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沈知珩让涂之宥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但这并不是个好事,因为他七年前就死了。他的魂体也越来越透明。自从沈知珩病重,他就感觉自己像是被逐渐抽空的容器,每一天都在消散。
涂之宥眼神空洞的盯着沈知珩曝露在被褥外的手背,那只本应该结实有力的手,此刻瘦得能数清指节凸起的纹路,青紫色血管像冻裂的瓷釉,在皮肤下蜿蜒成蛛网状的裂痕。
“血压持续下降!”
“准备肾上腺素!”
医护人员的喊叫声在耳边响起,涂之宥却觉得那些声音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他扑到病床边,伸手想抓住沈知珩的手,指尖却一次又一次地穿过。
“知珩,”涂之宥无声地呼唤着,灵魂深处传来撕裂般的疼痛。
沈知珩的睫毛剧烈颤动,干裂的唇瓣翕动着,唇纹间渗出血丝,似乎想喊他的名字,却只逸出半声破碎的气音。
“我在这儿!”
涂之宥猛地扑过去,指尖却穿透了沈知珩的肩头。彻骨的寒意从灵魂深处漫上来,七年前仓库里的铁锈味、手术刀划开皮肉的锐痛、沈知珩在暴雨中抱着他尸体时喉咙里的呜咽,突然化作无数根软针,同时扎进他虚无的四肢百骸。
他以为鬼就不会有痛觉,可是他现在怎么觉得灵魂在撕扯,都是骗人的!
“室颤!准备除颤!”
涂之宥眼睁睁看着医生将电极板按在沈知珩裸露的胸膛上,那具身体猛地弹起又落下。一次,两次,三次……心电图上的曲线最终还是拉成了一条绝望的直线。
“哥哥,我在这儿,你睁开眼看看好不好……”
他的呜咽地嘶吼撞在冰冷的墙壁上,连输液管都未晃动分毫。眼睁睁看着医生盖上白布,看着沈知珩被推入泛着冷光的电梯,看着那束曾照亮他整个晦暗人生的光源,彻底沉入永夜。
他以为沈知珩死后会和他一样变成鬼魂。他在病床边等了很久,等到医生盖上白布,等到遗体被推走,等到所有人都离开。
沈知珩的灵魂始终没有出现。
为什么没有?
意识彻底消散前,掌心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灼烫。那是沈知珩最后覆在他手背上的温度,隔着七年的时光,又一次烫穿生死界限。
深夜,沥湾沿岸灯如白昼,各色灯光秀每一秒都是极致的奢靡,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区域,放眼望去一大半都是沈氏的产业。
沈知珩熬了几个大夜手里的项目也算是结束了,他揉着干涩的眼睛,余光瞥见日历上的日期。已经六月十一号了,涂之宥高考完后他们已经有四天没见面。
办公桌相框旁插着几只瓷花的龙泉青瓷瓶发出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沈知珩微微一愣,这瓷瓶是十年前涂之宥送给他的,没想到十年了还能听见釉片开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老宅——
“唔!”
