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如何寻找机缘改天换地,成为了她在这个世界的下一个目标与所有的奋斗动力。她无数次的尝试,还几度将自己置于危险的情况,但她的身体除了每月总是紊乱不准期的月例与子絮不同外,其他根本就没差别。

长安的天气似江南,日间阳光温馨,夜间就是凉风四起。坐在湖泊前,凌茗瑾看着被凉风吹起了无数波澜与褶皱的湖面,百无聊赖的摘下一根蕨草叼在嘴里苦思苦想着,耳畔不是传来一两身野狼的嗷呜声,荒郊野岭的地方一到深夜,总是会出现一些野兽,湖面似一块华丽光滑的锦缎,繁星明月就如点缀的明珠,想起在边塞草原时的那个夜晚,凌茗瑾笑了笑,拿出了怀里的那块月牙形乳白色玉佩,原本打算买了换些钱的,但那时常景德给了自己些银子,自己又挺喜欢这玉佩就留了下来,清辉漫散,凌茗瑾摩挲着玉佩上那个被金粉饰着的安字,胡乱的猜着这块玉佩主人的身份。

一夜就这么熬了过去,期间熬药的火光吸引来了一两只不知死活的狼,都被她几招解决了,许是被凌茗瑾威慑,其他狼群再也没有接近这片湖泊,清晨的阳光虽没有温度,却也照亮了大地,凌茗瑾看着果子壳里浓稠的药汁,熄灭了火。

浓稠的药汁散发着阵阵刺鼻的药味,捏着鼻子将药汁猛灌了下去后,凌茗瑾捋着胸脯,等着药味散了一些后才起了身,然后一步步的走向了湖泊。

九雾毒性极阴,但解药药性极阳,两相抵触两融,凌茗瑾身体已经有了异样,据那张方子上所述,凡饮了此药的人,会身体逐渐燥热,未免药性太猛伤身,需要全身浸在凉水之中缓和药性。

逐渐蔓延的燥热,让凌茗瑾意识到了自己实在是太过小心喝了太多的药了,九雾解药药性太猛,这个身子还是处女之躯,怎能受得了这样的燥热,好在有一处湖泊,不然她恐怕就会成为一个因九雾解药冤死的冤死鬼了,逐渐升温的燥热让她耳边全是心跳咚咚声,脸颊也如同火烧一般的绯红,随着她缓缓踏入湖中,一阵凉意自双腿蔓延至全身,她轻吟了一声,顿觉身体陷入了一种无比舒适无比协调的状态中。难以抗拒湖水对燥热的诱惑,她一步步想着湖中走去,一直到湖水漫过了头顶,她才张开了手,全身心的放松放松再放松。

湖水虽冷,湖面上却冒着热气,晨曦打在湖面上,将其衬得宛如仙境一般,湖面之上,漂浮着一个人,凌茗瑾张开着双手舒适的闭着双眼,丝毫不觉自己已经漂浮到了湖泊中央,更不知自己身上出现了奇迹。

一般人在湖泊中不划动双手双脚是无法漂浮的,而静静躺在水面就像是躺着以前家里那张两米大床上的凌茗瑾,却是打破了这个定律。

不知是巧合还是真的奇迹降临,此时的湖水,突然的泛起了一阵幽蓝的柔光,透过层层密林打在湖面上的阳光也突然的消失,刚刚在云端出现不到一个时辰的太阳,居然慢慢消失了……整个湖面上除了幽蓝柔光,再也看不到其他。湖水,似乎是要沸腾了,热气越来越多,渐渐的已经笼罩了整个密林,泛着幽蓝柔光的湖面更似仙境。

静静躺在湖面上的凌茗瑾错过了这个异象,解药药性太猛,她已经昏了过去。突然间,林间响起了一声杜鹃啼叫,湖面之上幽蓝之光大作,围绕在她身侧的湖水更是如同蓝色的墨汁一般浓稠………………

008:天狗食日,干溢倒流

与此同时的长安内,因为太阳的突然消失而陷入了黑暗,虽是白日,家家户户已经点亮了万家灯火。还未来得及赶回家的百姓慌乱的奔走着,长安已经混乱。

皇宫内钦天监成日华慌张的奔走在通往庆安宫的途中,虽然皇上抱病,但天狗食日这样的异样,他不得不报与皇上。

就在他即将赶到庆安宫的时候,暗无天日的天空,洒下了一丝阳光。

这场为时长达半个小时的天狗食日,总算落幕,长安混乱的百姓茫然无措的看着乱成一团的大街,看着天边的那半边没有温度却无比耀眼的太阳,喧哗了起来。

皇上大病,天降异象,在古代来说,这是上天对他们的一种警示,很多人顾不得已经被人踩塌的摊子,也顾不得收拾一地的货物,就急急忙忙的回了家,天狗食日这样的大事,宫里现在已经也知道了,他们在等,等宫里的消息。

