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季茗穗虽然住在高档小区, 但因为是合租房,所以居住环境并不是很好。

进了门,宋钰第一时间向主卧的方向看去。

那是季茗穗的房间, 她上辈子来住过几晚。

而且那几个晚上是她刚跟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

别看季茗穗长相清清秀秀、性格文文静静的,但是季茗穗在情事上特别主动、一点也不扭捏。

白天她刚接受了季茗穗的表白、与季茗穗确定了情侣关系, 白纸一张的她, 正打算抽空上网查点教程、看些小电影的片段, 再去研究一下指法、请教一下经验丰富的应漫,然后一周之后, 等她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可以在五星级酒店的套房里、在铺满玫瑰花瓣的大床上,给季茗穗一个美好的初次体验了。

结果当天晚上,她在季茗穗这里吃完了宵夜, 刚想起身回家,就被季茗穗拽到了床上。

她当时都懵了,她以为季茗穗留她到这么晚, 就是单纯的想跟她一起吃顿宵夜而已。

没想到季茗穗真正想要让她吃的,竟然是……

——“茗穗, 你给我几天时间,让我学习一下。”

“我现在……不会啊!”

——“没关系。”

“我教你。”

因为她毫无经验, 又新奇的要死,所以季茗穗的初次,她不管是下手,还是下嘴,都没轻没重的,只顾着埋头使劲,一点缓冲、适应的时间都没给季茗穗留。

那个晚上, 季茗穗在她手里,真的遭了挺大的罪的。

不过也是那个晚上,她隐隐约约的意识到,季茗穗的喜好比较特殊。

按照常识,人被弄疼了,是会躲的。

可季茗穗不仅不躲,还用两条腿死死的缠着她、嘴里念叨着“求求你了”、“我再也不敢了”之类的话。

之后的几个晚上,季茗穗更是在那间主卧里,引导着她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

嘿。

……新世界的大门。

那些她现在感觉习以为常、不过如此的玩法,当初真的给经验尚浅的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故地重游,再回想起那时的场景,宋钰不由耳尖一红。

季茗穗,“……”她家狗子这段时间憋的,瞧见点什么都能瞬间来劲。

那对狗耳朵更是一天红八百遍,根本就没有冷静的时候。

不过眼见着宋钰从超市到合租房这一路,暴露的越来越明显了,季茗穗不得不开口提醒了宋钰一句,“宋总,客厅是公用的,我住左边那间主卧,你进了我的房间再换拖鞋就行。”

她为了更好的掌控宋钰,是打算在宋钰面前演一辈子“没重生”的,宋钰要是再继续这么暴露下去,这出戏她可就要演不下去了。

宋钰闻言,突然反应了过来。

按照现在的时间线,她今天是第一次来季茗穗家,不能对季茗穗家表现的太过熟悉,于是她点了一下头,“好。”

然后装模作样的问了一句,“冰箱在哪?”

其实她知道冰箱在哪里,季茗穗不喜欢与室友共用冰箱,所以单独购置了一台小冰箱放在房间里,她上辈子来这里住的时候,季茗穗用那台小冰箱给她冰过啤酒、冻过雪糕来着。

但是为了不让季茗穗发现她重生的真相,她决定演出一副对这里十分不了解的模样。

季茗穗笑着接戏,“我房间里有个小冰箱。”

宋钰一边往季茗穗的房间走,一边在心里给自己刚才的演技打分——100分!

她给自己打满分,并不是因为她狂妄自大。

而是因为季茗穗。

在季茗穗眼里,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最优秀的人,不管她做了什么事情,她去找季茗穗给她打分,季茗穗都会毫不犹豫的给她打满分的。

虽然她是个生性谦虚的人,但是被季茗穗这么惯了十一年,她的自信心难免会比正常人高一些。

季茗穗走在宋钰身边,她转头瞧着宋钰面带笑容的样子,在心里给宋钰刚才的演技打了一个分数——100分!

像以前一样,是满分。

5分是宋钰的演技分,剩下的95分,是因为她爱宋钰,所以打给宋钰的爱情分。

进了季茗穗的房间,宋钰站在门口的地垫上,等着季茗穗给她换拖鞋。

季茗穗看了宋钰一眼,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扔在了宋钰的脚边,“宋总,换鞋。”

宋钰先是一愣。

之前不管是一起回家,还是一起去别人家里做客,进门的时候,季茗穗都会蹲到她脚边,贴心的帮她换拖鞋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季茗穗怎么不帮她换拖鞋了?

