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蓝衣男子叹息着从怀中掏出一个锦匣,小心打开,从里头请出来一棵宝物来——阳光穿过林叶筛落下来,照亮了那棵宝物。
那宝物已具人形,乃是一棵根须完整、四肢俱全的老山参!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样一棵根须完整、四肢俱全的老山参就更是成了精的灵草,全然是可遇而不可得。这回却正让她赶上,只能说她与这老山参有缘,合该仰仗这灵草救命。
这山参得来不易,是他爬上最陡峭的山尖才遇见的;原本他也有点舍不得。可是人间万事都有缘法,既然她跟这山参有缘,他便也只能忍痛割爱。否则山参有灵,他若违反了缘法,这成精的老东西说不定掉地上就土遁而去了。
蓝衣男子用腰间佩刀切下一片山参来,喂进女尸口中去——手指尖儿不经意碰着她唇瓣儿,那即便昏迷之中已经冰冷下来的唇瓣儿,依旧有如花瓣柔嫩。蓝衣男子不由得愕了一愕。
“你是叫,清笛?……”蓝衣男子手指头还愣怔地举在半空,垂首细看了清笛一眼,“也罢。既然当日是我给你算的命,那我就似乎对你的命也负有责任。既然我有能吊住你性命的灵草,便总归不能藏着不救你。”
“只希望将来,你能承我今日救你的恩,能帮我办成大事……清笛,你会帮我战胜契丹六皇子的,对么?”
蓝衣男子话音未落,林子四周突然宛如漫天花雨般,无数雕翎箭从天而降!
.
“啊!——”惨叫声此起彼伏,林中登时大乱!
“乌雅少爷,不好了!”手下连滚带爬来报,“乌雅少爷速速回避!”
蓝衣男子正是那位乌雅少爷。他却没乱,静静望在他与棺材周围瞬间密集围起的箭矢藩篱。
若那些人想要射死他,他现在早已成了个马蜂窝!显然对方并不想射死他,此时只是警告,顺便以他手下的性命相胁!
“来的是哪路英雄?不知小弟有哪里得罪?还请英雄明示,需要小弟做什么,小弟无不应允!”乌雅扬声向林外。
箭雨停歇。随之,碧空中忽然漾起一声清笛。乌雅仰头,只见碧空之中远远掠来一线白衣身影!那身影掠如白鹤,转瞬便已落在翠绿林梢。一袭白衣的公子,双手横笛,声动九霄!
.
“安公子?!”乌雅显然也绝未想到,惊得方寸略乱。
凤熙收了笛子,身在林梢冷冽一笑,“你认得我?可惜你并不认得真正的我。”
玉笛背转,凤首上衔着的月白穗子迎风飘摇,凤熙笑容里没有半分温度,“认得安凤熙的人,都道安凤熙清俊风流,为人做事最喜附庸风雅;可是我今日却要告诉你——真正的安凤熙,从来都是阴险之人。”
“真正的安凤熙心眼儿极小,睚眦必报!便因为乌雅少爷之前的欺骗,于是安凤熙在今日所有使用的雕翎箭上都事先淬了毒。这些毒此时全都行走在你手下的血脉当中,其痛无比;而解药,也只有安凤熙一人才有。”
乌雅长眉紧皱,“安公子,做笔买卖吧。”
“正是。”安凤熙冷笑潋滟,“留下我的人。我自放你的
人活命而去。”
“昨日你在凌霄山中,分明跪在清笛尸首前双泪长流——你应当是已经相信了那就是清笛。我找了身量与她相近的女尸,又给她做了与清笛一模一样的人皮贴在面上……你却怎么会发现那尸首是假的?”
“还有,你又怎么会想到,这件事是我做的?”
119、树下之盟(更3)
“你以为我昨日果真被你骗过?”翠绿林梢随风飘摇,白衣公子身若飞翔,“实则你倒是聪明的,找了身量相似的女尸,且面上贴了与清笛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人皮……你将清笛带走的同时,将这替身留在了当场,所以我手下人冲过去的时候,自然会将女尸当成是真的清笛……”
“他们会被骗,是因为他们没想到会有人做这样缜密的安排;他们会被骗,更是因为他们对清笛不熟。他们对清笛的认知,不过是相貌与身量——而我,又怎么会被这些蒙骗!”