涂之宥如溺水者般从床上弹坐起来,额发被冷汗浸得发僵,几缕湿发黏在眼皮上,遮挡了惊惶的视线。他剧烈喘息着,胸腔里那颗心脏正疯狂鼓动,鲜活有力的搏动声震得耳膜发疼。
映入眼帘的是淡青灰的暗纹浅绒墙面,上面挂着他上幼儿园时用荧光笔涂的歪扭星群。沈言女士当年捧着那幅画,眼里闪着光说,“这是宥宥画的第一幅彩色画,必须裱起来。”
此刻昏暗房间中,那些荧光色泛着微弱的蓝光,像时间长河里被打捞起的记忆碎片。
书桌上码着未拆封的《志愿填报》,昨晚窗户没关严,雾气飘进了房间,塑封膜上凝着细小的水珠,最顶层那本的书角被啃出细密的齿痕,那是他快高考时在纠结高考控分控制在多少时咬的。
墙上的倒计时日历,在“6月11日”这一格被朱红色马克笔重重圈起。墨迹在昏暗光线里晕出毛边。
他僵坐在床沿,棉质睡衣的后背被冷汗浸透,湿布料黏在脊骨上,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一阵寒意顺着尾椎窜上来,激起细密的战栗。
床头柜上的奥特曼玩偶歪着脖颈,琉璃眼珠在熹微的光里反射出幽蓝,脖颈处的银色纹路被他小时候摸得掉了漆。
那是沈知珩在他七岁生日时送的,男人当时蹲下身,把玩偶放进他怀里,声音很轻,“会发光的巨人能保护怕黑的小孩。”
他骗人。
发光的巨人从来没有出现过。每次出现的人只有父母还有他。
枕边的手机突然震动。
屏幕亮起的白光在昏暗房间里炸开,突如其来的震动让涂之宥应激地浑身一颤,瞳孔骤缩。
6月11日凌晨3:18
日期分毫不差。
他几乎是滚下床的,手脚并用地撑起身子,赤脚踩在木地板上。昨夜积下的薄露沾湿脚心,冰凉的触感真实得可怕。直到脚趾触到地毯边缘柔软的兔绒,那种毛茸茸的痒意传来时,他才彻底确信不是幻觉。
他有体温!有触觉也有知觉……
窗边书桌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晨雾凝结的水珠,椅背上还搭着没有扔掉的蓝白校服,左袖口内侧用褪色水笔描着极小的太阳图案,当时他打听到沈知珩在栖苑种了很多向日葵,佣人们都猜测是有心上人了,他心里的那抹肮脏的心思作祟画了这个太阳图案。
涂之宥扑到书桌前,抓起一本数学资料,塑封膜上的油墨味直冲鼻腔,封面的烫金小字在光线里浮动,刺得眼底发酸。
这是十九岁的夏天。
他真的回来了!
像个误闯新世界的孩童,他贪婪地扫视着房间每一个角落,书架第三格歪掉的漫画、地毯边缘卷起的毛边。每一样都让他眼眶发热,每一样都证明着:这不是梦。
涂之宥踉跄着扑向浴室门口的妆镜。
镜中一张尚未被刀刃划烂的脸清晰的映在眼里,眉骨生得微挑,眼尾天生带着一抹浅红,像被暮色染过的白玉,上唇瓣偏薄,此刻因震惊而微张。左眼角下的那颗小小的红痣是他脸上唯一的瑕疵,却正是因为这一点瑕疵让他的长相显得更为柔和。
镜中人不可置信地抬起右手,指尖抚过手腕内侧。那里本该有一处烟头烫出的狰狞疤痕,此刻却只有光洁的、带着细小绒毛的皮肤。
紧接着他又急忙掀开睡衣下摆,后腰处那道被铁链勒出的月牙形伤疤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细腻光滑,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少爷。所有的创痕都被抹去,连同那些日夜啃噬他的疼痛,都在这场重生的暴雨里冲刷殆尽。
七年的魂体相伴,一千多个日夜的无声注视。尽管他早已没有跳动的心脏,但那些疯长的、缠绕的、深入骨髓的情感,早已爬满灵魂的每一寸缝隙。
“沈知珩,”他喃喃着,声线因喉间的哽咽而发颤。“我回来了。”
也许是当了太久的阿飘,走路都不利索,踉跄着跑到窗边,猛地扯开窗帘。
沈家老宅的花园浸在浓白的晨雾里,池塘中的睡莲合着花苞,石板路上积着昨夜的雨水,倒映着楼上沈知珩房间的窗户,那扇窗挂着深灰的遮光帘的窗户紧闭,看来和上一世一样,沈知珩没有回老宅,彩色玻璃窗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水痕。
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这个认知让涂之宥的膝盖一软,跌坐在地毯上。他低下头,死死盯着自己的掌心,那里似乎还烙着沈知珩临终前的温度。想起前世沈知珩抱着他冰冷破碎的尸体在暴雨中行走,想起他为复仇充满血丝的眼睛,想起他在深夜书房手指一次次抚摸着自己照片上的眉眼……
