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不修边幅打扮老土精神文化生活极其匮乏的实力超群工作狂天城大学研究生一级翻译张磨古,显而易见地,是一个单身的好青年。
在伏泰英明果敢的指挥下,好青年率领这支年轻活力的翻译队伍高歌猛进,背水一战,历时一个月终于歼灭了业务部有史以来拼抢到的最繁重、最庞杂、最艰深、最高难的超级大项目——
我们,成了!
毫不掺水地成了!
闻名遐迩、众人皆知……这都不再是我们的梦想!而是,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玛快跑*( ̄︶ ̄)*
助理小妹推门探头:“张姐,面试还有十分钟。”
“嗯,到时间带进来。人齐了吗?”我停下手头工作。
“缺一个,王大壮,编号十三。”
我想了想,那个是伏泰他大姨硬塞过来的亲戚,点头道:“好我知道了,先把他延后。”
四月原本也不算冷了,工作室里空调常开,我走到柜子后面换上套装,理理头发,回到座位上端庄稳重地等待第一位面试者。
今天来的奇葩不多,我感到很欣慰,同时又有点无聊。上回面试有个浓妆艳抹波涛汹涌的在校大学生,一进门眼睛就粘在旁观的伏泰身上撕不下来,这我是绝对能理解啊,年轻有为俊朗帅气还登过杂志封面的老板,想抱他大腿简直不能更正常。我有成人之美的善心,示意伏泰来问,但是伏泰正瞌睡着,前言不搭后语,我干脆抢了他的话头让他歇着去算了,结果我才问两句,那女生横眉竖目严词谴责我“一个小助理”不分尊卑不尊重领导,把我呛得说不出话来,一看伏泰戏谑的眼神,我当时就血槽回满与那女生好一番唇枪舌战!战况激烈到罗蒙凌越等等一干人都趴在玻璃上围观,罗玉良还偷偷开了门缝。最后那女生扛不住我的火力狼狈败走,我击败伏泰荣升工作室第一偶像!
二十号是个俊秀的小伙子,气质谈吐我都挺满意,正想着最后考他几个难一点的问题,“嘭”一声门被大力轰开!
我心里吓了一跳,对小俊秀笑了下,转头看,小妹小脸通红气愤不已地从王大壮胳膊底下钻进来。
这架势一眼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对小妹点了下头:“没事,你先出去吧。”
等办公室门被关上,我站起来:“王先生您好,那边的椅子请拿一把放在这里。”然后问小俊秀,“俊先生不介意一起面试吧?”
小俊秀纯良地摇摇头。
“好的,那么我接下来问一些问题,王先生先回答,然后俊先生回答,可以吗?”
对决模式启动。
第一回合,小俊秀胜。
第二回合,小俊秀胜。
第三回合,小俊秀胜。
交换回答顺序。
第一回合,王大壮败。
第二回合,王大壮败。
第三回合,王大壮败。
对决模式结束。
“欢迎俊先生成为泰蒙工作室的一员,具体事项我们稍后电话通知。”
“很遗憾王先生与我们无缘,我相信王先生会找到更适合您的工作。”
“那么,门在那边,两位走好。”
我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从烟盒抽出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剥开包装纸把青苹果味水果棍棍糖“嘎嘣”咬断成两截一起放进嘴里。
人生就是这么的潇潇洒洒。
从冬天开始,我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其他方面,时间空了不少,我有些不习惯。学校里,硕博连读的申请已经通过了,五月份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下学年转为博士,博士读三年。
唉……
*
去年夏天韩星毕业,毅然决然投进四年积蓄开了一间经营电器的公司,我心惊胆战赶忙拿出一笔钱给她做流动资金,如今前景可观,总算可以舒一口气。我的钱算作入股,预计今年年末可以拿到一小笔分红。
再过几天洛洛就六岁了,越长大,看起来却越如韩星所说——“一个美丽的意外”。我有桑落花小时候的照片,洛洛简直就像韩星和桑落花的孩子。不敢细思……见识过的“东西”多了,反而更敬怕。
在陈老爷子寿辰家宴上,凌越带了一个人来。一个大方又不失俏皮的漂亮女孩。我和她攀谈了几句,再瞅瞅陈老爷子脸色,心里有数,这事不出意外就定下来了。我的任务到今年可以结束了,于是吃完饭我便找借口离开,到大街上溜达。