乌雅也是一怔,“如此说来,安公子是看见尸首的时候,就已经识破了?那么安公子那一刻抚尸大恸,原来只是演戏?”
“自然是演戏给你看。”凤熙一哂,“你的计划很是缜密,足见你是胸怀鬼才之人。这样的你岂能不亲眼看看我掉进你设下陷阱时候的表现?设计是一方面,赢得成功的快感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知道,你必隐秘于林间窥之!”
凤熙一摆玉笛,“我若不真真切切地痛,如何能骗得过你的眼睛?如果骗不过你的眼睛,你怎么会这般大摇大摆地出城?”
“哈!”乌雅不怒反笑。安凤熙果然是个好对手,让他心中只感欢悦!
男人的成就是体现在对手的品级的,如果与他对战的都是窝囊废,那他又能聪明到哪里去?只有碰上安凤熙这般的对手,他所做的一切才更有价值!
似他这般心思缜密的人,虽然渴望计策成功,但是却也怕没人参破他的妙计,而使得这决定妙计无人喝彩——此时虽被看破,不顾相信安凤熙心中已经对他刮目相看,所以他并未尽输!
“原来安公子对清笛的情分,也不过如此。都能作为一场演戏……”乌雅仿佛完全忘了此际自己身周的危险,转而扯了根草棍儿衔在口中,吊儿郎当地斜睨着林梢之上的凤熙,“那悲痛与眼泪,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林梢摇翠,山风飒飒,凤熙白色长衣轻扬,“纵然明知那尸首是假的,可是我那一刻的疼痛却尽是真的。只要一想到,那个被我恨了许多年、却刚刚明白那恨早已变成了情的人儿,在我还没来得及将自己的感情全部言明的时候,便已经永远地离去……那一刻我终究明白,什么叫万念成灰。”
凤熙轻点脚尖,白鹤般的身影从林梢跃下。全然无视乌雅的手下就在不远处,剑拔弩张,而轻轻落在棺材旁;一双凤目只停落在棺材中的人儿身上,“那一刻我已下定决心,若她真的就这么去了,那我会出家为僧;今生今世只为她亡魂超度,以弥补我没能及时赶回来、护住她的罪愆……”
以凤熙身份,却说出这般的话,饶是乌雅都是愣愣一怔!
而棺材中躺着的人儿,更是一滴清泪宛如明珠,沿着眼角滑落。
乌雅叹了口气,“即是如此,今日我若再拦阻着不让你带走她,那就连佛祖恐怕也要降罪于我了。”乌雅转头望了清笛一眼,摇了摇头,“我今天认输,不是真的承认败给安公子你的智谋,却败给你的痴情。”
“我乌雅总觉汉人虚伪,满口仁义道德的背后,少有几许真情。可是安公子你,着实令我震撼。我乌雅长到二十岁,令我佩服的汉人没有几个,安公子你是当中一个。”
乌雅说着摘下腰间蹀躞带上的鹿皮酒囊,“我女真人最看重朋友,但凡有好朋友来,定然将自己最好的东西奉上。好酒好肉、奇珍异宝,甚至派出自己的侍妾去伺候朋友……我乌雅自然也不能小气。”
“安公子,我乌雅佩服你为人,愿意与你结交!而见面礼,最珍贵的倒不如是安公子你最想要的——那么我就将清笛完璧归赵。安公子,来,你我畅饮!”
乌雅的女真男儿气令凤熙也不由得心生激赏。原本以为想要得回怜儿,这中间还要费一番周折,却没想到乌雅能够这般豪气!
不是因为他的智谋,也不是因为他此时所占据的优势,乌雅仅仅是因为他说的一句真心话,便被打动……凤熙心底也是一热,随手摘下树上叶片,卷成叶筒,伸到乌雅面前,“好!”
