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可任他怎么想,都不到这其中的原由,难道真的只是如青州百姓所说,长公主看中了白公子的相貌,想让他去长安当她的面首?

二十三弦河上,一袭白衣的白公子依旧买了杨柳岸那个女孩的小白菊,然后命人将画舫开到了河中央,杨柳岸走过的路人一定会发现,这些日子,白公子身旁再也没有了倾城的绝美美人。

皇上等人一离去,青州内的浮躁气氛淡了许多,随着炎炎夏日的渐行渐远,许多长安来的贵人们也都开始收拾了行囊,踏上了回长安的路。

就算所有的人都离开,长安忆还是恩客满座的长安忆。

为了去长安,白公子将所有的生意都交给了红妈妈不再过问,他已然收拾好了行囊,只等两日后就随着长公主入长安。

这是长公主的要求,随着长公主一同入长安,会省了白公子许多麻烦,虽然现在朝中已经没了反对的声音,但背后看不见的刀子,也不得不防。

今日白公子的画舫里,依旧有长公主的身影,这些日子总是一袭白衣示人的长公主,似乎也成了人们的共知,大庆的百姓都知道这位长公主府中养着许多俊美的面首以供玩乐,而这位白公子生的英俊又是风度翩翩,且善于经商也算得是长公主一类人,虽然年经相差很大,但还是有很多人想到了邪恶的地方认为白公子也没能免俗成了长公主的面首。

不然,以他一个青楼老板,怎么能入得了内库成为与大皇子并驾齐驱的人物。

开始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这么想,但久而久之,这个认知猜测也别大家接受。

063:犹忆当年杨柳岸

“你多大年纪了?”画舫内,长公主手执一朵方才白公子拿进来的小白菊低头轻嗅。

“二十了。”白公子面带笑意,动作轻缓,将手中的小白菊一朵朵的插入花瓶中。

“二十?可有了意中人?”

清风四面而来,白公子动作一滞,明白了长公主的意思。他想到了那日月光下翩翩踏着荷花而来的女子,这么久没见,不知她还记不记得那个赌约?现在自己要入长安,只怕这个赌约不会有结果了,那么,也就是再也不会相见了么?曾在半月前,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安州的信,信中写了她的住址,然后就是一句平安,一张不大的纸上,干干净净。

当初一个本是戏言的赌约,如今却成了自己心里的一个牵挂,至少,还有一个人,与自己有一个赌约,至少,还有一个人,不管帮不帮得上自己都可以让自己他日落难的时候心里有个慰藉。

只是,这个赌约一日没有输赢,他们两人,就一日不能再见。

他要入长安,她曾答应了一个人永生不入长安。

这就是宿命。

“没有。”

“这次随皇上出行的公主白,你可曾见得?”长公主不缓不慢细闻幽香,说出了一番让白公子惊心动魄的话。

公主白,长公主这是刻意还是无意?

“见得。”

“你对她感觉怎么样?”长公主嫣然一笑,拈下了一片小白菊花瓣,放入了桌上的茶盏中。

“性子儒弱了些。”

长公主对自己不过是有愧疚,更是由于平南王的要求,白公子不会信任她,对于这些试探意味很浓的话,他不得不回答。

“她被皇兄剥夺了皇姓,又没有公主封号那般冷眼待她,在吃人的宫里,她一个女子如何不儒弱。”

白公子没有接话。

长公主的话在旁人听来只是一句事实,但在白公子耳中,长公主隐晦表达的想发却是呼之欲出,长公主知道他是知道当年那件事的,但知道多少她却不知,那日,她用一句兄弟试探北落潜之,也是试探白公子,很明显,北落潜之的暴躁愤怒与白公子的冷漠镇定都告诉了她一个事实。

这两个在她眼里最聪明优秀的孩子,都知道了当年那件事,那么白公子要入长安为的是什么就很明显了,越是如此,长公主越是愧疚。

她不知道平南王突然不远万里回到长安对皇上自己请求是不是真的只为了白公子的一个前程,也不知道白公子这些年在青州到底有没有心怀怨恨,一入长安,白公子的一生就会变了,他是会安心助自己打理内库,还是别有所求?

这些不确实不知道让长公主觉得自己必须要与白公子谈一谈,而现在皇上走了,正是摊开话题的好时候。

“萱妃是皇兄当年最宠爱的妃嫔,她是萱妃的女儿,本该是出生就被皇兄捧在手心的公主,却因为母亲的错误受了一生的委屈惩罚,你想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有些人,你是不能伤害的,入长安我可保你平安,但总有些人就是我也不能多说一句的,长安是个龙蛇混杂之地,你懂吗?”

