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名:孟婆
作者:时至
文案
我叫孟婆,我的家在奈何桥边,忘川河畔,
何时来到这里,何时当了孟婆,我都已经不再记得了。
我有的记忆,便是一个个喝过孟婆汤的人的记忆。
看过太多感情,了解太多遗憾的我,未曾想过,
我这人,原来也有一段情。
说了这么多。其实这是一个老婆婆因兴趣而偷窥到的一个个的故事组成的小说。
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婆 ┃ 配角:一堆。。。 ┃ 其它:
☆、妖女儿(1)
老身是个老太婆,是个熬着孟婆汤的老太婆。
“婆婆,我不想喝。喝了,怎么找他呢。”
又是一个傻女人,还是一个仙人。老身一直觉得上界的那些人脑袋的回路都有问题。
三百年前有一个小桃仙来讨了一晚汤去人界体会七情六欲了;还有那每隔一千年就来一次的太上老君,每次来也不做甚,就是要一碗孟婆汤“品尝”着,对,是品尝,估计也就他这一个人会把孟婆汤拿来品尝吧;这不,又来了一个金鱼仙,这由鱼化仙的很少见,偏偏就被老身撞见了。
其实在这个位置工作了这么些年,看了那么多人的记忆灵,老身也知道不光是上界,妖界,人界甚至我们鬼界也有很多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但是老身就是对上界的人有偏见。
为什么?
因为太上老君实在是忒烦人,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大概就是老身的情形罢。
上界估计不是个什么好地方,不然为甚总有仙子仙女之类的非要喝了孟婆汤,跳了轮回井去凡界。
那些人说,这是历劫。
老身却私以为是没事找罪受。
人界的七情六欲,老身这把老骨头可承担不起。
当了熬汤婆这么些年,看了那么些故事,老身对此事看得颇为透彻。
珍爱生命,远离爱情。
看别人的故事,看得嚎啕大哭那也是别人的故事。所以看看就罢了,哭哭也就罢了。
那不愿喝老身的孟婆汤的小鱼仙被老身打发去忘川河了。老身没有告诉她,判官又不在,其实硬来一番老身也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老身是个善良的鬼不是?判官是监督老身的鬼,也是帮老身开导那些想不开的魂魄的鬼。
忘川,是奈何桥下的一条河,若有人不愿喝孟婆汤,那便要去忘川河待够一千年。
老身不知道为何很多人不愿喝汤愿意如忘川,却迈进去一只脚便返回来回来喝汤了。除了那小鱼仙,还真没几个在那河中待够千年的人。
很偶尔的一次,老身听到河里的小鬼对话。
“这人不识好歹,孟婆的汤那么好喝都不喝,真是糟蹋了。”
“是啊,所以我们可不能放水,好好咬他。”
委实是一片祥和。
说实话,老身不记得自己的前世,甚至都不记得在这奈何桥前呆了多久。是几万年?还是几十万年?也不知道老身熬孟婆汤的技术是谁教的。
那人一定十分不负责。
因为每每有人喝了汤之后总会露出各种各样的表情,老身从那些表情上能看得出,老身这熬汤的技术似乎是波动挺大,并且并不因为熟练而有所改进。
每每老身想自己喝一喝试试,便想到了那青面獠牙的阎王。
笑话,万一喝了,然后忘了如何熬汤,让那连绵不绝等着投胎的魂魄囤聚在奈何桥前,阎王不一口把老身吃了才怪。
倒是那老君每次来都是言笑晏晏,丝毫没有他人那些怒、哀、惧、恶、欲那些乱七八糟的表情。想来是他运气极佳遇上的都是老身那熬汤技术向上波动的时候。
抛开太上老君不说,老身对现下这份工作满意得很。
虽然是累了些,且没有假期,但是总比让老身重新堕入轮回受罪来得强。
七情六欲,爱,是最为浓厚的,老身这把老骨头可承担不起。当了熬汤婆这么些年,看了那么些故事,老身对此事看得颇为透彻。