温暖的天气,好事发生的天气。
路过某间很出名的餐厅,我看到的的和一位穿高领针织毛衣的女孩聊天,女孩长发披肩恬静文秀。
我继续走,街心花园里伏泰和罗蒙在争吵,罗蒙哭了出来,伏泰抱住了她。终于捅破了窗户纸啊。
摸摸在工作室里被她们多次讨论的细嫩紧致的老脸,我好像快要二十四岁了。是呢,还差两个月。
不久前刚刚“结婚”的元谛瓜子皮打来电话,通知我今夏相聚天城,征用我充当导游带她们游玩。
相爱六年的两个姑娘终于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在她们的纪念日穿上嫁衣,约定与对方共度一生。
第一千七百一十七天。多事的春天。
*
燥热的夏天。恩恩爱爱的她们。她们的成长和改变。独立能干的张磨古,一张能骗过所有人的脸。
泰蒙成立两周年。觥筹交错,我退居二线。忘记从哪天开始,发现借酒消愁是多么无意义的事情。
某个同行找我约炮,咸猪手摸了我屁股一下,然后他手腕脆响、倒地捂蛋呻吟。医药费我不报销。
升级成了博士的张磨古,大家都知道,是一个热爱工作热爱学习不问风花不闻雪月的白嫩老姑娘。
其实我想过要不要打扮得光鲜亮丽,为工作室增添一点活力,奈何民意调查结果不乐观,遂作罢。
唉……
现在我做审校工作,帮助解决翻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进行面试、指导培养新来的翻译人员。
每当和我同岁的小俊秀用仰慕和崇拜的目光注视我,我都有一种呕出一口老血直喷他满脸的冲动。
怪叔叔和兰姨跨越种族搭伙。简直、令人、无法、置信!哦,怪叔叔属性是雷公壶,大名猪笼草。
十一月应邀参加莫柏泊出道一周年庆祝会。由于坚持专心做音乐,他名气小红不发紫,非常稳当。
伊若瑜与他同在一座城,靠近、远离,靠近、远离……像一场撕花瓣的游戏,不到最后不知结局。
说着说着,冬天就要来了。
老藤妖家的老梧桐树上的梧桐叶落啊落,铺到明远湖面上。
李普洱说预计六至七年,现在已经是第六年,应该快了吧?
十二月一日,第一千九百四十二天。
你看梅花又开了。
时间,真的太漫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玛快跑*( ̄︶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梆!梆!天干物……”
“磨古。”罗蒙推门而入,我啪一下合起笔记本正襟危坐。
“……”罗蒙眼角抽了抽,“我就是来跟你说,今天冬至,提前下班。”
“不去聚个餐什么的?”我问。
罗蒙笑着摇摇头,扭头看看外面,关上门走近我,有点小紧张地说:“我今天要去伏泰家里。”
“唔!”我惊讶地眼一瞪,马上站起来细细打量,赞道,“这一身很合适,贤淑大方,好看。”
罗蒙脸上露出羞赧的笑。
“一切顺利!外头那一群可都等着喝喜酒呢,我也一样。”
“承你吉言啦。不过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可用点心吧,我看上次那个王经理就不错么,听说是单身呢。”
我应付地点头:“嗯知道知道,我对他不来电,别操|我心了我有数。”
“屁有数,以为我乐意啰嗦你!那我走啦,你也赶快回家吧。”罗蒙转身去拉门,又突然回头乜斜我,“看电视剧就看呗,谁敢批评你是怎么的,装模做样!”
我撇撇嘴,打开笔记本把腿盘回到椅子上继续看。
五点钟,我起来伸伸懒腰,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工作室还有几个自觉加班的,我一一打过招呼,套上大外套下楼。到地下停车场,把车开出去,漫不经心地打方向盘,一路低速滑回了家。停车,拿上包,上楼。
“下班了?”在楼道里碰见凌越对象,她主动向我打招呼。
“哎,去买东西?”
“嗯,外公家醋用完了。”她笑眯眯地说。
“哦,我也得赶紧做饭了,回见啊。”
“回见。磨古姐。”她天真可爱地摆摆手。
我走出两步,愣了下,然后乐了,嘿这小妞。
快到门前我伸手从包里摸钥匙,依次摸到了钱包、手机、王经理送的如意结、便笺本、补水喷雾、俊秀请我指导的测评练习、手帕纸、圆珠笔、刘老板送的小猪公仔、还有洛洛的照片。我叹了口气,抬高大腿把包垫着,把开口扒拉大点,两手伸进去翻。啧这什么味道,谁家里做的什么这么香?太讨厌了这让我还怎么吃速冻饺子?