被泪水泡胀的记忆突然翻涌,撞得他心口生疼,胃里一阵抽搐。
他冲进浴室,趴在青玉洗手池上干呕。镜面上的水珠蜿蜒滑落,扭曲地映出少年苍白的脸。抬头时,看见镜中自己眼底布满红血丝,左眼那颗泪痣在暖黄灯光下颜色更加鲜艳,嘴唇抿成一道失血的线。
他突然笑起来,带着哭腔的笑声在浴室回荡。
真好。
他真的回来了。
用冷水狠狠拍过脸颊,涂之宥回到书桌前。拉开最底层的乌金木抽屉,翻出一个崭新的笔记本,按时间推算,这应该是高考结束后买来选学校用的。内页还泛着纸浆特有的新味,干净得让人心慌。
6月11日,雾转晴。
我回家了。
钢笔尖划过纸页,留下深红的墨迹,在逐渐明亮的光线里透着幽微的光泽。他开始书写,将仓库里铁锈与血腥的混合气味,还有沈知珩抱着他尸体时后颈暴起的青筋,都摁进纸里。每写一个字,指甲就掐进掌心,月牙形的白痕里渗出血珠,疼痛让他清醒,绝不能让那些阴影再靠近沈知珩半步。
他把那两个月自己这七年发生的事都简要的记录了下来,写到沈知珩独自复仇的第七年,笔尖突然划破纸页,一滴墨水晕开,像雪地里绽开的红山茶,刺眼又醒目。涂之宥盯着那团墨迹,眼前浮现出前世病床上的沈知珩,才三十六岁的年纪就白发覆额,曾经盛满星光的眼瞳变得浑浊苍老……
他猛地攥紧拳头,指节抵着嘴唇,压抑的呜咽从齿缝间漏出,肩头剧烈颤抖。
“这一世,”他用袖口擦去睫毛上的湿意,笔尖在纸页上用力顿下,划破纸张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我们都要平安顺遂——”
话未说完,书桌上的声控灯忽然亮起,暖黄灯光将书桌分成明暗两半。涂之宥抬起头,望向窗外沈知珩房间那扇紧闭的窗户。晨光正一寸寸漫过彩色玻璃,那些凝结的夜露开始融化,沿着玻璃纹路缓缓滑落。
他要抓住那束曾为他燃尽生命的光,连带着彼此的命,一起从这盛夏的晨光里,重新溯游而上。
他想要查亲生父亲死亡的真相,要在养父母跟前承欢尽孝,也要让那个不开口的傻子不留遗憾……
“沈知珩,”他轻声说,声音在空旷房间里清晰可闻,“你个胆小鬼。”
“你不敢说的话,这一世……”
“我来替你说。”
凌晨四点的风裹着夏末的潮热,从半开的窗缝钻进来,掀动了书桌上摊开的《珠宝首饰手绘入门》书页。
涂之宥坐在转椅上,指尖夹着的钢笔悬在笔记本上方,墨迹在纸页上晕开一个深色的圆点,像他此刻无法平静的心湖里坠入的石子。
他已经在这个房间里坐了近一个小时,反复看着日历上的日期,又一遍遍抚摸着掌心那片似乎还残留着温度的皮肤。重生的震撼渐渐沉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偏执的清醒。
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里,必须立刻行动起来,改变二十二岁死亡的结局。
所有悲剧的种子,都是在这个夏天悄然埋下的。二舅舅沈暨阳看似温和的笑容背后,是淬毒的野心;而童祈……那个曾经坚定站在他身后的朋友,最终却在误会中与他背道而驰。
这些被前世鲜血浸透的记忆,在重生的光晕下纤毫毕现,让他胸腔里翻涌起后怕的灼痛。
单凭他喜欢沈知珩这一点,绝不至于让二舅舅对他赶尽杀绝。
问题一定出在他亲生父亲留下的东西上。
涂之宥猛地站起身,走到窗边。天际已泛起鱼肚白,沈家老宅的花园在稀薄的晨雾中轮廓渐显。楼下传来细微的动静。佣人们开始打扫,厨房准备着早餐,寻常的一日正缓缓拉开序幕。
可他的心却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引着,牢牢系在另一个人身上。
他必须去见沈知珩。现在,立刻,马上。
这个念头一旦浮现,便如野火燎原,再也无法遏制。
二十六岁的沈知珩。那个意气风发、尚未被岁月与苦难磨去所有棱角的沈知珩。
仅仅是想到这个名字,心脏便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前世沈知珩为他做的一切,那些沉默的守护、绝望的复仇、临终前疲惫而温柔的眼神……像一把钝刀,反复切割着他重生后依然鲜活的神经。
他喜欢沈知珩。
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
两个胆小鬼已经错过了一世,这一世,他绝不再当逃兵。
上一世,他将那份不见天日的感情连同对沈家的愧疚,一并埋葬在了M国冰冷的土地下。血淋淋的结局告诉他。
那条路,是错的。
“我要追沈知珩!被打断腿也要去追!”
