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那个灰色的帆布包里装着他们的干粮和饮料,正好作为午餐。罗宾手脚麻利,很快把一块餐巾铺好在草地上,摆上三明治和一瓶白葡萄酒,还有两只不容易压碎的厚底玻璃杯——这家伙准备得还挺周到的嘛!
不出我的所料,主人吃得很少,主要是在喝酒,我想他大概是渴了。罗宾吃喝并重,只顾狼吞虎咽,很快吃完了自己那一份,最后在主人的许可下,把他剩下没动的那些也拿了过去。
“怎么了?您哪里不舒服吗?”罗宾一边吞下食物一边问主人。这个假惺惺的混蛋,自己吃饱喝足了才晓得关心别人!
“没什么。”主人回答,“只是天气太热了,我没什么胃口。”
“真有趣,您之前好像一枪也没开过吧?这也是因为太热了?”
哦,他也注意了这个问题,倒也不是个没头脑的笨蛋。可是那说话的语气真够自以为是的,这小子就是没一点身为仆人的谦逊自觉。
主人摇摇头,“是的,我没开过枪,不太喜欢火药味。”
“那您还同意出来打猎?”
罗宾感到惊讶,主人微笑着说:
“没关系,你喜欢的话也不错,有人高兴就好。”
对方愣了愣,睁大眼睛盯着他,不说话。
“你有什么问题吗?”主人问他。
“不是……”罗宾的声音变小了,似乎挺腼腆地低下头,“您真是个宽宏大量的人。”
听到这个傲慢的家伙这么说,主人似乎也觉得有趣,小声笑了起来。
“您这么说可太过奖了,艾洛斯通先生。”
“不!”罗宾喊道,使劲甩了甩脑袋,“真要命,我才不是什么‘先生’!干嘛不叫我的名字?”
“你的意思是……?”
“是的,叫我‘罗宾’!”
呸!这种凶巴巴的语气分明就是在下命令嘛!
主人想了想。
“这样的话,你愿意直呼我的教名‘塞西尔’吗?”
“当然了!塞……”
刚喊出第一个音节,罗宾反应过来,再次满脸通红地垂下脑袋。这还用说!连我都不敢这么直呼主人呢!当然,如果我能说话的话。
“抱歉,我好像又放肆了。”
“没有……”
主人觉得他大概是误解了什么,本来想要安慰他。可那小子不知犯了什么毛病,二话不说地转身过去,背对着主人,假装忙活地开始收拾餐巾。
他把那堆东西收拾起来,乱七八糟地塞回褡裢里;为了不被蚂蚁爬进去,又把它拿起来,起身走向我们,重新搁回马背上。
“真讨厌,我不要驮人打猎,我要回去拉车!”灰骟马又抱怨上了,这个不识抬举的家伙!跟那个骑他的家伙可真是异曲同工。
其实我也不怎么喜欢打猎。确切地说,是不喜欢那些死动物的味道,可又免不了因为猎手们击中猎物而激动。我想主人也是。即使今天他一直没有亲自动手,可每次罗宾射中一只鸟或者兔子,我都能通过他在我身上的轻微施力,察觉出他的欣喜。
于是我想:如果开了枪,打中了猎物,而它们都不会死掉就好了。
收拾完毕后,罗宾走到我身边,友好地拍了拍我的脖子,还傻里傻气地冲我抬抬嘴角,感觉别别扭扭的。搞不清他在想什么。
不知是不是太累了,在那边的树荫里,主人背靠树干半躺着,闭上双眼,好像就这么睡着了。罗宾回到他身边,站着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脱下自己的外套,弯腰给他盖在胸口上。也许他认为,这么个性格阴沉、腿脚看着也不怎么利索的人,身体一向都很虚弱吧。
主人没被惊醒,看样子真的睡着了。罗宾留在那里,并不打算走开。过了一小会儿,他也坐了下来,就躺在主人身边。
我伸长脖子,疑惑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担心这个调皮的促狭鬼会不会干出什么不安好心地事儿来——上次在我脸上粘鼻牛儿的事,我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呢!