没人知道引发这场异象的人物,此时正慢慢的沉入了湖中,陷入了死亡的危机……

湖泊上的幽蓝柔光已经散去,氤氲似仙境的热气也已经消失,太阳光线重新照临大地,照到了湖面上,许是因为目睹了方才的异象,林子里的飞鸟野兽们都不安的啼叫撕吼着,有几只野狼已经围到了湖畔,盯着那个湖中央缓缓下沉的人,小小的眼睛中满是迷惑。

异象已消失,还在昏迷中的凌茗瑾依旧昏迷,感觉到心脏被湖水慢慢挤压喘不过气的压力,昏迷中的她拧着眉头,不安的划动着手脚,手脚虽在动,人却还未清醒,无用的挣扎下,湖水开始慢慢灌入了她的鼻腔口腔,试图将凌茗瑾体内最后一点空气殆尽。

一般故事中的女主角就要溺死湖中的时候,都会出现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年少多金、神勇威武、天下无敌、宇内第一的男子出现,然后老套而又狗血的英雄救美,然后再发展成以身相许公主与王子般的幸福结局,但凌茗瑾这个倒霉货没这个待遇,这是荒郊野岭,不可能突然出现一个迷路至此的公子哥,也不可能是某某某抽风踏青的富家少爷途经此处,更不可能是那几只狼突然变异化成护花使者,这是古言,绝不是玄幻。

沉入湖水之中的凌茗瑾被一口湖水呛住,咽下几口湖水后开始鼓起了腮帮子闭住了气息,等她睁开清澈的双眼开始慌乱的划动手脚从水中游上来的时候,等待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了。

这一汪直径足有一亩田大的湖水,全数的涌入了湖底的一个大洞里。难得一见的虹吸现在,居然被她碰到了。

这个大洞上湖泊的活水口,源头不知通往何处。其实进山狩猎的猎户都知道,这处湖泊是有名的干湖,时常会一夕之间干涸一夕之间溢满,所以他们给这处湖泊取了一个难听又贴切的名字——干溢湖。

凌茗瑾却不知,等她全是淤泥的躺在湖底满脸惊愕的看着淤泥中鱼儿跳动的时候,湖旁的几只野狼嗖的一声消失,这等异象,它们哪里见过。

这是………………凌茗瑾一手挡着眼,惊愕的看着耀目的太阳,心中想起了阎罗那句话。若遇机遇,改天换地指日可待。

但她惊喜不起来,虽然她一直无比期待着遇到机缘,躺在淤泥中,看着耀目的太阳与四周散发着异味的淤泥,渐渐的感受到了太阳温度的她憋着一口气,抑制住了恶心的感觉。终究,还是被坑了,谁知道这算不算阎罗口中的机遇,如此模棱两可的说辞,让她找谁去科普一下阎罗机遇的定义。

天空依旧蔚蓝,小鸟依旧叽喳,可凌茗瑾心里,总是泛溢着沮丧,要不是当初自己头脑发热信了阎罗的话,也不至于这般迷茫浑噩。

看着离自己身体不足一米的大洞,她心中一寒,若不是方才自己挣脱得快,恐怕自己也要随着这一汪湖水涌向那个漆黑的大洞涌进不知名的所在了。

想着,她闭上了眼,睡了过去………………

经过这一番折腾与一晚没睡,她已经很累了,许是长安的阳光格外的让人舒坦,许是在水里泡了一夜的她太过钟爱这一刻的安静,这一觉,足足睡到了午时。

顿时她理会到了故事里孙悟空大闹地府的愤怒,就是选择题论述题也有个提示,更何况这是与自己性命与能否回到原来世界息息相关之事,怎能就单单两个字就忽悠了过去。阎罗人品如何被他坑了十年的自己早已清楚,但他好歹是手握生死的秦广王,怎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坑死人不偿命。

怀揣着对阎罗喋喋不休不死不休的恨意,凌茗瑾在淤泥中爬了起来,看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她叹了口气,一步步艰难的朝着岸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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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她迈动腿的那一瞬,一股泓泉突然的就从她身旁的大洞中涌了出来。这一股冲力,直接就把她冲到了岸边,湖泊的这一阵动静,惊起了一林子的飞鸟,一天之间湖水干涸又涨满…………这个世界出问题了…………

站在岸边的浅水中,凌茗瑾神情呆滞一脸错愕的看着湛蓝的湖水,心情已经无法形容,虽然她也听说过虹吸现象,但眼下之事来得突然,突然得足足让她痴痴傻傻的呆了半响。

反应过来后,她想到了一个人,北落潜之,这个只有一面之缘曾是交易关系后来一心要置她于死地的人。你要杀我,我便要让你成为人们贻笑大方的对象,虽说自己一无钱财二无权势,但让一个一心想登上皇位又极注重名声的人头痛一番也不是难事,更何况子絮还在长安。凌茗瑾不是以德报怨的烂好人,身经两世的她,有着现代都市女性的觉悟,在湖水中洗了一个澡晾干了衣服休息了一阵过后,她牵起了早已被吓得口吐白沫的马向着来时的路走去。