一股近乎蛮横的冲动攫住了他。他要见沈知珩,现在就要。死缠烂打也好,绿茶白莲舔狗也罢,只要能靠近他,都是良策。
重生之后,人前他不妨做柔弱可怜的小白花,人后他也可做杀人如麻霸王花。
涂之宥不再犹豫,迅速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镜中的少年面色依旧苍白,眼下带着熬夜的淡淡青影,可那双眼睛却亮得灼人,里面燃烧着破釜沉舟的决绝。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房门,像一只熟悉地形的猫,悄无声息地滑下铺着厚地毯的楼梯。
沈家老宅此刻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只有客厅古董摆钟规律的滴答声,以及远处零星轻微的打扫声响。
他放轻脚步,精准地避开那些会吱呀作响的旧木板,顺利潜至大门口。
“之宥少爷。”
声音突兀响起,吓得涂之宥浑身一颤。他迅速转身,将食指竖在唇前,“嘘——!”
刘姨正专心致志的擦花瓶,冷不防一个身影闪过去,差点惊叫出声。定睛一看是涂之宥,这才松了口气,又见他这副做贼似的模样,不禁失笑。
涂之宥眼神空洞的盯着沈知珩曝露在被褥外的手背,那只本应该结实有力的手,此刻瘦得能数清指节凸起的纹路,青紫色血管像冻裂的瓷釉,在皮肤下蜿蜒成蛛网状的裂痕。
“血压持续下降!”
“准备肾上腺素!”
医护人员的喊叫声在耳边响起,涂之宥却觉得那些声音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他扑到病床边,伸手想抓住沈知珩的手,指尖却一次又一次地穿过。
“知珩,”涂之宥无声地呼唤着,灵魂深处传来撕裂般的疼痛。
沈知珩的睫毛剧烈颤动,干裂的唇瓣翕动着,唇纹间渗出血丝,似乎想喊他的名字,却只逸出半声破碎的气音。
“我在这儿!”
涂之宥猛地扑过去,指尖却穿透了沈知珩的肩头。彻骨的寒意从灵魂深处漫上来,七年前仓库里的铁锈味、手术刀划开皮肉的锐痛、沈知珩在暴雨中抱着他尸体时喉咙里的呜咽,突然化作无数根软针,同时扎进他虚无的四肢百骸。
他以为鬼就不会有痛觉,可是他现在怎么觉得灵魂在撕扯,都是骗人的!
“室颤!准备除颤!”
涂之宥眼睁睁看着医生将电极板按在沈知珩裸露的胸膛上,那具身体猛地弹起又落下。一次,两次,三次……心电图上的曲线最终还是拉成了一条绝望的直线。
“哥哥,我在这儿,你睁开眼看看好不好……”
他的呜咽地嘶吼撞在冰冷的墙壁上,连输液管都未晃动分毫。眼睁睁看着医生盖上白布,看着沈知珩被推入泛着冷光的电梯,看着那束曾照亮他整个晦暗人生的光源,彻底沉入永夜。
他以为沈知珩死后会和他一样变成鬼魂。他在病床边等了很久,等到医生盖上白布,等到遗体被推走,等到所有人都离开。
沈知珩的灵魂始终没有出现。
为什么没有?