话到就止,长公主没有撕开他们当年苦心蒙住的遮羞布,也没有用一个上级长着公主的威严去呵斥白公子,她只是淡淡的,淡淡的,叹着气,无心无意的拈下了小白菊花盘上一片片花瓣放入了茶盏中。

她虽是长公主,但在长安,皇上才是天。

恰恰这位皇上,不喜公主白,更不喜白公子,若是一步错,就是万劫不复。

“谢长公主教诲。”白公子深鞠一躬,双眼之中重新覆盖蔓延上了冰霜,长公主不说明,他自然不会笨到扯开一切去跟眼前这位聪慧女子去理论,长公主说长安龙蛇混杂,以当今皇上如今的励精图治,天子脚下岂会有蛇鼠,长公主是好意,他自然心领。

“东西可都收拾好了?”见白公子明白自己所说之意,长公主心中暗叹了一声可惜,抬头说道。

“收拾好了。”

“等着后天我的消息吧。”

长公主起身,身前的一杯茶水上,已经浮满了一层小白菊花瓣,花瓣密密,遮住了茶水茶叶,唯独有丝丝热气冒出。

“长公主,我这次入长安,想带几人同行。”

在长公主撩开珠帘出船舱之际,白公子张口说了一句话。

“带着吧。”长公主回头,目光淡如水。

一袭白衣,长公主站在画舫一头等到画舫靠了岸就离开了,白公子负手踱步几皱眉后坐了下来,双眼紧紧盯着那盏浮满了小白菊花瓣的茶,开始细细品味长公主方才的话来。

长公主对自己有怀疑,那就是自己做得还不够好,隐忍得还不够,都是自己敬仰的人,都是大庆独一无二的人物,可偏偏,却是与自己有了纠葛,长公主啊长公主,你为了当年的事发誓不入青州,却在平南王的请求后来了这里,与天下的百姓表明了你对我的欣赏,到底这里面除去你的愧疚与责任,真的对我这个后生晚辈有多少欣赏?

自己在青州隐忍的活着,被人不断打压,报不了仇也放不下仇,这样的痛苦,自己到底还要忍受多久。

无声,无息,一直到那盏茶不再冒出一丝热气,白公子才站起了身坐到了书桌前,写了一封信。

提笔,白公子顿了顿,不知该如何继续,一滴浓黑墨水滴下,白纸黑墨,格外刺目。

左手一挥,将纸裹成团丢在一角,在把一张微黄的纸张放到了身前。

见信安好……方写四个字,他又停了下来,想着又是觉得不妥,于是又挥手裹成团丢到了一角,然后再拿了一张纸放到了身前。

近来如何?………………

又是挥手裹成团。

……………………

这封信,他写了一下午。

这封信,只有短短的八个字:我在长安内库,安好。

白公子的身后,有几十个纸团。

一如凌茗瑾寄来那封信的形式,一如凌茗瑾当初写这封信时的模样。

他没有署名,因为他知道她会懂。

他只是想告诉她,自己的地址,平安。

装好信,用火漆封好,白公子让人去了一趟驿站,用最慢也是最普通的方式将这封信寄出。

因为他知道北落潜之在找她,因为他不想让她的地址因为自己而被北落潜之察觉。

一个月下订下的誓约,默默留在两人心间,没有压力,只有温馨。

他日,若是自己死了,也会有一个人,为自己叹一声气,或者,落一滴泪。

这封信,在青州到安州的路上走了三天,然后在安州的驿站内停留了半天,然后送到了凌茗瑾的手上。

不,是送到了凌茗瑾的宅子里,被送信的差人塞进了院子。

当时凌茗瑾正在渝水河主持着完工的事,因为凌茗瑾提前几天发了工钱,干活的工人更加卖力,加上材料也足,完工的时候居然又提前了一天。而萧明轩这两天也天天在桃花街满着让所有的店主搬离,渝水河的事一完,接下来就是桃花街,所以不能耽误。

渝水河完工大会上,知州胡先俊也来了,走的时候依旧带走了凌茗瑾备下的一个红包。

因为这边提早完工而桃花街的店主们还有些没搬离,加上都累了一个月又将发了工钱,凌茗瑾决定给所有的工人放一天假。

她已经知道了皇上回长安的消息,北落潜之也回去了,她算是暂时安全,所以心中的压力一些减轻了不少,只是让她担心的,是戎歌的消息。

回到家的时候,她看到了地下的信。

还以为是戎歌来信的她迅速拆开,却只看到了信里短短的几个字。

但也没有失落,因为她等来了另一个人的来信。

我在长安内库,安好。

八个字,淡淡的温馨。

她也打听过白公子的情况,知道这段时间他成了天阑的常客,知道了他名声大噪,又知道了那个传闻。如此看来,传闻是真的了。

想到这,她心里突然油然而生了一股淡淡的哀伤,他入了长安,而自己,答应了五皇子永世不入长安。

看来就算赌约分出胜负,也依旧是不可能再见了……

不见,那就放在心里等自己落寞时拿出来回味一下吧。凌茗瑾习惯的把目光看向手,却突然想到那两枚戒指因为做饭不方便的关系早就被自己取了下来。

“哎……”

凌茗瑾长叹了一口气,一抬头却又看到了院子角落的那株桃树。戎歌没有消息,安风影也没有消息。

自己孤孤单单的活在安州,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而自己的朋友,也散落与天涯各处,无声无息。好在还有萧明轩,虽然不知他会不会在知道自己身份后与自己反目,但总算是一个可以聊聊天的朋友。

“干嘛?”

