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微微一惊:“你是要改变书中的结局?”

红蕖道:“不,你错了,这本书没有结局。”

我更加吃惊:“怎么会?”

“你不知道有种作者常常喜欢辍笔吗?写到一半,不想再写,这是常有的事,这本书,还未有结局,作者已放手不写。也许是他不想再写,也许是他撒手人寰,谁知道呢?可是我们作为这书中的人物,却在一日日中担惊受怕,害怕哪一天煞会将所有人的魂魄都吃了。我不怕死,可是煞已经不再满足吃我,它变得聪明起来,明白只要吃了我,它便会被封印,所以他放弃了我,选择吃别人。”

我震惊地有些说不出话来,半晌,才道:“煞,真得有那么可怕吗?”

她神色严肃道:“当你要与它为敌时,它不仅可怕,而且十分狠毒。”

我想云起一人面对书中的煞时,他会不会有危险,当时,我竟什么也没想,也跳进了书中。没错,我去找他。

这本书,我上次进过,身上还带有云起给我施过的咒,可以再次进来。我明白书中的人和物原本与我们无关,我们可以轻松地穿过他们。可是当云起要除掉书中的煞时,书里的东西便不一样了,它们变成了真实。

更何况,以煞的贪婪,虽然我们不是书中人,但来到书里,说不定也会被它当作盘中餐。

我躲在一棵香樟树后,静静地等待,希望能够遇到云起。我不想他有事,即使我帮不了他,我也想告诉他,我一直支持他。即便是有危险,我也支持他。我不想当废柴,我要帮他。

那是一个夜晚,天上悬着一轮明月,夜露浓重,落于石台,点点湿痕。

红莲池边,一个穿着红衣的少女静静地看着水面,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知道有个和她一样穿着红衣的少女,曾经失了魂魄,坐在这里。

她知道她的名字叫做红蕖。

她一日日地看着红蕖失神地看着水面,她也陪着红蕖看,直到红蕖醒来。自她有记忆以来,她看见有个长得很好看的白衣青年守在红蕖的身边,每一日都不曾离开。男人对失了魂魄的红蕖说,不管结局怎样,他会一直等,一直等到她醒来,他说红莲依旧,你曾见否?

每日夜,青年携着红蕖离开,她却还孤单地立在原处,看着他们越走越远。身后一池红莲盛开,满载许多愁思。她不知道自己为何忧愁,也许是所有人都离开了,只有她一个人吧!

她能够看见所有人,却不知道为何所有人都看不见她,好像自己是个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不被任何人关注。

离开……她该离开吗?不知为何,她明明觉得自己该离开,可是心底又有个声音,让她不要离开。到底她在等些什么,守些什么?

她想,也许她一辈子都会待在这片红莲池边吧!

直到那个叫做红蕖的少女醒来,看见了站在池边的她,微怔道:“红蕖?”

她不解为何少女会这么叫她,但她知道眼前的少女才是红蕖,所以她将头摇得像拨浪鼓,道:“我不是红蕖,你才是。”

出乎她的意料,少女断然摇头道:“我不是,我叫白幼,你才是真正的红蕖,你为何要留恋于此?不肯去投胎,是因为想念他吗?”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留恋于此,她也不知自己是谁,更搞不懂少女口中的“他”指的又是谁。经少女一说,她动摇了,问自己,她到底是谁?到底谁才是红蕖?她不肯离开,是等谁?是思念着谁?

于池边,她第一次仔细地看倒映在水中的她的模样,惊觉于,她竟和眼前的少女长得一模一样,难道她真的是红蕖吗?她在这里是在等着他吗?

白幼看着她吃惊的模样,怔怔地说道:“你死了,可是死人不是这样的。”

是的,死去的人不会行走,红蕖不算死去,却又与死没什么两样。

她这一刻,才醒悟,原来她才是真正的红蕖,她的魂魄飘离了她的身体,一直都待在自己的肉身不远,可她却一直不知,也不知该怎么再返回肉身。

成了一缕残魂的她,没人的指点,什么也记不得。

现在,逝去的记忆在她脑海中慢慢涌现,红蕖深呼了口气,一点一点地将所有过往都记起,看着眼前的红莲池,她想起了湖滨与曾相隐的初次相见。

那日,小雨纷纷,天色微阴,湖滨的凉亭边,两人同时避雨。曾相隐一身白衣,五官精致,容貌俊美,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一般。

他注意到一同避雨的她,还未开口,红蕖率先道:“湖中长的是八叶莲,公子看的可是它?”