意识彻底消散前,掌心突然传来一阵熟悉的灼烫。那是沈知珩最后覆在他手背上的温度,隔着七年的时光,又一次烫穿生死界限。
深夜,沥湾沿岸灯如白昼,各色灯光秀每一秒都是极致的奢靡,在这片寸土寸金的区域,放眼望去一大半都是沈氏的产业。
沈知珩熬了几个大夜手里的项目也算是结束了,他揉着干涩的眼睛,余光瞥见日历上的日期。已经六月十一号了,涂之宥高考完后他们已经有四天没见面。
办公桌相框旁插着几只瓷花的龙泉青瓷瓶发出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沈知珩微微一愣,这瓷瓶是十年前涂之宥送给他的,没想到十年了还能听见釉片开裂的声音。
与此同时老宅——
“唔!”
涂之宥如溺水者般从床上弹坐起来,额发被冷汗浸得发僵,几缕湿发黏在眼皮上,遮挡了惊惶的视线。他剧烈喘息着,胸腔里那颗心脏正疯狂鼓动,鲜活有力的搏动声震得耳膜发疼。
映入眼帘的是淡青灰的暗纹浅绒墙面,上面挂着他上幼儿园时用荧光笔涂的歪扭星群。沈言女士当年捧着那幅画,眼里闪着光说,“这是宥宥画的第一幅彩色画,必须裱起来。”
此刻昏暗房间中,那些荧光色泛着微弱的蓝光,像时间长河里被打捞起的记忆碎片。
书桌上码着未拆封的《志愿填报》,昨晚窗户没关严,雾气飘进了房间,塑封膜上凝着细小的水珠,最顶层那本的书角被啃出细密的齿痕,那是他快高考时在纠结高考控分控制在多少时咬的。
墙上的倒计时日历,在“6月11日”这一格被朱红色马克笔重重圈起。墨迹在昏暗光线里晕出毛边。
他僵坐在床沿,棉质睡衣的后背被冷汗浸透,湿布料黏在脊骨上,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一阵寒意顺着尾椎窜上来,激起细密的战栗。
床头柜上的奥特曼玩偶歪着脖颈,琉璃眼珠在熹微的光里反射出幽蓝,脖颈处的银色纹路被他小时候摸得掉了漆。
那是沈知珩在他七岁生日时送的,男人当时蹲下身,把玩偶放进他怀里,声音很轻,“会发光的巨人能保护怕黑的小孩。”
他骗人。
发光的巨人从来没有出现过。每次出现的人只有父母还有他。
枕边的手机突然震动。
屏幕亮起的白光在昏暗房间里炸开,突如其来的震动让涂之宥应激地浑身一颤,瞳孔骤缩。
6月11日凌晨3:18
日期分毫不差。
他几乎是滚下床的,手脚并用地撑起身子,赤脚踩在木地板上。昨夜积下的薄露沾湿脚心,冰凉的触感真实得可怕。直到脚趾触到地毯边缘柔软的兔绒,那种毛茸茸的痒意传来时,他才彻底确信不是幻觉。
他有体温!有触觉也有知觉……
窗边书桌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晨雾凝结的水珠,椅背上还搭着没有扔掉的蓝白校服,左袖口内侧用褪色水笔描着极小的太阳图案,当时他打听到沈知珩在栖苑种了很多向日葵,佣人们都猜测是有心上人了,他心里的那抹肮脏的心思作祟画了这个太阳图案。
涂之宥扑到书桌前,抓起一本数学资料,塑封膜上的油墨味直冲鼻腔,封面的烫金小字在光线里浮动,刺得眼底发酸。
这是十九岁的夏天。
他真的回来了!