“咔嗒。”
我正胡七八糟地想着,一声轻响,那香味直扑我鼻子。我顿了顿,手又在包里翻了几下。
风把门吹开了?还是幻觉?
我手慢慢停了,一双灰色棉毛拖鞋进入我视线之中。“回家了。”
这时我在想什么呢?后来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好像在听到那句话的下一秒,我就已经在屋子里站着了。围巾外套都拿掉了,脚上是配套的淡粉色拖鞋,手握在他的手里。
“可以吃了,来。”他拉着我走向餐桌,给我的碗里夹东西。
我本来只有点饿,闻到香味勾得我食欲旺盛,现在真把持不住了。夹了一筷子菠菜同时戳上一颗丸子,以此为序展开了波澜壮阔的进餐,不言不语地吃光了全部食材。
搁下筷子,舒闲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没有变胖,也没有瘦,嘴唇颜色有点浅,精神不太好,有点虚弱……这个词放在他身上,让我心里难受。
我们就这样相对、相视,所有的言语都不必说。我们都发生了变化,但我们爱着彼此,这个事实从没有没有改变。空气的味道变淡了,锅里的汤变冷了。我的眼睛弯了,嘴角翘了。他的眼睛亮亮的,再度映出流转的光华。
“今天冬至,为什么做火锅?”我问舒闲。
“我想吃你包的饺子,我调汁。”
我耸了下眉毛:“夜宵?会胖。”
舒闲笑着说:“随便你胖。”
我傻了吧唧地笑,智商掉得厉害。
在书房批完俊秀的测评练习,我仰在椅背上,想着想着又不由自主笑起来。简直就像一个梦一样,我又见到他了,我现在走出去就能看到他了。
舒闲走了进来,端着一杯热茶。“休息吗?”
我接过来吹了吹喝了一口:“做完了。九点了,你饿吗,我们包饺子吧。”
“好。”
吃完一顿惨不忍睹的夜宵,我很没面子地躲进厨房洗碗。偏偏是饺子,我原本就包不好,几年没动手,今天算是从“下得厨房”行列划出去了。擦干手出去,我沉浸在颓丧中低着头,恍惚听舒闲唤我一声,抬眼,舒闲恰好站在我视线的正前方。我想起来他刚才叫的是“亲爱的”。
“我不会再离开你。”
他郑重的承诺,终于击散我的害怕、小心,和我在一千九百六十二天里承受的孤单、难过、软弱、疼痛、担忧、惧怖。
别再走了,我心里想道,你再消失一次,我就真的找不到根了。
洗澡出来看到舒闲还在,我松了口气。刚刚在浴室里白雾升腾,我又怀疑我是做了一场梦。我想我今晚睡不成好觉了,我可能会不停惊醒去看舒闲还在不在,或者整晚陷在舒闲突然消失的梦魇里出不来。
我不想说晚安,我不想睡觉了。也许醒着看着他直到天亮也是可行的?我的身体早已证明,熬一夜并不难恢复,对明天的工作也不会有很大影响。
过了一会儿舒闲也洗好了,问我睡吗,我一看都十点半了,是以前我最经常的上床时间。
我迟疑道:“我不想睡觉……”
“我们一起睡好吗?”
我看了看他,眨了眨眼,想了想,但是脑海里的水都被一块叫做舒闲的海绵吸走了,一片空白,于是我点了点头。
舒闲把被子抱到我房间里,弯着腰并排铺好我们俩的被窝,回头冲我笑道:“睡吧?”
我的心脏被这个场景狠狠一击。我突然矫情起来,磨磨蹭蹭地走到床边,掀开被子钻进去裹成筒,背对他那边侧躺着。
耳朵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床动了一下,感觉到好像那边陷下去了,然后床头灯灭掉,房间内一片黑暗。眼睛适应大约半分钟,能看清一些东西,我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衣柜、窗框都让我觉得很新奇,好像从未见过。心跳声格外清晰,噗通、噗通……我默数一百个数,背后的舒闲始终没有动静。又从一百数到一,我悄悄地、慢腾腾地转过身去,看到一双含着笑意的眼睛。我呼吸一滞,脸烧红了起来。
在伏泰英明果敢的指挥下,好青年率领这支年轻活力的翻译队伍高歌猛进,背水一战,历时一个月终于歼灭了业务部有史以来拼抢到的最繁重、最庞杂、最艰深、最高难的超级大项目——
我们,成了!