曾相隐道:“姑娘好眼光,你也对花卉感兴趣?”他起初看的的确是湖中的莲花。

红蕖轻启朱唇:“想来鲜有女子不爱花吧,据闻,城中曾家是种花的大户,宫中御花都是曾家所植。曾家公子更是继承了这门手艺,连最难种植的黑色海棠,八叶莲等奇株都种出来了呢!”

曾相隐没想到她竟猜到了他的身份,说道:“我也听闻,浮渠山庄以制镜闻名,姑娘腰间的小镜看来价值不菲,也很难制作吧!想来应该是浮渠山庄的人。”

红蕖淡淡一笑,她腰间的铜镜,是她制作的第一枚铜镜,天下只此一枚,外人岂会拥有,上面雕了浮渠山庄的刻印,能识得不算难。

他之前问她是否也对花卉感兴趣,一个“也”字说明他首先对花卉感兴趣。他随手带着的一个侍从手中还捧着一株还未开放的黑色海棠,想起传闻中,曾家大公子的姿容风采,她自然猜到了他的身份。

两人一见如故,在湖滨便这么聊了开来。

我从眼前突然转换的场景中反应过来,才明白那是红蕖与曾相隐的初次相见。

待红蕖的回忆结束,我又回到了浮渠山庄内,在那一片红莲池后。

可还未有片刻宁静,一只极黑的怪物向我冲来,因它实在太黑,这世间估计找不到第二头,我连它的样子都未看清,等看见它时,它已快扑到我的身上,我向后退了一步,却被身后的石块绊倒。

借着隐约的月光,我发现它长得像一只大虫,全身漆黑,快速蠕动中还张着一张恶臭的血盆大嘴,嘴里悬挂着一双双密密麻麻的眼珠子……

我生来就有密集恐惧症,看见这么多双眼睛,只觉恶心,还来不及做出抵抗,一把剑闪过一道银光出现在我的面前,一下子砍掉了怪物的脑袋。可在砍掉怪物脑袋之前,我明显看见怪物的嘴里现出了尖锐的利齿,不知是咬在了什么上,然后我就看见怪物像一滩烂泥般倒在了地上。

持剑者动作之快,已不是人可以做到的。

怪物死后,化成了黑色的烟尘,最后消失地无影无踪。

云起收好剑,站在我的面前,姿仪超然。我知道他手中的剑,叫做长宁剑。

我惊魂未定,他向我伸出手来。他的手修长白皙,比女子还好看,身形笼罩在朦胧的月光中,带着一丝似真亦幻的神秘,容貌俊美地像妖精一般。一身墨色的衬衫,漆黑的短发,浓密的剑眉,隐隐夹带着些许冷酷,但他脸上的神情却是满含温情。

我注意到他身上沾染了血迹,担心道:“这血是?”

他淡淡道:“这血是煞的。”见我还没起来,他皱了皱眉,不禁加重语气:“谁让你进来的?”

“没……”我有些语无伦次,“我只是来看看这个故事。”

好在他并未动怒,只是叹了口气,拉我起来,柔声道:“如果你没进来,或许也没这么容易除去煞了。”

他的意思是煞看我没抵抗能力,专挑我下手,是我将煞引了出来。

他问:“还想再看完这个故事吗?”

我知道了这个故事的脉络,自然大概清楚了之后的故事走向,回道:“不必了。”

我和云起离开前,我听见红蕖对白幼道:“今夜月色真好,白幼,请替我好好爱他,请填补一个已死之人一生的遗憾,好么……”

白幼想了会儿,才回答:“我会的,从今日起,我就是你。”

两人的身形久久立在如水的月光下,似乎成了绝美的雕塑,成了亘古不变的传说。

一个是忘了一切却执迷不悔守候在恋人身边的魂魄,一个是山间无忧无虑的花妖巧合地成了凡人,两人不管如何不同,最后都成了一个“我”字,可见表面上的这个“我”字并没有多少特别。

待我们出了书本,书中的红蕖已经不在店内,我问:“她去了哪里?”

云起风轻云淡道:“她应该已经回到书里了。”说着,将桌上的《两生花》合上。

我嘟囔了句:“这么快。”抬头看见从书中出来的云起,右手臂上还染着血迹,我问:“怎么你身上的血还没消失?”