乌雅将酒倒进叶筒,凤熙径自抬手将叶筒举高;而他的唇便就着叶筒下头的出口,将当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乌雅看得微微扬眉,笑容渐起,“好气魄!原以为风雅如安公子,可能受不得我女真的烈酒,却没想到公子如此豪气!果真是条汉子,我乌雅喜欢!”
凤熙喝尽了酒,率性撇掉叶筒,却只回头望棺材里的清笛,柔声轻唤,“怜儿,我们,回家吧?”
清笛的泪早已湿了鬓发,终于睁开了眼睛。
“安公子,且慢走!”乌雅却伸手扯住凤熙,“此一去,乌雅向北,公子朝南;下一回相聚还不知是何年月。乌雅着实舍不得。若蒙安公子不弃,乌雅想与安公子在此结拜为兄弟,不知安公子可肯屈尊?”
“乌雅兄这是说得哪里话来!”凤熙便也豪情一笑。乌雅这般草原的汉子,自有其耿直豪迈,他们与人结拜不似中原人这般忸怩;但凡觉得投契的,便希望成为异性兄弟。
“来,你我撮土为香,义结金兰!”凤熙拉住乌雅的手,两人一同朝天跪倒。
两人报出生辰,乌雅抚掌而笑,“乌雅倒是虚长了安公子两岁,那乌雅就觍居兄长之位了!“
凤熙也自潇洒而笑,“兄长在上,请受小弟一礼。”
乌雅洒脱接受了凤熙的礼,继而急忙扶起,“我家里倒是还有个弟弟,日后若有机缘,定然将他介绍给你。我那弟弟更是了不得,将来必与你成为莫逆!”
120、此忆连城(更4,答谢加更)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乌雅哥哥,你我兄弟来日再会!若乌雅哥哥有机会来杭州,一定要来寻小弟!”凤熙抱拳告别。
“杭州,我是一定要去的!”乌雅也是朗然一笑,“人间天堂,无边锦绣,我等身在草原之上,早已欣羡不已。来日,定要到杭州,到你老弟的府上讨一杯水酒!”
乌雅说着摘下蹀躞带上一柄金刀,抽出刀鞘中的刀身,竟然是鸳鸯两分。乌雅将刀递给凤熙,“行程匆促,来不得准备什么珍贵的礼物。这一柄腰刀权且送给兄弟你与清笛姑娘。”
“这刀虽不值什么,却是为兄打下生以来一直未曾离身的。兄弟带着,便仿佛为兄常伴身旁。”
凤熙也连忙摘下腰间玉佩奉上。玉佩上一只麒麟,背生羽翅,踏云而行,极是吉祥威武,“这麒麟蕴含‘麒麟送子’之意,乃是小弟出生时,祖父赐予的随身玉牌。小弟便也以此为礼,希望这玉牌能陪伴哥哥,一路平安。”
乌雅接过玉佩,眼中也是含了泪,伸手拍凤熙肩头,“此来霸州,收获良多。却没敢想,能与兄弟结交。遇上兄弟,才是为兄此来最大的收获!”
乌雅说罢转头望清笛,“来日,你二人一定要来女真寻我。且不说凤兄弟你,清笛姑娘虽生得柔弱,可是骨子里却更像是我草原的人!带她来骑马、驯鹰、捕鱼、采参……我相信,她一定欢喜!”
凤熙也是眸子里一闪,“那样无拘无束,的确是她喜欢的模样!”
“那便来啊!”乌雅也是满含邀请。
“一定!”凤熙也郑重点头,“忙过了手边俗务,我一定带她驰马草原!”
乌雅朗笑点头,“兄弟,这回你可以说说,是怎么猜中是我带走的清笛吧?”
凤熙一笑,“假清笛是被葬在山桃花树下。此时正是山桃花开得最盛的时候,山风一来,桃花便会纷纷扬扬落下,将地面都覆盖住。这是很好的掩护,可能不会有人格外注意到地面上的痕迹——可是小弟却在桃花瓣下发现了银线草……”
“银线草原本不该是霸州地界的植物,而应该是关外的。小弟虽然生长在江南,可是对塞北之事也有所耳闻:小弟听说过,在深林里只要发现地上有银线草,那么周围附近一定有人参!”