看别人的故事,看得嚎啕大哭那也是别人的故事。所以看看就罢了,哭哭也就罢了。
若说老身的工作无趣单一,其实也不算。
寻常人喝过老身的汤后总会留下那最后一滴泪。落地,结晶,变成了记忆灵。颜色各异,形状各异,老身这屋子一半堆的都是各式各样的记忆灵。
那记忆灵在老身手里一点,便是一段清晰的记忆。
这便是老身的乐趣。
“来来来,喝老身一碗汤罢。”老身继续工作着。
“我生前最对不住的,就是我的女娃啊。我那苦命的女娃啊。”遗憾,懊悔,悲伤。
说话那人,是一个看起来和老身一样老的婆婆。当然,只是看起来,人界的人,哪里有我们鬼界的鬼活的年岁长。
她的记忆灵,是一把小匕首。
前面沾染这鲜血。
——————————————————————————————————————————
王家村是一个偏僻的小村落,坐落在青城山上。
王家村的村民有两种,一种是春耕秋收靠田地吃饭的人,一种是靠着打猎用猎物换取生活所需的人。
打猎,只要身体好,没病没灾的,谁也能打。于是这些年来打猎的猎户越来越多,有些人家的地都给荒废了。
村口有一条土路,是这村子唯一的一条通往外界的通道。
猎人每次将猎物收拾好都会拉着一车的毛皮,还有收拾好的大肉块从这条路到集市里去换一些吃穿用度。
在这条路的旁边,王家村的村口,有一个单独的屋子,和王家村的其他人隔了些距离。
王家村近些年靠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渐渐成为附近一个算是较为富裕的村庄。村里的屋子已经不再有土墙坍塌,萧索冷色的样子。这村口的屋子又在这些屋子里算是修得较好的。
但是这一户住的不是猎户,甚至不是王姓人,而是一位孙姓的婆婆,大家叫她孙婆婆。
十年前和她的丈夫一起从村外搬过来,带了些银两,修了座屋子,从此住了下来。而他们没有孩子。
他们一家是村里唯一一户采药人。
据说孙婆婆的丈夫原先是山外某城市里的大夫,妙手回春。
搬来几年后,孙婆婆的丈夫再一次采药的途中遇到了野狼。等到村里人闻讯赶过去的已经迟了,虽然人被带了回来,命却已经没了。
在村民的帮助下,孙婆婆给丈夫办了个小葬礼,将他葬在了村后。
他们一家带来的银子在修房子置办家当的时候用的差不多了。消沉了几个月,孙婆婆不得不接替丈夫的工作,上山采药以维持生计。
大家伙看她失了男人,有年龄大腿脚不便,也时常接济些粮食。
一日,孙婆婆采药回来的时候怀里抱了一只受伤的兔子。
“孙婆婆啊,回来啦?”隔壁的王大娘站在门前,挥着手里的帕子和孙婆婆打招呼。
“回来了,挖了几颗小参,太小了卖不出去,回头我洗好拿给你们几个,熬稀饭的时候放上点。城里人看不起,但也是补身子的好东西。”她的背上背着竹篓,里面装着今日上山采的药,最上面还放了一株颇有些分量的灵芝。看起来收获很是不错。
“哎呦,这怎么好意思。”王大娘用帕子掩了掩面,带着些意外地笑意。
“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家那口子要还在一定和我做一样的事儿。况且你家二阳那年龄,补一补没错。”眉眼弯弯,一副和蔼的模样。
“那我先替我家二阳谢谢您啦。”王大娘也不再客气,连忙应着。说的有些急,倒像是怕她反悔一般。
二阳是王大娘家的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年龄。
王大娘其实是有两个儿子的,大儿子叫王大阳。大阳前几年的时候也是因为贪玩,夜深了还在村外,再也没能找回来。
村里人的在私下里讨论说大阳是被狼给叼了。不过这话没人敢和王大娘说,一说,王大娘便破口大骂。
非要将人家骂得狗血淋头才肯作罢。
“没事儿。”眯着眼睛笑道,一只手顺手揉了揉怀里毛茸茸的一团白毛。
王大娘顺着孙婆婆的手看过去,瞪大眼睛用拿着帕子的手指着那一团雪白,问:“诶?孙婆婆这是?”