真奇怪,他干嘛一直盯着主人的脸看?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在我记忆里,罗宾脸上的表情可从没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皱起眉毛,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对眼珠动也不动,似乎考虑着什么很为难的事。然后,过了不知多久,他动了动肩膀,胳膊撑着上半身,侧身坐起来,弯腰把脸凑近主人,吻了他的嘴角。
没等我对此心生出任何感想,罗宾突然一下直起背,动作快得好像被安了个弹簧。他背过身去,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使劲抹。从这个位置,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看出那对又宽又厚的肩膀一直微微抖个不停。
他在哭吗?还是在笑?我感到强烈的好奇。
终于,他站了起来,抬腿朝前面小溪的方向迅速走去。一边走一边脱下身上的衬衣和腿上的靴子,把它们远远扔开,袒露胸膛,赤脚踏进水里。他弯腰下去,双手捧起溪水,一个劲儿地往自己身上泼,然后又用力甩动被水打湿的头发,水珠四溅。活像一只被水淋湿了的狗。我真说不出他这么做是因为高兴,还是已经发了疯。
我回头忧虑地看着主人,更加惊讶地发现他居然睁着眼睛!那副镇定专注的表情,说明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我不知道他是被惊醒还是根本一直就没真正睡着,更不知道他现在想的是什么。
他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吗?
我所看到的是,他的那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对面那个在水中恣意作狂的半裸青年,一只手按住自己盖着对方外套的胸口。通过他的手背,我看得出,那地方正强烈地上下起伏着。
6.那晚上有贼
所以我想,这个罗宾准是喜欢上主人了。
当然,打从第一天起,主人就以他文雅大度的迷人魅力,彻底制服了这个自大的野小子。但是这次,我说的这种喜欢,是更加深刻、更加隐秘的。那不是理智判断的结果,但又仿佛全然发自内心,那种渴望将两个个体合二为一的强烈吸引力。
所以他才会用那种方式去亲近主人,亲吻他。这是其中之一的表达方式,气味的融合。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虽然在你们人类看来,我们这些四足动物也只有用嘴才能亲近彼此。但事实上,真要我们发出这样的动作,对方必须是自己非常钟意的对象,我们才会愿意张开嘴,用全身最敏感柔嫩的部位去触碰他们。当然,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致命的武器,倘若对方是可恶的仇敌,我们能一口咬断他们的骨头!
我可想象不到罗宾会像那样去咬主人。
当时他的动作那么轻柔,连我都感到羡慕,他一定是非常爱惜主人的存在。而且他们两个都是男的。就我的所见所闻,这种情况在人类当中可是相当不寻常的。不过这一点,在我看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好几年前,我就像这样子喜欢过一匹小公马。我是看着他出生的,在温特伍德。那时候我刚来庄园不久,也不过是匹稚气十足的小马驹,才刚带上笼头没几天。而他是一匹品质优良的德国温血马,断奶离开母亲身边后,碰巧住进了我隔壁的马厩里。朝夕相处,我们就这样结识并成为最好的一对朋友。
当然,无论何时我始终忠于并爱着主人;可我对帕拉迪——就是那匹小马——的感情,是我有生以来唯一可以与之相比的。对于主人,我敬爱他,对他发出的命令绝对服从,并以此为荣。而对帕拉迪,我则把自己放在兄长的位置上去关爱他,为了他,有时甚至会什么都不顾。看上去,这两份感情的表达截然不同,但本质上,其实是完全相同的东西。
说起亲密的举动,我们也曾互相摩擦嘴唇,就像人们的亲吻一样,脖子交缠起来嗅彼此身上的味道。这样能加强我们对彼此的信任,加深对爱的理解。我那时候也还太年轻,没有感受到发情期那种对异性如饥似渴的冲动,自以为把对主人以外的全部热情都投入在了那匹小马身上。可是归根结底,这两样东西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就像我怀念着与主人在一起的早年时光,跟帕拉迪一起生活的那两年是另一段令我磨齿难忘的幸福岁月。直到后来,跟当初主人与我相识一样,帕拉迪也被一位英俊的年轻绅士给选中带走了。这次分离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时候刚好主人也不在。我相信他能明白我的心思,肯定不会允许那些人把我跟好朋友分开。
好了,不说伤心的往事了,我要继续讲主人的故事。
至于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们后来又是怎么回家的,我也不记得了。请原谅我作为一匹马的糟糕记忆力,毕竟不能跟你们人类的智慧相比;而且像这样的情况,今后也会时不时的发生。我想,大概是因为当时发生了那样的情况太突然,太出人意料,以至于我在经历了那样一通刺激之后,就把后来发生的相对平淡的事情给忽略了。
不过到了第二天,一切就一点都不平淡了。
先是那天早上,主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来马房,领我出去散步;下午的时候,他也没有来跟罗宾一起带我去河边。
我担心他会不会是生病了,或者哪里不太舒服。比如,昨天打猎太累了,在小溪边睡午觉着了凉……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他现在真的很虚弱,简直弱不禁风。我多心了吗?