凤熙展眉而笑,“既然想到了人参,小弟又如何想不到兄长?关内的人参几乎已是绝迹,如今能使的人参,皆从关外输入。而女真,自然是采参的专家!”
“哦?哈哈!兄弟果然了不得!”乌雅也是抚掌大笑!
丁正松将假的清笛入土之后,乌雅自然按捺不住技痒,也到那坟前去走过几回。只是他自己身上哪里带了银线草,他自己倒是不知。
凤熙只转头望清笛,“我知道,我一定会找见她。”
清笛已从棺材中出来,坐在树下小心地喝着乌雅递过来的马奶。凤熙说话时,她却没有抬头望他。
“倒是,乌雅大哥,这山参我是万万要不得的。”清笛只望乌雅,“清笛虽见识粗浅,却也看得出这山参的贵重难得……”
“且住了吧。”乌雅爽朗一笑,“坦白说,那东西我也自舍不得。族中长老说过,那东西怕是已经上了千年方修成的人形,极是难得。可是既然你与它有缘,想来它自己也愿随了你去;更何况,你的命还要靠它吊着,如果离了它,你必活不长久。”
凤熙听得也是一震,急忙朝乌雅一揖到地,“兄长今日活命大恩,小弟来日定当涌泉相报!”
乌雅倒是大笑,“兄弟,我可没救过你的命……由此可见,你用情已有多深!”
乌雅说着转了眼睛去望清笛,绿荫掩映,清笛面上却无一丝红霞。
从树林出来,两队人马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去。
棺材虽然保险,只是过于引人注目,所以凤熙弃之不用。清笛自行决定更换了男装,也混在果子行的商队里,与其他人一样骑马而行。
此时却要感谢爹爹。虽然爹爹自小并未教给她任何拳脚功夫,却教会了她骑马。此时多亏会骑马,方能稳坐马鞍,拥有逃命而去的机会。
那宝物已具人形,乃是一棵根须完整、四肢俱全的老山参!
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样一棵根须完整、四肢俱全的老山参就更是成了精的灵草,全然是可遇而不可得。这回却正让她赶上,只能说她与这老山参有缘,合该仰仗这灵草救命。
这山参得来不易,是他爬上最陡峭的山尖才遇见的;原本他也有点舍不得。可是人间万事都有缘法,既然她跟这山参有缘,他便也只能忍痛割爱。否则山参有灵,他若违反了缘法,这成精的老东西说不定掉地上就土遁而去了。
蓝衣男子用腰间佩刀切下一片山参来,喂进女尸口中去——手指尖儿不经意碰着她唇瓣儿,那即便昏迷之中已经冰冷下来的唇瓣儿,依旧有如花瓣柔嫩。蓝衣男子不由得愕了一愕。
“你是叫,清笛?……”蓝衣男子手指头还愣怔地举在半空,垂首细看了清笛一眼,“也罢。既然当日是我给你算的命,那我就似乎对你的命也负有责任。既然我有能吊住你性命的灵草,便总归不能藏着不救你。”
“只希望将来,你能承我今日救你的恩,能帮我办成大事……清笛,你会帮我战胜契丹六皇子的,对么?”
蓝衣男子话音未落,林子四周突然宛如漫天花雨般,无数雕翎箭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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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惨叫声此起彼伏,林中登时大乱!
“乌雅少爷,不好了!”手下连滚带爬来报,“乌雅少爷速速回避!”
蓝衣男子正是那位乌雅少爷。他却没乱,静静望在他与棺材周围瞬间密集围起的箭矢藩篱。
若那些人想要射死他,他现在早已成了个马蜂窝!显然对方并不想射死他,此时只是警告,顺便以他手下的性命相胁!