毫不掺水地成了!
闻名遐迩、众人皆知……这都不再是我们的梦想!而是,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玛快跑*( ̄︶ ̄)*
助理小妹推门探头:“张姐,面试还有十分钟。”
“嗯,到时间带进来。人齐了吗?”我停下手头工作。
“缺一个,王大壮,编号十三。”
我想了想,那个是伏泰他大姨硬塞过来的亲戚,点头道:“好我知道了,先把他延后。”
四月原本也不算冷了,工作室里空调常开,我走到柜子后面换上套装,理理头发,回到座位上端庄稳重地等待第一位面试者。
今天来的奇葩不多,我感到很欣慰,同时又有点无聊。上回面试有个浓妆艳抹波涛汹涌的在校大学生,一进门眼睛就粘在旁观的伏泰身上撕不下来,这我是绝对能理解啊,年轻有为俊朗帅气还登过杂志封面的老板,想抱他大腿简直不能更正常。我有成人之美的善心,示意伏泰来问,但是伏泰正瞌睡着,前言不搭后语,我干脆抢了他的话头让他歇着去算了,结果我才问两句,那女生横眉竖目严词谴责我“一个小助理”不分尊卑不尊重领导,把我呛得说不出话来,一看伏泰戏谑的眼神,我当时就血槽回满与那女生好一番唇枪舌战!战况激烈到罗蒙凌越等等一干人都趴在玻璃上围观,罗玉良还偷偷开了门缝。最后那女生扛不住我的火力狼狈败走,我击败伏泰荣升工作室第一偶像!
二十号是个俊秀的小伙子,气质谈吐我都挺满意,正想着最后考他几个难一点的问题,“嘭”一声门被大力轰开!
我心里吓了一跳,对小俊秀笑了下,转头看,小妹小脸通红气愤不已地从王大壮胳膊底下钻进来。
这架势一眼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我对小妹点了下头:“没事,你先出去吧。”
等办公室门被关上,我站起来:“王先生您好,那边的椅子请拿一把放在这里。”然后问小俊秀,“俊先生不介意一起面试吧?”
小俊秀纯良地摇摇头。
“好的,那么我接下来问一些问题,王先生先回答,然后俊先生回答,可以吗?”
对决模式启动。
第一回合,小俊秀胜。
第二回合,小俊秀胜。
第三回合,小俊秀胜。
交换回答顺序。
第一回合,王大壮败。
第二回合,王大壮败。
第三回合,王大壮败。
对决模式结束。
“欢迎俊先生成为泰蒙工作室的一员,具体事项我们稍后电话通知。”
“很遗憾王先生与我们无缘,我相信王先生会找到更适合您的工作。”
“那么,门在那边,两位走好。”
我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从烟盒抽出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剥开包装纸把青苹果味水果棍棍糖“嘎嘣”咬断成两截一起放进嘴里。
人生就是这么的潇潇洒洒。
从冬天开始,我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其他方面,时间空了不少,我有些不习惯。学校里,硕博连读的申请已经通过了,五月份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下学年转为博士,博士读三年。
唉……
*
去年夏天韩星毕业,毅然决然投进四年积蓄开了一间经营电器的公司,我心惊胆战赶忙拿出一笔钱给她做流动资金,如今前景可观,总算可以舒一口气。我的钱算作入股,预计今年年末可以拿到一小笔分红。
再过几天洛洛就六岁了,越长大,看起来却越如韩星所说——“一个美丽的意外”。我有桑落花小时候的照片,洛洛简直就像韩星和桑落花的孩子。不敢细思……见识过的“东西”多了,反而更敬怕。
在陈老爷子寿辰家宴上,凌越带了一个人来。一个大方又不失俏皮的漂亮女孩。我和她攀谈了几句,再瞅瞅陈老爷子脸色,心里有数,这事不出意外就定下来了。我的任务到今年可以结束了,于是吃完饭我便找借口离开,到大街上溜达。
温暖的天气,好事发生的天气。
路过某间很出名的餐厅,我看到的的和一位穿高领针织毛衣的女孩聊天,女孩长发披肩恬静文秀。
我继续走,街心花园里伏泰和罗蒙在争吵,罗蒙哭了出来,伏泰抱住了她。终于捅破了窗户纸啊。