愣了几秒钟,宋钰突然反应了过来。

哦。

对了,她已经重生了。

这辈子不爱她的季茗穗,当然不会帮她换拖鞋了。

宋钰立即把手里拎着的两袋东西放到了旁边的地上,她先换上了季茗穗扔给她的拖鞋,然后又从鞋柜里拿出另一双拖鞋,弯腰放在了季茗穗的脚边。

她笑着对季茗穗说道:“你也换鞋。”

季茗穗勾起唇角,应了一声,“嗯。”

这就是她爱上宋钰的原因。

过去的十一年,哪怕她在宋钰面前表现的多么卑微,她再低三下四的跟宋钰犯贱,宋钰也没有轻视过她。

一次都没有。

等季茗穗换好了拖鞋,宋钰满意的点了一下头。

相比于被季茗穗照顾,其实她更想去无微不至的照顾季茗穗。

好朋友之间性格都是相似的,应漫谈起恋爱来,舔狗成那个样子,她作为应漫最好的朋友,能比应漫强到哪里去?

刚跟季茗穗确认关系的时候,她就做好了给季茗穗当一辈子舔狗的准备了。

谁知道季茗穗就愿意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着,没办法,为了配合季茗穗的特殊喜好,她只能隐藏本性给季茗穗当了十一年的娇纵金丝雀。

其实她心里更想给季茗穗当舔狗来着,没想到上辈子没当成的她,这辈子终于可以随心所欲的照顾季茗穗了,给季茗穗换鞋、做饭、打扫卫生了。

宋钰在心里欢呼了一声——耶!

然后就开始忙活。

她先把多余的鸡蛋和青菜放进了冰箱、零食塞进了储物筐,然后拿着剩下的食材去了厨房。

等水开的那几分钟,她也没闲着,拿着扫把,一边扫地,一边顺手整理房间。

季茗穗一向过得挺糙的,不过季茗穗的房间,虽然凌乱了一些,但是却很干净,属于那种乱中有序的类型。

季茗穗根本不舍得让宋钰干活,她上辈子赚到第一桶金之后,立刻就带宋钰搬去了市中心的大平层,并给家里请了两个家政阿姨,专门负责宋钰的饮食起居。

现在看着宋钰忙前忙后的,她真的都快心疼死了,于是她立刻皱眉制止,“宋总,你去歇着吧,房间我自己收拾就行。”

宋钰好不容易才得到这个照顾季茗穗的机会,她当然不愿意放弃了,于是她挑着眉毛对季茗穗说道:“你是病人,哪能让你干家务。”

“还是我来吧。”

她甚至没忍住,笑出了声,“嘿。”

季茗穗无奈,“那行吧。”

不过宋钰今天为了照顾她,累成这个样子,等她这辈子赚到了第一桶金,她不仅要给宋钰买市中心的大平层、给宋钰请2个家政阿姨,她还要给买辆定制款的跑车,用来奖励今天来她家抢着做了好几分钟家务的宋钰。

扫完了地,电锅里的水正好开了,把面煮熟之后,宋钰没用葱花呛锅,只加了些盐和酱油,煮了一锅口味清淡的面。

“吃吧。”宋钰把两碗面放在了茶几上。

她将其中一碗推到了季茗穗面前,“医生说你这两天得吃得清淡一些,我就没放多少调料。”

季茗穗坐到了沙发上,她先看了自己面前的这碗面,又去看宋钰的。

她的这碗面,里面的面条会多一些,而且她的碗里有三个荷包蛋。

再看宋钰面前的那碗面。

不仅面条少一些,碗里更是只有一个荷包蛋。

至于青菜,煮熟了之后看不出来是新鲜的还是打折的,但是以她对宋钰的了解,宋钰肯定给她吃的是新鲜的青菜,自己则吃的是打折的青菜。

不过宋钰这么做,并不是真的已经穷到吃不起荷包蛋了。

这个是宋钰的习惯。

之前她和宋钰吃昂贵的菜式时,比如吃牛排、帝王蟹的时候,宋钰也会从自己的盘子里多切几块牛肉、多掰两根蟹腿给她的。

季茗穗看着茶几上两碗分量不一样的面条,再想起宋钰上辈子临死前,跟她叫嚣着“季茗穗,我不爱你”的模样,在心里冷笑了几声——呵。

呵。

呵。

——你不爱我你煮4个荷包蛋给我吃3个?

作者有话说:宋钰是我写文时最喜欢写的物种:金丝狗,也可以叫舔雀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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