“来的是哪路英雄?不知小弟有哪里得罪?还请英雄明示,需要小弟做什么,小弟无不应允!”乌雅扬声向林外。
箭雨停歇。随之,碧空中忽然漾起一声清笛。乌雅仰头,只见碧空之中远远掠来一线白衣身影!那身影掠如白鹤,转瞬便已落在翠绿林梢。一袭白衣的公子,双手横笛,声动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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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公子?!”乌雅显然也绝未想到,惊得方寸略乱。
凤熙收了笛子,身在林梢冷冽一笑,“你认得我?可惜你并不认得真正的我。”
玉笛背转,凤首上衔着的月白穗子迎风飘摇,凤熙笑容里没有半分温度,“认得安凤熙的人,都道安凤熙清俊风流,为人做事最喜附庸风雅;可是我今日却要告诉你——真正的安凤熙,从来都是阴险之人。”
“真正的安凤熙心眼儿极小,睚眦必报!便因为乌雅少爷之前的欺骗,于是安凤熙在今日所有使用的雕翎箭上都事先淬了毒。这些毒此时全都行走在你手下的血脉当中,其痛无比;而解药,也只有安凤熙一人才有。”
乌雅长眉紧皱,“安公子,做笔买卖吧。”
“正是。”安凤熙冷笑潋滟,“留下我的人。我自放你的
人活命而去。”
“昨日你在凌霄山中,分明跪在清笛尸首前双泪长流——你应当是已经相信了那就是清笛。我找了身量与她相近的女尸,又给她做了与清笛一模一样的人皮贴在面上……你却怎么会发现那尸首是假的?”
“还有,你又怎么会想到,这件事是我做的?”
119、树下之盟(更3)
“你以为我昨日果真被你骗过?”翠绿林梢随风飘摇,白衣公子身若飞翔,“实则你倒是聪明的,找了身量相似的女尸,且面上贴了与清笛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人皮……你将清笛带走的同时,将这替身留在了当场,所以我手下人冲过去的时候,自然会将女尸当成是真的清笛……”
“他们会被骗,是因为他们没想到会有人做这样缜密的安排;他们会被骗,更是因为他们对清笛不熟。他们对清笛的认知,不过是相貌与身量——而我,又怎么会被这些蒙骗!”
乌雅也是一怔,“如此说来,安公子是看见尸首的时候,就已经识破了?那么安公子那一刻抚尸大恸,原来只是演戏?”
“自然是演戏给你看。”凤熙一哂,“你的计划很是缜密,足见你是胸怀鬼才之人。这样的你岂能不亲眼看看我掉进你设下陷阱时候的表现?设计是一方面,赢得成功的快感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知道,你必隐秘于林间窥之!”
凤熙一摆玉笛,“我若不真真切切地痛,如何能骗得过你的眼睛?如果骗不过你的眼睛,你怎么会这般大摇大摆地出城?”
“哈!”乌雅不怒反笑。安凤熙果然是个好对手,让他心中只感欢悦!
男人的成就是体现在对手的品级的,如果与他对战的都是窝囊废,那他又能聪明到哪里去?只有碰上安凤熙这般的对手,他所做的一切才更有价值!
似他这般心思缜密的人,虽然渴望计策成功,但是却也怕没人参破他的妙计,而使得这决定妙计无人喝彩——此时虽被看破,不顾相信安凤熙心中已经对他刮目相看,所以他并未尽输!
“原来安公子对清笛的情分,也不过如此。都能作为一场演戏……”乌雅仿佛完全忘了此际自己身周的危险,转而扯了根草棍儿衔在口中,吊儿郎当地斜睨着林梢之上的凤熙,“那悲痛与眼泪,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林梢摇翠,山风飒飒,凤熙白色长衣轻扬,“纵然明知那尸首是假的,可是我那一刻的疼痛却尽是真的。只要一想到,那个被我恨了许多年、却刚刚明白那恨早已变成了情的人儿,在我还没来得及将自己的感情全部言明的时候,便已经永远地离去……那一刻我终究明白,什么叫万念成灰。”
凤熙轻点脚尖,白鹤般的身影从林梢跃下。全然无视乌雅的手下就在不远处,剑拔弩张,而轻轻落在棺材旁;一双凤目只停落在棺材中的人儿身上,“那一刻我已下定决心,若她真的就这么去了,那我会出家为僧;今生今世只为她亡魂超度,以弥补我没能及时赶回来、护住她的罪愆……”
以凤熙身份,却说出这般的话,饶是乌雅都是愣愣一怔!