摸摸在工作室里被她们多次讨论的细嫩紧致的老脸,我好像快要二十四岁了。是呢,还差两个月。
不久前刚刚“结婚”的元谛瓜子皮打来电话,通知我今夏相聚天城,征用我充当导游带她们游玩。
相爱六年的两个姑娘终于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在她们的纪念日穿上嫁衣,约定与对方共度一生。
第一千七百一十七天。多事的春天。
*
燥热的夏天。恩恩爱爱的她们。她们的成长和改变。独立能干的张磨古,一张能骗过所有人的脸。
泰蒙成立两周年。觥筹交错,我退居二线。忘记从哪天开始,发现借酒消愁是多么无意义的事情。
某个同行找我约炮,咸猪手摸了我屁股一下,然后他手腕脆响、倒地捂蛋呻吟。医药费我不报销。
升级成了博士的张磨古,大家都知道,是一个热爱工作热爱学习不问风花不闻雪月的白嫩老姑娘。
其实我想过要不要打扮得光鲜亮丽,为工作室增添一点活力,奈何民意调查结果不乐观,遂作罢。
唉……
现在我做审校工作,帮助解决翻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进行面试、指导培养新来的翻译人员。
每当和我同岁的小俊秀用仰慕和崇拜的目光注视我,我都有一种呕出一口老血直喷他满脸的冲动。
怪叔叔和兰姨跨越种族搭伙。简直、令人、无法、置信!哦,怪叔叔属性是雷公壶,大名猪笼草。
十一月应邀参加莫柏泊出道一周年庆祝会。由于坚持专心做音乐,他名气小红不发紫,非常稳当。
伊若瑜与他同在一座城,靠近、远离,靠近、远离……像一场撕花瓣的游戏,不到最后不知结局。
说着说着,冬天就要来了。
老藤妖家的老梧桐树上的梧桐叶落啊落,铺到明远湖面上。
李普洱说预计六至七年,现在已经是第六年,应该快了吧?
十二月一日,第一千九百四十二天。
你看梅花又开了。
时间,真的太漫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玛快跑*( ̄︶ ̄)*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梆!梆!天干物……”
“磨古。”罗蒙推门而入,我啪一下合起笔记本正襟危坐。
“……”罗蒙眼角抽了抽,“我就是来跟你说,今天冬至,提前下班。”
“不去聚个餐什么的?”我问。
罗蒙笑着摇摇头,扭头看看外面,关上门走近我,有点小紧张地说:“我今天要去伏泰家里。”
“唔!”我惊讶地眼一瞪,马上站起来细细打量,赞道,“这一身很合适,贤淑大方,好看。”
罗蒙脸上露出羞赧的笑。
“一切顺利!外头那一群可都等着喝喜酒呢,我也一样。”
“承你吉言啦。不过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可用点心吧,我看上次那个王经理就不错么,听说是单身呢。”
我应付地点头:“嗯知道知道,我对他不来电,别操|我心了我有数。”
“屁有数,以为我乐意啰嗦你!那我走啦,你也赶快回家吧。”罗蒙转身去拉门,又突然回头乜斜我,“看电视剧就看呗,谁敢批评你是怎么的,装模做样!”
我撇撇嘴,打开笔记本把腿盘回到椅子上继续看。
五点钟,我起来伸伸懒腰,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工作室还有几个自觉加班的,我一一打过招呼,套上大外套下楼。到地下停车场,把车开出去,漫不经心地打方向盘,一路低速滑回了家。停车,拿上包,上楼。
“下班了?”在楼道里碰见凌越对象,她主动向我打招呼。
“哎,去买东西?”
“嗯,外公家醋用完了。”她笑眯眯地说。
“哦,我也得赶紧做饭了,回见啊。”
“回见。磨古姐。”她天真可爱地摆摆手。
我走出两步,愣了下,然后乐了,嘿这小妞。
快到门前我伸手从包里摸钥匙,依次摸到了钱包、手机、王经理送的如意结、便笺本、补水喷雾、俊秀请我指导的测评练习、手帕纸、圆珠笔、刘老板送的小猪公仔、还有洛洛的照片。我叹了口气,抬高大腿把包垫着,把开口扒拉大点,两手伸进去翻。啧这什么味道,谁家里做的什么这么香?太讨厌了这让我还怎么吃速冻饺子?
