他投胎成了人,便注定他们无法在一起了。

白时雨对他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我愿意。”

她愿意嫁给千虺,白时雨看向远方,那里本来只有炙热的火焰,无尽的酷刑,但她好似看见了那年纷纷的紫色槐花,那样的唯美,那样的温暖。语肖娶了别人,是否就是要她重新嫁人呢?

千虺吃惊了一会儿,听明白了她的话,这才抱住她,脸上全是控制不住的喜悦。他还是有些不敢相信,所以问:“时雨,你是不是骗我的,你是真的愿意吗?”

她点了好几个头,捧着他的脸,认真地说道:“千虺,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嫁给你,你会一直对我好吗?”

“我会对你比现在更好。”

女人,一辈子是为了什么,难道不是为了一个视你如命,对你好的男人吗?

在那一片最为凄苦的炼狱中,白时雨许诺嫁给千虺,这不是她忘了紫君,只是紫君有了他自己的人生,她也将拥有自己的人生。若她苦苦等待,换来的只会是一个悲惨寂寞的结局。

谁能忍耐那样的寂寞?她一个人寂寞也罢了,若要千虺陪她孤独,这岂不是一个更加悲惨的结局?

能不能掌握幸福,全在自己手中,给自己一个重新的开始,你会发现不同的人生,沉湎于过去的悲伤,你只会更加悲伤,然后换来的,除了悲伤,还有什么?这苦其实都是自己造成的。

我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白时雨和千虺最后成了亲,后来还生了个叫做“嘟嘟”的可爱的小男孩。胖嘟嘟的,白滚滚的,像只小猪,却很聪明,还很懂事,会主动帮爸妈做事。

千虺和时雨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但宋语肖那里却还留了一个尾声。你们以为他是真的将前世统统忘记了吗?其实不然。

宋语肖娶的那个女子,长得至少有七分像时雨,连气质也是如此相似。

当我看到宋语肖夫妇二人牵着他们五岁的孩子走在一片白色的槐花林里,我便知道他没有忘记。若白时雨肯出现在他的面前,他选择的,一定是白时雨。

我坚信这,因为我相信这个世间有跨越种族、跨越生死的深刻的爱情,相信有永生永世、至死不渝的刻骨的爱情,我相信!我还相信,人死后,灵魂不灭!

从书中出来,我翻到《相思劫》小说的最后一页,只见上面写着:

蛇槐,蛇与槐树连体共生,为森林的守护神,树倒,他树尽数枯死。

原来这整个故事讲的是“蛇槐树”的由来啊!我呵呵一笑,但心头还有一个疑问,所以问云起:“云起,为什么人投胎后,有的成为人,有的成为妖,如果宋语肖不是投胎成人,白时雨是否还会再和他在一起?”

云起回答:“妖其实就是动物和植物啊!投胎成为什么,全在‘缘’这一字。”

这时,小雪妖穆离殇忍不住打断道:“我是妖,但我不是动物也不是植物,我只是一朵雪花,你看,我没有心!”

离殇给我们看了她的真身,原来她真是一朵雪花,一朵没有心的雪花。

云起看着她,摇了摇头:“你是一件灵物,所以可以成妖!离殇,你知道你为什么会与我们有缘吗?”

离殇睁着大大的眼睛看他。

“那我就要给你们讲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你们会知道离殇的真正来历。”

我们都围到他的身边,期待他的这个故事。

他娓娓道来:“多年前,北方有只白狐,村子里的人视她为妖类,打算杀了她,这时,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男人救了她。后来,这个男人受了重伤,马上便要死去。白狐舍不得他死,伤心地流了一滴泪,这滴泪落在冰冷的天地里,没有化成冰,而是化成了雪。汇聚了白狐感情的泪,是一颗有情泪,这片雪便成了一件灵物,吸收天地精华,成了一只雪妖。”

云起讲完,离殇急问:“那个男人是谁啊,这只白狐是谁,还有那只雪妖又是谁?”