而棺材中躺着的人儿,更是一滴清泪宛如明珠,沿着眼角滑落。
乌雅叹了口气,“即是如此,今日我若再拦阻着不让你带走她,那就连佛祖恐怕也要降罪于我了。”乌雅转头望了清笛一眼,摇了摇头,“我今天认输,不是真的承认败给安公子你的智谋,却败给你的痴情。”
“我乌雅总觉汉人虚伪,满口仁义道德的背后,少有几许真情。可是安公子你,着实令我震撼。我乌雅长到二十岁,令我佩服的汉人没有几个,安公子你是当中一个。”
乌雅说着摘下腰间蹀躞带上的鹿皮酒囊,“我女真人最看重朋友,但凡有好朋友来,定然将自己最好的东西奉上。好酒好肉、奇珍异宝,甚至派出自己的侍妾去伺候朋友……我乌雅自然也不能小气。”
“安公子,我乌雅佩服你为人,愿意与你结交!而见面礼,最珍贵的倒不如是安公子你最想要的——那么我就将清笛完璧归赵。安公子,来,你我畅饮!”
乌雅的女真男儿气令凤熙也不由得心生激赏。原本以为想要得回怜儿,这中间还要费一番周折,却没想到乌雅能够这般豪气!
不是因为他的智谋,也不是因为他此时所占据的优势,乌雅仅仅是因为他说的一句真心话,便被打动……凤熙心底也是一热,随手摘下树上叶片,卷成叶筒,伸到乌雅面前,“好!”
乌雅将酒倒进叶筒,凤熙径自抬手将叶筒举高;而他的唇便就着叶筒下头的出口,将当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乌雅看得微微扬眉,笑容渐起,“好气魄!原以为风雅如安公子,可能受不得我女真的烈酒,却没想到公子如此豪气!果真是条汉子,我乌雅喜欢!”
凤熙喝尽了酒,率性撇掉叶筒,却只回头望棺材里的清笛,柔声轻唤,“怜儿,我们,回家吧?”
清笛的泪早已湿了鬓发,终于睁开了眼睛。
“安公子,且慢走!”乌雅却伸手扯住凤熙,“此一去,乌雅向北,公子朝南;下一回相聚还不知是何年月。乌雅着实舍不得。若蒙安公子不弃,乌雅想与安公子在此结拜为兄弟,不知安公子可肯屈尊?”
“乌雅兄这是说得哪里话来!”凤熙便也豪情一笑。乌雅这般草原的汉子,自有其耿直豪迈,他们与人结拜不似中原人这般忸怩;但凡觉得投契的,便希望成为异性兄弟。
“来,你我撮土为香,义结金兰!”凤熙拉住乌雅的手,两人一同朝天跪倒。
两人报出生辰,乌雅抚掌而笑,“乌雅倒是虚长了安公子两岁,那乌雅就觍居兄长之位了!“
凤熙也自潇洒而笑,“兄长在上,请受小弟一礼。”
乌雅洒脱接受了凤熙的礼,继而急忙扶起,“我家里倒是还有个弟弟,日后若有机缘,定然将他介绍给你。我那弟弟更是了不得,将来必与你成为莫逆!”
120、此忆连城(更4,答谢加更)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乌雅哥哥,你我兄弟来日再会!若乌雅哥哥有机会来杭州,一定要来寻小弟!”凤熙抱拳告别。
“杭州,我是一定要去的!”乌雅也是朗然一笑,“人间天堂,无边锦绣,我等身在草原之上,早已欣羡不已。来日,定要到杭州,到你老弟的府上讨一杯水酒!”