院门被萧明轩粗暴的推开,只有乌云的阴天,他居然是出了一头的汗。

“没事。”凌茗瑾慌忙收好手中的信,转身回了。。

064:声势

萧明轩擦着汗,也未注意到凌茗瑾的异常,反而是跟着她进了屋,满是抱怨的说道:“有几位店主太不讲道理了,退租的那日收了前,现在却不愿搬,我在那说了一天嘴都说破了也不顶用,明日还是你去吧。”

到了一杯茶咕咚咕咚的喝可下去抱怨了一通后萧明轩才看到了凌茗瑾不在状态,想到今日是完工大会本该高高兴兴,他不由得疑惑了起来。

“怎么了?”

拧眉,萧明轩凑到了凌茗瑾身前。

凌茗瑾这才发现,萧明轩一直被自己取笑的婴儿肥脸已经清瘦了好多,虽然现在衣裳一些脏乱,额前的刘海也被撩拨得岔在了两边,但看上去已经有了俊俏公子哥的模样。

“知道了,明日工地放假,我与你一同到桃花街去,今日胡先俊去工地要了我一个千两的红包,明日把他也叫上,拿了这么多个红包,也是该做事了。”

凌茗瑾扭头,不去看萧明轩现在这张看上去有些魅惑的脸。

似乎,除了自己姿色平庸,在自己身旁出现的青年男子都是俊美的,是自己审美下降?还是大庆盛产美男子?

凌茗瑾是普通女子,对美男子没有抗拒力也没有仇视,但携子之手与子偕老对她而言似乎是很遥远梦幻如泡沫的传说。

尽管她很期待在这样的盛世里与一个人去创造一段传说,但现实与想象的差距还是让她将这个所有女子都会幻想的传说放在了心里,装作不在意,刻意不在意。

“难道你想用强?”听到凌茗瑾提到了胡先俊,萧明轩脑子一道白光闪过想到了凌茗瑾的目的所在。

“若真的蛮不讲理,用强便用强,若他好说,我自然也好说。”

凌茗瑾目露凶光凶神恶煞的瞪了萧明轩一眼,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自己好说话,但却不代表可以随随便便骑到自己头上,退租那日自己给了银子宽限了十天就已经是仁至义尽,现在又来胡搅蛮缠,真当老虎不发威么?

做人没有这个道理,凌茗瑾一直都想做好人,但一直都做不了好人,所以在她双手沾满了鲜血后,她也不可能成为逆来顺受的好人。

强势,是成功人士永恒的法则。

不管是在二十一世纪还是大庆,强势都是一个成功之人极其重要的东西,做过乞丐杀手的凌茗瑾尤其懂得这点,杀鸡儆猴,以威慑人,都是必要时候必须用上的手段。

“你这人,真不像个姑娘。”萧明轩啧啧两声后,发出了一声感叹。

“谁说姑娘就要儒弱谁不能强势,是你脑子有问题而已,并不是我的行为有问题。”凌茗瑾无奈的叹气耸肩,辩驳了萧明轩的话。

“可我见到的姑娘除了武林里的极少数女侠会如你这般外,也没见到谁家的姑娘如此,虽说我大庆民风彪悍,但也仅限于男子,若是一个女子不端庄贤淑温文尔雅,只怕到时没人敢娶你。”

出于习惯,萧明轩又用自己的大男子主义思想把凌茗瑾的话辩驳了回去。

就如他所说,大庆就是这样,就如他表现的一样,大庆的男子都有这种大男子主义想法,男子在青楼喝花酒见姑娘,那是风雅,姑娘在家中不守妇道只要与男子有了稍微密切的关系,就会被指指点点说是不干不净。

穿越到古代,就要承受这样的封建思想。

凌茗瑾无力改变大众的想法,但改变萧明轩一人的想法的动力与魄力还是有的,况且这个与大唐无限相似的社会,以前不是还出现过一个女皇吗?

“别说你喜欢这样的女子?大庆前有女皇,现有长公主,都是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物,你一概而论,岂不会有眼无珠。”

“女皇长公主是女子中的例外,但观之大庆,也就出现了這两位女子,我是不喜欢那些儒弱女子,但相信没多少男子会喜欢强势的女子。”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