和我一样,罗宾当然也很关心主人的一举一动。仅仅一天没看到对方,他就有些魂不守舍了(其实我也差不多)。下午的时候,他趴在我肩上为我梳了整整两个钟头的毛——谢谢,虽然很舒服,但确实过头了——一双眼睛却始终盯着远处,主人居住的大房子的方向。
接下来,连续两天,主人都没有露面,这实在太不寻常了。到了第三天下午,罗宾终于找到前来马房办事的斯蒂尔先生,向他问起主人的事——
“勋爵生病了?没有,他很好。”管家先生说,“你关心这个干嘛?”
“没什么……可他为什么不来骑马了?”罗宾说话吞吞吐吐地。
“不知道。他不骑就不骑呗!也许是腿病犯了吧?”
“他的腿有什么病?”
“右腿膝盖,以前打仗受的伤……嗯,你怎么这么多事!干你自己的活儿去!”
斯蒂尔不耐烦地挥手把他打发走了。如果他够细心的话,就该发现,这个平日里目无长尊的混小子,今天的态度可是意外地温驯老实加腼腆。
罗宾悻悻地走回我正在吃食的马槽边,垂头丧气的样子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那双总是精神奕奕的蓝眼睛如今显得那么忧郁,令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主人。
“怎么回事?”他小声地自言自语,“他到底为什么不肯出来?”
我想我是知道原因的。不过出于一匹马的本分,我什么都没表示,低头专心吃东西。罗宾轻轻拍了拍我的额头,无精打采地抓起一把麦麸喂给我。
“我很害怕,崔斯坦。”他接着说,“我想……我做了不该做的事。”
害怕?他的确是这么说的。这个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家伙,要不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会以为他最近吃了什么糟糕东西呢!
可在当时,我确实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以为主人采取这种温和的回避态度,就是他心意的证明。而另一个家伙……我更是天真地觉得,他至少明白什么是知难而退。
这天夜里,我想,大概是刚过午夜没多久吧。天气阴沉沉的,没什么风,闷热得厉害,好像快下雨了。
这些都是我被惊醒之后感受到的。是的,平时这会儿我早睡得安安稳稳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吃得不好,稍稍有点心神不宁。罗宾那个大笨蛋,因为主人没有出面,他竟然连自己的原本职责都给忘了,一次也没带我去河边吃苜蓿!真是无辜受连累!
总之,当时在我身边确实有什么动静。随着头脑逐渐清醒过来,我嗅到了罗宾的味道。
他正走过我马厩门口,忽然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正睁大眼睛瞪着他,多多少少好像也吓了一跳。
“嘘——”
他把食指放在嘴唇上。我明白这手势的意思,不过本来也不打算声张的。
我看到他穿着白天活动时的衣服和靴子,没有外套,蓬松的白色衬衣外面套了一件小马甲。他的一只手里提着一盏用马口铁罐子和破玻璃杯子拼凑成的小提灯,轻手轻脚地转身出了马房。
他这是要去哪儿?都这么晚了?
凭着微风中的气味和踩在草地上隐隐约约的脚步声,我可以肯定,这家伙走的是西北方,也就是庄园主宅所在的位置。
那不是主人住的地方吗?我猛然反应过来!他要干嘛?
以我的头脑和经验,一时可真猜不透这家伙的用心。作为一匹马,我是没办法踏进那栋漂亮屋子里去。而且我也听说那里管理很严格,女管家詹金斯太太可凶悍了,马夫和园丁之类的外用仆人,未经许可是绝不能挨上前一步的!更别说眼下这种半夜三更,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马夫鬼鬼祟祟……
等等,这种事听起来好像是——
我脑子里咯噔一响!
站住,罗宾?艾洛斯通!你这个无耻的小偷,给我回来!
