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言回鹊的表情冷了下来,那种冷不是刻意的、表演性质的冷,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alpha在面对不想搭理的人时本能的冷淡。

“没必要。”他说,声音简短而疏离。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手指在身后攥紧了包带——那是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奶昔白,金扣,是限量款,大概要配货配到天荒地老才能拿到。

“言哥还是这么冷淡,”他笑着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我们好歹也算是朋友吧?”

言回鹊没有接话,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光落在正华身上。

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拔丝地瓜,完全没有注意到沈若赫的存在——或者说,注意到了,但不在意。

沈若赫顺着言回鹊的目光看向正华,他的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足以让他的笑容从“甜美”变成“嘲讽”。

“言哥,”他说,声音放低了,像是在说一个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秘密,“你以前不是最讨厌beta的吗?你说beta没有信息素,没有味道,像一杯白开水。”

包间里的空气凝固了一瞬。

宋时予放下酒杯,表情有些不悦,周彦深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他们的目光都看向了言回鹊。

言回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下颌线绷紧了,咬肌微微隆起,手指在茶杯的杯沿上收紧了一点。

“人会长大。”他说,声音平静,但平静的底层有一种冷厉的、像冰面下的暗流一样的东西。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目光从言回鹊身上移开,再次落在正华身上,这一次,他的打量更直接了——从正华圆润的脸到微微隆起的肚子,从松垮的毛衣领口到那双普通的黑色运动鞋,最后回到正华那张平凡的、毫无特色的脸上。

他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翘起的弧度里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轻蔑。

“言哥,”他说,声音依然软糯,但每一个字都像裹了糖衣的刀片,“你的品位变化真大,以前你喜欢的东西,都是最好看的、最贵的、最精致的——现在……”

他看了正华一眼,没有说完。

但那个未完成的句子里,包含了太多东西。

包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宋时予放下酒杯,正准备说什么,但正华先动了。

正华放下了筷子。

那个动作很轻,筷子落在桌面上,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咔嗒”,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平淡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没有愤怒,没有不悦,没有受伤,甚至没有在意。

就像看一根电线杆,或者一块路边的石头。

沈若赫被那个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但他没有退缩,嘴角的笑容依然挂着,只是那笑容的边缘已经开始微微发抖。

正华伸出手,拿起了桌上的两支筷子。

一支是公筷,一支是他自己用的。

他左手一支,右手一支,动作随意得像是在摘菜,然后他把两支筷子并在一起,看了看沈若赫——不,不是看沈若赫,是看沈若赫放在桌上的那只爱马仕铂金包。

奶昔白,金扣,限量款。

正华的手动了。

那个动作快到没有任何人看清,两支筷子从他的手里飞出去,像两道银色的闪电,一左一右,划破了包间里凝固的空气。

“噗——”

两声几乎重叠在一起的闷响。

两支筷子,一左一右,精准地穿透了铂金包的两侧,从包身的一侧穿入,从另一侧穿出,像两根银色的横杆,把整个包钉在了桌面上。

包里的东西散落出来——口红、粉饼、手机、钱包——乱七八糟地摊在桌上,口红滚到了桌沿,悬在半空,晃了两下,然后“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包间里安静了整整三秒。

沈若赫的脸在一瞬间变得惨白,他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瞳孔收缩成了两个针尖,整个人僵在原地,像一尊被冰封的雕像。

他的铂金包——那只他排了两年队、配了三十万货才拿到的、奶昔白金扣的限量款铂金包——被两支筷子钉在了桌上,包身上两个对穿的洞,边缘整整齐齐,像是被专业的打孔机打出来的。

正华坐在椅子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伸出手,拿起桌上的餐巾纸,擦了擦手指——刚才扔筷子的时候,指尖沾了一点拔丝地瓜的糖浆。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眼睛依然平淡,但平淡的底层有一层极薄的、像冰面一样的冷意。