云起没说话,而是哈哈一笑,我从没见到他这么开心的样子,这是头一回。

离殇又道:“云起哥哥,你又开始装装了,真希望莫老板回来,快点儿收拾你。她不在啊,你都无法无天了。”

不知是不是提到了莫翎轩的缘故,云起的眼神不禁一黯,但转瞬即逝。

我想,我知道这个男人是谁,白狐自然指的就是莫翎轩,离殇虽然没有心,但她是有情泪的化身,自然有了人的情感。

云起没有回答离殇,我说道:“离殇,你就是云起口中的那只雪妖啊!”

离殇听我说完,大大地哦了一声。

我想,我终于明白为何我们这群人会走在一起了,因为这是缘,投胎成人,还是妖,亦是缘。若说离殇其实是莫翎轩的眼泪所化,小梅曾是莫翎轩的侍女,云起曾经刻骨铭心地爱过她,所以他们走到了一块儿,这再正常不过,那么我呢?

我和他们的缘分又在哪里?

后来,我、小梅和离殇躺在院中的长廊上,仰望天空,天空一片碧蓝。我问她们:“小梅、离殇,如果没有云起书店,你们会去哪里呢?”



小梅想了想,道:“这个问题,我们早就想过了,主人死去的那年,我便想好了。如果主人走了,云起也不在了,我就带着离殇回到山中。”

我问离殇:“你呢?”

离殇噘噘嘴巴:“如果云起哥哥和莫老板都不在了,我能怎么办,当然只能跟着小梅姐姐了,我不要一个人。”

这世上,谁想要一个人啊!我不想孤单,想来其他人也不愿意。

我喃喃道:“可这世上不可能有人一直陪你走下去。”

小梅将我的手臂放在她的身上,抓着我的手,道:“那么便要珍惜啊!在没有分离前,多快乐几年!”

我又问:“小梅,你是不是不喜欢人类?”

她问:“你怎么会这么想?”

“你看,除了我,你们没有其他的人类朋友。”

她无所谓地笑笑:“啊,那是因为人命实在太短暂了。若我们跟他们相交太久,有了感情,等到他死去的时候,哪里能够承受地住!我们不希望看着自己身边的人死去。”

我叹了口气,最近,不知怎么回事,总是无由地叹息。这时,云起向我们走来,刚刚他突然走开,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看他回来,手上竟然拿着一根银质的簪子。

我起身看着他,他伸手,挽起我的发,很利落地给我盘了个发髻。

我想伸手去摸,他阻止了我,道:“这个簪子很适合你。”

我看着他,心里眼里都只有一个他。如果说小梅和离殇害怕和人类交往,是害怕看着人死去,那么云起呢?他会不会害怕?

这一世,我是人,遇到他们,这是我和他们的缘,同时也注定了我们的命。但是缘分不能被人创造吗?命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吗?

云起的手轻柔地擦着我的脸颊,小梅和离殇看得欢快,竟然吵闹道:“亲一个,亲一个……”

看到他眼中的柔情,我也以为他会亲我了,但他的手却从我的脸颊上落下。

他抓起我的手,往门外走去,说道:“时候不早,我送你回去,不然你就赶不上今天回学校的车子了。”

他这么一提醒,我才想起,我定了下午2点多钟的返程票。可是想起又如何,我宁愿赶不上这趟车,也想在他们身边多待一会儿。

云起到底是真的不懂我的心,还是说他明明懂得,但因为我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所以他不愿我继续沉沦下去。

他的时而冷漠,时而贴心,总让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也许他上次已经明确地告诉了我答案,他喜欢我,但并非爱我,我们仅仅只是朋友。

所以我只能将我对他的那份心思深埋心底!如果有谁也正旁观我的故事,请不要告诉我应该怎么去做,我想自己去摸索、去探寻,在求爱之路上一点一点地成长,最终找到我想要的答案。

也许其中会走很多弯路,但是弯路正是青春所要付出的代价,是每个人所要面对的,没有它,青春的意义就是一潭风平浪静的死水。这些弯路,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2015.11.22 星期日天阴

现在,我已在学校,许久不见云起,倒也无大事,虽然我爱他,但不至于要和他天天腻在一起。我多希望自己能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出现在他的身边,但每次都是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出现了,这就好像他了解我,我却不了解他。

早上7点,我跑到图书馆靠窗的位置占座,这个位置很好,书看久了,还可以看看窗外,不至于太累。斯宾赛在《谁动了我的奶酪》里说,迟做比不做要好。那么我想,学一点总比不学要好,所以我每天都来自习。

今天上午下了一点小雨,但灌木丛中仍有白纹蝶飞舞。

冰冰、室友B和学妹纷纷发了短信给我,回答的问题还是我上次问她们的。

现在,你们看见蝴蝶了吗?