突然想到的这个念头太可怕,害得我一下子丢开理智,就那么放开嗓门嚷嚷起来!当然,这在人类听上去就是一匹马在嘶鸣。这下子可真是一发不可收拾,不但把其他动物全都吵醒了,而且他们又是那么地愚蠢加胆小,根本不去区分状况,也跟着我瞎闹腾起来。
不出我的所料,主人吃得很少,主要是在喝酒,我想他大概是渴了。罗宾吃喝并重,只顾狼吞虎咽,很快吃完了自己那一份,最后在主人的许可下,把他剩下没动的那些也拿了过去。
“怎么了?您哪里不舒服吗?”罗宾一边吞下食物一边问主人。这个假惺惺的混蛋,自己吃饱喝足了才晓得关心别人!
“没什么。”主人回答,“只是天气太热了,我没什么胃口。”
“真有趣,您之前好像一枪也没开过吧?这也是因为太热了?”
哦,他也注意了这个问题,倒也不是个没头脑的笨蛋。可是那说话的语气真够自以为是的,这小子就是没一点身为仆人的谦逊自觉。
主人摇摇头,“是的,我没开过枪,不太喜欢火药味。”
“那您还同意出来打猎?”
罗宾感到惊讶,主人微笑着说:
“没关系,你喜欢的话也不错,有人高兴就好。”
对方愣了愣,睁大眼睛盯着他,不说话。
“你有什么问题吗?”主人问他。
“不是……”罗宾的声音变小了,似乎挺腼腆地低下头,“您真是个宽宏大量的人。”
听到这个傲慢的家伙这么说,主人似乎也觉得有趣,小声笑了起来。
“您这么说可太过奖了,艾洛斯通先生。”
“不!”罗宾喊道,使劲甩了甩脑袋,“真要命,我才不是什么‘先生’!干嘛不叫我的名字?”
“你的意思是……?”
“是的,叫我‘罗宾’!”
呸!这种凶巴巴的语气分明就是在下命令嘛!
主人想了想。
“这样的话,你愿意直呼我的教名‘塞西尔’吗?”
“当然了!塞……”
刚喊出第一个音节,罗宾反应过来,再次满脸通红地垂下脑袋。这还用说!连我都不敢这么直呼主人呢!当然,如果我能说话的话。
“抱歉,我好像又放肆了。”
“没有……”
主人觉得他大概是误解了什么,本来想要安慰他。可那小子不知犯了什么毛病,二话不说地转身过去,背对着主人,假装忙活地开始收拾餐巾。
他把那堆东西收拾起来,乱七八糟地塞回褡裢里;为了不被蚂蚁爬进去,又把它拿起来,起身走向我们,重新搁回马背上。
“真讨厌,我不要驮人打猎,我要回去拉车!”灰骟马又抱怨上了,这个不识抬举的家伙!跟那个骑他的家伙可真是异曲同工。
其实我也不怎么喜欢打猎。确切地说,是不喜欢那些死动物的味道,可又免不了因为猎手们击中猎物而激动。我想主人也是。即使今天他一直没有亲自动手,可每次罗宾射中一只鸟或者兔子,我都能通过他在我身上的轻微施力,察觉出他的欣喜。
于是我想:如果开了枪,打中了猎物,而它们都不会死掉就好了。
收拾完毕后,罗宾走到我身边,友好地拍了拍我的脖子,还傻里傻气地冲我抬抬嘴角,感觉别别扭扭的。搞不清他在想什么。
不知是不是太累了,在那边的树荫里,主人背靠树干半躺着,闭上双眼,好像就这么睡着了。罗宾回到他身边,站着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脱下自己的外套,弯腰给他盖在胸口上。也许他认为,这么个性格阴沉、腿脚看着也不怎么利索的人,身体一向都很虚弱吧。
主人没被惊醒,看样子真的睡着了。罗宾留在那里,并不打算走开。过了一小会儿,他也坐了下来,就躺在主人身边。
我伸长脖子,疑惑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担心这个调皮的促狭鬼会不会干出什么不安好心地事儿来——上次在我脸上粘鼻牛儿的事,我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呢!