她低头看了看那一团耷拉着耳朵,把脑袋深深埋起来的小家伙,亲睦道:“哦,路上捡来的,脚伤了,八成是村里哪家猎户打的,看得怪可怜的,就当做个善事儿。我家那口子要还在一定和我做一样的事儿。”
王大娘没有罢休,将自己的眼皮一眯,贼眉溜眼,道:“要我看那,还不如炖个汤吃个肉补补身子。要是您见不得血把它给我我帮您处理?”
孙婆婆怀里的白毛兔哆嗦了一下。
“我啊,就没几年活头了,就当积德了。”她到不介意王大娘的眼神,大大方方答。
王大娘搓搓手卷,目不转睛地看着那白兔,嘴里说道:“那,哎呀,也罢。孙婆婆一向心善。”
她笑着点了点头,正要反身推门进屋。王大娘挣扎了几次,终于开口道出了她在门口站这么久的原因。
“哎呦,看我这记性,孙婆婆我姐姐家的二妞子病了,可是她家最近手头紧,您看您……”不收人家钱了怎么样。
“小事,等我把这东西都放下就随你去。我啊这次挖的药够用一段时间了。”她眼皮微垂,也没有转身,就这样背着王大娘,说罢推门进了院子。
“唉,真是谢谢您啦。”王大娘咧着献媚的笑容,拿着手帕,对着那个华年垂暮的背影快速地挥动着。
大门吱的一声,关上了。
王大娘满脸的笑容骤然敛起,阴阳怪气地叨叨着:“我家那口子要还在一定和我做一样的事儿。啧啧,怕谁不知道她家行善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妖女儿(2)
几年后。
“哎呦,你听说了吗?村口孙婆婆捡了个女儿哟。”惊异之。
“嘿,这事儿可奇了怪了,你说那小姑娘是怎么来到这深山里的?看那样子长得一看就不是咱山里人,啧啧,真好看。”羡慕之。
“唉,那是你没有离近了看,那个娃子是个兔儿唇。”幸灾乐祸之
“可不是嘛,要我说啊,八成是山上什么妖怪变的。”阴险之。
“妖怪有啥,妖怪有那狼群可怕?你们瞅瞅,这些个年来被那狼群害了的人家有多少?”王大娘端着碗进入妇人们闲言碎语中。
“诶?那最里间的王三猎不就被咬了吗?左胳膊都废了,也是可怜了他家女儿小翠,这才十三岁,怕是养不动了,要嫁了。”
“十三岁,那么小,谁家要啊。”大家疑惑。
“诶,王大娘,你家的二阳不是再过两年也到了成亲的年龄了吗。不如把小翠娶过去,我看那闺女白白净净,养两年一定出落得水灵灵的。”旁边一妇人斜着眼打趣道。
“去去去,别把那烂摊子推到我们家。还给他们养闺女?见鬼去吧。”王大娘用没有端碗的那只手叉着腰,瞪大眼,凶神恶煞地说。
说罢顿了顿,又垂下手,眉头紧锁,有些吞吞吐吐道:“我家二阳,也不知道被那狐媚子关了什么迷魂汤,竟看上了那兔唇儿。”
“呦,这可得悠着点。兔唇不详,可不能娶。”
王大娘吸了口气,瞪眼大声喊到:“这不明摆着吗,我宁愿去替别人家养两年闺女,也不能让我家二阳娶了那个妖女。”
“嘘嘘嘘嘘,”王大娘旁边的一个人突然拉她坐下,小声说:“孙婆婆来了,别说了。”眼睛还一个劲往王大娘身后瞄,样子有些滑稽。
于是,一群端着饭碗围成堆坐在土路旁的妇人们骤然噤了声。一双双毫不掩饰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孙婆婆,以及她身边那个捡来的女儿——孙善。