“埃斯蒙德怪不得不想回家,”他说,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包间里,每一个字都清晰得像刻在石头上,“原来是因为有你这样的弟弟。”

沈若赫的脸从惨白变成了铁青。

埃斯蒙德·米勒——米勒家族的嫡长子,alpha,组织的A组成员,目前正在海外执行任务。

他是米勒家族内定的继承人,但因为厌恶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和尔虞我诈,在几年前脱离了家族,加入了组织。

沈若赫是米勒家族的旁支,按辈分和亲属关系算,他叫埃斯蒙德一声表哥。

但正华说“弟弟”,显然是故意的。

沈若赫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他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他的手指在发抖,嘴唇在发抖,整个人都在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愤怒,一种被当众羞辱的的愤怒。

但他是omega,他的愤怒在正华面前,像一只炸毛的猫站在一头熊面前。

正华站起来,椅子在地板上发出一声轻微的刮擦声。

他低头看了一眼桌上的铂金包,那两支筷子还插在上面,像两根不协调的装饰品。

“包的质量不错,”他语气平淡,“下次买个防弹的。”

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小陆,如果开if线脑洞我应该会写小陆x正华嘻嘻嘻

沈若赫走了。

走的时候脸色铁青,嘴唇哆嗦着,那只被两支筷子对穿的铂金包被他攥在手里,包身歪歪扭扭的,里面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干净,一支口红从侧面的破洞里探出头来,像一条从伤口里翻出来的舌头。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来,回头看了正华一眼。

那个眼神里有愤怒、有不甘、有一种被当众扒光了衣服的羞耻感,但最底层的东西是恐惧,一种本能的、无法控制的、猎物在面对天敌时的恐惧。

正华没有看他,他重新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夹起了盘子里最后一块拔丝地瓜。

地瓜已经凉了,糖衣不再拉丝,变成了一层硬硬的、脆脆的壳,咬下去的时候发出“咔嚓”一声,像踩碎了一层薄冰。

包间的门关上了,沈若赫的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急促而凌乱,像一只落荒而逃的小动物。

包间里安静了大概五秒。宋时予和周彦深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表情都带着一种“我刚才看到了什么”的微妙的震惊。

宋时予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然后放下杯子,看着正华,语气里带着一种真诚的、不加掩饰的敬佩。

“正华,你知道那只包多少钱吗?”

正华咀嚼着拔丝地瓜,含糊地“嗯”了一声。

“限量款,奶昔白金扣,配货至少三十万起,市场价大概……”宋时予想了想,“八十万?”

正华咽下地瓜,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角,然后抬起头,看着宋时予。

“哦。”

宋时予沉默了一秒,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容从嘴角开始,慢慢地蔓延到整张脸,最后连眼睛里都是笑意。

“回鹊,”他转向言回鹊,语气里带着一种“我终于明白了”的了然,“我现在完全理解你了。”

言回鹊没有接话,他坐在正华旁边,表情很平静,但他的手指在桌面下攥紧了膝盖,指节发白,手背上青筋微微凸起。

他的下颌线绷得很紧,咬肌隆起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浅褐色的眼睛盯着正华的侧脸,瞳孔微微收缩。

他在忍,忍笑,忍一种从胸腔里涌上来的、热乎乎的、让人鼻子发酸的、几乎要溢出来的笑意。

不是因为沈若赫的狼狈,虽然那确实很解气,而是因为正华说“下次买个防弹的”的时候,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这个人,用两支筷子毁掉了一只价值八十万的限量款铂金包,面不改色心不跳,然后继续吃拔丝地瓜,吃完之后擦擦嘴,说了一句“哦”。

八十万,对他来说,大概和八块钱差不多。

不是因为他有钱,虽然他的存款确实有八位数,而是因为在他的价值体系里,一只包的价值,大概还不如一块拔丝地瓜。

这个人啊,怎么会可爱得这么让人想把他抱在怀里呢?