她们都说看见了,还说看见紫色的蛾子在丛中飞舞。

我看到这,欣慰地笑了,想来这不是一场幻梦,这是真的发生过的。我真的有一群妖怪朋友,他们开了家书店,欢迎我进去听故事。如果你们也喜欢听故事,便来我们这里吧,让我们聊它个昏天暗地,欢天喜地!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群人类朋友,其中并不只有冰冰、室友B、学妹还有小幺。能聊得来,没有害人之心,会令别人快乐的人都能成为我的朋友。

晚上5点10分,听着学校广播台放出的歌曲。我看到,一只黑色的蝙蝠在空中飞舞。请不要说我在做梦,也不要说这一切都是假的,你们没有看见,也不能代表它不存在。天空中真的有一只黑色蝙蝠,现在仍有蚊子,怎么没有蝙蝠!

小幺她不知道有蝴蝶,不是她不关注身边的现象,而是她现在在天津读书(她是大三实习,大四继续读书),不像我在南方的学校,所以她哪里能够看到我这边的景象。听她说,天津昨夜里下了一场雪,今天,她在学校和同学们打雪仗,雪要在手中暖一会儿,融了些,它变硬了,再抛出去,这样比较容易抛,否则风一吹,手上的雪就跑光了。

小幺说,他们那的雪看起来像食盐,她有强迫症,喜欢去踩那些没被人踩过的白雪,我听完,就咯咯咯地发笑。

小幺还说,她们西苑的这群女生都跑到男生的澡堂里去洗澡,因为天气太冷了,在那里洗澡比较舒服,男生那边的洗浴条件要比女生这边好。我听完,又是咯咯咯地大笑。

我和小幺,一南一北,隔着千山万水,却不影响我们交往,就像我和云起,我是人,他是神,虽然隔着千辛万苦,但不影响我爱他,不影响我去结识他。

2015.11.28 星期六天晴

今日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天,却也是我最幸福的一天,这事还要从昨天晚上我从自习教室出来说起。

昨夜里,我关了教室的灯,独自走回寝室,头有点晕,想是看书看久的缘故。但走着走着,这才发现了不对劲,不仅头晕,紧接地是一阵头痛,胃里也是翻江倒海,对着垃圾桶,便大吐了起来,几乎将我的晚饭都给吐光了。

其实,我之前做过全身检查,除了有轻微的胃病外,并没有其他的毛病。但这样的症状怎么像是没有病呢!胸口有些闷,心口一阵绞痛,这种绞痛的毛病,很早便有,只是我一直没放在心上。

我捂着胸口,几乎没有力气再站起来,只能蹲在草丛边,也不再忌讳地有多脏了。休息了会儿,有了些力气,以为已经没事了,但站起身来,眼前便是一黑,紧接着是一阵眩晕,似乎是供血不足,但这种症状明显要比供血不足严重。

就在我快要晕过去的时候,我想到了冰冰,她是我在大学里最要好的朋友,如果我不是一个人自习的话,便是跟她自习。此时,将近11点,路上没什么人,我不知道该找谁求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了她。

可是手机刚拿出来,手一滑,啪嗒一声,它掉在了地上。我好像丢失了最后的希望,再也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虽然如此,但其实我的头脑仍是清醒的,只是全身都疼,也许是摔的,也许是真的有病吧!

11月份的夜是极冷的,地面更是冰凉,此时,我连瑟缩着身子的力气也没有,多想此刻有人过来,有人过来,能送我回寝室,那该多好!

在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一直都没有等到有人注意到我,而就在我完全陷入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但此时的我,再也支撑不了,闭上眼睛,晕了过去。

如果我在那时死了,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记得我。我不知道,因为我现在还好好地活着。

我被云起接回了云起书店,醒来的时候,已是今天早上的6点半。我手上有表,醒来的第一个动作,便是看一看此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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