她今年已经六十有三,身子没有原先利索,还有这严重的风湿,每当天气潮湿,亦或者天气较为寒冷的时候膝盖便会疼得厉害。
一个月前还未到春季,虽然已经过了最冷的日子,但是山里的天气还是冷的可怕,还下了这个冬季最后的一场雪。
就是在那样的天气下,她意外地在村口发现了一个被冻得奄奄一息的孩子。大冷天,只穿了一层单衣。
面色苍白,头发凌乱,双眼紧闭,周身冰凉。
她带那个孩子回到家中,用火盆和厚厚的被子暖了半日才把她救回来。
那孩子看起来像是十一二岁的女娃,可能是身子还未大好,面无血色,瞳孔的颜色有点混沌不清,倒是唇红齿白长得很是讨人喜欢。头发是孙婆婆给她梳的,两个小辫儿,用红色的丝布条绑着,边走边一晃一晃的。
只可惜那上嘴唇被从鼻子下面延伸出来一条线分成了两半。连累了这张惹人怜爱的脸。
那日她见到兔儿唇的时候也被一惊。
和丈夫到处行医半辈子,也见过一两例兔儿唇。皆是被家人抛弃,蓬头垢面在脏兮兮的巷子里当着乞丐。
所以她想着,孙善大概也是被家人抛弃的。虽然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跑到山里的,但是她的善心和对孩子的怜爱让她将这看起来年仅十岁的娃儿收留了下来。
问及姓名,那孩子茫然摇头。她给他取名孙善,寄托着她和丈夫半辈子行善的信念。希望她也能怀有一颗善心。小名叫“丫儿”。
作者:时至
文案
我叫孟婆,我的家在奈何桥边,忘川河畔,
何时来到这里,何时当了孟婆,我都已经不再记得了。
我有的记忆,便是一个个喝过孟婆汤的人的记忆。
看过太多感情,了解太多遗憾的我,未曾想过,
我这人,原来也有一段情。
说了这么多。其实这是一个老婆婆因兴趣而偷窥到的一个个的故事组成的小说。
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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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女儿(1)
老身是个老太婆,是个熬着孟婆汤的老太婆。
“婆婆,我不想喝。喝了,怎么找他呢。”
又是一个傻女人,还是一个仙人。老身一直觉得上界的那些人脑袋的回路都有问题。
三百年前有一个小桃仙来讨了一晚汤去人界体会七情六欲了;还有那每隔一千年就来一次的太上老君,每次来也不做甚,就是要一碗孟婆汤“品尝”着,对,是品尝,估计也就他这一个人会把孟婆汤拿来品尝吧;这不,又来了一个金鱼仙,这由鱼化仙的很少见,偏偏就被老身撞见了。
其实在这个位置工作了这么些年,看了那么多人的记忆灵,老身也知道不光是上界,妖界,人界甚至我们鬼界也有很多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但是老身就是对上界的人有偏见。
为什么?