乌雅说着摘下蹀躞带上一柄金刀,抽出刀鞘中的刀身,竟然是鸳鸯两分。乌雅将刀递给凤熙,“行程匆促,来不得准备什么珍贵的礼物。这一柄腰刀权且送给兄弟你与清笛姑娘。”
“这刀虽不值什么,却是为兄打下生以来一直未曾离身的。兄弟带着,便仿佛为兄常伴身旁。”
凤熙也连忙摘下腰间玉佩奉上。玉佩上一只麒麟,背生羽翅,踏云而行,极是吉祥威武,“这麒麟蕴含‘麒麟送子’之意,乃是小弟出生时,祖父赐予的随身玉牌。小弟便也以此为礼,希望这玉牌能陪伴哥哥,一路平安。”
乌雅接过玉佩,眼中也是含了泪,伸手拍凤熙肩头,“此来霸州,收获良多。却没敢想,能与兄弟结交。遇上兄弟,才是为兄此来最大的收获!”
乌雅说罢转头望清笛,“来日,你二人一定要来女真寻我。且不说凤兄弟你,清笛姑娘虽生得柔弱,可是骨子里却更像是我草原的人!带她来骑马、驯鹰、捕鱼、采参……我相信,她一定欢喜!”
凤熙也是眸子里一闪,“那样无拘无束,的确是她喜欢的模样!”
“那便来啊!”乌雅也是满含邀请。
“一定!”凤熙也郑重点头,“忙过了手边俗务,我一定带她驰马草原!”
乌雅朗笑点头,“兄弟,这回你可以说说,是怎么猜中是我带走的清笛吧?”
凤熙一笑,“假清笛是被葬在山桃花树下。此时正是山桃花开得最盛的时候,山风一来,桃花便会纷纷扬扬落下,将地面都覆盖住。这是很好的掩护,可能不会有人格外注意到地面上的痕迹——可是小弟却在桃花瓣下发现了银线草……”
“银线草原本不该是霸州地界的植物,而应该是关外的。小弟虽然生长在江南,可是对塞北之事也有所耳闻:小弟听说过,在深林里只要发现地上有银线草,那么周围附近一定有人参!”
凤熙展眉而笑,“既然想到了人参,小弟又如何想不到兄长?关内的人参几乎已是绝迹,如今能使的人参,皆从关外输入。而女真,自然是采参的专家!”
“哦?哈哈!兄弟果然了不得!”乌雅也是抚掌大笑!
丁正松将假的清笛入土之后,乌雅自然按捺不住技痒,也到那坟前去走过几回。只是他自己身上哪里带了银线草,他自己倒是不知。
凤熙只转头望清笛,“我知道,我一定会找见她。”
清笛已从棺材中出来,坐在树下小心地喝着乌雅递过来的马奶。凤熙说话时,她却没有抬头望他。
“倒是,乌雅大哥,这山参我是万万要不得的。”清笛只望乌雅,“清笛虽见识粗浅,却也看得出这山参的贵重难得……”
“且住了吧。”乌雅爽朗一笑,“坦白说,那东西我也自舍不得。族中长老说过,那东西怕是已经上了千年方修成的人形,极是难得。可是既然你与它有缘,想来它自己也愿随了你去;更何况,你的命还要靠它吊着,如果离了它,你必活不长久。”
凤熙听得也是一震,急忙朝乌雅一揖到地,“兄长今日活命大恩,小弟来日定当涌泉相报!”
乌雅倒是大笑,“兄弟,我可没救过你的命……由此可见,你用情已有多深!”
乌雅说着转了眼睛去望清笛,绿荫掩映,清笛面上却无一丝红霞。
从树林出来,两队人马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去。
棺材虽然保险,只是过于引人注目,所以凤熙弃之不用。清笛自行决定更换了男装,也混在果子行的商队里,与其他人一样骑马而行。
此时却要感谢爹爹。虽然爹爹自小并未教给她任何拳脚功夫,却教会了她骑马。此时多亏会骑马,方能稳坐马鞍,拥有逃命而去的机会。