真奇怪,他干嘛一直盯着主人的脸看?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在我记忆里,罗宾脸上的表情可从没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皱起眉毛,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对眼珠动也不动,似乎考虑着什么很为难的事。然后,过了不知多久,他动了动肩膀,胳膊撑着上半身,侧身坐起来,弯腰把脸凑近主人,吻了他的嘴角。
没等我对此心生出任何感想,罗宾突然一下直起背,动作快得好像被安了个弹簧。他背过身去,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使劲抹。从这个位置,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看出那对又宽又厚的肩膀一直微微抖个不停。
他在哭吗?还是在笑?我感到强烈的好奇。
终于,他站了起来,抬腿朝前面小溪的方向迅速走去。一边走一边脱下身上的衬衣和腿上的靴子,把它们远远扔开,袒露胸膛,赤脚踏进水里。他弯腰下去,双手捧起溪水,一个劲儿地往自己身上泼,然后又用力甩动被水打湿的头发,水珠四溅。活像一只被水淋湿了的狗。我真说不出他这么做是因为高兴,还是已经发了疯。
我回头忧虑地看着主人,更加惊讶地发现他居然睁着眼睛!那副镇定专注的表情,说明他已经完全清醒了。
我不知道他是被惊醒还是根本一直就没真正睡着,更不知道他现在想的是什么。
他知道刚才发生的事吗?
我所看到的是,他的那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对面那个在水中恣意作狂的半裸青年,一只手按住自己盖着对方外套的胸口。通过他的手背,我看得出,那地方正强烈地上下起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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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打从第一天起,主人就以他文雅大度的迷人魅力,彻底制服了这个自大的野小子。但是这次,我说的这种喜欢,是更加深刻、更加隐秘的。那不是理智判断的结果,但又仿佛全然发自内心,那种渴望将两个个体合二为一的强烈吸引力。
所以他才会用那种方式去亲近主人,亲吻他。这是其中之一的表达方式,气味的融合。
我们也是这样做的。虽然在你们人类看来,我们这些四足动物也只有用嘴才能亲近彼此。但事实上,真要我们发出这样的动作,对方必须是自己非常钟意的对象,我们才会愿意张开嘴,用全身最敏感柔嫩的部位去触碰他们。当然,在这其中也包含了致命的武器,倘若对方是可恶的仇敌,我们能一口咬断他们的骨头!
我可想象不到罗宾会像那样去咬主人。
当时他的动作那么轻柔,连我都感到羡慕,他一定是非常爱惜主人的存在。而且他们两个都是男的。就我的所见所闻,这种情况在人类当中可是相当不寻常的。不过这一点,在我看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好几年前,我就像这样子喜欢过一匹小公马。我是看着他出生的,在温特伍德。那时候我刚来庄园不久,也不过是匹稚气十足的小马驹,才刚带上笼头没几天。而他是一匹品质优良的德国温血马,断奶离开母亲身边后,碰巧住进了我隔壁的马厩里。朝夕相处,我们就这样结识并成为最好的一对朋友。
当然,无论何时我始终忠于并爱着主人;可我对帕拉迪——就是那匹小马——的感情,是我有生以来唯一可以与之相比的。对于主人,我敬爱他,对他发出的命令绝对服从,并以此为荣。而对帕拉迪,我则把自己放在兄长的位置上去关爱他,为了他,有时甚至会什么都不顾。看上去,这两份感情的表达截然不同,但本质上,其实是完全相同的东西。
说起亲密的举动,我们也曾互相摩擦嘴唇,就像人们的亲吻一样,脖子交缠起来嗅彼此身上的味道。这样能加强我们对彼此的信任,加深对爱的理解。我那时候也还太年轻,没有感受到发情期那种对异性如饥似渴的冲动,自以为把对主人以外的全部热情都投入在了那匹小马身上。可是归根结底,这两样东西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就像我怀念着与主人在一起的早年时光,跟帕拉迪一起生活的那两年是另一段令我磨齿难忘的幸福岁月。直到后来,跟当初主人与我相识一样,帕拉迪也被一位英俊的年轻绅士给选中带走了。这次分离让我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那时候刚好主人也不在。我相信他能明白我的心思,肯定不会允许那些人把我跟好朋友分开。
好了,不说伤心的往事了,我要继续讲主人的故事。
至于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他们后来又是怎么回家的,我也不记得了。请原谅我作为一匹马的糟糕记忆力,毕竟不能跟你们人类的智慧相比;而且像这样的情况,今后也会时不时的发生。我想,大概是因为当时发生了那样的情况太突然,太出人意料,以至于我在经历了那样一通刺激之后,就把后来发生的相对平淡的事情给忽略了。
不过到了第二天,一切就一点都不平淡了。
先是那天早上,主人没有像往常那样来马房,领我出去散步;下午的时候,他也没有来跟罗宾一起带我去河边。
我担心他会不会是生病了,或者哪里不太舒服。比如,昨天打猎太累了,在小溪边睡午觉着了凉……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他现在真的很虚弱,简直弱不禁风。我多心了吗?