因为太上老君实在是忒烦人,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大概就是老身的情形罢。
上界估计不是个什么好地方,不然为甚总有仙子仙女之类的非要喝了孟婆汤,跳了轮回井去凡界。
那些人说,这是历劫。
老身却私以为是没事找罪受。
人界的七情六欲,老身这把老骨头可承担不起。
当了熬汤婆这么些年,看了那么些故事,老身对此事看得颇为透彻。
珍爱生命,远离爱情。
看别人的故事,看得嚎啕大哭那也是别人的故事。所以看看就罢了,哭哭也就罢了。
那不愿喝老身的孟婆汤的小鱼仙被老身打发去忘川河了。老身没有告诉她,判官又不在,其实硬来一番老身也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老身是个善良的鬼不是?判官是监督老身的鬼,也是帮老身开导那些想不开的魂魄的鬼。
忘川,是奈何桥下的一条河,若有人不愿喝孟婆汤,那便要去忘川河待够一千年。
老身不知道为何很多人不愿喝汤愿意如忘川,却迈进去一只脚便返回来回来喝汤了。除了那小鱼仙,还真没几个在那河中待够千年的人。
很偶尔的一次,老身听到河里的小鬼对话。
“这人不识好歹,孟婆的汤那么好喝都不喝,真是糟蹋了。”
“是啊,所以我们可不能放水,好好咬他。”
委实是一片祥和。
说实话,老身不记得自己的前世,甚至都不记得在这奈何桥前呆了多久。是几万年?还是几十万年?也不知道老身熬孟婆汤的技术是谁教的。
那人一定十分不负责。
因为每每有人喝了汤之后总会露出各种各样的表情,老身从那些表情上能看得出,老身这熬汤的技术似乎是波动挺大,并且并不因为熟练而有所改进。
每每老身想自己喝一喝试试,便想到了那青面獠牙的阎王。
笑话,万一喝了,然后忘了如何熬汤,让那连绵不绝等着投胎的魂魄囤聚在奈何桥前,阎王不一口把老身吃了才怪。
倒是那老君每次来都是言笑晏晏,丝毫没有他人那些怒、哀、惧、恶、欲那些乱七八糟的表情。想来是他运气极佳遇上的都是老身那熬汤技术向上波动的时候。
抛开太上老君不说,老身对现下这份工作满意得很。
虽然是累了些,且没有假期,但是总比让老身重新堕入轮回受罪来得强。
七情六欲,爱,是最为浓厚的,老身这把老骨头可承担不起。当了熬汤婆这么些年,看了那么些故事,老身对此事看得颇为透彻。
看别人的故事,看得嚎啕大哭那也是别人的故事。所以看看就罢了,哭哭也就罢了。
若说老身的工作无趣单一,其实也不算。
寻常人喝过老身的汤后总会留下那最后一滴泪。落地,结晶,变成了记忆灵。颜色各异,形状各异,老身这屋子一半堆的都是各式各样的记忆灵。
那记忆灵在老身手里一点,便是一段清晰的记忆。
这便是老身的乐趣。
“来来来,喝老身一碗汤罢。”老身继续工作着。
“我生前最对不住的,就是我的女娃啊。我那苦命的女娃啊。”遗憾,懊悔,悲伤。
说话那人,是一个看起来和老身一样老的婆婆。当然,只是看起来,人界的人,哪里有我们鬼界的鬼活的年岁长。
她的记忆灵,是一把小匕首。
前面沾染这鲜血。
——————————————————————————————————————————
王家村是一个偏僻的小村落,坐落在青城山上。