像个误闯新世界的孩童,他贪婪地扫视着房间每一个角落,书架第三格歪掉的漫画、地毯边缘卷起的毛边。每一样都让他眼眶发热,每一样都证明着:这不是梦。
涂之宥踉跄着扑向浴室门口的妆镜。
镜中一张尚未被刀刃划烂的脸清晰的映在眼里,眉骨生得微挑,眼尾天生带着一抹浅红,像被暮色染过的白玉,上唇瓣偏薄,此刻因震惊而微张。左眼角下的那颗小小的红痣是他脸上唯一的瑕疵,却正是因为这一点瑕疵让他的长相显得更为柔和。
镜中人不可置信地抬起右手,指尖抚过手腕内侧。那里本该有一处烟头烫出的狰狞疤痕,此刻却只有光洁的、带着细小绒毛的皮肤。
紧接着他又急忙掀开睡衣下摆,后腰处那道被铁链勒出的月牙形伤疤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细腻光滑,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少爷。所有的创痕都被抹去,连同那些日夜啃噬他的疼痛,都在这场重生的暴雨里冲刷殆尽。
七年的魂体相伴,一千多个日夜的无声注视。尽管他早已没有跳动的心脏,但那些疯长的、缠绕的、深入骨髓的情感,早已爬满灵魂的每一寸缝隙。
“沈知珩,”他喃喃着,声线因喉间的哽咽而发颤。“我回来了。”
也许是当了太久的阿飘,走路都不利索,踉跄着跑到窗边,猛地扯开窗帘。
沈家老宅的花园浸在浓白的晨雾里,池塘中的睡莲合着花苞,石板路上积着昨夜的雨水,倒映着楼上沈知珩房间的窗户,那扇窗挂着深灰的遮光帘的窗户紧闭,看来和上一世一样,沈知珩没有回老宅,彩色玻璃窗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水痕。
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这个认知让涂之宥的膝盖一软,跌坐在地毯上。他低下头,死死盯着自己的掌心,那里似乎还烙着沈知珩临终前的温度。想起前世沈知珩抱着他冰冷破碎的尸体在暴雨中行走,想起他为复仇充满血丝的眼睛,想起他在深夜书房手指一次次抚摸着自己照片上的眉眼……
被泪水泡胀的记忆突然翻涌,撞得他心口生疼,胃里一阵抽搐。
他冲进浴室,趴在青玉洗手池上干呕。镜面上的水珠蜿蜒滑落,扭曲地映出少年苍白的脸。抬头时,看见镜中自己眼底布满红血丝,左眼那颗泪痣在暖黄灯光下颜色更加鲜艳,嘴唇抿成一道失血的线。
他突然笑起来,带着哭腔的笑声在浴室回荡。
真好。
他真的回来了。
用冷水狠狠拍过脸颊,涂之宥回到书桌前。拉开最底层的乌金木抽屉,翻出一个崭新的笔记本,按时间推算,这应该是高考结束后买来选学校用的。内页还泛着纸浆特有的新味,干净得让人心慌。
6月11日,雾转晴。
我回家了。
钢笔尖划过纸页,留下深红的墨迹,在逐渐明亮的光线里透着幽微的光泽。他开始书写,将仓库里铁锈与血腥的混合气味,还有沈知珩抱着他尸体时后颈暴起的青筋,都摁进纸里。每写一个字,指甲就掐进掌心,月牙形的白痕里渗出血珠,疼痛让他清醒,绝不能让那些阴影再靠近沈知珩半步。
他把那两个月自己这七年发生的事都简要的记录了下来,写到沈知珩独自复仇的第七年,笔尖突然划破纸页,一滴墨水晕开,像雪地里绽开的红山茶,刺眼又醒目。涂之宥盯着那团墨迹,眼前浮现出前世病床上的沈知珩,才三十六岁的年纪就白发覆额,曾经盛满星光的眼瞳变得浑浊苍老……
他猛地攥紧拳头,指节抵着嘴唇,压抑的呜咽从齿缝间漏出,肩头剧烈颤抖。
“这一世,”他用袖口擦去睫毛上的湿意,笔尖在纸页上用力顿下,划破纸张的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我们都要平安顺遂——”
话未说完,书桌上的声控灯忽然亮起,暖黄灯光将书桌分成明暗两半。涂之宥抬起头,望向窗外沈知珩房间那扇紧闭的窗户。晨光正一寸寸漫过彩色玻璃,那些凝结的夜露开始融化,沿着玻璃纹路缓缓滑落。
他要抓住那束曾为他燃尽生命的光,连带着彼此的命,一起从这盛夏的晨光里,重新溯游而上。