官道上南来北往的商客旅客奔波着,凌茗瑾牵着马站在路旁,被一个小贩拖住了。

前日被马屁踏瘪了一担橘子的小贩像是看到了苦主一般,亲热的贴在凌茗瑾身侧说着前日发生的事。

无奈之下,凌茗瑾只得给了他一锭银子。

反正她现在九雾之毒已解,也不会再出现在常景德面前,权当是散财积人品了。再说她去长安处境险恶,也不知能不能再出这座城门…………若是能让世上还有人记得你也算是好的。

009:五子争位,风云突起(合并了一下章节)

然凌茗瑾的这个举动,却是在人群中引起了轰动,要不是凌茗瑾眼快骑上了马朝着官道另一头去了,还不知要让前日被打翻了摊子的苦主围上几层。

在官道急驶的她,瞥见了一个蒙着脸的路人,凭着与他多年的相处,她一眼就让出了他是谁。

“戎歌,你怎的还在城外流连。”

“子絮还在城里,我不放心。”

两马并进,凌茗瑾与戎歌装作不相识一般在路上走着,人来人往皆匆匆,也没人对他们起疑。

“这几日你怎么过的?”

“前日我被北落潜之的人追杀到了天险山,受了点伤在那里养了一天,今早甩开了那些人才来到了这里,打算进城。”

在凌茗瑾眼里,戎歌一直是不可多得的美男子,他有着江南男子的温而儒雅,却做着最让人心惊胆战的事,性格也像是北方男子的豪爽,双眉似剑,英气逼人,双眼如水,深邃不可测,鹰钩鼻非但没有将他衬得面恶,反而增添了一丝美感与杀手特有的冷冽。最让人觉得俊俏的,是薄薄的习惯性抿着的嘴唇,菱角分明,轮廓优美,在一侧看上去,就如画中的翩翩美男子,冷冽而深不可测。

戎歌武艺是五人中的上乘,与子絮更是向来亲近,此番他出事,必然会牵连城中的子絮三人,若是这么一走了之,也不是戎歌的性格。

“我也打算进城,只是现在北落潜之也正派人在追杀我,现在城门肯定有他的人守着,现在进去,怕是不行。”

出密林时她就远远的看了几眼城门,因为皇上抱病与今日的天狗食日,城门的防守严密了好多。

“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天了,月圆之日也快进了,总是要进城的。”

马儿躁动,戎歌忙吁了一声轻轻勒了一下缰绳,两日一边说话一边朝着进长安官道的另一头走着,一说到进城,两人安静了下来,各自蹙眉思忖着法子。

长安外的官道甚是宽敞,两人漫不经心的牵着马任马在官道上扭扭歪歪的行走着,大约过了半响,凌茗瑾才大呼一声一拍大腿,想到了一个法子。

“我们可以乔装打扮进城。”

戎歌点头,认同了这个主意。

两人要策马转身之时,官道上却突然出现了一队兵马,坐在一匹血汗宝马上的男子凌茗瑾与戎歌均识得,边塞行军统领五皇子对常年生活在边塞的他们来说可是见了很多。单说自己有时奉命去做任务的时候,就有很多次要潜入行军区。五皇子是皇上最小的儿子,因母妃出身不好,所以在以前一直不被人看好,而且远在边塞驻守的他,对长安的官员朝政多不了解,除了手上的兵权与一个皇子的身份,在其他皇子眼里他根本就没有威胁。但玉门城是大庆百年要塞,倾注了极大的军力与财力,五皇子虽是莽撞武将一名,但也因此得到了一些拥护者。

此次他回京,应该就是因为皇上抱病一事。

“让开让开。”

军队前头,还有几名骑兵在开路,凌茗瑾与戎歌对视一眼,退在了官道两侧,等五皇子的队伍过了之后,他们才跟在后面缓缓朝着长安的方向前进。

“五皇子一直驻守边塞,怎的突然就回来了,莫不是皇上的病已经严重到了这个地步?”

五皇子的军队刚刚一过,两旁的百姓就开始议论了起来。前天晚上长安里的搜查已经是人尽皆知,五位皇子为了皇位争斗也不再是秘密,闲暇之时,百姓们也会耐不住无聊小声悄悄议论几句。

“五皇子这么急着进京,会不会是跟前天晚上二皇子遇刺有关,现在长安里已经是波涛汹涌了,偏偏今早有出现了天狗食日,你们说说,是不是我大庆要乱了?”一位卖芝麻饼的妇人一手拿着自家的芝麻饼啃了一口气,也搭上了话,这些天天在这摆摊子的人早已经是熟识,说起话来也就热闹直率一些。

“祸从口出,你们悠着点。”方才得了凌茗瑾一锭银子的小贩正在收拾着摊子,听到身旁妇人的话,忙小声的提醒了一句,妇人只是摆了摆手,道了句无妨又兴致勃勃的与他们议论去了。

小贩叹了口气,担起了担子,离开了人群,他家在野郊,来回一趟得两个时辰,今日得了凌茗瑾的银子,他也总算是可以早些回去,路过一个烤地瓜摊子的时候,他停了下来,掏出了十文钱,买了两个地瓜,家中小儿老母最爱吃地瓜,今日得了钱,也就下了决心买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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