言回鹊深吸了一口气,把那股笑意压下去。

然后他伸出手,把正华面前那杯已经凉了的茶端走,换上了一杯新倒的、热气腾腾的龙井。

“喝点热的,”他说,声音低低的,带着一种刻意的、努力维持的平静,“凉茶对胃不好。”

正华看了他一眼,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嗯。”

言回鹊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他的整张脸都因为这个弧度而亮了起来,像一盏被拧开了开关的灯。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端起酒杯,对周彦深使了个眼色。周彦深会意,也端起酒杯,两个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回鹊,”宋时予放下酒杯,语气里带着一种“我认输了”的感慨,“我收回我之前说的话。”

“什么话?”

“我说你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他顿了顿,“现在我改主意了。”

“像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但爪子上还藏着利刃的狼。”

言回鹊没有理他,他的注意力全在正华身上。

后者正在用筷子夹起盘子里最后一块糖醋小排,这排骨没什么肉,肉只有大概指甲盖那么大,他放进嘴里,仔仔细细地啃干净,然后把骨头吐出来,放在碟子里。

那个动作很认真,认真得像在拆一颗炸弹。

每一丝肉都要用牙齿刮干净,每一滴酱汁都要用舌尖舔掉,骨头吐出来的时候干干净净,白森森的,像被福尔马林泡过。

言回鹊看着他,心跳又漏了一拍。

回家的路上,言回鹊开车,正华坐在副驾驶。

车窗外的夜景在流动,路灯的光从车窗外照进来,一明一暗地落在正华的脸上,把他的轮廓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圆润的额头、平平的鼻梁、微微嘟起的嘴唇,没有棱角的下巴。

他靠在椅背上,安全带勒着肚子,整个人看起来像一只被系在座位上的、吃饱了之后昏昏欲睡的仓鼠。

言回鹊的余光时不时地飘向副驾驶。

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他在想事情时的习惯动作。

“正华。”他说。

“嗯?”正华的声音含含糊糊的,半梦半醒。

“刚才在包间里……”他斟酌了一下措辞,“你生气了吗?”

正华睁开眼睛,偏头看了他一眼。

那个眼神很平淡,但在平淡的底层有一丝极细微的困惑。

“没有。”

“那你怎么——”言回鹊顿了顿,“你为什么要毁掉那只包?”

正华想了想,那个沉默的长度大概等于一个正常人在思考“明天早餐吃什么”的时间。

“因为他在看我。”他说。

“看你?”

“嗯。”正华的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份菜谱,“他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块垃圾,我无所谓,但他看我的时候,影响了我吃拔丝地瓜的心情。”

言回鹊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收紧了一点。

“所以你毁了他的包?”

“嗯。”

“不是因为他说的话?”

“什么话?”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他说我是 alpha,你是 beta,说我以前喜欢好看的东西,现在——”他顿了顿,没有说完。

正华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认真,不是那种“我在意你说的话”的认真,而是那种“我在确认一个事实”的认真。

“他说了什么?”正华问,语气真诚。

言回鹊沉默了三秒,然后笑了,那个笑容在路灯的光线下显得格外温柔。

“没什么,”他说,“不重要。”

正华看了他两秒,然后点了点头,重新闭上眼睛。

“哦。”

车子继续在夜色中行驶,车载音响里放着爵士乐,萨克斯的声音慵懒而暧昧,在车厢里缓缓流淌。

正华的呼吸声慢慢变得均匀,胸口有节奏地起伏着,像一只在窝里打盹的小动物。

言回鹊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度,然后把音响的音量调低了一点。

他的目光落在正华搭在腿上的手上,那只手刚才用两支筷子毁掉了一只八十万的包的手此刻安安静静地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蜷曲,指甲剪得很短,圆圆的指尖泛着健康的粉色。

言回鹊看着那只手,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想握住那只手,但他没有,因为他怕吵醒正华。

他把目光收回,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