和我一样,罗宾当然也很关心主人的一举一动。仅仅一天没看到对方,他就有些魂不守舍了(其实我也差不多)。下午的时候,他趴在我肩上为我梳了整整两个钟头的毛——谢谢,虽然很舒服,但确实过头了——一双眼睛却始终盯着远处,主人居住的大房子的方向。
接下来,连续两天,主人都没有露面,这实在太不寻常了。到了第三天下午,罗宾终于找到前来马房办事的斯蒂尔先生,向他问起主人的事——
“勋爵生病了?没有,他很好。”管家先生说,“你关心这个干嘛?”
“没什么……可他为什么不来骑马了?”罗宾说话吞吞吐吐地。
“不知道。他不骑就不骑呗!也许是腿病犯了吧?”
“他的腿有什么病?”
“右腿膝盖,以前打仗受的伤……嗯,你怎么这么多事!干你自己的活儿去!”
斯蒂尔不耐烦地挥手把他打发走了。如果他够细心的话,就该发现,这个平日里目无长尊的混小子,今天的态度可是意外地温驯老实加腼腆。
罗宾悻悻地走回我正在吃食的马槽边,垂头丧气的样子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那双总是精神奕奕的蓝眼睛如今显得那么忧郁,令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主人。
“怎么回事?”他小声地自言自语,“他到底为什么不肯出来?”
我想我是知道原因的。不过出于一匹马的本分,我什么都没表示,低头专心吃东西。罗宾轻轻拍了拍我的额头,无精打采地抓起一把麦麸喂给我。
“我很害怕,崔斯坦。”他接着说,“我想……我做了不该做的事。”
害怕?他的确是这么说的。这个无法无天胡作非为的家伙,要不是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会以为他最近吃了什么糟糕东西呢!
可在当时,我确实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以为主人采取这种温和的回避态度,就是他心意的证明。而另一个家伙……我更是天真地觉得,他至少明白什么是知难而退。
这天夜里,我想,大概是刚过午夜没多久吧。天气阴沉沉的,没什么风,闷热得厉害,好像快下雨了。
这些都是我被惊醒之后感受到的。是的,平时这会儿我早睡得安安稳稳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几天吃得不好,稍稍有点心神不宁。罗宾那个大笨蛋,因为主人没有出面,他竟然连自己的原本职责都给忘了,一次也没带我去河边吃苜蓿!真是无辜受连累!
总之,当时在我身边确实有什么动静。随着头脑逐渐清醒过来,我嗅到了罗宾的味道。
他正走过我马厩门口,忽然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发现我正睁大眼睛瞪着他,多多少少好像也吓了一跳。
“嘘——”
他把食指放在嘴唇上。我明白这手势的意思,不过本来也不打算声张的。
我看到他穿着白天活动时的衣服和靴子,没有外套,蓬松的白色衬衣外面套了一件小马甲。他的一只手里提着一盏用马口铁罐子和破玻璃杯子拼凑成的小提灯,轻手轻脚地转身出了马房。
他这是要去哪儿?都这么晚了?
凭着微风中的气味和踩在草地上隐隐约约的脚步声,我可以肯定,这家伙走的是西北方,也就是庄园主宅所在的位置。
那不是主人住的地方吗?我猛然反应过来!他要干嘛?
以我的头脑和经验,一时可真猜不透这家伙的用心。作为一匹马,我是没办法踏进那栋漂亮屋子里去。而且我也听说那里管理很严格,女管家詹金斯太太可凶悍了,马夫和园丁之类的外用仆人,未经许可是绝不能挨上前一步的!更别说眼下这种半夜三更,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马夫鬼鬼祟祟……
等等,这种事听起来好像是——
我脑子里咯噔一响!
站住,罗宾?艾洛斯通!你这个无耻的小偷,给我回来!
突然想到的这个念头太可怕,害得我一下子丢开理智,就那么放开嗓门嚷嚷起来!当然,这在人类听上去就是一匹马在嘶鸣。这下子可真是一发不可收拾,不但把其他动物全都吵醒了,而且他们又是那么地愚蠢加胆小,根本不去区分状况,也跟着我瞎闹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