他想要查亲生父亲死亡的真相,要在养父母跟前承欢尽孝,也要让那个不开口的傻子不留遗憾……
“沈知珩,”他轻声说,声音在空旷房间里清晰可闻,“你个胆小鬼。”
“你不敢说的话,这一世……”
“我来替你说。”
凌晨四点的风裹着夏末的潮热,从半开的窗缝钻进来,掀动了书桌上摊开的《珠宝首饰手绘入门》书页。
涂之宥坐在转椅上,指尖夹着的钢笔悬在笔记本上方,墨迹在纸页上晕开一个深色的圆点,像他此刻无法平静的心湖里坠入的石子。
他已经在这个房间里坐了近一个小时,反复看着日历上的日期,又一遍遍抚摸着掌心那片似乎还残留着温度的皮肤。重生的震撼渐渐沉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偏执的清醒。
他知道自己没有时间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里,必须立刻行动起来,改变二十二岁死亡的结局。
所有悲剧的种子,都是在这个夏天悄然埋下的。二舅舅沈暨阳看似温和的笑容背后,是淬毒的野心;而童祈……那个曾经坚定站在他身后的朋友,最终却在误会中与他背道而驰。
这些被前世鲜血浸透的记忆,在重生的光晕下纤毫毕现,让他胸腔里翻涌起后怕的灼痛。
单凭他喜欢沈知珩这一点,绝不至于让二舅舅对他赶尽杀绝。
问题一定出在他亲生父亲留下的东西上。
涂之宥猛地站起身,走到窗边。天际已泛起鱼肚白,沈家老宅的花园在稀薄的晨雾中轮廓渐显。楼下传来细微的动静。佣人们开始打扫,厨房准备着早餐,寻常的一日正缓缓拉开序幕。
可他的心却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引着,牢牢系在另一个人身上。
他必须去见沈知珩。现在,立刻,马上。
这个念头一旦浮现,便如野火燎原,再也无法遏制。
二十六岁的沈知珩。那个意气风发、尚未被岁月与苦难磨去所有棱角的沈知珩。
仅仅是想到这个名字,心脏便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前世沈知珩为他做的一切,那些沉默的守护、绝望的复仇、临终前疲惫而温柔的眼神……像一把钝刀,反复切割着他重生后依然鲜活的神经。
他喜欢沈知珩。
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
两个胆小鬼已经错过了一世,这一世,他绝不再当逃兵。
上一世,他将那份不见天日的感情连同对沈家的愧疚,一并埋葬在了M国冰冷的土地下。血淋淋的结局告诉他。
那条路,是错的。
“我要追沈知珩!被打断腿也要去追!”
一股近乎蛮横的冲动攫住了他。他要见沈知珩,现在就要。死缠烂打也好,绿茶白莲舔狗也罢,只要能靠近他,都是良策。
重生之后,人前他不妨做柔弱可怜的小白花,人后他也可做杀人如麻霸王花。
涂之宥不再犹豫,迅速换上一身干净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镜中的少年面色依旧苍白,眼下带着熬夜的淡淡青影,可那双眼睛却亮得灼人,里面燃烧着破釜沉舟的决绝。
他深吸一口气,推开房门,像一只熟悉地形的猫,悄无声息地滑下铺着厚地毯的楼梯。
沈家老宅此刻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只有客厅古董摆钟规律的滴答声,以及远处零星轻微的打扫声响。
他放轻脚步,精准地避开那些会吱呀作响的旧木板,顺利潜至大门口。
“之宥少爷。”
声音突兀响起,吓得涂之宥浑身一颤。他迅速转身,将食指竖在唇前,“嘘——!”
刘姨正专心致志的擦花瓶,冷不防一个身影闪过去,差点惊叫出声。定睛一看是涂之宥,这才松了口气,又见他这副做贼似的模样,不禁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