王家村的村民有两种,一种是春耕秋收靠田地吃饭的人,一种是靠着打猎用猎物换取生活所需的人。
打猎,只要身体好,没病没灾的,谁也能打。于是这些年来打猎的猎户越来越多,有些人家的地都给荒废了。
村口有一条土路,是这村子唯一的一条通往外界的通道。
猎人每次将猎物收拾好都会拉着一车的毛皮,还有收拾好的大肉块从这条路到集市里去换一些吃穿用度。
在这条路的旁边,王家村的村口,有一个单独的屋子,和王家村的其他人隔了些距离。
王家村近些年靠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渐渐成为附近一个算是较为富裕的村庄。村里的屋子已经不再有土墙坍塌,萧索冷色的样子。这村口的屋子又在这些屋子里算是修得较好的。
但是这一户住的不是猎户,甚至不是王姓人,而是一位孙姓的婆婆,大家叫她孙婆婆。
十年前和她的丈夫一起从村外搬过来,带了些银两,修了座屋子,从此住了下来。而他们没有孩子。
他们一家是村里唯一一户采药人。
据说孙婆婆的丈夫原先是山外某城市里的大夫,妙手回春。
搬来几年后,孙婆婆的丈夫再一次采药的途中遇到了野狼。等到村里人闻讯赶过去的已经迟了,虽然人被带了回来,命却已经没了。
在村民的帮助下,孙婆婆给丈夫办了个小葬礼,将他葬在了村后。
他们一家带来的银子在修房子置办家当的时候用的差不多了。消沉了几个月,孙婆婆不得不接替丈夫的工作,上山采药以维持生计。
大家伙看她失了男人,有年龄大腿脚不便,也时常接济些粮食。
一日,孙婆婆采药回来的时候怀里抱了一只受伤的兔子。
“孙婆婆啊,回来啦?”隔壁的王大娘站在门前,挥着手里的帕子和孙婆婆打招呼。
“回来了,挖了几颗小参,太小了卖不出去,回头我洗好拿给你们几个,熬稀饭的时候放上点。城里人看不起,但也是补身子的好东西。”她的背上背着竹篓,里面装着今日上山采的药,最上面还放了一株颇有些分量的灵芝。看起来收获很是不错。
“哎呦,这怎么好意思。”王大娘用帕子掩了掩面,带着些意外地笑意。
“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家那口子要还在一定和我做一样的事儿。况且你家二阳那年龄,补一补没错。”眉眼弯弯,一副和蔼的模样。
“那我先替我家二阳谢谢您啦。”王大娘也不再客气,连忙应着。说的有些急,倒像是怕她反悔一般。
二阳是王大娘家的二儿子,正是长身体的年龄。
王大娘其实是有两个儿子的,大儿子叫王大阳。大阳前几年的时候也是因为贪玩,夜深了还在村外,再也没能找回来。
村里人的在私下里讨论说大阳是被狼给叼了。不过这话没人敢和王大娘说,一说,王大娘便破口大骂。
非要将人家骂得狗血淋头才肯作罢。
“没事儿。”眯着眼睛笑道,一只手顺手揉了揉怀里毛茸茸的一团白毛。
王大娘顺着孙婆婆的手看过去,瞪大眼睛用拿着帕子的手指着那一团雪白,问:“诶?孙婆婆这是?”
她低头看了看那一团耷拉着耳朵,把脑袋深深埋起来的小家伙,亲睦道:“哦,路上捡来的,脚伤了,八成是村里哪家猎户打的,看得怪可怜的,就当做个善事儿。我家那口子要还在一定和我做一样的事儿。”
王大娘没有罢休,将自己的眼皮一眯,贼眉溜眼,道:“要我看那,还不如炖个汤吃个肉补补身子。要是您见不得血把它给我我帮您处理?”