“咔嗒。”
我正胡七八糟地想着,一声轻响,那香味直扑我鼻子。我顿了顿,手又在包里翻了几下。
风把门吹开了?还是幻觉?
我手慢慢停了,一双灰色棉毛拖鞋进入我视线之中。“回家了。”
这时我在想什么呢?后来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好像在听到那句话的下一秒,我就已经在屋子里站着了。围巾外套都拿掉了,脚上是配套的淡粉色拖鞋,手握在他的手里。
“可以吃了,来。”他拉着我走向餐桌,给我的碗里夹东西。
我本来只有点饿,闻到香味勾得我食欲旺盛,现在真把持不住了。夹了一筷子菠菜同时戳上一颗丸子,以此为序展开了波澜壮阔的进餐,不言不语地吃光了全部食材。
搁下筷子,舒闲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没有变胖,也没有瘦,嘴唇颜色有点浅,精神不太好,有点虚弱……这个词放在他身上,让我心里难受。
我们就这样相对、相视,所有的言语都不必说。我们都发生了变化,但我们爱着彼此,这个事实从没有没有改变。空气的味道变淡了,锅里的汤变冷了。我的眼睛弯了,嘴角翘了。他的眼睛亮亮的,再度映出流转的光华。
“今天冬至,为什么做火锅?”我问舒闲。
“我想吃你包的饺子,我调汁。”
我耸了下眉毛:“夜宵?会胖。”
舒闲笑着说:“随便你胖。”
我傻了吧唧地笑,智商掉得厉害。
在书房批完俊秀的测评练习,我仰在椅背上,想着想着又不由自主笑起来。简直就像一个梦一样,我又见到他了,我现在走出去就能看到他了。
舒闲走了进来,端着一杯热茶。“休息吗?”
我接过来吹了吹喝了一口:“做完了。九点了,你饿吗,我们包饺子吧。”
“好。”
吃完一顿惨不忍睹的夜宵,我很没面子地躲进厨房洗碗。偏偏是饺子,我原本就包不好,几年没动手,今天算是从“下得厨房”行列划出去了。擦干手出去,我沉浸在颓丧中低着头,恍惚听舒闲唤我一声,抬眼,舒闲恰好站在我视线的正前方。我想起来他刚才叫的是“亲爱的”。
“我不会再离开你。”
他郑重的承诺,终于击散我的害怕、小心,和我在一千九百六十二天里承受的孤单、难过、软弱、疼痛、担忧、惧怖。
别再走了,我心里想道,你再消失一次,我就真的找不到根了。
洗澡出来看到舒闲还在,我松了口气。刚刚在浴室里白雾升腾,我又怀疑我是做了一场梦。我想我今晚睡不成好觉了,我可能会不停惊醒去看舒闲还在不在,或者整晚陷在舒闲突然消失的梦魇里出不来。
我不想说晚安,我不想睡觉了。也许醒着看着他直到天亮也是可行的?我的身体早已证明,熬一夜并不难恢复,对明天的工作也不会有很大影响。
过了一会儿舒闲也洗好了,问我睡吗,我一看都十点半了,是以前我最经常的上床时间。
我迟疑道:“我不想睡觉……”
“我们一起睡好吗?”
我看了看他,眨了眨眼,想了想,但是脑海里的水都被一块叫做舒闲的海绵吸走了,一片空白,于是我点了点头。
舒闲把被子抱到我房间里,弯着腰并排铺好我们俩的被窝,回头冲我笑道:“睡吧?”
我的心脏被这个场景狠狠一击。我突然矫情起来,磨磨蹭蹭地走到床边,掀开被子钻进去裹成筒,背对他那边侧躺着。
耳朵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床动了一下,感觉到好像那边陷下去了,然后床头灯灭掉,房间内一片黑暗。眼睛适应大约半分钟,能看清一些东西,我眼珠子滴溜溜地转,衣柜、窗框都让我觉得很新奇,好像从未见过。心跳声格外清晰,噗通、噗通……我默数一百个数,背后的舒闲始终没有动静。又从一百数到一,我悄悄地、慢腾腾地转过身去,看到一双含着笑意的眼睛。我呼吸一滞,脸烧红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