按常理来说,我们在书中做的一切,回到现实中后,书中的东西,包括书中人的血都会完全消失。他的手上还留着血,似乎说明,这血不是书中人的,而是……

云起随手一抚,手臂上的血迹立马消失,他回答:“应该是煞的力量还在,它的血还未完全消失。你看,这不就没了。”

我点头,虽然明白这应该不是真相,但也不想深究。他是妖怪,身上就算有伤,施法便能立即消失,没什么大碍。

我看着桌上的那本《两生花》,道:“你在曾相隐和白幼成亲之日前,除掉了煞,故事就会发生改变,后来所有人都不会死去,这样没有关系吗?”

“但红芙还是死了。再也不会有人被煞杀死。故事本就没有结局,再怎样变,也不会知道结局,我只是小小地改动一下,这能糟过书中的人活在现实中吗?”

我想了想,因故事是虚幻的,若书中的人活在现实中,这人在现实中也是虚幻的,说不定哪天将自己的身份说了出来,人家不将他当神经病看待,实在很难。

而且,书中的人不懂现实生活中的规矩,若哪天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我们可就罪过了。

然,我心里还有个疑问,那就是——这《两生花》真的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吗?

我觉得不是,活到这个年头,我并不尽信周边人的话,我思考着他们的话是否有矛盾,那么事实又是什么?将某些人告诉你的所谓真理打翻,重新组装,打破思维的定势,说不定会得到一个截然不同却更加接近真相的事实。

我更加相信,这故事的结局,便是白幼替红蕖好好爱着曾相隐,但红蕖还没来得及投胎,煞已在城中作恶,杀了很多人……这之后……便是所有人都死去了吧,包括白幼,包括白淑,整座城都抵不过煞的贪婪,最终与煞一同走向灭亡……那么,这怎么不是结局?这样的结局,也就不必在意曾相隐是否在最后发现他娶的妻其实早已换了人,因为他们都会死,这个细节,谁又会在意呢?

所以这个故事有它的结局。

云起他,第一次做出了个大胆的举动,他并非作者,却改变了书中的结局。

窗外,雨声突然大了,似乎裹着一丝不祥的气息。



☆、笔妖

所有善良的人都应该幸福:

他们会在金色的椅子上就座;

他们会用彗星的尾巴

在画布上飞舞;

他们会画那些圣人——

圣母玛利亚、彼得和保罗;

他们会坐下来工作数年

却从不知疲倦!

——拉迪亚德·吉卜林《礼物》

2015.9.9 星期三天晴

今天,我收到了死党小幺的Q*Q信息,聊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后,她最后说了句“记得看我的小说哦”,接着她的头像全暗了,想来她又忙着码字了吧!

小幺——我的好朋友,一直喜欢写东西,虽然写的东西很少有人看,但她一直坚持着。说起来,她写文也许不算一流的,但打字却绝对是一流的。每当她开始在键盘上码字时,那敲键盘的声音,你也许永远都想不到,竟然还有人能将键盘打得如此出神入化,如入无人之境,就跟机关枪扫射一般,停都停不下来。

以前我去她的大学找她,她刚好待在图书馆里码字,当我听到三楼传来机关枪扫射的声音,不用问,我都知道她在哪个位置。找到她时,她身边的各个男生女生都用讶异地眼神看着她,好像看着一个妖怪,然后远离她坐下,她却毫无反应。想来能将键盘打到如此境地,这本事也算武林上失传已久的独门绝技了。

说起这位死党,我实在有很多话要说,因为她实在是欠我太多。在高中及以前,我和她一直都是同班同学,只是高中毕业后,我们奔向了不同的大学。我怀念从前的日子,约她出来聚聚,她总能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其实她的真正理由只有一个:我要写小说,看书学习还有考试考证,我没有时间。

小幺曾说,学习是不分周末的。我认同这话。周一至周五一般名为读书,而学习是终身的。

她还跟我说,她活到现在才知道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因为她在写文章、看书、考试以及生活上,发现自己有太多不懂的地方,她想将这些不懂的地方都尽可能地弄懂,最终成为一个有学识、有内涵的人,所以时间总不够用,恨不得人都不用睡觉。

我说她对不起我,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这小傻瓜只在伤心难过的时候,才跟我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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