孙婆婆怀里的白毛兔哆嗦了一下。
“我啊,就没几年活头了,就当积德了。”她到不介意王大娘的眼神,大大方方答。
王大娘搓搓手卷,目不转睛地看着那白兔,嘴里说道:“那,哎呀,也罢。孙婆婆一向心善。”
她笑着点了点头,正要反身推门进屋。王大娘挣扎了几次,终于开口道出了她在门口站这么久的原因。
“哎呦,看我这记性,孙婆婆我姐姐家的二妞子病了,可是她家最近手头紧,您看您……”不收人家钱了怎么样。
“小事,等我把这东西都放下就随你去。我啊这次挖的药够用一段时间了。”她眼皮微垂,也没有转身,就这样背着王大娘,说罢推门进了院子。
“唉,真是谢谢您啦。”王大娘咧着献媚的笑容,拿着手帕,对着那个华年垂暮的背影快速地挥动着。
大门吱的一声,关上了。
王大娘满脸的笑容骤然敛起,阴阳怪气地叨叨着:“我家那口子要还在一定和我做一样的事儿。啧啧,怕谁不知道她家行善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妖女儿(2)
几年后。
“哎呦,你听说了吗?村口孙婆婆捡了个女儿哟。”惊异之。
“嘿,这事儿可奇了怪了,你说那小姑娘是怎么来到这深山里的?看那样子长得一看就不是咱山里人,啧啧,真好看。”羡慕之。
“唉,那是你没有离近了看,那个娃子是个兔儿唇。”幸灾乐祸之
“可不是嘛,要我说啊,八成是山上什么妖怪变的。”阴险之。
“妖怪有啥,妖怪有那狼群可怕?你们瞅瞅,这些个年来被那狼群害了的人家有多少?”王大娘端着碗进入妇人们闲言碎语中。
“诶?那最里间的王三猎不就被咬了吗?左胳膊都废了,也是可怜了他家女儿小翠,这才十三岁,怕是养不动了,要嫁了。”
“十三岁,那么小,谁家要啊。”大家疑惑。
“诶,王大娘,你家的二阳不是再过两年也到了成亲的年龄了吗。不如把小翠娶过去,我看那闺女白白净净,养两年一定出落得水灵灵的。”旁边一妇人斜着眼打趣道。
“去去去,别把那烂摊子推到我们家。还给他们养闺女?见鬼去吧。”王大娘用没有端碗的那只手叉着腰,瞪大眼,凶神恶煞地说。
说罢顿了顿,又垂下手,眉头紧锁,有些吞吞吐吐道:“我家二阳,也不知道被那狐媚子关了什么迷魂汤,竟看上了那兔唇儿。”
“呦,这可得悠着点。兔唇不详,可不能娶。”
王大娘吸了口气,瞪眼大声喊到:“这不明摆着吗,我宁愿去替别人家养两年闺女,也不能让我家二阳娶了那个妖女。”
“嘘嘘嘘嘘,”王大娘旁边的一个人突然拉她坐下,小声说:“孙婆婆来了,别说了。”眼睛还一个劲往王大娘身后瞄,样子有些滑稽。
于是,一群端着饭碗围成堆坐在土路旁的妇人们骤然噤了声。一双双毫不掩饰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孙婆婆,以及她身边那个捡来的女儿——孙善。
她今年已经六十有三,身子没有原先利索,还有这严重的风湿,每当天气潮湿,亦或者天气较为寒冷的时候膝盖便会疼得厉害。
一个月前还未到春季,虽然已经过了最冷的日子,但是山里的天气还是冷的可怕,还下了这个冬季最后的一场雪。
就是在那样的天气下,她意外地在村口发现了一个被冻得奄奄一息的孩子。大冷天,只穿了一层单衣。
面色苍白,头发凌乱,双眼紧闭,周身冰凉。
她带那个孩子回到家中,用火盆和厚厚的被子暖了半日才把她救回来。
那孩子看起来像是十一二岁的女娃,可能是身子还未大好,面无血色,瞳孔的颜色有点混沌不清,倒是唇红齿白长得很是讨人喜欢。头发是孙婆婆给她梳的,两个小辫儿,用红色的丝布条绑着,边走边一晃一晃的。
只可惜那上嘴唇被从鼻子下面延伸出来一条线分成了两半。连累了这张惹人怜爱的脸。
那日她见到兔儿唇的时候也被一惊。
和丈夫到处行医半辈子,也见过一两例兔儿唇。皆是被家人抛弃,蓬头垢面在脏兮兮的巷子里当着乞丐。
所以她想着,孙善大概也是被家人抛弃的。虽然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跑到山里的,但是她的善心和对孩子的怜爱让她将这看起来年仅十岁的娃儿收留了下来。
问及姓名,那孩子茫然摇头。她给他取名孙善,寄托着她和丈夫半辈子行善的信念。希望她也能怀有一颗善心。小名叫“丫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